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020130665
《简·爱》是一部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都十分独特的小说,以抒情浪漫的笔法描写了女家庭教师简·爱与庄园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的深挚爱情,成功塑造了英国文学中*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态度的女性形象,被视为“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
《简·爱》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作品,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作品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本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简·爱》出版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女性文学的一部传世经典之作。
前言
《简·爱》问世以来已一百多年,始终是英国小说中拥有广大读者的一部作品。它既是经典性的,包括我国在内,世界上各个国家一代代的青年,常常都是从阅读它开始踏入英国以至世界文学的欣赏园地。它又是“流行”的,不但稍知文学的各国男女老幼,就是不大接触文学的人,也通过多次反复重拍的电影等艺术形式,十分熟悉简·爱这个孤女令人同情的身世,和她与罗切斯特之间那段曲折离奇而又缠绵动人的爱情故事。这部记述了一个平凡的女子虽不算太平凡但也算不上可歌可泣的生活经历的长篇小说,竟有着如此历久不衰的艺术魅力,其奥秘究竟何在?
正像本书初版内封上所标明的那样,它是一部“自传”,或者更正确些说,是一部自传成分很浓的小说。尽管作者有时也否认女主人公就是她,可是大量的证据说明书中的“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包括女主人公在内的许多人物的生活,以及他们活动的环境、气氛,甚至许多的生活细节,都无可怀疑是取自作者及其周围的人的真实经历。顺便说说,历来采用人称叙述方式的小说并不少见,但《简·爱》这部小说如果不采用人称来写,就很难想象它能取得现在这样强烈的效果。中国古代文人就主张文章要以血泪写成,近代的文学家虽然说法不同,但承认对生活的真切体验是一切好作品的根本条件之一,这大概是一致的。《简·爱》之所以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恐怕首先得归因于此。
夏洛蒂·勃朗特一八一六年生于英国北部一个乡村牧师的家庭。母亲很早就因病去世,丢下她们五姊妹和一个弟弟,夏洛蒂排行第三。过了三年,还只八岁的夏洛蒂和她的两个姐姐与一个妹妹就给先后送进了一所专收神职人员孤女的慈善性机构——柯文桥女子寄宿学校里。正如在小说中所描写的那样,饥饿,寒冷,繁重乏味的宗教祈祷和粗暴冷酷的教养方式,很快就摧毁了孩子们的健康。一八二五年流行的一场斑疹伤寒使全校八十五个学生中病倒了四十五个。大多数学生还染上了肺结核。夏洛蒂的两个姐姐玛丽亚和伊丽莎白就在这一年患肺病先后被送回家,不久就死去,使父亲只好把余下的夏洛蒂和她的妹妹艾米莉接回家里,但这种当时还是不治之症的病魔的种子,已经潜伏在她们身上,后来也过早夺去了她们和她们的弟弟的生命。
夏洛蒂的父亲派屈里克·勃朗特出生于爱尔兰,毕业于剑桥大学,以后终身落脚在约克郡当了一个偏僻小镇上的牧师。他丧偶后独自带着一群孩子长期过着寂寞清苦的日子,在读书看报之余,虽有时也能给他的孩子们一些学习上的帮助,包括不适当地向他们灌输他自己的托利党(后来的保守党)信条,但总的说来,他是个阴郁并以自我为中心的专制家长,不能给子女们渴望的温暖。生活在约克郡哈沃斯这个北方荒原中与世隔绝的山村里,姐弟四人除了徜徉在周围的一片荒原、沼地、山丘、田野间外,就只能紧密地团结友爱,相濡以沫了。所幸的是他们都有文学艺术上的爱好,自写自画,自编自读手抄刊物,从中得到了很大的乐趣。这在当时的英国家庭中并不是罕见的现象,但谁也想不到的是,从这里面居然孕育出了日后震动英国文坛的三位女作家,其中两个——夏洛蒂和艾米莉——的代表作《简·爱》和《呼啸山庄》成了英国文学中的不朽杰作,妹妹安妮的《艾格妮斯·格雷》也至今仍为许多文学爱好者所传诵。
当然,他们当时编写的那些诗歌、幻想故事还只是一些孩子们为排遣时光在一起编织的白日梦,里面的英雄常常是一些历史上和幻想中的皇家贵族大人物。例如从现今保存下来的夏洛蒂和她弟弟合作写成的一个英雄故事的部分手稿来看,其中只不过用一种拜伦式的风格,描写了一个称为“昂格里亚”的理想国度,抒发了他们对于在自己寂寞生活中所缺乏的事物所抱的热烈向往而已。但是生活的磨练和随之而来的心灵的觉醒,使他们在文学写作上,也出于兴趣和消遣,走上了反映自己切身经历和内心体验的逐步成熟的道路。而他们中勤奋也对生活的艰辛感受得深的夏洛蒂,在文学创作上也先获得了成功。
