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1130911
本书是南宋著名文人刘克庄撰写的南宋宁宗朝嘉定十一年、十二年的两年玉牒初稿,记载了这两年的编年史。
玉牒,在唐代是“奠世系,分宗谱”的皇族谱牒,而宋代的玉牒已从原本的皇族谱牒演变为一种以记载皇帝活动为主的史书。南宋末年,宋代的玉牒几乎都伴随着玉牒殿的焚毁而消亡,而刘克庄的个人文集中却收有两卷“玉牒初草”,这是刘克庄在端平元年至二年之间担任玉牒所主簿时执笔撰写的玉牒初稿,是今天可见宋代玉牒的遗存。
宋史专家王瑞来先生,对这两卷《玉牒初草》进行校注,并与同时期其他类型的史书记载进行逐月逐日对比,呈现出宋代玉牒作为一种独特的史书形式的特色。
目録
前言
玉牒初草集證凡例
集證主要援據史籍
上編集證編
玉牒初草集證
卷上嘉定十一年
卷下嘉定十二年
下編研究編
宋代玉牒考「君德成就責經筵」——聚焦玉牒初草記録的帝王教育與君臣互動
玉牒作爲皇族譜牒,在唐代主要作用是「奠世系,分宗譜」。到了宋代,由於社會風尚與政治狀況的變化,玉牒的内容與功用也發生了變化。不過,由於傳統的因襲,其記事以皇帝爲主以及深藏九重宫禁這一點並没有改變。因而,玉牒一直蒙著一層神秘的色彩。即使在宋代,只要不是參預其事的人,都不大知曉。就連位至宰相的司馬光、吕公著、趙鼎,都將玉牒與封禪的玉册相混淆,以爲是「玉簡刊刻如册」。其實,宋代的玉牒已從原本的皇族譜牒演變爲一種以記載皇帝活動爲主的史書。南宋的史學家李心傳用最簡潔的話語概括了宋代玉牒的特徵:「如帝紀而差詳。 」由於在宋代「國書嚴奉寶藏未有如玉牒者」,致使當時「士大夫罕有知其制度」,同時也影響了後世乃至今日的研究者對玉牒的認識。一九九一年我在文獻雜誌發表宋代玉牒考一文時,編輯爲此文設置的欄目爲「譜牒研究」,就反映了對玉牒的模糊理解。不過,今人對宋代玉牒不甚了了,實在是有情可原,因爲宋代玉牒幾乎都在南宋末年伴隨着玉牒殿的焚毁被一把火燒光了。
不過,歷史常常有意外。在南宋文人劉克莊的文集中居然保存有兩卷寧宗玉牒。經考證,這是劉克莊在端平元年至二年之間擔任玉牒所主簿時執筆撰寫的玉牒初稿,所以在收入劉克莊文集時被題爲「玉牒初草」。爲什麽只有兩卷兩年間的記事呢?這並不是由於劉克莊在玉牒所的任職時間過短,而是由宋朝玉牒「二年一具草繳進」的修纂制度所決定的。在宋代玉牒已經全部焚毁的情況下,也許要慶幸宋代文人有把公務中的執筆文字也算作自己作品的習慣,因而纔在劉克莊的文集中得以看到這部宋代玉牒的唯一遺存。
關於宋朝玉牒的修纂制度與修纂情況,本書下編宋代玉牒考可以參見。這裏簡單考察一下這部唯一遺存的宋代玉牒,首先比較作爲史書的玉牒與正史本紀的區别,然後從對比中來介紹一下劉克莊文集中玉牒初草的史料價值。
玉牒初草二卷,記載宋寧宗嘉定十一年至十二年(一二一八—一二一九)兩年史事。前面提到過李心傳説玉牒「如帝紀而差詳」,我將這兩卷玉牒與宋史相關年份的寧宗紀進行了比較。通過比較,可以發現,在編纂體裁上,二者都采用編年體紀事,又均以干支紀日,擇要而書之。這是兩者在形式上最主要的相似之處。在紀事範圍上,二者均記宰輔等重要官員的任免;記天象變化;記重要政令之頒布。這是二者在内容上最主要的相似之處。然而,玉牒畢竟不等同於帝紀,二者有着相當大的區别,最大區别在於記事角度與記事範圍不同。到了宋代,帝紀已變成了政事大事記,並不單純記録君主的活動,因而記録君主活動的任務就落在了玉牒的肩上。