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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641392
内容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以“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险”为主题,精选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险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探讨、反映了时代特征。政策与实务相结合,既反映了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发展情况,又分析了现实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本报告分为总报告和分报告两大部分。总报告从民政和社会保险事业两方面回顾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分析了社会保障事业的现状、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以及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对策分报告为各项社会保障,从内蒙古自治区域乡zui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关系方面分析了内蒙古自治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和运行态势。
本报告分为总报告和分报告两大部分。总报告从民政和社会保险事业两方面回顾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分析了社会保障事业的现状、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以及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对策分报告为各项社会保障,从内蒙古自治区域乡zui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关系方面分析了内蒙古自治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和运行态势。
目 录
总报告
章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态势
一、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现状
(一)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制度的成就
(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成就
(三)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济制度发展成就
(四)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方面政策创制成果丰硕
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
(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福利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
(三)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济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
三、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机制的优化路径
(一)优化社会救助的制度体系
(二)优化社会福利制度体系
(三)优化自然灾害救济制度体系
(四)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第二章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态势
一、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现状
(一)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逐步扩大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四)财政对社会保险项目的补助水平提高
(五)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程不断完善
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缴费率高
(二)社会保险基金难以可持续发展
(三)农(牧)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
(四)社会保险在制度层面存在分割现象
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机制的优化路径
(一)增加政府财政投入
(二)适度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三)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农(牧)民工社会保险制度
(五)整合社会保险制度
章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态势
一、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现状
(一)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制度的成就
(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成就
(三)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济制度发展成就
(四)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方面政策创制成果丰硕
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
(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福利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
(三)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济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
三、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机制的优化路径
(一)优化社会救助的制度体系
(二)优化社会福利制度体系
(三)优化自然灾害救济制度体系
(四)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第二章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态势
一、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现状
(一)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逐步扩大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四)财政对社会保险项目的补助水平提高
(五)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程不断完善
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缴费率高
(二)社会保险基金难以可持续发展
(三)农(牧)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
(四)社会保险在制度层面存在分割现象
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机制的优化路径
(一)增加政府财政投入
(二)适度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三)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农(牧)民工社会保险制度
(五)整合社会保险制度
专题报告
第三章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保障制度运行态势
一、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现状
(一)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二)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三)生活保障制度的政府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加大
(四)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二、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低保救助对象精准性分析:覆盖面较窄
(二)低保保障标准适度性分析:低保标准较低
(三)低保救助管理的合理性分析:管理不规范
(四)救助资金来源多元化分析:救助资金单一化
(五)低保救助项目叠加性分析:全面救助和无救助并存
三、内蒙古自治区生活保障制度发展机制的优化路径
(一)低保救助对象精准化
(二)低保救助标准适度化
(三)低保救助形式多样化
(四)低保救助资金筹集多元化
……
附件
参考文献
后记
在线试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世界上覆盖人群多、保障项目基本齐全、保障功能日益增强的社会制度,并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定型的人人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新时代。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已形成以《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军人保险法》等为基本法律,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但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还面临着巨大挑战,如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城镇化冲击的严峻形势以及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内在的“短板”的突出问题。因此,必须深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坚持“保基本”,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结构,制定和实施积极的社会保障政策,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平稳运行,实现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目标。
就内蒙古自治区而言,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为保障城乡居民生活、推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2014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524.9万人、761,9万人、998.1万人、236.3万人、289.6万人和293.8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65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320元。保障的各类困难对象和特殊群体达540多万人。其中,城乡生活保障对象193.5万人,农村牧区五保对象8.8万人;城市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72元,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390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3229元,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98元。社会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同时,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但是,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仍然不足,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难以有效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因此,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统筹调剂功能,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提高基金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不断提升经办管理能力,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发展。
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要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质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经济新常态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关键在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合理确定社会保障的内涵和理念,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具体行动。
本报告的设计思路是基于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方针,充分考虑内蒙古自治区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时期遇到的人口老龄化的压力,贫困人口脱贫、经济增长降速等重大问题,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提出的“8337”的发展思路而设立。
本报告以“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险”为主题,精选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险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探讨,反映了时代特征。政策与实务相结合,既反映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发展情况,又分析现实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本报告分为总报告和专题报告两大部分。总报告从民政和社会保险事业两方面回顾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分析了社会保障事业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以及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对策。专题报告为各保障项目报告,以参保(保障)人数和基金收支为主线,主要从制度运行角度全面反映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主要对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保障制度、养老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和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缩小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劳动关系政府规制的完善思路与建议。
就内蒙古自治区而言,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为保障城乡居民生活、推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2014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524.9万人、761,9万人、998.1万人、236.3万人、289.6万人和293.8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65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320元。保障的各类困难对象和特殊群体达540多万人。其中,城乡生活保障对象193.5万人,农村牧区五保对象8.8万人;城市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72元,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390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3229元,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98元。社会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同时,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但是,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仍然不足,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难以有效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因此,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统筹调剂功能,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提高基金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不断提升经办管理能力,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发展。
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要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质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经济新常态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关键在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合理确定社会保障的内涵和理念,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具体行动。
本报告的设计思路是基于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方针,充分考虑内蒙古自治区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时期遇到的人口老龄化的压力,贫困人口脱贫、经济增长降速等重大问题,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提出的“8337”的发展思路而设立。
本报告以“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险”为主题,精选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险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探讨,反映了时代特征。政策与实务相结合,既反映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发展情况,又分析现实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本报告分为总报告和专题报告两大部分。总报告从民政和社会保险事业两方面回顾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分析了社会保障事业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以及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对策。专题报告为各保障项目报告,以参保(保障)人数和基金收支为主线,主要从制度运行角度全面反映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主要对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保障制度、养老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和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缩小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劳动关系政府规制的完善思路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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