促使她以文学作为自己的事业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她在次从慈善学校回家后的学习和求职谋生的不愉快经历与艰难遭遇,无疑使她很自然地走上了这条适合于她的道路。一八三一至一八三二年她第二次就读于罗赫德地方的一所寄宿学校。这次遇到的学校负责人伍勒小姐跟她次遇到的那些教师有很大的不同。她和她成了很好的朋友,《简·爱》中的谭波尔小姐身上就明显留下了这段交往的影子。但在这里的经历也并不完全是愉快的:进校时一口浓重的爱尔兰口音,当别的女孩子邀她去参加游戏时她从来不去跟她们一起玩,也不会玩。一八三五至一八三八年她曾回到这所学校教过几年书。一八三九年又去约克郡一个工厂主家里当过几个孩子的家庭教师,性格孤傲的她受不了孩子们向她掷书本甚至扔石头的作弄,很快就辞职了,两年后第二次尝试也同样以失败而告终。《简·爱》中在罗切斯特家聚会的贵妇人、阔小姐对家庭教师的刻薄揶揄,正是作者切身感受到的当时英国社会中根深蒂固的等级偏见的生活写照。在这之后,她又作了后一次寻求自立和谋生之路的努力,——打算自办一所学校,并为此说动母亲死后一直在她家照料家务的姨母,资助她和艾米莉去布鲁塞尔短期进修法语和德语。结果学校并没有办成,因为没有人来就读,而她去布鲁塞尔学习的一段经历,却对终促成她放弃其他,决心尝试以笔耕谋生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她们所进的海格尔女子寄宿学校是一所主要为当地贵族富家小姐们开办的天主教学校,她和艾米莉这对从英国北部荒原的穷乡僻壤中来的新教徒姊妹,她们的寒酸和耿介跟周围的环境太格格不入了。正是这种强烈的对比,激起她要用某种方式表现自己的强烈愿望,同时也促使她从过去所沉湎的英雄故事和田园诗的幻想中清醒过来,转到了对眼前实际生活和自己切身问题的深思。
她选择了文学事业。个尝试——她和艾米莉和安妮用这时已去世的姨妈留给她们的遗产自费合出的一本诗集,一八四六年出版时并没有引起任何反响。同时,她的部小说《教师》也受到了几家出版社的冷遇。但夏洛蒂·勃朗特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人,艾米莉和安妮的小说得到出版商的接受也增加了她的信心。她更进一步沿着部小说中已初露端倪的写实路子走下去,一八四六年秋天前后开始创作她的第二部小说时,完全以她自己的亲身体验、感受和憧憬为基础,借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女子如何与命运搏斗,终于战胜了环境也战胜了自己的动人遭遇,抒发了作者自己胸中的积愫,也深深打动了从当时直到今天无数读者的心。这就是现在这部已传诵了一百多年的长篇小说《简·爱》。
《简·爱》在伦敦引起的反响是巨大的。出版商很快在一八四七年十月就出版了这部作品。萨克雷称赞它是“一位伟大天才的杰作”。次年印行第三版时,《评论季刊》上提到“《简·爱》与《名利场》受到同样广泛的欢迎”。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评论者从内容和形式上都竭力贬低它(作者在第二版序言中就针锋相对地反驳了他们),就是欣赏它的人中,也抱有一定程度的困惑,比如乔治·艾略特就一方面为《简·爱》所陶醉,一方面又对它感到吃惊和不快。
原因就在夏洛蒂·勃朗特这位名不见经传却极有个性的女作者,写了一本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上都十分独特的作品,不但与在它以前和与它同时的作品相比显得与众不同,而且与它后来类似题材的作品比起来,也始终显得更为大胆而率真。小说以回忆自述的口气,写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简·爱如何从小就受到收养她的舅母及其子女们的歧视和虐待,如何在冷酷艰苦的慈善学校中长成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踏上了社会后如何尝到了爱情的滋味而突然遭到惊人的意外变故,在经过出走、流浪甚至乞讨的生活后如何终于跟她一向眷恋的男主人结合而后获得了幸福。情节听起来颇有点像常见的“灰姑娘”故事。在此以前,英国文学中就有理查逊的《帕美拉》(1741),写了一个年轻侍女如何以她的美德终于赢得了富家少爷的敬爱而结成了美满的婚姻,曾经流传一时,被称为英国部家庭伦理小说。但《简·爱》与这一类作品却截然不同,它创造了英国文学(而且不只是英国文学)中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至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积极进取态度的女性形象,是读者从来不曾遇见过的。
