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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50053
阵容强大
延揽本学科名家新秀,集结近百位学者,共同推动判例研究和法学发展
体例规范
设有事实概要、判决要旨、评析、参考文献,可为判例研究之典范模式
以例释法
梳理裁判思路,重点进行学理分析,阐释规范性逻辑、意义或遗留问题
着眼司法
凸显法律解释以及法之续造的关键问题,贯彻类案同判,统一法律适用
《行政法判例百选》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组织编写的案例教科书和工具书。浙大联合全国行政法学科100名优秀老师,根据相关制度和知识点,选取了行政法权威案例一百个。其案例主要来源为*人民法院公报等,主要内容分别涉及行政法原则、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与行政补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全书结合案例,通过“事实概要”“判决要旨”“评析”等板块简述案情和判决,重点是结合案例进行学理分析,阐释规范性逻辑,并梳理同类案例中的裁判观点以及对于学术前瞻问题提出观点等。全书不仅可作为学生法律实践的参考用书,亦可为为相关司法实务人员提供学理支撑和审判参考。
行政法原则
001行政正当程序原则/梁君瑜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最高人民法院第38号指导性案例
002
公序良俗在行政法中的适用/于 洋
北雁云依与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公安户口行政登记案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0)历行初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
003
比例原则与行政赔偿/蒋红珍
陈宁诉庄河市公安局行政赔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年第3期(总第83期)
004
诚信原则与行政优益权/李龙贤
崔龙书诉丰县人民政府行政允诺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11期(总第253期)
005
最小损害原则/蒋红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划局诉黑龙江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1999)行终字第20号行政判决书
006
信赖保护的要件化适用/胡若溟
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最高人民法院(2004)行终字第6号行政判决书
行政行为
007法律解释与漏洞填补/尹培培
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第90号指导性案例
008同位法竞合与从重处罚规则的适用/尹培培
上海鑫晶山建材开发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第139号指导性案例
009
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继承/朱 芒
沈希贤等182人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第3期(总第89期)
010
行政决定的确定力和撤销规则/章剑生
焦志刚诉和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10期(总第120期)
011
行政处罚中的社会危害性判定/张 亮
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客运管理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2期(总第256期)
012
旧下位法的适用规则/郑 磊
博坦公司诉厦门海关行政处罚决定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6期(总第116期)
013
过罚相当原则的适用/尹培培
苏州鼎盛食品公司不服苏州市工商局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10期(总第204期)
014
招商引资协议的性质/杨登峰
香港斯托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泰州市人民政府等招商引资协议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再99号行政裁定书
015
多阶段行政行为的判定/石肖雪
张玉新诉太和县人民政府行政批准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5809号行政裁定书
016
内设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定性/郑春燕
衡阳华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诉湖南省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湖南省衡阳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6130号行政裁定书
017
行政允诺的认定/章剑生
黄银友、张希明与大冶市人民政府、大冶市保安镇人民政府行政奖励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鄂行终字第46号行政判决书
行政程序
018“等”的解释规则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杨 丹
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第6号指导性案例
019
行政正当程序的适用/张怡静
张成银诉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年第3期(总第101期)
020
行政程序重开及其规则/孔祥稳
王建设诉兰考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6100号行政裁定书
021
说明理由义务的意义与内容/苏 宇
郴州饭垄堆矿业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等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6号行政判决书
022
行刑衔接与行政程序/练育强
枣庄永帮橡胶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枣庄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案《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第1卷)第14号案例
政府信息公开
023政府信息不存在的证明责任/梁 艺
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最高人民法院第101号指导性案例
024
公益组织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张旭勇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1期(总第195期)
025
咨询信息/沈广明
孙长荣与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12期(总第242期)
026
政府信息公开与利益衡量/伏创宇
齐明喜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等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312号行政裁定书
027过程性信息/梁 艺
周素梅诉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1310号行政裁定书
行政征收与补偿
028公平补偿与房产评估时点/郑 磊
居李、李琼、居文诉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202号行政判决书
029
行政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判断/刘连泰
郭鸿昌诉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4693号行政裁定书
行政复议
030一级行政复议规则/王晓杰
杨吉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2976号行政裁定书
031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性质/王 莉
王林生诉周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152号行政裁定书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032内部行为效力外部化及其可诉性/李永超
