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5748682
1.英国哲学博士迈克尔•帕尔默伦理学经典,人人应该了解的哲学常识!大学生、中学生通识教育必读。
2.《道德问题》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哲学入门书,已入选英国各大、中学校教材,堪称英国通识教育哲学读本。
3.我们要崇尚和追求美德,探寻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
4.融合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杰里米•边沁、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等各派重要伦理学家的思想精华。
5.结合实际案例,在每个篇章都设置了练习版块,旨在针对性地引导读者思考和复习所学内容。
6.《道德问题》堪称理论结合实践的典范,向我们娓娓道来美德伦理学、决定论、自由意志、元伦理学等。
7.什么是自私?什么是美德?
什么是宿命论?什么是自由意志?
人们为什么崇尚和追求美德?
这一切从何而来?因何存在?
8.道德首先被要求的是支配自己。
——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 康德
9.人们往往批评哲学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毫不沾边,我真诚地希望,本书能在这方面有助于扭转一些人的偏见。
——迈克尔•帕尔默
10.精装典藏版,第二版修订本!版式舒朗美观,给人愉悦的阅读体验,适合收藏和馈赠!
《道德问题》是一部通识教育哲学读本,讲述人人都该了解的哲学常识,以及我们为什么要追求美德。什么是自私?什么是利己主义?什么是美德?什么是宿命论?什么是自由意志?人们为什么崇尚和追求美德?这一切从何而来?因何存在?与我们的生活与行为有什么关系?在《道德问题》中,我们都可以得到答案。
第一章 伦理学概论
Ⅰ. 什么是伦理学 / 001
Ⅱ. 道德行为的原则:规范伦理学 / 004
Ⅲ. 伦理相对主义 / 009
Ⅳ. 案例分析:监狱中的苏格拉底 / 014
Ⅴ. 讨论:公民不服从 / 028
第二章 利己主义
Ⅰ. 引言 / 045
Ⅱ. 什么是利己主义 / 048
Ⅲ. 心理利己主义 / 052
Ⅳ. 伦理利己主义 / 058
Ⅴ. 讨论:生命权和安乐死 / 069
第三章 功利主义
Ⅰ. 杰里米•边沁的理论 / 097
Ⅱ. 效益原则 / 099
Ⅲ. 快乐计量学 / 104
Ⅳ.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理论 / 109
Ⅴ. 对功利主义的一些批评 / 120
Ⅵ. 讨论:惩罚理论 / 137
第四章 伦理学和神
Ⅰ. 引言 / 156
Ⅱ. 柏拉图:尤西弗罗困境 / 160
Ⅲ. 对神命论的一些批评 / 167
Ⅳ. 讨论:生命权和动物权利 / 189
第五章 伊曼努尔•康德的伦理学理论
Ⅰ. 引言 / 213
Ⅱ. 善良意志 / 217
Ⅲ. 绝对命令 / 221
Ⅳ. 对于康德的一些批评和修正 / 231
Ⅴ. W.D.罗斯的理论 / 237
Ⅵ. 规则功利主义 / 242
Ⅶ. 讨论:战争的道德 / 253
第六章 美德伦理学
Ⅰ. 什么是美德伦理学 / 273
Ⅱ. 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学 / 278
Ⅲ. 对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一些批评 / 291
Ⅳ. 现代美德伦理学 / 301
Ⅴ.讨论:生命权与堕胎 / 307
第七章 决定论和自由意志
Ⅰ. 引言 / 334
Ⅱ. 强硬的决定论 / 336
Ⅲ. 自由意志主义 / 342
Ⅳ. 温和的决定论 / 351
Ⅴ. 讨论:行为主义 / 357
第八章 元伦理学
Ⅰ. 引言 / 390
Ⅱ. 伦理自然主义 / 392