就拿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来说,她并不把彼此社会地位的悬殊看得太重,处处显示出自尊自重,明确地宣称“我与你是同样的人”;她面对富家千金英格拉姆小姐这位骄横高贵的情敌时,毫不自惭形秽,却自信与罗切斯特更为投合和般配;而一旦发现他有还活着的妻子时,又毫不犹豫地离开她留恋的人和留恋的地方,独自奔向渺茫的前途。更难得的是,她在两性的恋爱关系中并不满足于被爱,而是毫不隐讳自己的感情,一改女性总是扮演受男性倾慕和爱护的角色,要求站在平等的地位上追求新型的爱情和婚姻关系。同样,在对生活的态度上,简·爱也从幼年时期迷恋描绘大海、礁石、沉船的图画,到成长后时时仰望星空、远眺山野,表现出不安心于平静无波的生活,热望改变现状,走向更大的生活圈子。
在写桑菲尔德府的名流聚会等篇章中,作者虽然着墨不多,却那么鲜明生动地描摹了一张张贵族资产阶级庸人的可笑嘴脸,同时也通过他们对平民阶层的鄙视嘲弄,有力地反映出社会的不平。更不用说书中对那些所谓慈善家和慈善机构的真实刻画,是多么尖锐地揭露了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残酷和伪善。然而使人震惊的,是小说中表现出来的对宗教和教会的态度。简·爱小时候进的寄宿学校的主持者勃洛克赫斯特牧师公然用粗暴的铁腕来窒息那些幼弱的少女们起码的肉体和精神要求,甚至把她们的生命当成儿戏。女主人公从桑菲尔德府出走后遇到的圣约翰教士,则用另一种更精致的精神铁腕来压制别人和自己的正当愿望,在完成救世主的事业的名义下要求人牺牲生活、牺牲一切。小说中很形象地把前者比作“黑铁柱子”,把后者比作“白大理石柱子”,毫不含糊地揭示了他们借“神恩”来要求别人放弃“天性”,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
所有这些,跟作者所处的英国社会传统是格格不入的。当时英国正进入维多利亚时代,国力的昌盛和海外殖民势力的扩大使这个时期被称为英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社会上富豪贵族踌躇满志,当时的文学艺术中也热心塑造绅士淑女的形象。同时世界上次规模宏大的工人运动——宪章运动——也正在英国蓬勃兴起,工人和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激进派积极提出了政治平等的要求。几乎终生在偏僻小镇生活的勃朗特姊妹,对社会政治的理性认识主要来源于阅读父亲的书籍和报纸,自然不可能有多么明确的社会和政治主张,然而《简·爱》的作者却完全凭她的真情实感,从一个角度大胆地抨击了从腐败骄奢的贵族、资产阶级到道貌岸然的牧师、传教士的虚伪嘴脸;甚至在连当时的宪章运动都还没有提出男女平权思想的情况下,如此鲜明地描写了妇女不甘于社会指定给她们的地位而要求在工作上以至婚姻上独立自主,如此热烈地为妇女的尊严和正当要求而辩护,这不能不说是英国文学史上一个很大的突破。
与思想内容上的独树一帜相称,《简·爱》在艺术表现上也有着不容忽视的特色。有些西方评论家如亨利·詹姆士等指责本书结构松散,笔法随意。实际上,全书以女主人公在盖茨黑德府的不幸童年、在洛伍德学校的艰苦岁月、到桑菲尔德后的青春觉醒和在荒原庄的后成熟四个部分构成,描摹了每个时期不同的人物环境、生活细节和思想感受,同时始终以主人公的自我心理反省把它们贯串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的确,它并不特别致力于编织一个复杂曲折的故事,但它却凭着它所激起的对主人公命运的强烈兴趣和关怀,有力地吸引着读者。而更重要的是,作者在描写这一切时从头至尾所显示出来的热情和大胆。正如后来曾为作者写了有名的《夏洛蒂·勃朗特传》(1857)的著名作家盖茨凯尔夫人所说的:“她有着什么样的热情,什么样的烈火啊!”无论是简·爱在桑菲尔德果园里与罗切斯特的表露心曲,或者是她出走后的流浪乞讨的描写,都毫无扭捏作态和多愁善感的情调,而是有血有肉地表露了女主人公——也就是作者自己——的真实心灵,写出了自强自尊的人——尤其是自强自尊的女子的天性,令人肃然起敬,增加了对人性的敬意。在勇敢真挚的心理探索上,有的评论家认为作者已开了劳伦斯的先河,恐怕并非是毫无道理的。
在写作特点上,笔法简洁而不夸张渲染是《简·爱》作者的一大长处。写女主人公在洛伍德学校时与海伦·彭斯间的感情和海伦之死的那一部分,作者并没有用多少笔墨作大量的描写,但读来却能催人泪下。这固然得力于作者有亲身的体会(海伦显然就是作者姐姐玛丽亚的写照),但描写上的成功也是无可否认的。同样,如第二十一章写舅舅里德生前对妹妹及其遗婴的爱护之心,也写得语焉寥寥而情真意切,令人难忘。与作者同时代的其他大作家相比,萨克雷似乎显得过于冷峻,狄更斯则有时令人稍感做作。而夏洛蒂·勃朗特简洁而传神、朴质而有声有色的文笔,使《简·爱》成为学习英文和英国文学的人们的入门书,不是没有原因的。
就真实反映现实生活而言,《简·爱》无疑是现实主义的作品,然而与此同时,它却采用了许多梦境、幻觉、预感和象征、隐喻的手法,使作品带上了不少浪漫主义的色彩。在这方面,作者有她自己的见解。她在读了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后,说它只是“理智而真实(比实际更真实),但她却决不可能成为伟大”,因为她“没有诗意”,而“一个伟大的作家能没有诗意吗?”不管这种评价是否正确,但读了勃朗特姊妹的作品(特别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你不能不承认她们的散文体小说中,确实充满着扑朔朦胧而很容易引起读者丰富联想的诗的气质,这大概跟她们从小饱读而且为之倾倒的浪漫派诗人如拜伦等给她们的深刻影响是分不开的。
