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64628丛书名: 别让不懂法害了你
不懂法律误大事,看似小问题,实则大隐患!轻松好读有内容,让你彻底告别不懂法!
懂法造就幸福生活,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本书将阐述法律规定中与人们现实思维相悖的一些原则和规定,帮助人们去认识和了解法律,避免犯错或犯罪。大家读后,一定会有茅塞顿开、豁然开朗的感觉,可以说具有相当的实用性。本书对于每一个知识点,都设计了生动形象的生活案例情景,引人入胜。本书所使用的语言,尽量避开了法律专业术语,相信读者一定能看得懂。希望大家读过本书后,进一步了解我国的刑事法律规定,不会再有书中当事人因不懂法而酿成大错的悔意。
以为自己属于“替天行道”就不用负刑事责任,谁知做了“好事”却赔了自己
罪恶少年杀人越货,妄凭年纪小就能逃避刑事处罚,终落法网
犯罪时不知主动中止还可能挽救自己,虽有悔意但又想“一不做二不休”,再无退路
以为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就一定会构成犯罪,弃家逃跑成笑话
以为自己醉酒时的行为能免于各种处罚,大肆饮酒造成严重恶果,害人害己
岁少年与他人打架致对方死亡,以为自己也应偿命而自杀,岂不知依法不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
只知道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自卫成功后还继续伤害对方,不料防卫过当构成犯罪
生怕自己防卫过当而招致犯罪,面对强暴不敢往“死”里弄,而遭受重创
以为因紧急避险造成伤害也要负刑事责任,东躲西藏丢掉工作却原来不是犯罪
火车司机在紧急情况下跳车逃生,以为自己属于紧急避险,却原来已构成犯罪
以为自己是高官就能胡作非为,却不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被判死缓后,以为自己还是难逃一死,在监狱自暴自弃,继续故意犯罪,被执行死刑
以为唆使未成年人去抢劫,自己就不是犯罪,终难逃法网
第二章 刑事处罚的种类及运用
不知累犯处罚更重,出狱后碍于哥们义气“重出江湖”
以为被假释后原来刑罚就不会被执行了,肆意妄为被收监
犯罪后逃跑,以为逃过了追诉时效,岂不知还在被通缉
不知犯罪后投案自首能被减轻处罚,不顾家人劝阻四处躲藏难逃法网
不知犯罪后主动揭发同伙能立功从轻处罚,为顾“义气”保护同党自己遭殃
被依法判处缓刑后,以为自己就是无罪释放了,继续“逞强”又返监狱
第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罪
被境外组织利用,贪得无厌沦为间谍入狱
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泄私愤毁坏他人汽车后获罪
不知偷电缆也是犯罪行为,六旬老汉盗窃电缆后后悔不已
不慎将农药洒落水井致使村民集体中毒,疏忽大意换来刑事惩罚
捡到手枪不上交,想留下打猎,不懂法招致犯罪
私自挪动电线杆致使大面积停电,不懂法稀里糊涂地犯了罪
无知青年被恐怖组织洗脑,做恐怖分子终落法网,后悔不已
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无良商家只顾赚钱,完全不知卖假货也能构成犯罪,得不偿失
为朋友“两肋插刀”夹带大量黄金通关,自己已成走私贩却全然不知
不知信用卡套现也能犯罪,贪得无厌疯狂套现终坐牢
为骗取保险金,虚报被盗窃财产数额,因不懂法而犯了罪
销售不洁食品致使大家严重食物中毒,不知此也能构成犯罪,后悔不已
不知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销售商品会构成犯罪,害了家人也害了自己
不知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情节严重也能构成犯罪,贪心沦为阶下囚
第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不知欺骗、强迫他人捐献器官也是犯罪,为挣钱不择手段,终获罪
以为与十四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是少女自愿就没事,结果处罚更重
不知过失致人死亡也是犯罪,被依法逮捕时抗拒抓捕致警察重伤罪上加罪
不知诬陷诽谤他人也能构成犯罪,为谋私利害人害己
为寻失物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搜查,不懂法付出大代价
明知对方是精神病人,而故意与其发生性关系,一时之快换来牢狱生活
不知花钱“买媳妇”也是犯罪,媳妇没得到,却换来了刑事处罚
为要回欠款而绑架债务人,索债索出了刑事责任,都是不懂法害了自己
父母不懂法,狠心丢弃婴儿致婴儿死亡,以为自己的孩子自己做主,荒诞至极
不知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情节严重的也能构成犯罪,小仇恨换来大懊悔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为生活所迫抢劫救灾物资,结果沦为抢劫犯,并落得个“重刑”处罚
以为盗窃数额小就没事,多次盗窃后进了监狱
与他人合伙“绑架”自己,敲诈父母的钱财,在玩闹之间进了监狱
因ATM机故障无法取钱砸坏机器,愤怒之下焉知此举已属犯罪
不知偷窃自己家中的东西也会犯法,游手好闲青年因此而进监狱
不知占有别人的东西不归还也能构成犯罪,不懂法因小失大害了自己
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冒充民警抓赌没收钱财,钱没捞到却获罪入刑
不知伪造印章 也是犯罪,结果私刻章 成了罪犯