Ⅲ. 伦理非自然主义 / 399
Ⅳ. 伦理非认知主义 / 402
译后记 / 429
首版前言
本书包含了最初为曼彻斯特文法学院六年级学生所设计的哲学通识课程中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哲学教育已成为各大、中学校加速推进的教学领域之一。目前,我们在该学科设有A级和AS级的教学,并在诸如宗教学和政治学这样的联合考试中占有一席之地。在非考查类的教学中,为了丰富课程设置,亦有越来越多的中等院校正致力于拓展通识教育的范畴。令我甚感欣慰的是,哲学类课程也被纳入其中。
然而,随着哲学课程设置的迅速增多,我们的教师却很难找到适合中学而非面向大学的哲学教材,而本书的出版恰恰旨在填补这一空白。当然了,无论浅析还是深论,以一书之单薄自然无法遍述哲学的全部内容,也正因如此,我选取了教学和考试频繁涉及的一个板块着力加以论述:伦理学。过往的经验也表明,这是引导学生进入哲学殿堂最为平易近人的方式,也可令读者立享其中的愉悦。
我曾在别处描述过本教材的诞生史。一言以蔽之,本书多年来被用作曼彻斯特文法学院的教材,我对其做过多次改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此过程中,我恳请各位学生和同事对本书进行批评指正并提出改善的建议。出版之际,为使本书同时满足中学以及专科院校的教学需求,我又进一步对书中内容进行了扩充。
顾名思义,本书并非伦理学理论的纲要,而是一本教科书,旨在为教师、学生和大众读者循序渐进地引介几大主要的伦理学理论,篇章之间互相承转,环环相扣。教育机构在课程安排方面大多深受课时所限,有鉴于此,教材在内容编排方面不可避免地进行了取舍。我也知道,对于部分读者而言,略去某些内容有失严谨,比如存在主义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和基督教伦理学。我对此的回应只能是,面面俱到并非我的首要任务,在我看来,增加深度、减少广度往往能更好地帮助读者了解伦理分析所涉及的内容。
不过,我自始至终都将为读者呈现原汁原味的文字视为己任。一直以来令我颇感诧异的是,一名甚至连边沁或者密尔的著作都没有拜读过的学生竟然会熟知诸如功利主义这样的概念。为此,本书所分析的每一个理论都会包含其原始文献中的摘录,以此作为知识的扩充。
我的第二大任务是为广大师生在其做个人的理论分析时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为此,针对每个理论,本书不仅用较长的篇幅进行了介绍和评论,而且在文中我认为有所裨益之处穿插了丰富多样的练习,其中每一个板块也包含了一定数量的问答题及一份参考书目。
我放在第三重要位置考虑的是如何将伦理学理论和当代问题联系起来,我也因此在本书中编排了讨论板块。在这里,经过检验的伦理学理论被置于特定的道德两难困境中加以讨论。比如说,本书在论及功利主义理论时附加了惩罚的问题,而在阐释康德的理论时探讨了战争的问题,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在论述每个当代问题之前,本书都安排了一段引言,进而通过摘选原文中三段简短的文字论述问题本身。该板块试图将理论置于一个为人所熟知的背景环境中,以期由此对其做出更为清晰明了的阐述。人们往往批评哲学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毫不沾边,我真诚地希望,本书在这方面有助于扭转一些人的偏见。
第一章 伦理学概论
Ⅰ. 什么是伦理学
我们所有人,在某个时候,都会面临一个相同的问题:什么是我们应该做的?这样的具体例子比比皆是,我们认为应该帮助一名盲人穿过马路或者在对簿公堂时说实话,我们也赞同不应在考试中作弊或酒后驾车。在我们看来,这些“应该”和“不应该”是显而易见的,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实际行动中会相应照办。也正因如此,我们会对自己以及他人的行为加以褒扬或者谴责。
