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638823
内容简介
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非均衡性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但是国内学者较少关注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本研究以民族山区为研究对象,采用省际面板数据,运用协调发展度模型研究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非均衡性及其时空分异特征,并运用因子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方法对两者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本研究进一步丰富了土地城镇化研究的样本库,为民族山区特色城镇化发展提供了理论参考。
目 录
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
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内涵界定
一、土地城镇化内涵
二、人口城镇化内涵
三、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关系
四、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与城镇化的关系
第二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二、评价体系的指标说明
三、评价指标体系应用说明
第三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评价方法
一、权重确定
二、评价模型
三、协调发展度类型判定
本章小结
第二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测度与时空演化特征分析
节研究区域概况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区域概况
二、数据来源
第二节民族山区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总体演化特征
一、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总体演化特征
二、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的总体演化特征
三、城镇化协调水平的总体演化特征
四、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的总体演化特征
第三节民族山区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时间演化特征
一、失调阶段(2000—2006年)
二、过渡阶段(2007—2011年)
三、协调阶段(2012—2013年)
第四节民族山区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空间演化特征
一、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
二、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指数对比类型分析
三、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
四、城镇化协调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
五、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
本章小结
第三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节资源因素
一、农村资源禀赋
二、城市资源约束
第二节技术因素
一、农业技术进步的内涵
二、农业技术进步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第三节经济因素
一、经济发展水平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三、经济开放程度
四、劳动力转移与市民化成本
五、城乡预期收益
六、城镇化发展区际失衡
七、城市就业压力大
八、劳动力市场发育迟缓
第四节社会因素
一、城市规模
二、劳动力素质
第五节文化因素
一、城乡文化冲突
二、农民恋土情结
第六节制度因素
一、土地制度
二、户籍制度
三、社会保障制度
四、财税制度
本章小结
第四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与分析方法
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
一、影响因素指标选取的依据与原则
二、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初步设定
三、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构建
四、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说明
第二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分析方法
一、因子分析
二、相关分析
三、回归分析
本章小结
第五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节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思路
第二节研究区域概况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区域概况
二、数据来源
第三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因子分析
二、相关分析
三、回归分析
本章小结
第六章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二、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内涵界定
一、土地城镇化内涵
二、人口城镇化内涵
三、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关系
四、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与城镇化的关系
第二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二、评价体系的指标说明
三、评价指标体系应用说明
第三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评价方法
一、权重确定
二、评价模型
三、协调发展度类型判定
本章小结
第二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测度与时空演化特征分析
节研究区域概况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区域概况
二、数据来源
第二节民族山区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总体演化特征
一、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总体演化特征
二、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的总体演化特征
三、城镇化协调水平的总体演化特征
四、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的总体演化特征
第三节民族山区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时间演化特征
一、失调阶段(2000—2006年)
二、过渡阶段(2007—2011年)
三、协调阶段(2012—2013年)
第四节民族山区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空间演化特征
一、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
二、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指数对比类型分析
三、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
四、城镇化协调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
五、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
本章小结
第三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节资源因素
一、农村资源禀赋
二、城市资源约束
第二节技术因素
一、农业技术进步的内涵
二、农业技术进步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第三节经济因素
一、经济发展水平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三、经济开放程度
四、劳动力转移与市民化成本
五、城乡预期收益
六、城镇化发展区际失衡
七、城市就业压力大
八、劳动力市场发育迟缓
第四节社会因素
一、城市规模
二、劳动力素质
第五节文化因素
一、城乡文化冲突
二、农民恋土情结
第六节制度因素
一、土地制度
二、户籍制度
三、社会保障制度
四、财税制度
本章小结
第四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与分析方法