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最高人民法院第22号指导性案例
033
程序性行政行为/胡敏洁
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最高人民法院第69号指导性案例
034
公议纪要的可诉性判定/章志远
吉德仁等诉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年第4期(总第84期)
035协助执行行为/王晓杰
温振强诉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729号行政裁定书
036
行政层级监督行为的可诉性/章剑生
崔永超诉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1394号行政裁定书
037
政策性处理行为/陈 明
张光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辞退民办教师行为行政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2245号行政裁定书
038
组织实施行为/贾圣真
王小五诉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9275号行政裁定书
039
请求行政指导与履行法定职责/刘 权
张月仙诉太原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906号行政裁定书
040
道路更名与权利保护范围/李 成
朱广义、贺法群等诉郑州市人民政府道路更名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1127号行政裁定书
■原告资格
041举报人原告资格的审查路径/黄 锴
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最高人民法院第77号指导性案例
042
利害关系的判断基准/王贵松
黄陆军等人不服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登记行政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5期(总第187期)
043
保护规范理论与利害关系的判断/章剑生
刘广明诉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169号行政裁定书
044
行政不作为诉讼与原告资格的判断/贾媛媛
郭文才诉浚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355号行政裁定书
045保护规范理论与不利处罚后果/陈无风
北京联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申293号行政裁定书
■被告资格
046行政协议争议中被告资格的确定/陈天昊
陈前生、张荣平诉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2719号行政裁定书
047
推定被告/矫 珠
上海马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行政强制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再102号行政裁定书
048
被告资格的判断/贾圣真
李春山诉怀远县人民政府房屋强拆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366号行政裁定书
049
视为行政委托中的被告/展鹏贺
刘结明诉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申3190号行政裁定书
■起诉与受理
050一行为一诉规则的适用/朱可安
马生忠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2期(总第278期)
051
行政诉权的处分及其限制/陈思融
韩甲文诉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45号行政裁定书
052
起诉条件中“事实依据”的认定/郭 兵
杨学奎与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等房屋行政强制行政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2301号行政裁定书
053
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王 勇
陈前生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行政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2720号行政裁定书
054
提起履行法定职责之诉的条件/刘雪鹂
李国秀诉山东省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2864号行政裁定书
055
起诉期限起算不以违法性认识为必要条件/李 方
李兴行诉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政府确认征收行为违法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3971号行政裁定书
056
起诉期限的理解与适用/徐肖东
马中现等诉汝州市人民政府登记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3010号行政裁定书
057
诉讼类型的选择/章志远
刘书平诉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拒收国家赔偿申请行为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6108号行政裁定书
■审理与判决
058参照规章及其规则/徐 键
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第5号指导性案例
059
行政行为未引用具体法律条款/张 亮
宣懿成等诉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争议案最高人民法院第41号指导性案例
060
适用情况判决应当考虑的因素/胡若溟
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最高人民法院第88号指导性案例
061
行政公益诉讼中“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张旭勇
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最高人民法院第137号指导性案例
062
参照规章的规范结构/张 文
任建国不服劳动教养复查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3年第3期(总第35期)
063
优势证明标准/宋华琳
廖宗荣诉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支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年第1期(总第123期)
064
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李晨溪
陈爱华诉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8期(总第214期)
065诉权与滥用诉权/章剑生
陆红霞诉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5年第11期(总第229期)
066
滥用职权的认定/于 洋
刘云务诉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源一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2期(总第244期)
067
情况判决的适用条件/查云飞
郑州市中原区豫星调味品厂诉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行提字第21号行政判决书
068
尊重行政专业判断/宋华琳
广州德发房产建设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行提字第13号行政判决书
069
“国办发”文件的法效力/于 洋
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政府与张殿珍等行政批复行政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135号行政裁定书
070
滥用诉权的判断/沈广明
崔志惠等诉天津市人民政府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5034号行政裁定书
071
裁判基准时/陈思融
陈春晓等诉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121号行政裁定书
072
判决重作行政行为的限制/梁 亮
丛淑萍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决定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辽行终195号行政判决书
