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软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29065911
由畅销过百万奇幻史诗《冰与火之歌》系列作者,***奇幻大师乔治?R.R.马丁+雨果奖年度**编辑加德纳?多佐伊斯强强联手,联袂出击!全国独家授权出版!
?收录20篇当代幻想小说殿堂级大师(“刺客”系列罗苹?荷布、《日暮》罗伯特?西尔弗伯格、《回忆悲伤与荆棘》泰德?威廉姆斯等)**力作,鼎力打造一场极致的幻想享读风暴!
?《冰与火之歌》系列译者屈畅携手国内**的奇幻译者组成“史诗图书”翻译团队,确保*原汁原味、*张力十足的翻译水准,共同谱写国内幻想文学新篇章!
炮声隆隆,硝烟滚滚,
曾经一同受训、一同露营、一同痛饮、一同战斗的同袍彼此为敌,
军团是他们心中的祖国,还能捍卫的尊严与荣誉。
他们自相残杀,
说好的“战争结束之后还会再见”,
却成了美丽的谎言。
二十篇以“战士”为精神核心的原创主题小说集,
穿越过去、现在、未来,
领略信仰、尊严、理想、爱情??????
带给我们灵魂的悸动。
前言:杂货架上的故事 乔治·R.R.马丁著 屈畅译
我的名字叫军团 大卫·莫雷尔著 妲拉译
鹰与兔 斯蒂芬·塞勒著 妲拉译
凯旋 罗苹·荷布著 白文革译
清单 劳伦斯·布洛克著 邹运旗译
神之仆人 泰德·威廉姆斯著 eloa译
离家七年 娜奥米·诺维克著 denovo译
“黄蜂”天使 嘉利·沃恩著 梁涵译
巴别新篇 哈罗德·沃尔德洛普著 梁涵译
冲破黑暗 大卫·韦伯著 妲拉译
魅影 彼得·S.毕格著 白文革译
斗犬 詹姆斯·罗林斯著 邹运旗译
古法 S.M.斯特灵著 妲拉译
卷轴 大卫·鲍尔著 小邮飞译
士兵 乔·R.兰斯代尔著 无机客译
边塞 罗伯特·西尔弗伯格著 梁涵译
惯犯 加德纳·多佐伊斯著 宝树译
挪威之王 西西莉亚·霍兰德著 刘壮译
永远的羁绊 乔·霍尔德曼著 蔡瑜译
军中惯例 戴安娜·加瓦尔东著 梁涵译
神秘骑士 乔治·R.R.马丁著 屈畅、赵琳译
前言:杂货架上的故事
作者:乔治·R.R.马丁
译者:屈畅
我小时候生活的新泽西州贝约恩市没有书店。
这不是说我们没地方买书。只要能接受平装本,那么很多地方都可以买书(要买精装书,你得坐巴士去纽约)。那些卖书的地方当时被我们称作“糖果店”,但它们售卖的远不止是贺喜巧克力、银河路糖和一便士糖果。每家糖果店都有自己的特色,有的卖百货,有的卖冷饮,有的早上卖烤饼、白天卖熟三明治,有的还卖水枪、呼啦圈和儿童棍球游戏所需的粉色橡胶球……但它们有一点相同,则都卖报纸、杂志、漫画书和平装小说。
我在贝约恩市的街区长大,我家附近的糖果店位于大街和凯利公园道之间的夹角,街对面就是范库尔水道。店里的“书架”是铁丝网做的杂货架,比我人还高,而且就搁在漫画书架旁——这对我来说简直太完美了,因为我很快便不满足于阅读“小人书”。家长给我的零花钱是一周一美元,这一美元如何在十美分一本的漫画书(当漫画书涨价到二十美分一本时,我真的很难维持收支平衡了)、三十五美分一本的平装小说、一两颗硬糖、珍贵的二十五美分麦芽酒或冰激凌、街区外面米乐迪叔叔家偶尔举办的冰球比赛中分配,总是头痛的问题。这极大提高了我的算术成绩。
