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159246丛书名: 21世纪新畅销译丛
◆全球头两号悬疑推理小说家斯蒂芬•金、詹姆斯•帕特森共同推荐
◆太他X好看了这本书!老兄,我完全被迷住了!我希望你再写个十几二十本,而且好是明年就写出来!
——斯蒂芬•金
◆《犯罪小说家》非常精彩,读者就像搭乘云霄飞车一样,整个过程惊险万分,仿佛随时会被狠狠抛向无边的天空。好好享受这趟惊悚之旅吧!
——詹姆斯•帕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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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钱德勒和克里斯蒂,推理迷不容错过的冷硬 本格好故事
自称大卫•卢根的男子,隐姓埋名,在密歇根州过着低调的生活,试图逃开往事,过上新生活。然而,他受雇担任《灰街》推理杂志的编辑后,与杂志社老板汤姆的金发娇妻劳拉发生恋情。
一天晚上,大卫坐在厨房的桌前看稿时,电话响了。打电话的人是汤姆,他问卢根能否帮他一个忙--他需要一把铲子。
大卫买好铲子前去赴约,赫然发现汤姆家中有具男尸,汤姆声称出于自卫杀死了闯入家中的小偷。汤姆怕报警会产生无穷的麻烦,希望大卫能协同弃尸。汤姆发挥犯罪小说家天分,成功掩埋尸体……
“事情不太对劲。”卢根说。
汤姆拿起长耙,正要开始填平墓坑。“什么意思?”他问。
“事情进展得太过顺利,”卢根说,“两个男人要把一具尸体埋在树林里,后,他们顺利完工。过程中没发生任何紧张状况。你懂我在说什么吗?”
“不是很懂。”
“如果这是投稿给《灰街》的故事,你一定会马上退稿。”
克里斯托尔露出微笑。他拿着长耙慢条斯理地耙着地面。
“如果这是《灰街》收到的投稿,”他说,“我会安排在来这里的路上,有个轮胎突然没气了。正当我把车停到路边,一个希望帮忙的警察出现了。如果这是投稿给《灰街》的故事,应该会有个神秘金发女郎涉入,她很可能会对着我的头敲下去,再把我推下楼去。”
下周五,汤姆被发现陈尸于《灰街》办公大楼外,疑似跳楼自杀,随后《灰街》的专栏作家竟接连死于非命,死法与《灰街》曾刊出的小说情节如出一辙……
小偷的车是后车门上开的天空蓝本田喜美。挡泥板上已生锈,挡风玻璃有裂痕,不过悬吊装置还很好,引擎运转起来也很平顺。卢根开着它,沿着蜿蜒的河边,往城市的东南方前进。雨已经停了。
他来到城市近郊,过了河,接着往东北方开。没多久,周遭尽是灯火通明之处,比如购物中心、加油站。他暗忖,他还可以改变心意。他没欠汤姆•克里斯托尔什么。他大可以把车开进任何一个停车场,扔下车,找个公共电话,叫出租车送他回历史教授的家。把需要的东西全打包好——一个皮箱应该就足够了。再叫一辆出租车去机场,搭班飞机离开。到了早上,他就可以置身于一座全新的城市。
他继续往前开,将灯火抛在身后。后,他转向北方,放慢车速,寻找可以穿入树林的缺口。在两根木桩之间,有一条碎石路。往前开了一小段后,碎石车道豁然开朗,进入一块空地。四周还可看到铁路枕木。
他关掉引擎,熄掉车灯。身旁的乘客座上,放着之前购买的物品。后座摆着铲子,以及他从克里斯托尔家车库里拿来的长耙。他开了一瓶水,坐在车里喝了半瓶。他注意到身边的车门没上锁,于是心不在焉地扣上车锁,突然间,觉得自己好蠢。
他踏出车外,站在黑暗中等待。他一边小口喝水,一边劝说自己,这儿只有他一个人,不会有人从空地外的树林里冲进来攻击他。
四分之三圆的月亮高挂在天空中。他让自己的眼睛适应黑暗,一会儿后,他可以看见右手边有条通往森林的泥土路。路的尽头,立着一块招牌——黑暗中,他无法分辨上面的文字,但他知道招牌上写的是:马歇尔公园。
十分钟后,他听见另一辆车的引擎声。碎石路上,先是冒出一对上下跳动的车头灯,接着现身的是一辆加长福特黑色轿车,轿车开过来之后,并排停在喜美旁边。
汤姆•克里斯托尔的步伐生气勃勃。当他走向卢根所站之处时,脚上的靴子踩得碎石路噼里啪啦响。
“这地方行得通吧,”克里斯托尔说,“我没说错,对不对?从大马路上,根本看不到这块空地。”
“是看不到。”