为找工作,不知竟是犯罪被抓,后悔晚矣
碍于情面让朋友在自己家中吸毒,不知犯了容留他人吸毒罪,追悔莫及
为寻开心在商场里虚假示警制造恐慌,结果致使他人伤亡,害人害己进牢狱
不知帮助自己的朋友逃避司法追捕是犯罪,没帮上朋友也害了自己
不知刻字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也是犯法,无心之举换来法律责任
电脑高手为显能耐自制病毒传播于网络,却不知此乃犯罪行为
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卖淫,道德沦丧之余还遭受刑事处罚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以为自己贪污只要不满五千元就不构成犯罪,多次贪污,终获刑
为朋友挪用公款,讲了义气,失了原则,也进了监狱
妻子瞒着当官的丈夫受贿,以为自己不是官员就够不上受贿罪,大错特错
在位时替人办事,约定退休后“得好处”,以为退休后受贿就“没事了”,大错特错
花钱找人办事,只知受贿是贪污腐败行为,却不知自己行贿也是犯罪,换来牢狱生涯
不知为行贿受贿牵线搭桥也是犯罪,不懂法害了自己
第九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渎职罪与军人违反职责罪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积极参与换来牢狱生活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愚昧无知终进“高墙”
不知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签订合同失职被骗,锒铛入狱
不知武器装备肇事后也能犯罪,违反规定酿成大错
第十章 治安管理处罚
坚信“法不责众”,因不满情绪扰乱交通秩序而受罚
变卖被查封扣押的汽车,以为是自己的就能卖,结果却遭处罚
可以要求但因不懂法而未要求办案警察回避,事后得知早已时过境迁
不知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也会招致治安管理处罚,为好奇和好玩换来法律惩罚
为完成销售目标强买强卖,不懂法遭遇治安管理处罚
不知出租房屋还要登记承租者的身份证,不懂法遭遇罚款尴尬
噪声扰民不肯改正,遭举报被警告后还不收敛,终被罚款
公安机关扣押公民物品时未制作扣押清单,公民权利受损却浑然不知
远离犯罪,珍惜幸福生活应该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所的品质。一旦沾染上“犯罪”,被冠以“有前科”三个字,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其一生带来负面影响。犯过罪的人可能在很长时间内都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可能连谈对象都是问题,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嫁给一个有前科的人。在此,我们不必谈什么人权的问题,其实,因为某人曾经是罪犯就对其敬而远之的态度,多半来源于道德心理。对于犯过罪的人,多数人心里都有一种谴责感和憎恶感。因此,知法懂法,远离犯罪,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座右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稳稳地在这个世界上走一回。
但是,偏偏有人要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更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其中有很多人,自己并不是真的想犯罪,也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正在犯罪,或者稀里糊涂地犯了罪。如:火车司机在紧急情况下跳车逃生,以为自己属于紧急避险,却不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不知信用卡套现也算犯罪,贪得无厌疯狂套现,终进了牢房;为朋友“两肋插刀”夹带大量黄金通关,自己已成走私贩却全然不知;不知花钱“买媳妇”也是犯罪,媳妇没得到,却换来了刑事处罚……这一切的一切,皆因不懂法而起。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也为了我们亲爱的家人,我们必须做知法、懂法的人,不能因为不懂法而招致“违法犯罪”,从而害人害己。在此,为了让大家懂法、知法,我们特意编写了本书,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本书具备以下特色:
,实用性。本书将阐述法律规定中与人们现实思维相悖的一些原则和规定,帮助人们去认识和了解法律,避免犯错或犯罪。大家读后,一定会有茅塞顿开、豁然开朗的感觉,可以说本书具有相当强的实用性。
第二,生动性。对于每个知识点,我们都设计了生动形象、引人入胜的生活案例情景,让您在对发生在当事人身上的故事感同身受的同时,了解并学习丰富的法律知识。您会为当事人因不懂法而犯罪、受伤害感到惋惜,从而能让自己从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教训。
第三,通俗性。我们在设计语言时,会尽量避开法律专业术语,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突出通俗性。相信读者一定能看得懂。希望大家读过此书后,不会再有书中当事人因不懂法而酿成大错的悔意。不懂法,真的会受伤害!谨记!