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
一、影响因素指标选取的依据与原则
二、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初步设定
三、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构建
四、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说明
第二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分析方法
一、因子分析
二、相关分析
三、回归分析
本章小结
第五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节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思路
第二节研究区域概况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区域概况
二、数据来源
第三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因子分析
二、相关分析
三、回归分析
本章小结
第六章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二、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前 言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到2017年的5852%,年均增长速度为308%,快于同期世界城镇化发展平均水平。尽管我国城镇化发展成果显著,但是我国的城镇化是在行政推动下的土地城镇化,盲目追求城镇化的土地扩张,忽视了人口的市民化和产业发展。因此,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扩张与人口增长的非均衡性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
自2007年,陆大道等人首次提出“土地城镇化”问题之后,目前国内学者以“土地城镇化”为主题的研究主要集于土地城镇化内涵、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性测度与分析、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互动关系以及影响因素。但是国内学者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关注很少,尤其是鲜有对民族山区的研究,更缺乏运用省际面板数据对民族地区土地城镇化问题的实证研究。
鉴于此,本研究以民族山区为研究对象,采用省际面板数据,运用协调发展度模型研究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非均衡性及其时空演化分异特征,并运用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因此,本研究进一步丰富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研究的样本库,为民族山区制定特色城镇化发展战略提供一定的参考。
本研究包括五个章节,具体章节分布如下。
章在阐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内涵的基础上运用复合指标测度法构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分别构建发展度、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模型,为民族山区协调发展水平测度与评价奠定基础。
第二章主要采用“五省区”面板数据,运用协调发展度模型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协调性进行测度并分析其时间演化特征和空间分异特征。
第三章主要通过运用地租理论、人地关系理论、人口流动理论以及协调发展理论等理论从资源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和制度因素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构建和实证分析提供理论依据。
第四章主要是根据指标体系选取原则和民族山区实际情况,从资源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制度因素5个方面构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并介绍分析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方法。
第五章主要采用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进行实证检验,并对实证分析结果进行解读,找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通过对以上章节的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总结如下。
一是土地城镇化是通过转变土地的利用强度和利用方式,把农业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农村未利用土地转化为利用更集约、更高效的城镇建设用地,其表现为城镇用地数量的增加和城镇空间的扩张。人口城镇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通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实现农村人口的市民化,其表现为城镇人口的增加。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作为城镇化母系统的两个子系统,只有两者协调发展、有机结合才能实现“真正的城镇化”。
二是民族山区城镇化发展度、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持续上升,协调发展类型从严重失调向初级协调优化,三者呈现融合的趋势。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不协调持续存在,2006年以后出现人口城镇化滞后现象。民族山区协调发展水平划分为失调衰退阶段、协调过渡阶段和协调发展阶段这三个阶段,城镇化发展度持续偏低是协调发展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分布格局与其经济发展格局基本相符。各省区协调发展水平分布比较均衡,但区域阶段性分异明显。
三是农村资源禀赋和城市资源约束成了限制民族山区人口城镇化的客观因素。民族山区匮乏的农业土地资源,促使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跨省区转移。农村土地市场不健全,影响农户从土地资源资本化中获益,无法为民族山区农村劳动力乡—城转移提供资金支持。民族山区城市资源和能源的限制在客观上抑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四是农业技术进步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推动力。但是,由于民族山区的地形限制、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以及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无法发挥出农业技术进步对民族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推动作用,制约了人口城镇化发展进程。
五是经济因素是制约民族山区人口城镇化发展的根本性因素。经济因素主要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经济开放程度、劳动力转移与市民化成本、城乡预期收益、城镇化发展区际失衡、城市就业压力和劳动力市场这八个方面,通过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土地利用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非均衡发展产生影响。
六是社会文化因素是影响民族山区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民族山区城市规模较小,对新增城市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有限。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缺乏足够的城市就业竞争能力,导致在城市就业的不稳定性。面对城乡文化冲突,农民工能否完成文化适应,成为农民工能否真正融入城市的核心问题。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具有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功能,从而无法彻底改变农民工对土地的依附关系。