“而且晚上这种时候,这附近根本不会有人。”他按下表上的按钮,脸庞在漆黑中亮了起来。“抱歉我来晚了,”他说,“正要出发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劳拉回家时会发现屋里空无一人,而你的车却停在车道上。所以我赶紧写了张字条,告诉她,你和我外出去看晚场电影,散场后,也许还会去喝一杯。这个谎编得不怎么高明,但还是得说。”
克里斯托尔锁上车,两人拿起铲子和长耙,开始探路。克里斯托尔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地面。当泥巴路面变得平坦,两人立即闪入森林里。走了约二三十码后,来到森林里的一块空地。地上有树枝,也看得到四处散落的秋叶。他们留下铲子和长耙,回头往泥巴路走去,并且在岔路口,摆了一根掉落的树枝当做记号。
先前,他们把克里斯托尔地下室里的帆布折叠床拿来当担架用,才得以将小偷的尸体移出书房。现在他们俩如法炮制,以同样的方式,将尸体从克里斯托尔的福特后备箱搬上斜坡,再移入空地。这段路并不好走,两人只好慢慢前行。克里斯托尔用白色塑料袋盖住小偷的头和上半身,在月光下,塑料袋发出微光。
他们将帆布床平放在空地较远的那端,正好在两棵白桦树之间。卢根脱下外套,顺手丢在地上。克里斯托尔早已抓起长耙,开始扫除空地中央的叶子和树枝。
月亮降至树梢下,星星展露光芒。大卫•卢根坐在一小块青苔地上,背靠着树干,将瓶子里剩下的水喝完。他留神听着是否有脚步声、引擎的运转声,或者其他声音。结果,他只听见克里斯托尔的呼吸声,以及铲尖挖地的响声。
他们的工作进展很顺利。克里斯托尔先在地上标出一块长方形,再用铲子刮出好几块草皮放到一旁,等稍后再填回去。之后,他和卢根轮流将挖出来的泥土堆到旁边,土堆太高时,就把边缘的地方耙平。克里斯托尔用手帕将手电筒绑在树枝上,以照亮那块区域。墓坑越挖越深,深到地面上仅能见到克里斯托尔的头和肩膀。
卢根起身戴上手套。他的双臂沾了泥土,头发和衣服上也都有灰尘的痕迹。克里斯托尔已脱掉牛仔布夹克和棉绒衬衫,白色汗衫都黑了。
卢根走到墓坑旁边,克里斯托尔抬起头来。“休息吧,大卫,”他说,“我还可以再挖好几分钟。”可是卢根摇摇头,克里斯托尔只好让步。卢根坐在墓穴边缘,往下滑落,再用双手撑住克里斯托尔,将他推到墓坑外。两人位置对调。
“就快弄完了,”克里斯托尔说,“再挖个一英尺半应该就够了。”
他们继续施工。期间两人又换手一次。后克里斯托尔把铲子抛出墓坑,宣布大功告成。卢根协助他爬出坑洞。
他们又抬起帆布床,将它搬到墓坑旁。两人很默契地停下脚步,站在小偷的尸首旁静默片刻。接着,既然没有其他方法更加得体,他们只有将帆布床拉近墓坑,将一边举高,让尸体顺势掉入坑洞里。
“事情不太对劲。”卢根说。
克里斯托尔拿起长耙,正要开始填平墓坑。
“什么意思?”他问。
“事情进展得太过顺利,”卢根说,“两个男人要把一具尸体埋在树林里,后,他们顺利完工。过程中没发生任何紧张状况。你懂我在说什么吗?”
“不是很懂。”
“如果这是投稿给《灰街》的故事,你一定会马上退稿。”
克里斯托尔露出微笑。他拿着长耙慢条斯理地耙着地面。“如果这是《灰街》收到的投稿,”他说,“我会安排在来这里的路上,有个轮胎突然没气了。正当我把车停到路边,一个能帮上忙的警察出现了。如果这是投稿给《灰街》的故事,应该会有个神秘金发女郎涉入,她很可能会对着我的头敲下去,再把我推下楼去。”
克里斯托尔拿着长耙的握柄,指着小偷的尸首。“如果这是投稿给《灰街》的故事,他是假装断气。你们两个很可能是同伙,整件事的目的是要引诱我进入树林,帮我自己挖葬身之地。”他若无其事地双手向外一摊。“如果你要干掉我,请用这把铲子。我只有一个要求:别打我的脸。”
卢根摇摇头。“我没力气杀你。不过,你倒是帮我把事情弄得更清楚了。如果这是虚构的小说情节,事情应该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所以,我们漏了什么?先把流程顺一遍。我们将尸体埋在森林里。收拾工具,捡起喝光的水瓶——没留下任何物证。下坡回到车那里,迅速清理干净,换掉身上的衣物。我开小偷的车,你跟在后面。我们把车开到附近一个可疑的街区,留在街上。整个流程就是这样。尸体处理掉了,车也处置好了。我们忽略了什么?”