但短促的生命,有限的阅历,毕竟也给《简·爱》的作者带来一定的局限。她抱着少见的热情和真诚,勇于探索人生,但却缺乏对时代和社会更深入更理智的深刻分析,从而得出她自己的结论;她鄙视浮华世界的庸俗追求,但仍迷恋于中产阶级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情趣;在《简·爱》的整个情节中多少带有当时流行的“哥特式小说”的神秘气氛。作者的其他几部小说《雪莉》(1849)、《维列特》(1853)和《教师》(1857)尽管背景和人物有所不同,但也都是作者把自己在约克郡和布鲁塞尔学校的生活的切身体验,与她对更丰富的生活的追求和憧憬相结合的产物,比起《简·爱》来都不免显得逊色。
夏洛蒂·勃朗特一生与贫病为伍,几个姊妹都在她以前因病早故,惟一的弟弟也酗酒堕落,潦倒而死,只有早鳏而性情孤僻固执的老父与她为伴。一八五四年她才终于克服父亲的反对结了婚,不幸第二年就因病去世,只活了短短的三十九年。但她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的深刻痕迹是永不会磨灭的。她的《简·爱》刚出版时,有的评论家就热烈地赞扬它比五十部特罗洛普、五十部狄更斯和其他人的小说加在一起还更有价值,这未免有点过于夸大。但马克思也把夏洛蒂·勃朗特与狄更斯和萨克雷等并列在一起,称赞他们的作品中揭示出来的社会真实,比一切政治家、政论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所揭示的还要多。这不能不说是这位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值得引以为骄傲的莫大荣誉。
译者
一九八九年九月
百度书评
这本小说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简·爱》是部脍炙人口的作品,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本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简·爱同情罗切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这本小说说明了人*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罗切斯特自己也成了一个残疾人,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当然也是有爱情的。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一个有尊严和寻求平等的简·爱,这个看似柔弱而内心极具刚强韧性的女子也因为这部作品而成为无数女性心中的典范。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其*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艺术特色
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这本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在风景描绘上,作者以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画家的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色彩斑斓的景物细致生动,用词精确。
《简·爱》在内容结构上有以下特点:
一、《简·爱》的结构是一种《》式的艺术构架。简爱经历了地狱(盖茨赫德和罗沃德)的烤炙,炼狱(桑菲尔德和沼泽地)的净化,*后到达可大彻大悟的天国着一理想境界(与罗切斯特结合并诞生了象征新生的下一代)。
二、作者运用渲染气氛、噩梦、幻觉、预感来营造地狱的气氛,构筑寓言式的环境。在盖茨赫德,简爱从生活中感觉到了“阴森森的祭奠气氛”,看到时隐时现的“幽灵”,而压抑恐怖,令人毛骨悚然的“红房子”则几乎成了地狱的化身。在罗沃德,“死亡成了这里的常客”,“围墙之内笼罩着阴郁和恐怖”,散发着“死亡的恶臭”,对简爱来说,无疑是刚跳出火坑,却又被投进了一个更为可怕的地狱。在桑菲尔德,疯女人像鬼魂一样频频出现,暴风骤雨不断袭击桑宅。
三、为了赋予一部普通的爱情小说以经典意义和神话的内涵,作者反复引用《圣经》、神话、史诗、古典名著、历史典故莎士比亚的著作。
四、这部小说的一个很大特点是富有激情和诗意。小说的男主人罗切斯特和女主人公简·爱男女双方都用诗的话语来表达各自的激情。
章
那天是没法出去散步了。尽管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间闲逛了一个小时,可是从吃午饭起(没客人来,里德太太午饭总吃得很早),就刮起冬天凛冽的寒风还夹着绵绵苦雨,这就谈不上再到外面去活动了。