七是制度因素助推了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抑制了人口城镇化,加剧了两者之间的不协调。首先,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产权模糊、产权不稳定和不完整性,土地征收制度“公共利益”泛化和土地价格“剪刀差”以及宅基地流转对转让主体身份限制等土地制度的固有缺陷驱使城镇建设用地的非理性扩张,严重阻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市民化。其次,受户籍管理制度的约束,农村劳动力被禁锢在农村,严重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导致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再次,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缺失和农民工权益缺乏保障,外出务工劳动力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从而使得农村劳动力更倾向于季节性转移。后,在分税制作用下,土地买卖成为民族山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的重要手段,逐渐产生了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这种依赖导致土地城镇化急剧扩张。
八是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众多影响因素中,提取了经济技术因子和资源配置因子两个主成分。经济技术主成分是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调的主要动因,资源配置主成分是第二动因,对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影响力相对较小。资源配置因子和经济技术因子均对城镇化协调发展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本研究综合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测度、时空演化分异特征以及影响因素等问题,虽然解决了一些理论问题,得到了一些结论,但是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突破。在以后的研究中,将更加注重引入新的理论、新的研究方法和不同学科视角拓展和深化相关问题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到2017年的5852%,年均增长速度为308%,快于同期世界城镇化发展平均水平。尽管我国城镇化发展成果显著,但是我国的城镇化是在行政推动下的土地城镇化,盲目追求城镇化的土地扩张,忽视了人口的市民化和产业发展。因此,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扩张与人口增长的非均衡性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
自2007年,陆大道等人首次提出“土地城镇化”问题之后,目前国内学者以“土地城镇化”为主题的研究主要集于土地城镇化内涵、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性测度与分析、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互动关系以及影响因素。但是国内学者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关注很少,尤其是鲜有对民族山区的研究,更缺乏运用省际面板数据对民族地区土地城镇化问题的实证研究。
鉴于此,本研究以民族山区为研究对象,采用省际面板数据,运用协调发展度模型研究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非均衡性及其时空演化分异特征,并运用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因此,本研究进一步丰富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研究的样本库,为民族山区制定特色城镇化发展战略提供一定的参考。
本研究包括五个章节,具体章节分布如下。
章在阐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内涵的基础上运用复合指标测度法构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分别构建发展度、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模型,为民族山区协调发展水平测度与评价奠定基础。
第二章主要采用“五省区”面板数据,运用协调发展度模型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协调性进行测度并分析其时间演化特征和空间分异特征。
第三章主要通过运用地租理论、人地关系理论、人口流动理论以及协调发展理论等理论从资源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和制度因素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构建和实证分析提供理论依据。
第四章主要是根据指标体系选取原则和民族山区实际情况,从资源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制度因素5个方面构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并介绍分析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方法。
第五章主要采用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进行实证检验,并对实证分析结果进行解读,找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通过对以上章节的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总结如下。
一是土地城镇化是通过转变土地的利用强度和利用方式,把农业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农村未利用土地转化为利用更集约、更高效的城镇建设用地,其表现为城镇用地数量的增加和城镇空间的扩张。人口城镇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通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实现农村人口的市民化,其表现为城镇人口的增加。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作为城镇化母系统的两个子系统,只有两者协调发展、有机结合才能实现“真正的城镇化”。
二是民族山区城镇化发展度、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持续上升,协调发展类型从严重失调向初级协调优化,三者呈现融合的趋势。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不协调持续存在,2006年以后出现人口城镇化滞后现象。民族山区协调发展水平划分为失调衰退阶段、协调过渡阶段和协调发展阶段这三个阶段,城镇化发展度持续偏低是协调发展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分布格局与其经济发展格局基本相符。各省区协调发展水平分布比较均衡,但区域阶段性分异明显。
三是农村资源禀赋和城市资源约束成了限制民族山区人口城镇化的客观因素。民族山区匮乏的农业土地资源,促使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跨省区转移。农村土地市场不健全,影响农户从土地资源资本化中获益,无法为民族山区农村劳动力乡—城转移提供资金支持。民族山区城市资源和能源的限制在客观上抑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四是农业技术进步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推动力。但是,由于民族山区的地形限制、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以及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无法发挥出农业技术进步对民族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推动作用,制约了人口城镇化发展进程。
五是经济因素是制约民族山区人口城镇化发展的根本性因素。经济因素主要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经济开放程度、劳动力转移与市民化成本、城乡预期收益、城镇化发展区际失衡、城市就业压力和劳动力市场这八个方面,通过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土地利用对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非均衡发展产生影响。
六是社会文化因素是影响民族山区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民族山区城市规模较小,对新增城市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有限。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缺乏足够的城市就业竞争能力,导致在城市就业的不稳定性。面对城乡文化冲突,农民工能否完成文化适应,成为农民工能否真正融入城市的核心问题。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具有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功能,从而无法彻底改变农民工对土地的依附关系。