克里斯托尔抓着长耙的握柄,将它竖立起来,并将下巴靠在手背上。“这个嘛,你太草率了,”他说,“你忘记擦拭方向盘,结果把指纹留在了上面。”
“很好。我会记得擦方向盘。还有呢?”
克里斯托尔似乎沉思了一会儿,后耸了耸肩膀。
“那把枪呢?”卢根说。
手电筒的亮光正对着墓坑,即使是在这样的光线下,卢根还是可以清楚地看见克里斯托尔的脸色。先是瞬间惨白,然后才恢复生气。先恢复正常的是眼睛。那是一双算计的眼睛。
克里斯托尔的嘴角闪过一丝微笑。“你一直在等待机会问我这件事,对吧?你还真能按兵不动啊。”
卢根没说什么。
“你怎么知道有把枪?”克里斯托尔问他。
这问题回荡在树林的空地上。绑住手电筒的树枝左右摇摆着,地面上的光圈也跟着移动。
“小偷的脚踝上有印痕,”卢根说,“那种痕迹是皮套造成的。”
克里斯托尔哑然一笑。“你是个侦探。”
“我不是。我只是读过很多故事。人们会在脚踝上系什么?手枪皮套。枪套又能放什么?”
“这问题太简单了。”
“所以他有一把枪,”卢根说,“这是个有趣的事实。还有:你拿走了那把枪。你为什么这么做,我可以想到好几个理由。你觉得受到威胁。陌生人闯进了你家。你打算摸黑外出,把尸体处理掉。有把枪在手边,总是能叫人心安。”
卢根在昏暗中端详克里斯托尔的表情。“此外,还有一个理由,”卢根说,“但也许还是不说比较好。你不会希望我探究下去的。”
“说来听听。”
“汤姆,没关系,你可以保守你的秘密。”
“听起来似乎为时已晚。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好吧,”卢根说,“你拿走枪,是因为那把枪让你的处境很为难。你的故事一开始就有漏洞,而那把枪会让你的故事显得可笑。一个男人闯进你家,想必是要抢劫你。不管他是哪种小偷,他一定明白屋里可能有人。他带了一把枪在身上,除非他确定屋里没人,否则他应该会把枪拿在手上。但是他没这么做。如果他手上有枪,你就没办法用一个酒瓶就干掉他。”
卢根把视线从克里斯托尔转移到墓坑。“所以这意味着你认识他。他不是小偷。是你让他进去的。他认为自己安全得很,没必要把枪拿在手上,只要插在脚踝的枪套上就行了。只有这样,整件事才说得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埋了他。如果他是个陌生人,我们可以随便找个地方弃尸。就算尸体被人发现,那又何妨?反正不会有人怀疑到你身上。可是我们却得埋了他,因为你认识他。”
克里斯托尔深吸一口气,然后又吁了出来。“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他是谁。”
“你不用告诉我,”卢根说,“但是枪的事情你得想一想。那是他的枪。很有可能有人知道枪是他的。如果你要把枪留着,你和他之间的关系就会曝光。”
“你说得对,大卫。我会把它处理掉。”
“现在就处理掉。你把它带出来了,对不对?我猜,它正在你的脚踝上。”
克里斯托尔放手让长耙倒在地上,右脚向前迈开。在手电筒的亮光下,他拉起牛仔裤裤脚,先露出棕色皮革的枪套,接着是镀镍枪身。克里斯托尔单膝下跪,解开枪套带子,站起身来,拔出手枪,再把枪套递给卢根。
“这显然是小口径的枪,”克里斯托尔边说边用手掂了掂枪的重量。“我猜,可能是二十二或三十二毫米。我应该对枪支多了解些。”
卢根用衬衫擦拭枪套,然后丢入墓坑。
“我不知道它有没有装子弹,”克里斯托尔说,“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检查子弹有没有上膛。但我觉得它是可以用的。”
“枪身侧边应该有个卡榫,可以松开弹匣,”卢根说,“不过,有没有装子弹并不重要,除非你打算用它。这里只有咱们两个人。你要开枪射我吗?”
克里斯托尔握紧枪把,枪口瞄准地上。
“我没力气杀你。”
“既然如此,把枪擦干净,丢进去,”卢根说,“把这里的事搞定,我们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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