这倒正合我心意,本来我一向就不喜欢远出散步,尤其是在午后的冷天气里,因为我怕直到阴冷的傍晚才回到家里,手脚冻僵,还被保姆蓓茜数落得挺不痛快,又因为自觉身体不如里德家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娜强壮而感到丢脸。
随后,上面所说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娜就在客厅里团团围在他们妈妈的身边,而她则斜靠在炉边的沙发上,让几个宝贝儿簇拥着(这会儿既不争吵,又不哭闹),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我呢,她就让我不必去跟他们坐在一起了,说是:她很抱歉不得不让我去独自待在一边,除非她能听到蓓茜报告加上自己亲眼目睹,发现我确实在认真养成一种比较天真随和的脾气,活泼可爱的举止,——比较开朗、坦率一点,或者说比较自然一些,——那她确实只好让我得不到那些只有高高兴兴、心满意足的小孩子家才配得到的特殊待遇了。
“蓓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可不喜欢爱找碴、爱寻根究底的人,再说,一个孩子家竟敢这样回大人的嘴可真有点可怕。找个地方坐着去,除非会说中听的话,就闭嘴别再作声啦。”
客厅隔壁是间小小的早餐室,我悄悄溜了进去。那儿有个书架,我马上找了一本,特意挑那满是插图的。我爬上窗龛里的座位上,缩起脚,像个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下,把云纹呢红窗帘拉得差不多完全合拢,这样我就在一个加倍隐蔽的地方安下身来。
褶裥重重的猩红窗幔挡住了我右边的视线,左边是一扇扇明亮的玻璃窗,它们在十一月阴沉沉的白昼下成了我的屏障,但同时又并不把我跟它完全隔绝开来。在翻书页的间歇中,我时不时地眺望一下这个冬日午后的景象。远处,只见云遮雾罩,白茫茫一片。近处,呈现的是湿漉漉的草地和风吹雨打的树丛,一阵持续的凄厉寒风,把连绵的冬雨刮得横扫而过。
我重新又去看我的书——彪依克的《英国禽鸟史》。一般说来,我对书的正文不大感兴趣,不过尽管是个孩子,书中某些文字说明我还是不能当它空页似的一翻而过。其中有讲到海鸟栖息处的,讲到只有它们居住的那些“孤寂的岩石和海岬”,讲到从南端的林内斯或者叫纳斯直到北角,岛屿星罗棋布的挪威海岸,——那里北冰洋卷起巨大旋涡,
绕着北方极地荒凉的岛屿咆哮,
而大西洋的汹涌波涛,
注入风吹浪打的赫布里底群岛。这是苏格兰诗人汤姆逊一诗中的诗句。还有些使我不能漠然翻过的地方,提到了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的荒凉海岸,那“辽阔无垠的北极地带,那一片片凄凉广漠荒无人烟的地区——那儿常年雪压冰封,千百个严冬积聚起来的坚硬冰原,像在阿尔卑斯山上那样层层高耸,——晶莹发光,它们围绕着极地,使严寒的力量集中起来更增威势”。对这些惨白色的地区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印象:朦朦胧胧,就像所有那些似懂非懂的概念那样,它们隐约浮过孩子们脑际,但却又出奇地生动。这些说明中的文字都跟后面伴随着的小插图息息相关,使得那孤立在浪花飞溅、波涛汹涌的大海中的礁石,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小船,那从云缝间俯视正在没入水中的沉舟的幽灵般冷漠的月亮,都显得更意味深长了。
我说不清在那块冷冷清清的墓地上究竟笼罩着一种什么情调,那里有刻了字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被破墙围住的狭隘视野,以及表明时间已近黄昏的一弯初升的新月。
两艘停在死寂海面上的船,我相信准是两个海中的幽灵。
魔鬼从后面按住窃贼背的包,我赶紧翻了过去,那样子挺可怕。
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高踞在岩顶上,远望着一大群人团团围住绞架也是这样。
每幅画都在讲述一个故事,尽管我理解力还不太强,鉴赏力也不够,常觉得它们神秘莫测,但仍旧感到它们总是十分有趣,就跟蓓茜有时候在冬天的夜晚所讲的故事那样,不过那得碰上她心情好的时候,那时她把熨衣板搬到育儿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在周围坐好,一边熨平里德太太的挑花绉边,把她睡帽边缘烫出褶线来,一边就让我们全神贯注地饱听一段段爱情和历险的故事,它们都来自古老的神话和远古的民间传说,或者(我后来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我膝头上摊开着彪依克的书的那一会儿,我觉得很快乐,至少是自得其乐。我只担心别人来打搅,可它却偏来得很快。早餐室的门一下打开了。
“嘿!烦闷小姐!”约翰·里德的声音在叫唤,跟着他沉默了一会儿,发现房间里显然是空的。
“见鬼,她上哪儿去了?”他接着说,“丽茜!乔琪!丽茜、乔琪:伊丽莎、乔治娜的昵称。(他在叫他的姐妹)琼琼:简的别称。不在这儿。告诉妈妈她跑到外面的雨地里去了,——坏畜生!”