七是制度因素助推了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抑制了人口城镇化,加剧了两者之间的不协调。首先,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产权模糊、产权不稳定和不完整性,土地征收制度“公共利益”泛化和土地价格“剪刀差”以及宅基地流转对转让主体身份限制等土地制度的固有缺陷驱使城镇建设用地的非理性扩张,严重阻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市民化。其次,受户籍管理制度的约束,农村劳动力被禁锢在农村,严重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导致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再次,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缺失和农民工权益缺乏保障,外出务工劳动力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从而使得农村劳动力更倾向于季节性转移。后,在分税制作用下,土地买卖成为民族山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的重要手段,逐渐产生了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这种依赖导致土地城镇化急剧扩张。
八是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众多影响因素中,提取了经济技术因子和资源配置因子两个主成分。经济技术主成分是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调的主要动因,资源配置主成分是第二动因,对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影响力相对较小。资源配置因子和经济技术因子均对城镇化协调发展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本研究综合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测度、时空演化分异特征以及影响因素等问题,虽然解决了一些理论问题,得到了一些结论,但是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突破。在以后的研究中,将更加注重引入新的理论、新的研究方法和不同学科视角拓展和深化相关问题的研究。
著者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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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本章主要讨论和构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模型。首先,详细阐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内涵;其次,在内涵界定的基础上运用复合指标测度法构建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再次,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别构建发展度模型、协调度模型和协调发展度模型用于测度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协调水平和协调发展水平。
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内涵界定
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工业化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是人类社会在社会形态、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人口、就业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变迁的过程。社会形态变迁,即从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传统农业社会向以非农产业生产为主体的现代城市社会转型;产业变迁,即农业产业转变为非农产业;土地利用变迁,即农业或农村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人口变迁,即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就业变迁,即农业传统部门就业转变为城镇非农部门就业;生活方式变迁,即传统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现代城市生活方式。这些变迁过程一般可以归纳为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和产业城镇化的过程。本章仅讨论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为了便于科学合理地选择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准确而系统地测度其协调发展的非均衡性以及分析时空演化特征,非常有必要对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的内涵进行详细的界定,以此作为后续研究的基础。
一、土地城镇化内涵
对于土地城镇化的内涵界定,不同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视角产生不同的研究结论,目前国内学者对土地城镇化内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吕萍(2008)、王小玉(2009)、鲁德银(2010)、蔡卫红(2013)、张鹏岩等(2017)大部分国内学者把土地城镇化定义为:土地城镇化是农村土地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的过程。王小玉(2009)、陈凤桂(2010)、李鑫等(2012)国内部分学者认为土地城镇化不仅是农村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而且也是农村未利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的过程。
国内学者从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研究视角对土地城镇化内涵地界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借鉴国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土地城镇化的内涵主要包含以下五个层面的含义,即城镇化土地利用数量增加、土地利用方式更集约、城镇空间拓展、土地来源途径多样和城市建成区面积增加。因此,土地城镇化是通过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转变利用方式,把农业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农村未利用土地转化为利用更集约、更高效的城镇建设用地,其表现为城镇建设用地数量的增加和城镇空间的扩张。
土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受到经济、社会、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土地利用效率、经济发展、城市规模、土地制度、财税制度和官员晋升激励等因素。目前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及官员晋升激励是其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小城市较低的土地价格,使得城镇化扩张成本较低,导致土地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土地征收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地方政府在低价征收,高价出让中获得高额土地收益,驱使城镇建设用地的非理性扩张;地方政府为了弥补地方财政缺口,缓解财政压力,买卖土地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手段,土地财政成为土地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驱动因素。此外,土地城镇化相对于人口城镇化而言,城镇化的空间扩张,这种看得见、摸得着、成效快的政绩能够为地方官员快速积累晋升的资本,这是激励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推进土地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人口城镇化内涵
国内学者对人口城镇化内涵的理解差异较小,观点比较统一。绝大部分国内学者认为人口城镇化是城镇化发展的本质和核心,人口城镇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转变为城镇居民的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劳动力职业的转变、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居民身份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镇人口数量的增加等方面,其中,城镇人口数量增加是为直接的表现。