编委会
2015 年4 月
1. 以为自己属于“替天行道”就不用负刑事责任,谁知做了“好事”却赔了自己案例背景某村村民张甲平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来源,和父母住在一起,其生活完全依靠父母,整日以赌博、酗酒为乐,危害村民。张甲的父母已经年过花甲,以种地为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也比较拮据。但是张甲完全不顾及这些,总是向父母索要钱财,对父母出言不逊。张甲还多次在父母拒绝给其钱财时,对父母大打出手。
一次,张甲醉酒回家,再次向父母要钱去赌博,张甲的父亲张某表示家里仅有的钱是准备买种子、化肥用的,不能给张甲。张甲听后极为不满,发疯似的抢张某手里的钱,张某握住钱不给。气急败坏的张甲再次对张某进行殴打,抢走其手里的钱扬长而去。张甲的父亲张某伤心至极,心想着这种没有人性的儿子不如没有,将他杀死就是替天行道,自己就是在做好事,肯定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于是,张某买来剧毒型杀虫剂,倒入张甲喝的酒中,不知情的张甲果然将酒全部喝下。不一会儿,张甲全身抽搐,口吐白沫,倒地中毒而亡。
公安机关对张甲的死因进行了调查,查明是张甲的父亲张某故意将其杀死。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经过审理,判决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张某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以为自己属于“替天行道”,是为村里清理祸害,谁知自己却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懊悔不已。
律师分析
本案是关于故意杀人罪的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故意杀人罪,首先,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是动机如何不会影响定罪。其次,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是没有法律上的根据的,至于行为是暴力的还是非暴力的,行为的方式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不影响定罪。后,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年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即可成为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本案中,张某有杀死张甲的故意,并且实施了造成张甲死亡的投毒行为。所以,张某的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接受法律的惩罚。
以上讲的是故意杀人罪的定罪情节。定罪和量刑是刑罚的关键要素,在定罪准确的前提下,量刑的准确与否就成了刑罚是否公正的重要衡量标准。量刑情节是在对犯罪人裁量决定刑罚时需要考虑的事实情况,分为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法定量刑情节包括从重处罚情节、从轻处罚情节、减轻处罚情节和免除处罚情节。酌定量刑情节包括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的时间及地点等当时的环境和条件、犯罪侵害的对象、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以及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等。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后半部分规定的“情节较轻的”就属于酌定的量刑情节。此处“情节较轻的”,主要是指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本案中,张某将张甲杀死就属于出于义愤而杀人的情况。张甲整日酗酒、赌博并且多次对父母进行打骂、危害村民,父亲张某忍无可忍将其杀死,人身危险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所以,可以认定张某的行为符合“情节较轻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认定故意杀人罪不能只看行为的后果,还要根据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认定。如果行为人不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是出于其他故意致人死亡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使用暴力进行抢劫致人死亡的,此时就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应该将“致人死亡”这一后果作为其他犯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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