“幸亏我拉上了窗帘。”我心想,同时急切地希望他不会找到我藏身的地方。说来约翰·里德自己也不大会找得到,他这人眼光不锐利,头脑也不灵敏。可惜伊丽莎刚往门里一探头,就马上说道:
“她在窗龛里坐着呢,准没错,杰克杰克:约翰的昵称。。”
我马上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我会被这个杰克硬拉出去就害怕极了。
“你有什么事?”我局促不安地问。
“该说:‘你有什么事,里德少爷?’”对方回答,“我要你到这儿来。”说着就在一把扶手椅上坐下,做了个手势示意让我走近去站在他跟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我才十岁。尽管按年纪来说他长得又胖又大,但却肤色灰败,一张宽脸盘,粗眉大眼,腿臂肥壮,大手大脚。他吃起饭来老是狼吞虎咽,结果弄得肝火很旺,目光呆滞无神,两颊松垂。他这会儿本来早该住进学校去了,可是他妈妈却把他接回家来住一两个月。说是“由于身体不好”。老师迈尔斯先生断言,只要他家里少给他捎些糕饼甜食去,他准会过得很好。可是做母亲的心不能接受这样粗暴的意见,而宁愿抱着另一种较为高雅的看法,那就是约翰所以脸色不好是因为用功过度,或者是想家。
约翰并不怎么爱他的母亲和姐妹,对我更抱有一种反感。他常欺负和虐待我,远不止每星期两三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接连不断,以致只要他一走近来,我身上每一根神经都紧张害怕,骨头上每一块肌肉都吓得抽缩。有时候我都被他吓呆了,因为无论对他的威吓也好,虐待也好,我都无处申诉。用人们不愿意为了帮我对付他而得罪了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对此完全装聋作哑,她从来没看见他打过我或者听见他骂过我,尽管他时常当着她的面这样做,当然,背着她时就更多了。
由于对约翰顺从惯了,我只好走到他椅子跟前。足有两三分钟,他拼命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撑断了他的舌根。我知道他马上就要打我了,一边畏惧着那一击,一边却凝神打量着这就要动手打我的人那副丑恶可厌的模样。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从我脸上看出了我这种念头,因为他二话没说,一下子就猛地狠狠给了我一下。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跟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了身子。
“这是教训你刚才敢无礼地跟妈妈顶嘴,”他说,“也因为你鬼鬼祟祟躲在帘子背后的行为,还因为你刚刚在两分钟以前眼光里的那副神气,你这只耗子!”
我已经挨惯了约翰·里德的辱骂,所以压根儿就不想回嘴,我一心只想着怎么来挨过辱骂之后必然会来的殴打。
“你躲在帘子后面干什么?”他问。
“我在看书。”
“把书拿来。”
我回到窗前把书拿了过来。
“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你是个靠人养活的,妈妈说过,你没钱,你父亲一文也没留给你。你本该去要饭,不该在这儿跟我们这样上等人的孩子一起过活,跟我们吃一样的饭,穿花妈妈的钱买来的衣服。现在,我要教训教训你再不敢去乱翻我的书架,那全是我的,这家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多再过上几年就都是了。滚,站到门口去,别站在镜子和窗子跟前。”
我照着做了,起初还没觉察他到底想干什么,但是当一看到他举起书来,掂一掂,起身做出一个要扔过来的架势时,我本能地惊叫一声往旁边一闪,但已来不及,书已经扔了过来,打中了我,我跌倒了,头撞在门上,碰破了。伤口流出血来,痛得要命。我的害怕心理已经超过了极限,被其他心情所取代了。
“你这残酷的坏孩子!”我说,“你简直像个杀人凶犯……你像是个监工头……你就像那些罗马暴君!”