国内对于人口城镇化的一般理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解放出来,转移到城镇并成为城镇居民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劳动力的乡—城转移。这是国内学者对人口城镇化的普遍理解和主流观点。但是,国内也有刘妮娜等(2014)少数研究者认为人口城镇化不仅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是城—城流动人口市民化的过程,“真正的人口城镇化”应包含这两个方面,应将二者综合考虑,区别对待,才能实现人口城镇化。
借鉴国内学者对人口城镇化的研究成果,综合他们对人口城镇化内涵的阐述,本研究认为人口城镇化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含义,即城镇人口数量的增加、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因此,人口城镇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通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实现农村人口的市民化,其表现为城镇人口的增加,其实质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人口城镇化不仅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城转移,更是农村劳动力满足城市产业需求、适应城镇生活和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这个复杂的过程受到资源禀赋、农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成本收益剩余、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城乡预期收益差异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动因,而农村劳动力市民化成本过高,则是人口城镇化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由于城市资源约束、城市非农产业发展滞后和城市规模限制,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和承载能力有限,抑制了人口城镇化的迅速扩张。土地制度不完善不仅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兼业化的倾向,也限制了土地资产的变现能力,无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资金支持。此外,农业技术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户籍制度禁锢、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既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也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市民化。上述影响因素对人口城镇化的作用机理,本研究将在后续内容中详细阐述。
三、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关系
李培祥(2008)、胡伟艳(2008)、杨丽霞(2013)、尹宏玲(2013)、严思齐等(2016)国内学者对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作用机理和互动关系进行了研究,大部分学者研究发现: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具有显著的耦合协调性特征。
结合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实际,两者的耦合包括动态耦合和静态耦合。动态耦合即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两个系统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良性互动的动态过程。静态耦合实质上是指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两个系统达到了一种相对静止的均衡状态,即两个系统在运动过程中不断地对数量、结构进行重新调整和组合,打破了原有的系统组合,形成一种各要素协同合作的要素组合和耦合系统。
从经济学意义上而言,协调是一种理想的均衡状态。这种均衡状态是各种资源要素通过组合,实现各系统之间同步化与和谐化。就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而言,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作为城镇化母系统的两个密不可分的子系统,通过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城镇空间扩张、城镇人口集聚和农村劳动力市民化等方面的合理投入和利用,协调好城镇土地扩张和城镇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实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同步化与和谐化。
本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入阐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相互作用机理以及耦合协调关系,即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相互促进以及高水平耦合。
(一)人口城镇化促进土地城镇化
人口城镇化主要从城镇向农村的“推进”和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这两个方面对土地城镇化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
首先,城镇向农村“要”土地,表现为城镇向农村的“推进”。随着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传统部门中解放出来,为农村劳动力的乡—城转移和市民化创造了条件。城乡预期收益差距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原始动力,由于城乡预期收入差距的存在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可能,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非农产业的逐渐壮大、户籍制度的松动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加速向城镇转移。
城镇人口聚集规模的迅速增加,引致了居民住房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娱乐康体用地等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增加。为了满足大量的建设用地需求,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强度,节约城镇土地资源,使用有限的建设用地满足城镇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城镇向周边区域扩张,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以满足旺盛的用地需求。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现状来看,很明显我国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城镇化空间扩张圈地来获得更多的城镇建设用地,这无疑助推了土地城镇化进程。加之,分税制与土地财政、征地制度、官员晋升激励等多种原因,加速了土地城镇化发展。因此,人口城镇化推动了城镇化空间扩张,进而促进了土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其次,农村向城镇“给”土地,表现为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城市对农村居民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主要包括:城市拥有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发展机会,城乡预期收入差距是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力;城市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完善的公共服务、丰富的社会资源以及更高的生活质量。这些吸引力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了巨大的拉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镇转移和市民化进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后,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等农村土地资源闲置,为城镇化的空间扩张提供了闲置土地资源。
(二)土地城镇化推动人口城镇化
城镇化不仅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乡—城转移、市民化以及农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的过程,而且是城镇向农村区域蔓延和城镇边界向农村扩张的过程,其表现为城乡行政界线的突破与重构。因此,城镇化过程不仅包含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过程,即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而且包含农村向城镇的被动融合过程,即失地农民被动转变为城镇居民。本研究主要从土地城镇化的辐射作用和强制推动作用这两个方面分析土地城镇化对人口城镇化的作用机理。