玉牒記録君主活動,意在凸顯君主的德政。因此,在這兩卷玉牒中,我們看不到寧宗紀中記載的金宣宗發動的最後一場對宋戰争的影子,而記載了大量的侍讀學士爲寧宗講讀經史,以及君臣間問答的場景,這在帝紀中亦無隻字記載。如此看來,帝紀與玉牒在記事上,以皇帝親身參預與否爲標準,有一個内外之别。此外,在政令、政事的記載上,帝紀多是客觀地記載已行之既成事實,而玉牒則多是記載未然之臣僚奏請,體現政令起因過程。自然,在這個過程中就體現了皇帝的活動與作用。如本紀於嘉定十二年四月癸巳記「董居誼落職,奪三官」,玉牒則於是日載:「李楠奏董居誼誤國害民,出蜀席卷,乞重行黜責。並從之。居誼褫職鐫三秩。」玉牒的記載,較之本紀多了臣僚彈劾、君主從違這樣一個過程。而本紀僅記事情的結局,没有突出皇帝在其間的作用。又如,本紀於嘉定十二年五月丁酉記載:「減兩淮、荆襄、湖北、利州路沿邊諸州雜犯死罪囚,釋流以下,仍蠲今年租税。」玉牒則於這一政令之上,全文收録了宋寧宗一道二百多字的詔書,以此來體現皇帝的德政。因此可以這樣説,將帝紀與玉牒合觀,方可獲得一個時期的政治決策與政事處理的相對全息之影像。
現存記載宋寧宗時期史事比較原始的史書,除了宋史之外,尚有不著撰人的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宋史全文。我將宋史寧宗紀、續編兩朝綱目備要、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宋史全文四部史書的嘉定十一年、十二年兩年的記事,與玉牒初草進行了詳細的比勘。通過比勘發現,前四部史書除個别處可能出於避諱和後人改動外,在記事詳略、干支紀日乃至語句文字上,幾乎没有差異,但與玉牒初草却差異頗大。
首先,從總的字數上看,宋史寧宗紀等四書,嘉定十一年全年所記約一千字,嘉定十二年全年所記約一千七百字,而玉牒初草每年所記則均達六千八百字之多。相對字數玉牒初草超過宋史寧宗紀等四書同年記事的五倍。
其次,在所記日數上看,宋史寧宗紀等四書兩年記事一百零七天,而玉牒初草則多達二百一十天,其差爲一百零三天。爲了更清楚地比較宋史寧宗紀等書與玉牒初草在記事時間上的詳略,將逐月統計情況,具表如左(略):
在宋史寧宗紀等書記載所闕的内容中,玉牒初草體現出這樣幾方面的價值。
除了與宋史本紀相比較,可以觀察到玉牒初草記事翔實性的一面之外,與存世的其他宋代史料相比勘,還可以印證玉牒初草記事準確性的一面。比如,玉牒初草卷下嘉定十二年正月甲午條載:「袁燮進讀續帝學,至『上官均言明君操術自有至要,蓋好學則明天人之道,通古今之變;好問則察群臣之情,達天下之政。』燮奏:『上官均之言,可謂切當。臣願陛下勤於訪問。』柴中行因言:『亦須觀其所問之人。問於正人,必能盡忠。問於邪人,反爲正人之害。』上深然之。燮奏:『人之邪正,亦不難知。但觀其所言爲己乎,爲國乎,則邪正判矣。』」關於這一段講讀臣子之間的對話,我們從真德秀爲袁燮撰寫的顯謨閣學士致仕贈龍圖閣學士開府袁公行狀中也能略見彷彿:「又讀至『上官均言好學好問』,公言:『人主豈可不好問,不好問則群臣之邪正,政事之得失,必不能盡知。』説書柴中行亦奏:『須觀所問之人邪正。』公言:『但觀其所言爲己乎,爲國乎,則邪正辨矣。』」玉牒初草所記史事的真實性,從真德秀的袁燮行狀亦可略見一斑。
關於玉牒的記事特點與價值,可以簡略歸納如下。