放漫画书和平装小说的杂货架不只距离上近,共通点也很多。譬如,它们当时都没能形成流派。当年的超级英雄漫画还没有获得今天的统治地位。噢,是的,当时已有了超人、蝙蝠侠、美国正义联盟,后来又加入蜘蛛侠、神奇四侠,但那时也有其他许多漫画——战争漫画、犯罪漫画、西部漫画、女生看的少女漫画、电影和电视改编漫画、《石之子——恐龙猎人》这样的类型混合漫画(这部漫画讲的是印第安人和恐龙的故事,漫画中的印第安人管恐龙叫“醉鬼”)。你会读到阿奇、贝蒂、维罗尼和《快乐的火星人科兹摩》等幽默漫画,你会读到《鬼马小精灵》和《鸭宝宝休易》等童书(我真怀念它们啊),你也会读到卡尔·巴克斯画的唐老鸭和史高治舅舅。架子上有飞车党漫画,有衣服被撕破的模特的漫画,当然,也有名著经典图画书——从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①到赫尔曼·麦尔维尔②,我对他们初的印象都来自于这些名著改编。
而所有这些漫画都杂放在一起。
临架的平装小说也是如此。由于小说只有一个杂货架可放,所以每种小说只可能有一两本。自某年圣诞,某个朋友的母亲送了我一本罗伯特·A.海因莱因的《穿上航天服去旅行》之后,我就成了科幻小说迷(在近十年时间里,那是我拥有的惟一一本精装书),我总在寻觅海因莱因的小说,总是在找科幻小说,但由于所有小说混放在一起,要找到科幻小说非得一本一本地查,还得跪下来观察杂货架底层的那些书脊。当时的平装书要薄一些,所以架上每格可放四五本不同的小说。你会发现ACE出版社的双面科幻小说(指一本书的正面和反面各登载一篇小说)和《卡拉玛佐夫兄弟》的大众平装本放在一起,两旁是护士小说和米奇·斯皮兰的新一期麦克·汉默故事。桃乐丝·帕克、桃乐丝·塞耶斯与拉尔夫·艾里森、J.D.塞林格在一个格。马克斯·布兰德靠着芭芭拉·卡特兰放(芭芭拉若是知道会抗议的)。A.E.范格尔特、P.G.沃德豪斯、H.P.洛夫克拉夫特和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挤成一堆。无论神秘小说、西部小说、哥特小说、鬼故事、经典英语文学、的“文学著作”,当然还有科幻、奇幻和恐怖小说——你都能在大街和凯利公园道之间夹角的糖果店的杂货架上找到。
站在近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回顾,可以明确地说那个铁丝网杂货架对我成为作家有莫大的影响。每个作家起初都是读者,每个作家写的都是自己想读的书。我幼年时代喜欢科幻小说,现在也是……但不可避免的,当我在那些平装小说中挖掘时,也被其他种种小说吸引。一本封面上印有波利斯·卡洛夫扮演的科学怪人的书吸引了我的注意,于是我开始读恐怖小说;罗伯特·E.霍华德和L.斯普拉格·德坎普带我走上奇幻之路,刚好让我赶上J.R.R.托尔金和《魔戒》;大仲马和托马斯·B.柯斯坦的历史史诗小说里也有斗剑,所以我也读它们,接着它们又引领我去了解其他历史时期和类似的作家。当我在书架上发现查尔斯·狄更斯、马克·吐温和鲁德亚德·吉卜林的小说时,我取下来,去看我喜欢的那些故事的原始版本,看看它们和“经典名著图画书”中的呈现有何区别。我在书架上弄来的一些神秘小说的封面如此色情,我只能悄悄带回家,趁我妈不注意的时候读,但我也从中汲取了营养,并从此以后一直关注神秘小说。伊安·弗莱明和詹姆斯·邦德带我进入惊悚和间谍小说的领域,杰克·舍费尔的《原野奇侠》则带我进入了西部小说(好吧,我承认,我从未喜欢上言情小说或护士小说)。我当然明白太空歌剧、硬汉侦探和历史小说的区别……但我从不在意这种区别。对我来说——当时和现在都是如此——只有好看的故事和不好看的故事的差别,这种差别才要紧。
半个世纪之后,我的观点也没变,但图书出版和销售的世界业已沧海桑田。毫无疑问,某些地方仍有那样的老旧杂货架存在,所有的书在那样的架子上混放一起;但今日世界里大部分人买书是在连锁超市,在超市里,类型文学才是王道。科幻与奇幻放在一起,神秘小说放在另一旁,言情小说在后方,畅销书在前面。没有混杂与融合,纲目清晰,读者可以一目了然地找到归属。“正统文学”也有自己的区域,因为“文学类”本身也成了一种类型,但另一方面,儿童文学和青少年小说却是分开的。