1土地城镇化的辐射作用与主动融合
首先,土地城镇化的辐射作用。城镇化的空间扩张或城镇用地规模的扩大,推进了农村→城乡接合部→城镇的动态演化,城镇边界不断向周边农村区域扩张。城镇通过不断“吞并”城乡接合部,突破现有城乡边界,实现城乡行政边界的重构和城镇对农村的辐射作用。这种辐射作用不仅表现为城镇居民由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的迁移、城市单一中心向多中心的转型,而且也表现为城市生产生活方式对农村社会的冲击和同化。
其次,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随着城镇更先进、更优质的生产生活方式向农村的辐射,农村居民逐渐认同和融入城镇社会。其中,为“激进”的融合方式是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高收入和优质生活质量的吸引下,主动转移到城镇生活和就业,并扎根城镇,实现完全的市民化。
因此,土地城镇化的辐射作用和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推动了人口城镇化进程,促进了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2土地城镇化的强制推动作用与被动融合
土地城镇化是城镇建设用地数量增加和城镇空间扩张的过程。随着我国农业技术进步、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非农产业发展、户籍制度的松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城市逐渐开放包容等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城转移,城市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也导致了城镇居民对住宅用地、企业对生产经营用地、政府对公共管理用地等需求,使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旺盛。
为了满足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强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成为现阶段我国城镇规模扩张的主要途径。由于农村土地征收是单向强制的,被征地的农户不得拒绝征收,农村劳动力被迫成为失地农民。地方政府为失地农民在城镇中提供义务教育、住房安置、就业培训、养老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安置保障,解决了农户失地后的生存、发展和可持续生计问题,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失地农民被动成为城镇居民,进而推动了人口被动城镇化。
(三)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高水平耦合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呈现出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耦合协调关系,这种耦合协调特征不仅表现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静态耦合,而且更加突出地表现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动态耦合。一方面随着人口城镇化的发展,在有限的城镇土地资源约束下,将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土地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的提升和用地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土地城镇化进程中的用地效率提升和用地结构优化又使得有限的城镇土地资源能够承载更多的城镇人口,同时也能够满足更多城镇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从而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质量。因此,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两个系统的相互循环作用,形成“车轮式”动态演化态势。这种互动关系如同互动自反的双螺旋,呈现协同渐进的螺旋式上升趋势,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由低水平耦合逐渐向高水平耦合变迁,终实现在较高发展水平上的同步化与和谐化。
四、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与城镇化的关系
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个开放、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和产业城镇化等多个维度。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作为城镇化母系统的两个子系统,对城镇化系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土地城镇化表现为城市建设用地数量的增加和城市区域向农村区域的扩张,是城镇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空间载体;另一方面人口城镇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城转移和市民化,实质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是城镇化发展的核心目标和本质要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在城镇化进程中,只有城镇化的空间扩张与城镇人口聚集协同推进,促进土地城镇化系统与人口城镇化系统的协调发展、良性互动才能实现以人为本的真正城镇化,才能实现城镇的持续健康发展。
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内涵界定
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工业化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是人类社会在社会形态、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人口、就业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变迁的过程。社会形态变迁,即从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传统农业社会向以非农产业生产为主体的现代城市社会转型;产业变迁,即农业产业转变为非农产业;土地利用变迁,即农业或农村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人口变迁,即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就业变迁,即农业传统部门就业转变为城镇非农部门就业;生活方式变迁,即传统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现代城市生活方式。这些变迁过程一般可以归纳为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和产业城镇化的过程。本章仅讨论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为了便于科学合理地选择民族山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准确而系统地测度其协调发展的非均衡性以及分析时空演化特征,非常有必要对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的内涵进行详细的界定,以此作为后续研究的基础。
一、土地城镇化内涵
对于土地城镇化的内涵界定,不同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视角产生不同的研究结论,目前国内学者对土地城镇化内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吕萍(2008)、王小玉(2009)、鲁德银(2010)、蔡卫红(2013)、张鹏岩等(2017)大部分国内学者把土地城镇化定义为:土地城镇化是农村土地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的过程。王小玉(2009)、陈凤桂(2010)、李鑫等(2012)国内部分学者认为土地城镇化不仅是农村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而且也是农村未利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的过程。