073
继续确认之诉与诉的利益/汪敬涛
李汴菊诉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2290号行政裁定书
074
诉的利益与权利救济/马立群
何恬诉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2885号行政裁定书
075
提起给付之诉的条件/黄 锴
杜三友、李立有、胡高荣、史海斌、成引龙等804人诉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不履行给付待遇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3461号行政裁定书
076诉的利益与诉权/闫尔宝
尚淑琴诉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4726号行政裁定书
077
被告不举证与第三人举证责任/李明超
王玉春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等撤销行政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5835号行政裁定书
078
行政裁量与司法审查的限度/王 军
黄绍花诉辉县市人民政府提高抚恤金标准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7073号行政裁定书
079
裁判时机成熟/查云飞
晏春林诉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543号行政裁定书
080
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凌维慈
章新宝诉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等土地行政补偿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3312号行政裁定书
■既判力
081生效民事裁判理由对行政裁判的既判力/贾媛媛
单君廷与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政府、辽宁省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发放污染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行提字第39号行政裁定书
082
既判力对共同诉讼人的效力/冯子轩
王薇诉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等行政赔偿及行政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4713号行政裁定书
083
裁判理由与既判力/王 浩
王世友诉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房屋面积认定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265号行政裁定书
084
既判力对第三人的效力/吴振宇
张刚诉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征收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411号行政裁定书
085
既判力的时间范围/夏 雨
周口市利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诉周口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1185号行政裁定书
■行政协议
086行政协议中的行政解释/陈国栋
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行政协议案最高人民法院第76号指导性案例
087
行政协议的识别/韩 宁
黄石市明灯食品厂诉大冶市人民政府、大冶市金山店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再72号行政判决书
088
行政协议无效的判断/李 芹
石继洲诉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633号行政裁定书
089
行政协议的单方变更/韩 宁
何胜贵诉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4592号行政裁定书
090
行政协议中的行政附随义务/陈天昊
汪慧芳诉龙游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2624号行政裁定书
■行政赔偿
091行政赔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转移/黄 琳
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第91号指导性案例
092
滥用职权与行政赔偿/杜仪方
王丽萍诉中牟县交通局行政赔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年第3期(总第83期)
093
责任交织与行政赔偿/杜仪方
中国银行江西分行诉南昌市房管局违法办理抵押登记案最高人民法院(2002)行终字第6号行政赔偿判决书
094
违法建筑材料与行政赔偿/徐肖东
张文胜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6号行政裁定书
095
抽象监管职责与行政赔偿/张 红
刘恩仁等诉沈阳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返还集资款法定职责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616号行政裁定书
自 序
2011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自1979年国家法制复兴以来,以“有法可依”为要旨的大规模法制定活动取得初步成效。基于这样的前提,以法适用为要旨的法解释逐渐成为法学教学和研究的重心,以满足行政、司法的需要。法解释以法规范为对象,判例成为法解释不可或缺的一种法资源。
判例,即法院生效裁判所构成的先例。在中国,就判例对类似案件处理产生的效力不同而言,可以分为指导性案例和非指导案例。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发布。非指导性案例是除指导性案例以外的其他案件。法院每一个生效判决,客观上对自己和下级法院今后处理类似案件都有一种外在的拘束效力。也就是说,任何一级法院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若无充分的说理,不得背离上级法院和自己以往的先例。确立这样一种规则的理由,大致与民间“人不能言而无信”这样朴素的道理相当。若这样的规则被确立,那么法的安定性、法的可预测性这两大法律价值就可以获得一种制度性担保。
关注判例的意义大致是:(1)类案同判,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9条又规定:“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通过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建立了指导案例和类案检索两个与判例相关的制度。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类案异判”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制统一,动摇社会民众对法治的信仰,关注判例在相当程度上可以消除或者减少“类案异判”的现象。(2)以例释法,推进法学发展。一方面,促进域外法理本土化。中国作为一个继受法国家从日本引进了“行政指导”,从美国引进了“正当法律程序”,从德国引进了“不确定法律概念”“判断余地”,从法国引进了“公务”“公产”等。所以,中国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其实是一个“混血儿”。因法律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域外法理需要通过判例才能完成本土化。这也是继受法国家法制发展难以绕开的路径。另一方面,借助判例中的裁判理由,理解制定法的含义。对此,末弘严太郎曾说:“无视判例是不可能理解现行法律。”法官将法规范运用于个案处理过程,同时也是抽象法规范具体化的过程,由此形成的裁判理由包含了法官对法规范的判断,它们本身也构成了制定法内容的一部分。更为严重的是,一旦出现制定法漏洞时,法官不可能坐等立法机关“供货”,无论我们主观上是否承认,在这种情况下承认通过判例发展法律,便是更优的一种法治策略。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组织编写了“判例百选系列”之一的《行政法判例百选》。我们坚信,一国行政法的思想不只是源于某些“天才”人物的创造,也不只是源于逻辑推断出来的知识(那种认为通过逻辑推理可以获得绝对真理的“法律形式主义”),也不只是从异国他乡搬运进来的条条框框(那种认为法律可以脱离特定时空的“法律普适主义”)。研究中国法的判例,或许正是中国行政法思想的基本源泉。
章剑生 胡敏洁 查云飞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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