我读过哥尔斯密哥尔斯密的《罗马史》,对尼禄、克利古勒这些人有了我自己的看法。而且我还在心里暗暗作过一些类比,但决没想到竟会这样公开说出来。
“什么!什么!”他嚷了起来,“她竟敢对我说这样的话?你们听见了吧,伊丽莎和乔治娜?我不该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先要……”
他向我直冲过来。我感觉到他揪住了我的头发,抓住了我的肩头,他真是在跟一个亡命之徒决一死战了。我看他真像是个暴君、杀人犯的样子。我觉着有几滴血从我头上淌下脖子去,感到有几分剧痛难忍。这些感觉一时压倒了畏惧,就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我不大清楚自己的双手究竟干了些什么,只听见他骂我“耗子!耗子!”一边还大声尖叫。帮手就在他身边,伊丽莎和乔治娜早已去找了里德太太,她已经跑上楼梯,来到了现场,身后还跟着蓓茜和她的使女阿博特。我们给拉开了。只听得她们在说:
“哎呀!哎呀!居然撒泼到敢打约翰少爷!”
“谁见过有发这么大脾气的!”
随后里德太太接上来说:
“带她到红屋子里去,关起来。”马上就有四只手抓住了我,把我拖上楼去。第二章
我一路都在反抗,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可这一来就大大加重了蓓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超过了她们本来愿意抱有的。实际上,我是有点失掉了自制,或者像法国人常说的:忘乎所以了。我明知道,一时的反叛早已经使我难免要受到种种难以想象的惩罚,因此像所有造反的奴隶那样,我在绝望中下决心索性一不做二不休。
“抓住她胳臂,阿博特小姐,她简直像只发了疯的猫。”
“真丢脸!真丢脸!”那使女喊道,“多吓人的举动呀,爱小姐,居然打起一位有身份的年轻人,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来了!”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的主人?难道我是个用人吗?”
“不,你还比不上用人呢,因为你白吃白住,却什么也不干。得啦,坐下来,好好想想你那坏脾气。”
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拉进了里德太太指定的那个房间,把我按在一张凳子上。我禁不住要像弹簧似的立刻站起来,她们那两双手马上抓住了我。
“你要不好好坐着,就得把你绑起来。”蓓茜说,“阿博特小姐,把你的袜带借我使使,我那副她准会一下就挣断的。”
阿博特小姐动手从一条胖腿上解下所需的带子。这种捆人的前奏曲,以及它所带来的加倍的耻辱,使我的愤激情绪稍微冷静了一点。
“别解啦,”我喊道,“我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两手紧紧抓住了凳子。
“记住可别动。”蓓茜说。当她确信我真的已经安静下来了,她才放开了我,然后跟阿博特小姐抱着胳臂站在那儿,沉着脸不放心地瞧着我的脸,好像还拿不准我是否已经清醒了似的。
“她以往从来没有这样过。”末了蓓茜终于转过脸去对那位阿比盖尔说。
“不过这种根性她是一直就有的。”对方回答说,“我常跟太太说起过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我。她是个鬼头鬼脑的小家伙,我从没见过像她这么点大的小姑娘那么会装腔。”
蓓茜没接碴儿,但稍过了一会儿她朝我说:
“你该明白,小姐,你是受了里德太太的恩惠的。要是她把你赶出去,你就只好进贫民院了。”
对这我无话可答,这些话对我来说并不新鲜,在我幼年时期早的回忆中就包含着别人诸如此类的暗示。这种指责我靠人养活的话在我耳朵里已经成了含意不明的老生常谈了,尽管听了十分难受和丧气,却叫人有点似懂非懂。阿博特小姐也附和说:
“你别因为太太好心,容许把你跟里德小姐和少爷们放在一块带大,就自以为可以跟他们平起平坐了。他们将来会很有钱,你可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低声下气,尽量合他们的心意,这才是你的本分。”
“我们跟你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蓓茜接着说,口气倒还算缓和,“你该尽量学得能干和讨人欢喜,那样说不定你还能在这儿待下去,要是你变得粗暴无礼,爱发脾气,我敢说太太准会把你撵走的。”