第一,詳述近臣講讀。在玉牒初草中,講讀的記載近四十次。講讀的書籍有詩經、資治通鑑、高宗寶訓、帝學、續帝學等,講讀最多的是高宗寶訓。看來南宋的君臣對當代史頗爲重視。這些講讀,一方面反映出臣子的勸誡意圖,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君主對歷史、對現實、對政事的態度和對自身的反省。如玉牒初草嘉定十一年十一月載:「乙酉,袁燮進讀寶訓:『建炎元年詔三省曰:宣仁聖烈皇后保佑哲宗有社稷大功,姦臣懷私,誣衊聖德,其蔡確、蔡卞、邢恕、蔡懋取旨行遣。』燮奏曰:『高宗所以中興者,只爲能辨宣仁之誣,治蔡卞、邢恕等之罪。君子、小人至此方見明白。此所以爲立國之本。』上曰:『邪正豈可以不辨?向來止爲邪正不分,所以致夷狄之禍。』又曰:『今日自是可爲之時。』燮、中行奏曰:『誠如聖訓。天下事未有不可爲者。』中行又奏曰:『更在陛下奮大有爲之志。』上曰:『然。』」除此之外,臣子還往往乘講讀之機,借題發揮,表達自己對時政的態度,或提出一些建議。如嘉定十二年三月載:「甲午,袁燮進讀寶訓,至御筆督諸將進兵事,燮奏:『近日諸將多不肯向前,有領兵數萬,端坐兩月,更不出城一步者。宜戒飭之。』」由此可以觀察到歷史上講讀侍臣對政治影響之一斑。
第二,詳載臣僚奏議。奏請的内容包括:
(一)整飭吏治。如嘉定十一年正月丙申,殿中侍御史李楠關於朝廷治理贓吏失之於寬的批評;五月壬辰,監察御史盛章關於考核任用司法官員的建議;丙申,大理寺丞趙彦悈關於擇守令的請求;七月戊戌,左司諫盛章關於戒飭監察官員的奏疏等等。與整飭吏治的奏請相應,臣僚所上彈劾不法官吏的章疏也不少。兩年的玉牒初草中,記録有大約四十人次因彈劾而被罷官奪秩的事項。
(二)有關宋代政治與社會狀況。如從嘉定十一年四月乙巳監察御史盛章的奏疏中,可知在南宋政府的禁令之下,仍有「泄米外國」——到宋境之外販米的現象;而九月壬辰監察御史王夢龍的奏疏,則反映了時至南宋末年,邊郡軍糧的供給,仍存在類似北宋「支移」的現象;通過右諫議大夫黄序在四月戊辰的奏疏,可知在南宋後期,州府一級的官員的俸禄還是可以得到保證的,而州縣的胥吏俸禄則難以得到保證。原本在北宋前期,胥吏是没有俸禄的,王安石變法爲了加强廉政,開始爲胥吏也發放俸禄。這一做法爲南宋所沿用。不過到了南宋後期,由於財政困難等原因,出現了以物代錢,或發放劣錢,甚至是拖欠胥吏俸禄的情況。此外,從十一月丙戌太府少卿葛洪的奏疏,可見南宋皇家藥局賣假藥的内情等等。
(三)有不少經濟史料。如嘉定十一年五月戊寅臣僚關於恢復義倉舊制的奏請;十二月癸亥李安行關於和糴的奏請;盛章關於檢核内帑的奏請;嘉定十二年正月甲申李安行關於糾正根括民田之弊的奏請等。
同時,通過玉牒初草中記載的臣僚論及邊事的奏請,也可以較爲清楚地看到宋代皇帝的態度。嘉定十一年二月甲辰載:「禮部侍郎袁燮奏:『近日邊陲不靖,非朝廷有意用兵。緣被其擾,不得不應。』上曰:『既被侵犯,若不能應,何以爲國?』」六月丁未載:「袁燮進對,奏蜀中不靖。上曰:『秋高馬肥,是他時月,尤當爲備。』」八月戊辰載:「盛章、李安行進對,論敵情詐,願陛下毋以虜退爲可喜,日與二三大臣講明備禦。上曰:『邊備不先,理會却遲。』安行奏:『兵法曰,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上曰:『極是。』」從寧宗的對策看,他是主張嚴加防範,以守爲主的。這想必是與寧宗爲君的主導思想有關。嘉定十一年七月載:「壬申,右正言李止行奏:『陛下雙隻皆視朝,而廷訪之時不久。早晚皆講讀,而作輟之日不常。聽納雖不倦,而議論之見於施行者無幾。奉養雖有節,而帑藏之耗於侵欺者不察。豈非安於小康而有怠心乘之耶?』」從臣僚的批評看,寧宗似乎是個並不想大有作爲的守成之主。當然,皇帝受到多方面的制約,能否有作爲並不是其主觀願望所能決定的。