国内学者从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研究视角对土地城镇化内涵地界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借鉴国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土地城镇化的内涵主要包含以下五个层面的含义,即城镇化土地利用数量增加、土地利用方式更集约、城镇空间拓展、土地来源途径多样和城市建成区面积增加。因此,土地城镇化是通过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转变利用方式,把农业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农村未利用土地转化为利用更集约、更高效的城镇建设用地,其表现为城镇建设用地数量的增加和城镇空间的扩张。
土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受到经济、社会、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土地利用效率、经济发展、城市规模、土地制度、财税制度和官员晋升激励等因素。目前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及官员晋升激励是其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小城市较低的土地价格,使得城镇化扩张成本较低,导致土地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土地征收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地方政府在低价征收,高价出让中获得高额土地收益,驱使城镇建设用地的非理性扩张;地方政府为了弥补地方财政缺口,缓解财政压力,买卖土地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手段,土地财政成为土地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驱动因素。此外,土地城镇化相对于人口城镇化而言,城镇化的空间扩张,这种看得见、摸得着、成效快的政绩能够为地方官员快速积累晋升的资本,这是激励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推进土地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人口城镇化内涵
国内学者对人口城镇化内涵的理解差异较小,观点比较统一。绝大部分国内学者认为人口城镇化是城镇化发展的本质和核心,人口城镇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转变为城镇居民的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劳动力职业的转变、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居民身份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镇人口数量的增加等方面,其中,城镇人口数量增加是为直接的表现。
国内对于人口城镇化的一般理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解放出来,转移到城镇并成为城镇居民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劳动力的乡—城转移。这是国内学者对人口城镇化的普遍理解和主流观点。但是,国内也有刘妮娜等(2014)少数研究者认为人口城镇化不仅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是城—城流动人口市民化的过程,“真正的人口城镇化”应包含这两个方面,应将二者综合考虑,区别对待,才能实现人口城镇化。
借鉴国内学者对人口城镇化的研究成果,综合他们对人口城镇化内涵的阐述,本研究认为人口城镇化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含义,即城镇人口数量的增加、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因此,人口城镇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通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实现农村人口的市民化,其表现为城镇人口的增加,其实质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人口城镇化不仅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城转移,更是农村劳动力满足城市产业需求、适应城镇生活和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这个复杂的过程受到资源禀赋、农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成本收益剩余、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城乡预期收益差异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动因,而农村劳动力市民化成本过高,则是人口城镇化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由于城市资源约束、城市非农产业发展滞后和城市规模限制,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和承载能力有限,抑制了人口城镇化的迅速扩张。土地制度不完善不仅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兼业化的倾向,也限制了土地资产的变现能力,无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资金支持。此外,农业技术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户籍制度禁锢、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既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也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市民化。上述影响因素对人口城镇化的作用机理,本研究将在后续内容中详细阐述。
三、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关系
李培祥(2008)、胡伟艳(2008)、杨丽霞(2013)、尹宏玲(2013)、严思齐等(2016)国内学者对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作用机理和互动关系进行了研究,大部分学者研究发现: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具有显著的耦合协调性特征。
结合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实际,两者的耦合包括动态耦合和静态耦合。动态耦合即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两个系统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良性互动的动态过程。静态耦合实质上是指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两个系统达到了一种相对静止的均衡状态,即两个系统在运动过程中不断地对数量、结构进行重新调整和组合,打破了原有的系统组合,形成一种各要素协同合作的要素组合和耦合系统。
从经济学意义上而言,协调是一种理想的均衡状态。这种均衡状态是各种资源要素通过组合,实现各系统之间同步化与和谐化。就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而言,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作为城镇化母系统的两个密不可分的子系统,通过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城镇空间扩张、城镇人口集聚和农村劳动力市民化等方面的合理投入和利用,协调好城镇土地扩张和城镇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实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同步化与和谐化。
本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入阐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相互作用机理以及耦合协调关系,即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相互促进以及高水平耦合。
(一)人口城镇化促进土地城镇化
人口城镇化主要从城镇向农村的“推进”和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这两个方面对土地城镇化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
首先,城镇向农村“要”土地,表现为城镇向农村的“推进”。随着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传统部门中解放出来,为农村劳动力的乡—城转移和市民化创造了条件。城乡预期收益差距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原始动力,由于城乡预期收入差距的存在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可能,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非农产业的逐渐壮大、户籍制度的松动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加速向城镇转移。