“再说,”阿博特小姐说,“上帝也会惩罚她,他会在她正大发脾气的时候叫她忽然死掉,而且知道死后会到哪儿去么?得啦,蓓茜,咱们就随她去吧,反正怎么说她也不会对我们有好感的。剩你一个人的时候,爱小姐,你好好做做祷告,因为你要是不忏悔,说不定就会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从烟囱里下来把你抓走的。”
她们走了,关上门,还上了锁。
红屋子是个空房间,很少有人在里面睡,可以说从来没人去睡,当然,除非盖茨黑德府里偶尔来了大批客人,以致不得不动用它所有的房舍。不过,这间屋子却是全府里宽敞堂皇的一间卧室。一张有粗大红木架的床,挂着深红锦帐,像个神龛似的摆在房间正中央。两扇大窗子,经常拉下了百叶窗,几乎被一色帷幔布做成的褶皱和垂帘遮得严严实实。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铺着深红色桌布。墙是柔和的淡褐色,稍带微红。衣橱、梳妆台、椅子都是乌油油的桃花心木做的。床上堆起层层的垫褥和枕头,上面盖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的深沉色调中显得耀眼而突出。几乎同样醒目的是床头边一张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也是白色的,跟前还放着脚凳,我想,它看上去就像是个苍白的宝座。
因为难得生火,这屋子很冷。它离育儿室和厨房都很远,所以很静。因为谁都知道极少有人进来,所以显得庄严。只有女用人在星期六进来擦拭一下家具和镜子,清除掉一星期积起来的薄薄一点灰尘。里德太太自己则隔很长时间才进来一次,查看一下大橱里的一只秘密抽屉,那里面存放着各种羊皮纸文契,她的首饰盒,此外还有她已故丈夫的一帧小肖像,而红屋子的秘密和魔力就在于此,使得它尽管富丽堂皇,却显得如此冷落。
里德先生过世已经九年,他就是在这间卧室里断气,在这里停灵,他的棺材也是从这里由殡仪馆的人抬出去的。从那时起,一种哀伤的神圣感就使得这屋里不常有人闯进来。
蓓茜和刻薄的阿博特让我坐着别动的,是放在大理石壁炉架近旁的一张软垫矮凳。我面前就耸立着那张床。我右边是黑沉沉的高大衣橱,散漫、柔和的反光使橱壁板上显出斑驳变幻的光泽。我左边是遮严的窗户,窗和窗间安着一面大镜子,重现出大床和屋子空荡荡的肃穆景象。我拿不准她们是不是真把门锁上了,因此等我稍敢动弹的时候,我就站起身来走过去瞧瞧。哎呀,真锁上了!比牢房还严实。走回原处时得在镜子前经过,我的眼光被吸引着不由自主地向镜中映出的深处探究。在那片幻象的空间中,一切都比现实中显得更阴沉、更冷漠。里面那个眼睛直瞪着我的古怪的小家伙,在昏暗朦胧中显出苍白的脸和胳膊,在一片死寂中只有那双惊惶发亮的眼睛在闪闪转动,看上去样子真像一个幽灵,我觉得它就像是蓓茜夜晚讲故事时所说的那种半神半妖的小鬼中的一个,它们常在沼地上杂草丛生的荒谷中出现在夜行者的眼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那时候我很迷信,不过眼下它还没到完全能占上风的时候;我的火气还很旺,起来造反的奴隶那种怨气冲天的心情还在激励着我,要我向黯淡的现实低头,还得首先能克制住不再去想那如潮的往事才行。
约翰·里德的蛮横,他姐妹的傲慢,他母亲的憎厌,用人们的偏心,这一切在我乱糟糟的脑海里,就像一口污井里的污泥沉渣那样翻腾了起来。我为什么老吃苦头,老被呵斥,老受责怪,老是有错呢?为什么我总是不讨人喜欢?为什么不管我竭力想赢得谁的好感却总是白费心机呢?伊丽莎既任性又自私,却受人尊敬。乔治娜脾气给惯坏了,尖酸狠毒,爱寻事找碴,盛气凌人,大家却还都娇纵着她。她的漂亮,她红红的双颊和金黄的鬈发,似乎能让谁见了她都满心欢喜,不管有什么错都得到原谅。而约翰呢,从来没人敢违拗他,更不用说责罚他,尽管他扭断鸽子脖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摘掉温室葡萄的果子,掰下花房里珍贵花木的幼芽,还管他母亲叫“老姑娘”,有时候还为了她跟自己一模一样的黑皮肤而辱骂她,蛮横地不听她的话,不止一次撕破、弄坏她的绸衣裳,可他却还是她的“心肝宝贝”。而我虽不敢犯一点错,尽力把每一件事做好,却仍旧被说成淘气,讨厌,阴沉,鬼鬼祟祟,而且从早上到中午,从中午到晚上,无时不在这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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