此外,玉牒初草中還包括其他的珍貴史料。如附於嘉定十二年之末的兩浙路、福建路該年人口的統計數字:「是歲,兩浙路户二百八十九萬八千七百八十二,口五百八十三萬九千七百八十七。福建路户一百六十八萬六千六百一十五,口三百四十八萬九千六百一十八。斷死刑一百六十八人。」這些統計數字,尚未在玉牒初草以外的史書中看到。今人梁方仲的中國歷代户口、田地、田賦統計,户口數字頗爲詳盡,但嘉定十二年的這兩個數字也未收録。
在玉牒初草中,還有一部分與宋史寧宗紀等書記載相合的内容。這部分内容也自有其重要的價值。
第一,可以補闕。這裏的補闕,是指雖然與宋史寧宗紀等書同記一事,但玉牒初草可補諸書記事未詳之處。如宋史寧宗紀嘉定十一年五月載:「壬辰,申嚴試法官七等之制。」玉牒初草則於此日記載了監察御史盛章的奏疏與寧宗的批答。奏疏中詳細寫明何謂法官七等之制。又如寧宗紀於是年七月載:「乙酉,修孝宗寶訓。」玉牒初草則記載:「乙酉,以袁燮爲編類孝宗皇帝寶訓官。」由此可知孝宗寶訓的修纂人。
第二,可以證誤。如宋史寧宗紀等書於嘉定十一年正月壬午記李全歸附事,有「詔以全爲京東路總管」。然玉牒初草則於是日記載任命李全爲「京東路副總管」。考諸宋史卷四百七十六李全傳,正作「副總管」。又如宋史寧宗紀等書於嘉定十二年四月癸巳記任命崇信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安丙爲四川宣撫使,玉牒初草於是年五月記云:「辛亥,以崇信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安丙爲保寧軍節度使,依前開府儀同三司、四川宣撫使兼知興元府、利東路安撫使。」按,宋史卷四百二安丙傳載:「五月乙未,丙至果州。是日,賊焚蓬溪縣。己酉,詔起丙爲四川宣撫使,予便宜。尋降制授保寧軍節度使兼知興元府、利東安撫使。」五月己酉早辛亥二日,後二日之辛亥,即當爲宋史本傳所云「尋降制」之日。由此可知宋史本傳所記與玉牒初草所記正合,而宋史寧宗紀等書將此事繫在四月誤。又如宋史寧宗紀等書於嘉定十二年二月戊戌朔載:「太白晝見。」然玉牒初草記載這一天象在二月庚子。考宋史卷五十六天文志於「太白晝見經天」欄,明確記載:「(嘉定)十二月二月庚子晝見。」再如,宋史寧宗紀等書於嘉定十一年二月、十二年正月、二月多次講到「金人圍棗陽軍」。然玉牒初草於嘉定十二年六月下記載:「庚午,以隨州棗陽縣爲棗陽軍,從京湖制置趙方請也。」據此,知棗陽由縣從隨州析出升爲軍在嘉定十二年六月,而宋史寧宗紀等書不當於此前書爲棗陽軍。
第三,可備考異。如嘉定十二年六月「嗣濮王不嫖薨」一事,宋史寧宗紀等書記在「丁亥」,玉牒初草記在「乙亥」。按,是年六月甲子朔,乙亥爲十二日,丁亥爲二十四日。又如董居誼再次奪官之事,宋史寧宗紀等書記在嘉定十二年七月丙申,玉牒初草記在「七月辛亥」。按,是年七月甲午朔,丙申爲三日,辛亥爲十八日。這些史實記載,均未詳孰是,有待確證。
通過以上所述,可知玉牒初草的史料價值十分值得重視。其實早在清代中期,厲鶚等編撰南宋雜事詩就已經在注釋中利用了玉牒初草的史料。