城镇人口聚集规模的迅速增加,引致了居民住房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娱乐康体用地等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增加。为了满足大量的建设用地需求,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强度,节约城镇土地资源,使用有限的建设用地满足城镇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城镇向周边区域扩张,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以满足旺盛的用地需求。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现状来看,很明显我国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城镇化空间扩张圈地来获得更多的城镇建设用地,这无疑助推了土地城镇化进程。加之,分税制与土地财政、征地制度、官员晋升激励等多种原因,加速了土地城镇化发展。因此,人口城镇化推动了城镇化空间扩张,进而促进了土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其次,农村向城镇“给”土地,表现为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城市对农村居民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主要包括:城市拥有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发展机会,城乡预期收入差距是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力;城市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完善的公共服务、丰富的社会资源以及更高的生活质量。这些吸引力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了巨大的拉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镇转移和市民化进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后,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等农村土地资源闲置,为城镇化的空间扩张提供了闲置土地资源。
(二)土地城镇化推动人口城镇化
城镇化不仅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乡—城转移、市民化以及农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的过程,而且是城镇向农村区域蔓延和城镇边界向农村扩张的过程,其表现为城乡行政界线的突破与重构。因此,城镇化过程不仅包含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过程,即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而且包含农村向城镇的被动融合过程,即失地农民被动转变为城镇居民。本研究主要从土地城镇化的辐射作用和强制推动作用这两个方面分析土地城镇化对人口城镇化的作用机理。
1土地城镇化的辐射作用与主动融合
首先,土地城镇化的辐射作用。城镇化的空间扩张或城镇用地规模的扩大,推进了农村→城乡接合部→城镇的动态演化,城镇边界不断向周边农村区域扩张。城镇通过不断“吞并”城乡接合部,突破现有城乡边界,实现城乡行政边界的重构和城镇对农村的辐射作用。这种辐射作用不仅表现为城镇居民由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的迁移、城市单一中心向多中心的转型,而且也表现为城市生产生活方式对农村社会的冲击和同化。
其次,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随着城镇更先进、更优质的生产生活方式向农村的辐射,农村居民逐渐认同和融入城镇社会。其中,为“激进”的融合方式是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高收入和优质生活质量的吸引下,主动转移到城镇生活和就业,并扎根城镇,实现完全的市民化。
因此,土地城镇化的辐射作用和农村向城镇的主动融合,推动了人口城镇化进程,促进了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2土地城镇化的强制推动作用与被动融合
土地城镇化是城镇建设用地数量增加和城镇空间扩张的过程。随着我国农业技术进步、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非农产业发展、户籍制度的松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城市逐渐开放包容等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城转移,城市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也导致了城镇居民对住宅用地、企业对生产经营用地、政府对公共管理用地等需求,使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旺盛。
为了满足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强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成为现阶段我国城镇规模扩张的主要途径。由于农村土地征收是单向强制的,被征地的农户不得拒绝征收,农村劳动力被迫成为失地农民。地方政府为失地农民在城镇中提供义务教育、住房安置、就业培训、养老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安置保障,解决了农户失地后的生存、发展和可持续生计问题,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失地农民被动成为城镇居民,进而推动了人口被动城镇化。
(三)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高水平耦合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呈现出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耦合协调关系,这种耦合协调特征不仅表现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静态耦合,而且更加突出地表现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动态耦合。一方面随着人口城镇化的发展,在有限的城镇土地资源约束下,将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土地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的提升和用地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土地城镇化进程中的用地效率提升和用地结构优化又使得有限的城镇土地资源能够承载更多的城镇人口,同时也能够满足更多城镇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从而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质量。因此,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两个系统的相互循环作用,形成“车轮式”动态演化态势。这种互动关系如同互动自反的双螺旋,呈现协同渐进的螺旋式上升趋势,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由低水平耦合逐渐向高水平耦合变迁,终实现在较高发展水平上的同步化与和谐化。
四、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与城镇化的关系
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个开放、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和产业城镇化等多个维度。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作为城镇化母系统的两个子系统,对城镇化系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土地城镇化表现为城市建设用地数量的增加和城市区域向农村区域的扩张,是城镇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空间载体;另一方面人口城镇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城转移和市民化,实质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是城镇化发展的核心目标和本质要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在城镇化进程中,只有城镇化的空间扩张与城镇人口聚集协同推进,促进土地城镇化系统与人口城镇化系统的协调发展、良性互动才能实现以人为本的真正城镇化,才能实现城镇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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