在所有这些案例中,我们都在不断地做出一些道德性或者伦理性的判断,并以此判定某个行为的对或错,某个人的善或恶。正因如此,伦理的概念往往局限于人性品格和人类行为这一范畴,而伦理学这个字眼源于希腊语中的ethikos(与气质或者性格相关联)一词。无论男女,人们总会用“好”“坏”“对”“错”这样的通用词汇来描述自己以及他人的行为与品质,而道德哲学家也会研究这些形容词在涉及人类行为时的内在含义与使用范围。当然了,哲学家关注的并不仅仅是人们那些叙述性的态度和价值观念:比如说“X认为战争是错误的”或者“Y认为堕胎是正确的”。某个X或Y对某些事物的看法或许可以唤起人类学家或者社会学家的兴趣,但道德哲学家对此并不感兴趣,他们关心的并非那个X和Y相信这些事情本身,而是他们为何会有这种观念。换言之,伦理学的概念很宽,你或我可能会就某个特别的道德问题进行论述,而伦理学远远不止对此做出解释那么简单。我们的道德信仰背后蕴含着一定的逻辑推理,我们会认为自己采纳的特定道德立场正当合理,伦理学恰恰旨在对此展开研究。
伦理学研究分为两大支类。其一是规范伦理学,这方面我们考虑的是,怎样的事物算好,怎样的事物算坏,我们又是如何判定什么样的行为是对的,什么样的行为是错的。这是伦理思考的主流传统,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同时,这也是本书将要着力描述和探讨的对象。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元伦理学,我们将在第八章 中对其进行详细论述。元伦理学旨在对伦理性语言的含义和特征进行哲学性分析,比如说,就“好”和“坏”、“对”与“错”这些词汇的含义进行分析。因此,可以说元伦理学是关于规范伦理学的,它致力于解读后者所应用的各种术语及概念的含义。举例而言,当我说出“拯救生命是好的”这样一句话时,我似乎已然就何时应该、何时不应该做这样一件事开始了一场规范辩论。我想说的是究竟所有生命都应获得拯救呢,还是只有部分生命?而在元伦理学中,我在表达“拯救生命是好的”时,人们更多关注的是这句话中“好”这个词的含义。这是否是我能在一些对象中发现的,这样我也就能轻而易举地在某些而非别的对象上觉察到这一点?或者,这是否是我能看到(诸如某种颜色)或者感觉到(诸如一场牙疼)的某些事物?
最近几年中,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哲学领域对语言分析的高度关注,元伦理学这一分支倾向于在伦理学的探讨中占据主导地位。元伦理学主张,如果未曾对所用术语进行前期分析,那么规范伦理学甚至无从谈起。元伦理学是否必然应当先于规范伦理学展开呢?虽然关于这个问题依然存在大量哲学上的纷争,尚无定论,但确凿无疑的一点是,这两大伦理学的分支具有广泛的交叠领域。
综上所述,我们或许可以这样概括:伦理的陈述是某种特别类型的陈述,它们并非直截了当的实证性陈述,即那些基于经验和观察所得,可证明事实的陈述。如果我们说“核武器杀害人类”,那么就是在陈述一个简单且显而易见的事实,但如果我们说“核武器应当被禁用”,则是在表达我们相信应该发生什么。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很容易判定该陈述句是真还是假,然而在第二种情况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此时,我们陈述这些事实并非为了赋予某些事实一种价值——而且是一种负面价值。我们是在就某项特定事件表达一种观点,而且也清楚地知道,并非人人都会认同这种观点。这并不是说,所有赋予某些事物价值的命题都属于伦理命题。我们或许会说“劳斯莱斯生产优质的轿车”,或者“那是一个糟糕的轮胎”,但我们这样陈述的时候并未赋予轿车或轮胎道德价值。类似的,在艺术鉴赏领域(或者美学领域),我们可能会用到“好的画作”或者“差的剧目”这样的字眼,通常此时我们并非意指这幅画作或这部剧目的道德意义。所有这些情况中,“好”和“差”这些词汇都未涉及道德层面的含义。
练习1
“好”这一词汇是被如何应用在下列各句中的?其中又有哪些句子在道德或者伦理上有显著意义?
1.那音乐挺好
2.民主是件好事
3.他是一名好的足球运动员
4.他对我不好
5.这是一份好报告
6.他有一个好工作
7.他过着好生活
8.讲真话是好的
9.你的假期过得好吗?
