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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5508950
第1.01节提请读者关注的问题
第1.02节联邦与州在宪法性法律和宪政诉讼方面的差别
第1.03节土地利用管理体系
第1.04节有关土地利用、密度和地点开发的分区规划
第1.05节历史规划区和历史性标志建筑分区规划
第1.06节自然环境方面的土地利用管理
第1.07节标志管理和设计审查
第1.08节发展管理
第1.09节土地分割管理和规划单元开发
第1.10节排斥问题
第1.11节本书是如何编排的
第1.12节司法审查的标准
第1.13节解释规则
第1.14节联邦法院审理的土地利用案件
第1.15节州法院的土地利用案件
第1.16节各州的不同情况
第1.17节州上诉法院的结构
第1.18节土地利用法律的演化阶段
第2章宪法框架
1.有关征用的争议问题
第2.01节征用问题
第2.02节征用法律
第2.03节实际本身征用
第2.04节有害用途案例
第2.05节“宾夕法尼亚州煤炭公司案”:得到认可的管制性征用
第2.06节“欧几里德案”:得到支持的综合分区制度
第2.07节“宾州中央运输公司案”:一种多因素征用检验原则
第2.08节“阿金斯案”确立的二部分征用检验原则:其中包含政府的合法目的
第2.09节“卢卡斯案”:对于管制性征用、妨害及其他例外的一种本身检验原则
第2.10节摊派
第2.11节“诺兰案”:关联检验原则
第2.12节“多兰案”:“大致合乎比例”规则
第2.13节“戴尔—蒙蒂沙丘案”:明确阐述“大致合乎比例”规则
第2.14节关于征用的问题、准则及格言
第2.15节平均优势互惠
第2.16节投资预期
第2.17节整块土地或者分母规则:其中包含分段
第2.18节概念分段:排除妨害权
第2.19节地理分段
第2.20节时间分段
第2.21节运用“卢卡斯案”:何时发生本身管制性征用?
第2.22节构成征用的推迟决策
第2.23节带有收购意图的规划和分区
第2.24节成熟规则和终局裁决规则
第2.25节美国法院早期裁决的一些案例
第2.26节“汉密尔顿银行案”
第2.27节“犹鲁县案”
第2.28节美国法院后来裁决的案例
第2.29节联邦法院裁决的案例
第2.30节终局裁决规则
第2.31节补偿要求
第2.32节关于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的诉讼请求
第2.33节从州法院回到联邦法院
第2.34节鲁克—费尔德曼原则
第2.35节州法院确立的征用原则
第2.36节声言价值完全灭失或者发生减损的“实际适用”案例
第2.37节平衡原则与多因素原则
第2.38节州征用法律
2.实质性正当程序
第2.39节实质性正当程序问题
第2.40节在联邦法院启动实质性正当程序诉讼所面临的阻却事由
3.程序性正当程序
第2.41节程序性正当程序问题
第2.42节在联邦法院
第2.43节在州法院
4.平等法律保护
第2.44节平等保护问题
第2.45节平等保护审查的司法标准
第2.46节运用合理关系标准:州法院
第2.47节运用合理关系标准:联邦法院
第2.48节“克莱博恩案”:“咬一口”的合理依据规则
第2.49节选择性执行:“奥尔奇案”
5.言论自由
第2.50节言论自由条款如何适用于土地利用管理
第2.51节报复性政府行为
6.契约条款
第2.52节一般原则
第2.53节契约条款在土地利用案件中的作用
第3章综合规划方案
1.综合规划方案的作用
第3.01节规划与土地利用管理
第3.02节规划过程与规划方案
第3.03节对于规划工作的批评
第3.04节现在的规划工作
2.规划立法
第3.05节《标准规划法》
第3.06节规划委员会
第3.07节综合规划方案的要素
第3.08节正式批准综合规划方案
第3.09节州的规划立法
第3.10节必要的和选择性的规划要素
第3.11节关于低收入者住房的规划政策
第3.12节强制性规划
3.综合规划方案与土地利用管理措施
第3.13节“按照”综合规划方案进行分区
第3.14节多数派司法观点:规划方案不是必要的
第3.15节少数派司法观点:一致性是必不可少的
第3.16节法定一致性要求
第3.17节为了遵守规划方案而提高区划等级
第3.18节土地利用冲突
第3.19节规划方案与有关征用的争议问题
第3.20节作为征用抗辩理由的综合规划方案
第3.21节作为财产征用的综合规划方案
第3.22节对于综合规划方案的司法审查
第4章区域划分体系
第4.01节导论
1.经由妨害诉讼进行的司法分区
第4.02节妨害私人权益诉讼
第4.03节预期妨害
第4.04节占用的优先性
第4.05节居民区内的妨害
第4.06节商业用途
第4.07节殡仪馆
第4.08节构成妨害的人
第4.09节审美上的妨害
第4.10节经由分区的方式使妨害符合法律
第4.11节禁制令救济
第4.12节衡平比较原则
第4.13节没有准予禁制令救济的情形
第4.14节给予被告的赔偿
2.制定法上的授权
第4.15节《标准分区法》
第4.16节分区的目的
第4.17节规划区的概念
第4.18节批准和修正
第4.19节区划调整委员会
第4.20节执行
第4.21节现代分区法律
第4.22节域外分区
第4.23节宪法上的问题
3.地方自治
第4.24节宪法性地方自治权力
第4.25节地方自治土地利用权力
4.为政府和政府管理的土地开发进行的区域划分
第4.26节政府豁免问题
第4.27节州的机关
第4.28节行使州的职能的地方政府
第4.29节由州负责管理的设施和企业
第4.30节州的环境计划
第4.31节关于其他私人活动的州许可证
第4.32节私营公用事业
第4.33节酒类营业被许可人
第4.34节地方政府
第4.35节政府职能—经济职能规则
第4.36节国家征用权规则
第4.37节优先权力规则
第4.38节平衡原则
第4.39节地方自治问题
第4.40节立法性解决方案
5.联邦优先权
第4.41节联邦优先权问题
第4.42节为移动电话塔实行的区域划分
第4.43节管理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法规
……
第5章有关土地利用、密度和开发的分区制度
第6章分区程序
第7章歧视性、排斥性和包容性分区规划
第8章土地利用诉讼和救济手段
第9章住宅开发控制措施
第10章发展管理和公用设施监管
第11章审美、标志管理和历史保护
第12章自然环境方面的土地利用管理
术语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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