我猜,这样分类有助于图书销售,它使得读者可以方便地找到自己喜欢的类型。读者再也无需跪下来,在《如何交际和影响他人》的后面去寻觅杰克·万斯的《大星球》。
但我觉得,这种分类对读者也有不利影响,尤其我可以肯定的是,这样安排对作家不利。书籍的目的应是拓宽我们的视野,带我们去从未去过的地方,让我们领略从未见识的美景,丰富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把阅读面缩小在一个类型从很大程度上说是种倒退,它限制了我们,让我们更渺小。
但类型之间的隔阂是如此之深。在职业生涯中,我写过科幻、奇幻和恐怖小说,偶而还有一些杂糅融合,添加上谋杀悬疑与主流文学表现手法的作品;可现在的编辑和出版商会极力劝阻年轻作家们做类似尝试,诸如奇幻新秀作家会被告知,如果要写科幻小说,好用笔名……如果要尝试神秘小说,那么上帝才知道他该怎么办。
从卖书的角度上说,我觉得他们也没错。
但从读书的角度出发,我要他们见鬼去。
我小时候的贝约恩市也许没有书店,披萨店却很多,贝约恩的披萨是好的披萨——难怪它成了我爱的食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每天都得吃披萨,以至于对世上其他所有美食视而不见。
本着这样的精神,我编辑了你手上的这本书。
目前的读者主要把我当成著名的奇幻作家,但《战士》却并非是奇幻选集……当然,集子里有许多优秀的奇幻小说。我的合作编辑,加德纳·多佐伊斯,数十年如一日地编辑着一本科幻杂志,但《战士》也并非是科幻选集……虽然它里面的科幻小说丝毫不比《类比》或《阿西莫夫》上的逊色。集子里还有一篇西部小说,几篇神秘小说,几篇历史小说,几篇主流小说,以及几篇我无法给贴标签的作品。
《战士》就是一部包罗万象的杂货架。
人类从开始讲故事起,就开始讲述战士的故事。从荷马歌颂愤怒的阿喀琉斯,从古苏美尔人歌颂吉尔伽美什开始,战士、士兵和勇士的故事就深深吸引了我们。它们的形象出现在每个文化、每个文学传承和每个文学类型中。《西线无战事》、《乱世忠魂》和《红色英勇勋章》成了文学经典,在全美国乃至全世界的课堂上传授;奇幻文学给我们带来野蛮人科南、美尼博的艾尔瑞克和亚拉松之子阿拉贡;科幻文学让我们窥见未来战争和未来战士,他们存在于罗伯特·A.海因莱因的《星舰伞兵》,乔·W.霍尔德曼的《千年战争》,及大卫·韦柏、洛伊斯·麦克马斯特·比约德和沃尔特·琼恩·威廉姆斯的太空歌剧中;典型的西部小说中的枪手也是战士;推理神秘小说塑造了城市里的战士,他可能是警察、特警,也可能是杀手,或是钱德勒、哈米特那样的私人神探。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女战士,儿童士兵,橄榄球场和板球场上的战士,希腊方阵兵和罗马军团兵,维京人,火枪手,十字军,美国大兵,二战的英雄与越战的幸存者……他们都是战士,而在这本集子里,你将与他们一一会面。
为这本集子献礼的是一套全明星作家阵容,他们代表了十几个出版社和十几个不同的领域。我们对他们每个人的要求都是一样——给我们一个关于战士的故事。针对这个要求,他们中有的人选择在自己成名的领域创作,有的则选择全新的尝试。由此,你们将欣赏到形态、模式乃至尺寸各不相同的战士,来自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来自昨天、今天、明天和也许不曾有过的世界。有的故事会让你悲伤,有的故事会让你欢笑,有的故事会让你喘不过气来。
