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0305303
期刊是学术创新和知识传播的重要载体,担负着带领学术、遏制学术腐败的神圣使命。对期刊出版业务进行法治化审视,不仅利于推进期刊出版事业健康发展,而且对学术生态和知识生产有序进行具有正向价值。本书立基编辑实务,运用法治思维进行了专题式探讨。
前 言…………………………………………………………………… (1)
章 期刊出版中的多重版权法律关系………………………… (1)
一 期刊论文作者版权的保护及限度…………………………… (1)
二 整本期刊作为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 (4)
三 责任编辑可能的版权及合理范围…………………………… (8)
第二章 编辑业务与作者版权的协调对接………………………… (15)
一 稿件刊发与作品发表权的协调对接………………………… (16)
二 期刊文章署名编排格式与作者署名权协调对接………… (19)
三 编辑加工修改稿件与作者修改权的协调对接…………… (21)
四 期刊版面费与作者获得报酬权的协调对接………………… (24)
五 引文标示规范化与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协调对接……… (26)
第三章 编辑出版业务中的署名及署名权………………………… (31)
一 作品署名权的归属问题……………………………………… (31)
二 署名的方式问题……………………………………………… (33)
三“课题制” 科研论文的署名权问题………………………… (36)
四 关于“非作者” 署名的问题………………………………… (37)
五 合作作品的署名次序问题…………………………………… (39)
六“通讯作者” 标注问题……………………………………… (40)
七 署名事项的变更问题………………………………………… (41)
八 有关署名的数量问题………………………………………… (42)
九 论文中的引文涉及的署名权问题…………………………… (43)
十 结语…………………………………………………………… (44)
第四章 期刊收取版面费的法律性质探析………………………… (46)
一“版面费” 的含义及由来…………………………………… (46)
二 对“学术期刊征收版面费可构成单位受贿罪” 的驳斥… (47)
三 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属于合理合法的收费………………… (49)
第五章 期刊“稿约” 法律性质的再思考……………………… (62)
一“稿约” 性质的理论论争…………………………………… (62)
二“稿约” 法律性质的解构式剖析…………………………… (66)
三 «著作权法» 发展趋势下“稿约” 性质的建构………… (69)
第六章 期刊整体设计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71)
一 封面设计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71)
二 期刊版权页的规范化………………………………………… (79)
三 期刊目次页的规范化………………………………………… (83)
四 期刊索引与总目次编排的规范化…………………………… (88)
第七章 单篇文章编排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92)
一 标题的拟定与规范化………………………………………… (92)
二 摘要的撰写与规范化……………………………………… (106)
三 关键词的规范选择…………………………………………… (113)
四 层级标题的拟定……………………………………………… (115)
五 作者简介的内容与规范化………………………………… (122)
六 引文标示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129)
七 参考文献著录的规则及格式设定………………………… (131)
第八章 期刊行文表达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143)
一 期刊行文表达法治化与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143)
二 编辑出版业务中行文表达中常见错误及修正…………… (145)
2 期刊出版业务的法治化审视
三 文稿编辑加工中被错误修改的例证及修正……………… (225)
第九章 学术期刊打击学术腐败措施刍议……………………… (229)
一 学术腐败之“抄袭” 形态写实…………………………… (229)
二 现代技术对“学术打假” 之影响………………………… (232)
三 编辑业务中发现“抄袭” 之实例分析…………………… (234)
四 期刊打击学术腐败的应对策略…………………………… (235)
附录1 当代中国期刊编辑转型论……………………………… (248)
附录2 数字化浪潮下期刊版权保护路在何方………………… (256)
附录3 编辑也需具备公关意识…………………………………… (260)
附录4 作者相关论文辑要………………………………………… (265)
后 记………………………………………………………………… __________(267)
章
期刊出版中的多重版权法律关系
本章写作源于笔者承担的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2009—2012年编辑学研究基金重点资助课题(项目编号:Zd201104),本章内容为该研究项目成果的一部分。初稿曾以《学术期刊出版中的多重版权法律关系研究》为题,发表于《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1年第4期。后于2013年10月获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版权研究优秀论文奖。
本章内容提要:期刊论文作者的版权应以作者与期刊社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优先考量,作者的版权不仅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且受到版权合同的约束。期刊作为汇编作品,其版权应受到尊重和保护。期刊的责任编辑为对所责编的文章付出了智力性劳动,应享有相应的署名权。
本章关键词:期刊;版权;作者版权;汇编作品;责任编辑;署名权
期刊出版中往往涉及多重版权法律关系。期刊是由一篇篇独立的稿件汇集而成,每一篇稿件都是由作者创作产生的,同时每一篇论文也都经过了期刊编辑人员的审阅、加工修饰和校对完善。期刊出版的顺利开展和良性运行要求必须合理解决与版权相关的各类问题,主要包括论文作者的版权、期刊整体的版权和期刊编辑人员个体劳动可能的权利等。
一期刊论文作者版权的保护及限度
期刊论文作者的版权应得到切实的保护是无可争议的。但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有其限度,超出合理限度的强调一种权利,将会给权利的相关方造成不应有的妨碍。一篇论文能够以“期刊文章”的方式面世,通常是论文作者和期刊社双向选择的结果。如果没有论文作者向期刊社投稿(即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愿意以“期刊文章”的方式向公众呈现思想成果),或者即使有作者向期刊社的投稿行为,而没有期刊社(通过其工作人员,如责任编辑、主编或副主编)的选稿和定稿(即期刊社有意愿在本期刊以“期刊文章”的方式为作者文章的发表提供版面和编辑出版的服务),则均不可能形成期刊文章。作者将稿件创作完成后,即使其不向期刊社投稿,就稿件的本质而言,同样表现了作者的思想,同样具有内在价值,但因它没有登上期刊的平台而不是期刊论文。如果期刊社不采用作者的投稿,这时作者的稿件也不能转化为期刊论文。既然期刊论文的形成有赖于作者与期刊社的双向协作,那么对期刊论文版权保障问题的考量,就必须考虑到协作双方,即在做好作者版权保障的同时要兼顾期刊社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
(一)期刊论文作者版权的保护内容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学术期刊刊载论文的作者享有各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包括决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怎样的方式、通过何种载体公之于众等。署名权实际上也就是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包括署本名、笔名、化名等,也包括选择匿名(即不署名)。一般认为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实际上同属一种权利的正反面。因为作品是作者个人意志的体现,反映的是作者的思想观点、立场和理念,其他任何人都不应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都不得未经允许擅自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以免在有意无意间改变了作者和作品的原初之意, 甚至歪曲或篡改了作者的思想观点。2012年10月30日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将“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合二为一,规定为“保护作品完整权”,即授权他人修改作品以及禁止歪曲、篡改作品的权利。2014年6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依然坚持了上述做法,其表述为“保护作品完整权,即允许他人修改作品以及禁止歪曲、篡改作品的权利”。著作财产权又可分为两大类,即各项专有使用权以及与各类使用相对应的使用费请求权。根据作品的使用方式,可分为以有形方式使用作品(包括复制权和发行权等)、以无形方式使用作品、以演绎方式使用作品和以其他方式使用作品等。作品的每一种使用方式都有对应的“获得报酬权”,即作者基于该种方式对作品的使用而应得到的物质报酬。使用费请求权则是指因法定许可使用的发生作者依法获得使用费的权利。韦之:《著作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6—70页。期刊论文作者依法享有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在内的完整版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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