10.好好看一下
11.他的举止很好
12.见到你真好
13.神是好的
Ⅱ. 道德行为的原则:规范伦理学
每当我们试图列举出一些规范或者准则以帮助自己区分行为的好与坏或者人的善与恶时,其实就已然涉足规范伦理学的范畴。我要重申的是,在规范伦理学中,我们试图通过理性的方法得出一系列可被接受的评判标准,继而凭借这些标准,我们得以判定某项行为是“正确”的,或者认为某个特定的人是“好人”。
就拿“不可杀人”这条准则来说吧,反对死刑的人会援引这一准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任何一个人或者一群人都无权夺去另一个人的生命;而另一方面,赞成死刑的人则可能会诉诸其他的标准,比如“杀人者理当偿命”。“史密斯应被处以绞刑吗?”这个问题背后其实暗含着道德行为中的对立准则之争。在证明准则的正当性后,我们不妨将其应用到手头史密斯这一案例中。
规范伦理学大体上分为两大类:
1.目的论
2.义务论
哲学家C.D.布罗德对两者定义如下:
义务论认为存在一些下列形式的伦理命题:“无论其结果如何……在这样那样的情况下,这样那样的行为总是对(或错)的。”目的论则认为,一项行为的正确与否总是取决于其倾向于生成的某些结果在本质上的好坏与否。
目的论(源于希腊语telos,意为“结束”)因此主张,道德判断应当完全基于某一行为所产生的效果,一种行为之所以被判定为对或者错是和其结果紧密相关的,由此,该理论也被称为效果论。毫无疑问的是,这一观点与我们的常识比较契合。我们在考虑一种行动方案时,往往会这样问道:“这会对我造成伤害吗?”或者“这会伤害到他人吗?”这种思考方式就是目的论式的。此时,我们是否采取某一行为取决于我们认为其将产生什么结果,我们认为该结果将会是好的还是坏的。当然了,人们对某一特定结果的好坏与否难免有不同的观点,正因如此,所以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目的论。在某些目的论看来,只有对行为执行人本身有利的行为才是正确的,而另有一些目的论则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狭隘,除了动作执行者以外,行为的效果还应当适用于其他人。
义务论否定了目的论的主张。
某一行为的正确与否并非仅仅取决于其结果如何,因为行为本身可能拥有某些特性并能决定行为的对错。比如说,和平主义者认为无论其结果如何,武装侵略都是错的,而且永远都将是错误的。另有一些人则相信,我们应该将行为背后的“动机”纳入考虑范畴之内。如果行为执行人蓄意造成伤害,那么无论其结果是否真的造成伤害,该行为都是错误的。或者,也有很多人认为,如果某些行为能合乎某些绝对规范就是正确的,比如“恪守你的诺言”或者“始终讲真话”。很有可能,你在遵守这些规范之时并未最大限度地做到惩恶扬善,但是对于义务论学家而言,只要你坚持守诺言或讲真话,就不会影响你最初行为善的本质。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目的论学家和义务论学家之间的不同正是规范伦理学中最为基本的一点差异。简言之,前者会向前看并着眼于他或她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而后者则向后看,关注行为本身的本质。然而,即便如此,要想采用这种方法将我们的日常决策分门别类也并非总是易事。事实上,我们会发现它们总是同时包含了目的论和义务论的元素。
练习2
下列各项道德命令(你可能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中,哪些是目的论的,哪些是义务论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1.不要酒后驾车
2.不要接受陌生人给予的糖果
3.不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4.始终服从你的上级
5.不要杀戮
6.遭受不公就要报复
7.讲真话
8.永远不撒谎,面对敌人除外
9.爱邻如爱己
10.遵从你的良心
11.永远不要信任一个叛徒
12.不要吃猪肉
13.不要偷窃
14.不要被人逮到偷窃
15.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练习3
下列是几个道德两难处境的实例,请就每个案例完成以下任务:a)依据某一特定的道德准则申论你的答案;b)判断一下,该准则是目的论的还是义务论的,或是两者兼而有之;c)设想出另外一个情景(如果可以),你在该情景中会违反该准则。
1.制裁和种族主义
你是一国的总理,该国反对X国的种族主义。
你会对该国实施制裁吗?即便明知此举将对那里已然贫困潦倒的黑人带来严重的影响。
2.残暴的独裁者
在一轮公平合法的选举之后,一名新总统当选为某一中非国家的领袖。然而在数月内,他表现出了残暴的本性。他是一个神志失常的暴君,并无情镇压和杀戮所有他的反对者。你有权对他进行暗杀,你会这样做吗?