但你在读到它们之前,决不会知道某个故事是讲什么的——因为我和加德纳已根据铁丝网杂货架的精神,将它们打乱分放。这本集子里没有科幻部分,没有历史小说或言情小说的自留地,没有标签和壁垒。它们只是故事。有的由你喜欢的作家所写的,有的作家也许你根本没听过(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希望当你读完这本书时,后一类作家中的某些人能被你归入前一类。
好吧,让我们旋转杂货架,打开书页,许多精彩的故事等着你们欣赏呢。
《战士》无愧于本年度*幻想小说选集。
——《轨迹》杂志2011年评选揭晓
乔治?马丁《神秘骑士》 节选
邓克与伊戈离开石堂镇时,夏雨淅淅。
邓克骑老战马“雷霆”,一旁的伊戈骑精神抖擞的小驯马“雨水”,骡子“学士”跟在后。学士驮着邓克的盔甲和伊戈的书、他们的铺盖卷、帐篷、衣服、许多硬邦邦的咸牛肉条、半壶蜜酒和两皮袋水。伊戈松垮的宽边旧草帽盖在骡子头上,为它遮雨,男孩还贴心地替骡子剪出耳洞。伊戈自个儿戴新草帽——若非耳洞,邓克简直没法分辨两顶草帽。
行到镇门前,伊戈忽然勒马。门上铁矛插了一颗叛徒的人头示众,看样子刚插上不久,血肉中粉色多于绿色,但已吸引了大队食腐乌鸦。死者的嘴唇和脸颊都被撕烂咬穿,眼睛成了两个棕色的洞,缓缓流出红色泪珠,流过干涸的血痂。死者的嘴耷拉着大张开,似乎在向门下的旅人说教。
邓克见过这光景。“我小时侯从君临城头的铁矛上偷过一颗人头,”他告诉伊戈。事实上,慌慌张张跳上去偷人头的是“白鼬”,因为拉夫和布丁说他不敢,但守卫们冲来制止时,白鼬吓得赶紧把人头往下丢,教邓克抢到了。“某个叛徒领主或强盗骑士的头,也或许只是个普通杀人犯。反正脑袋在枪上插几天都一样。”他和那三个伙伴用这颗头去吓唬跳蚤窝的女孩,他们在小巷里穷追不舍,非要女生亲一下那颗头才放她们走。那颗头由之享受了无数亲吻,因为君临城没哪个女孩有白鼬跑得快。这部分故事还是别告诉伊戈的好。白鼬、拉夫、布丁,一群小怪物,而我是其中坏。他和伙伴们一直留着那颗头,直到血肉变黑、脱落——这样子没法提着它追女孩,所以某天晚上,他们冲进一家食堂,将剩下的半颗头丢进了锅里。“乌鸦先挑眼睛吃,”他告诉伊戈,“那颗头的脸颊会陷下去,血肉变绿……”他眯眼端详。“且慢,我认得这张脸。”
“你当然认得,爵士。”伊戈说,“这就是三天前,那个布道抨击血鸦大人的驼背修士。”
他想起来了。就算散布叛国言论,他仍是服侍七神的神职人员。“他双手沾满哥哥和侄子们的鲜血。”驼背修士向聚集在市镇广场上的群众宣讲,“他召唤影子,在母亲子宫中扼杀了英勇的瓦拉尔王子的骨血。我们的少王子现在何处?他弟弟、甜美的马塔瑞斯呢?贤王戴伦和无畏的破矛者贝勒呢?都死了,都进了坟墓,这个人却活着,这只血口白羽的恶鸟栖息在伊里斯国王肩上,朝他耳中灌输谗言。地狱的印记烙在他脸上和空洞的眼眶里,是他带来干旱、瘟疫和谋杀。觉醒吧!我呼吁大家,记得狭海对岸我们真正的王。天上有七位天神,地下有七大王国,黑龙有七个儿子!觉醒吧,老爷夫人们。觉醒吧,英勇的骑士和坚强的农夫。让我们推翻邪恶的巫师血鸦,把自己和子孙后代从无尽的诅咒中解放出来。”
每个字都是叛逆。即便如此,看到修士落得如此下场,看到空空的眼眶,他仍觉震惊。“是的,是他。”邓克说,“我们快离开这地方。”他踢了雷霆一脚,就着呢喃的细雨,与伊戈骑出石堂镇大门。血鸦大人有几只眼睛?谜语如此问,一千零一只。有人说国王之手学习变脸邪术,甚至可化为独眼狗或一团雾;又有人说他派出一群群憔悴的灰狼搜捕敌人,食腐乌鸦也是他的间谍,四处刺探汇报。大多数传说只是谣言,对此邓克毫不怀疑,但同样毋庸置疑的是血鸦的探子满天下。