近年以來,一些學者對南宋中後期處於相對承平的嘉定時期,從政治變化到社會轉型,進行的多視角觀察,引起了學界的關注,被歸納爲「嘉定現象」。寧宗嘉定凡十七年,玉牒初草的記事占據了其中的兩年。因此,考察「嘉定現象」,玉牒初草也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原始史料。
以上簡單介紹過玉牒初草的内容與形式之後,與玉牒初草的版本相關聯,還需要介紹一下其修纂者劉克莊。
劉克莊(一一八七—一二六九)是宋代文人中比較知名的一個,南宋後期號爲文章大家。劉克莊初名灼,字潛夫,號後村居士,莆田(今屬福建)人。寧宗嘉定二年(一二○九)以父彌正郊恩入仕,補將仕郎,初任靖安主簿、真州録事參軍。嘉定十二年監南嶽廟,十七年知建陽縣,以詠落梅詩得禍,閑廢十年。理宗端平元年(一二三四)爲宗正寺主簿,二年除樞密院編修官,兼權侍右郎官,尋罷。淳祐六年(一二四六),以「文名久著,史學尤精」,賜同進士出身,除秘書少監,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録院檢討官。七年出知漳州,八年遷福建提刑。景定三年(一二六二)權工部尚書、兼侍讀,旋出知建寧府,五年因目疾以焕章閣學士致仕。度宗咸淳四年(一二六八)除龍圖閣學士。翌年卒,年八十三,謚文定。事蹟見同舍生林希逸所撰後村先生劉公行狀、門人洪天錫所撰後村先生墓誌銘。
劉克莊的文集,在其生前便已部分編定,序文爲林希逸所作。繼有後、續、新三集,由其季子山甫匯編爲大全集。因此,劉克莊文集的版本系統並不複雜。海内外現存數部宋刻本的全本或殘本,均爲林希逸淳祐九年所刊五十卷本後村居士集,即所謂的前集。對此本,文淵閣書目、趙定宇書目、脈望館書目、近古堂書目、述古堂書目、天禄琳琅書目後編、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皕宋樓藏書志等書目皆有著録。四庫全書所收後村集,亦爲五十卷,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六十三云采自汪如藻家藏「傳鈔足本」,當亦源自宋刻五十卷本的前集。此外,四部叢刊影印清賜硯齋抄本後村先生大全集爲一百九十六卷。此本當是在劉克莊身後其季子山甫將舊刻前集與後集、續集、新集三集匯集而成的全集。玉牒初草在劉克莊文集兩個系統的版本内均有收録。初刻本前集系統的四庫全書本見於卷四十三、四十四;後出全集系統的四部叢刊本見於卷八十二、八十三。較早地發現並認識到價值所在的晚清繆荃孫就將玉牒初草匯入他編輯的叢書藕香零拾之中。藕香零拾於一九九九年由中華書局影印出版,頗便搜檢。然而遺憾的是,大約主要是由於人們對於玉牒作爲史書的認識不足,因而這部篇幅很小的玉牒初草,居然一直没有施以新式標點的點校本出版。這是我決意將玉牒初草整理出來的主要原因。
長期以來,我一直有一個願望。這就是把存世宋代史料在可能的條件下編年屬月繫日,做一個大型宋史史料庫。如果有這樣的史料庫可資利用,一定會對宋史研究是一個極大的推進。作爲宋史資料編年之嘗試,嘉定十一、十二年之主要編年史料則於本書可見全貌。本書等於是做了三百二十年宋代史料編年之一百六十分之一。無論成功與否,都是爲學界提供了一份樣品、一塊引玉之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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