3.溺水的男人
有一天,你正在河畔散步,听到呼救声。两个男人正在水中拼命挣扎而且显然正被淹没。你惊慌万分地发现,其中一名溺水者竟是你深爱的父亲,而另一名溺水者则是一位知名的科学家,新闻报道说他快要攻克癌症难题了。
你应该救谁?
4.小偷
你的同学和你说:“我有些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但是你得保守秘密。”你向他承诺会守口如瓶。之后,你的朋友坦白是他在教室里偷了钱。“但是这可太糟了,”你说道,“大卫被认定是小偷,而且因此要被学校开除!你必须立即向校长说出真相!”你的朋友拒绝了。
你应该做什么?
5.医生
你是一名医生,一名15岁的女孩来你这里就诊。她想请你给她配点避孕药,你和她就此事进行了讨论并发现她之前从未有过性经历,也未曾和她的家人谈过此事。
你应该给她开处方配避孕药还是通知她的家人?
6.虐待狂
一个虐待狂式的军营司令官向你大声吆喝:“除非你先对我的儿子处以绞刑,否则我将亲自对他还有其他的囚犯实施绞刑!”
你该做什么?
7.市长
一家出售色情书刊的商店即将在你所在的小镇开业。当地的反响非常激烈,某些人认为,你作为市长有义务阻止这类淫秽刊物的销售,另有一些人则认为你无权审查人们阅读什么。
你会怎么做?
Ⅲ. 伦理相对主义
在进一步探讨伦理行为的规范标准,判定其究竟属于目的论还是义务论之前,我们不得不先解决一个特别的难题,这也正是我们常常会听到的一种观点:“对你而言好的,对我而言却并非必然也好。”这种观点即被称为伦理相对主义。它主张,由于所有的伦理判断均同时和判断者本人及判断者所处背景环境相关,所以并不存在道德行为的绝对准则。每当我做出一项道德决策时——比如说,当我断定草率性行为是错误的或者我不应该冤枉无辜时,我其实是在未考虑到其义务论或目的论特征的情况下做出的判断,这种判断会因受到个人和社会偏好的左右而不具有任何真正的规范价值。不妨让我们阐释一个具体案例。
风行于14世纪的阿兹特克文化信仰,只有向神灵“喂养”人心和人血才能维持日月的交替运行,这就导致了放血和活人献祭的肆行。1521年,西班牙人抵达特诺奇提特兰——当时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在那里,献祭者(往往是自愿者)会爬上大神庙——这是一座顶部设有两个神龛的大型金字塔状庙宇,被用于敬奉至上神维齐洛波奇特利;接着,神父们会用一把石刀撕开他们的心脏。那些在场的西班牙旁观者,即使对阿兹特克的宗教仪式表示认同,也会感到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恶心。如今,我们也谴责这种行径并对其深表悲痛。然而,正如相对主义者所说,阿兹特克人的所作所为总是错误的,这并不意味着某一关乎何为对或何为错的道德判断。所有这些揭示的是一种与我们所拥有的迥然不同的道德视角。
伦理相对主义可以有多种形式。其中第一种是个人相对主义,人们更多称其为主观主义,其最为基本和简单的一个版本主张,伦理学不过是一种观点。其更为玄妙的一个被称为情绪主义的版本,我们将在第八章 讨论,其主张伦理的陈述是自传式的,它们表达的是我个人的态度。伦理相对主义的另一种形式是文化相对主义,其主张,伦理标准依据个人所处的文化或社会而变(比如说,阿兹特克的活人献祭)。另一种相对主义的形式是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阶级相对主义,其主张,一个人的道德义务与其所处的经济阶层相关。最后的一种形式是历史相对主义,其主张,我们的道德判断与我们自己所在的特定的历史阶段相关。上述所有不同的版本都一致认为,我们都持有不同的伦理观点,基于这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根本不可能脱离我们的个性、文化、阶级或者历史背景的影响而存在对我们具有约束力的客观而规范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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