在君临,他亲眼见过血鸦一回。布林登?河文肤发犹如白骨,而他的眼睛——他只有一只眼睛,另一只在红草原被同父异母的哥哥“寒铁”夺去——红似血滴,酒红色胎记爬过脸和脖子,绰号因此而来。
远离城镇后,邓克才清清嗓子说话:“砍修士的头不对。他不过说说话罢了,言语就像风。”
“有的言语像风,有的则是叛国。”别看伊戈骨瘦如柴,手肘肋骨都清晰可见,他却有张大嘴巴。
“你这会儿说起话来像个堂堂正正的王子了。”
伊戈把这当成挖苦——这确实是。“他的确是个修士,但他布道时歪曲事实,爵士。干旱并非血鸦大人的错,春季大瘟疫也不是。”
“或许如此,但如果要把傻瓜和骗子统统抓来砍头,只怕七大王国一半的镇子都没人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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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湖面时,太阳几乎沉没西天,金红色的湖水,明亮得像一大片荡漾的铜箔。柳树丛中现出旅馆阁楼,邓克赶紧穿上汗湿的外衣,拿湖水洗了把脸,竭尽所能地洗掉一路行尘,再用湿漉漉的手指梳理夹着金丝的蓬厚乱发。虽然他无法掩饰魁梧的体型和脸上的伤疤,但至少可以看起来不那么像个粗野的强盗骑士。
旅馆比他料想的大,是个占地颇广的木制大灰屋,其上搭了几间阁楼,一半建于水中的竿子上。泥泞的湖岸上搭了条粗木板路去渡口,但无论渡船还是摆渡人都不见踪影。路对面有个茅草屋顶的马厩,以干燥的石墙环绕,好在门开着。他们走进马厩院子,发现里面有口井,还有饮水槽。“把马照料好,”邓克吩咐伊戈,“但别让它们喝太多。我去找吃的。”
店主人在打扫阶梯。“坐船的?”那女人劈面就问,“来晚啦。太阳落山了,除非碰上满月,否则奈德不会划。他明天一早才会回来。”
“他要多少钱?”
“一个人三铜分,一匹马十铜分。”
“我们有两匹马和一头骡。”
“骡子也首十铜分。”
邓克心算了一下,共计三十六铜分,太贵了。“我上次来,一个人才要二铜分,一匹马六铜分咧。”
“你跟奈德说去,我管不着。床我也没有,夏尼大人和科托因大人各带来一大帮人,店都快挤爆了。”
“培克大人也在?”杀死阿兰爵士侍从的凶手。“库克肖大人和提琴手约翰是他的同伴。”
“奈德后一趟把他们摆过去了,”她上上下下地打量邓克,“你跟他们一伙?”
“不,只是路上撞见。”旅馆窗户里飘出阵阵香气,令邓克垂涎欲滴。“不太贵的话,我们想来点你的烤肉。”
“那是一整头野猪,”女人说,“涂过好多胡椒,配上洋葱、蘑菇和碎萝卜。”
“萝卜可以省,就给我们几条野猪肉,再加一大杯你家上乘的棕色麦酒。这些要多少钱?或许今晚我们还有钱在你家马厩打个地铺?”
后这句是个错误。“马厩是给马住的,所以才叫马厩。我承认,你倒是有马的块头,但我也只看见两条腿。”她拿起扫帚赶他。“别指望我喂饱七大王国的每个人。野猪是给客人享用的,麦酒也是,首先得让大老爷们满意,不能让他们抱怨我这儿缺吃少喝。湖里有的是鱼,断树桩那有其他流浪汉。哦,他们都自称是雇佣骑士,如果你信的话。”她的语调清楚地表明她自己不信。“也许那帮家伙会分点吃的给你,反正我没有。快滚,老娘忙着咧。”说罢她狠狠地砸上旅馆门,邓克甚至不及问断树桩在哪儿。
伊戈坐在马槽上,脚浸在水里,正用那顶大软帽扇风。“今晚吃烤猪吗,爵士?我闻到肉香。”
“是野猪,”邓克不甘心地说,“不过野猪咋比得上上好的咸牛肉呢?”
伊戈扮个鬼脸,“我吃自己的鞋行不行,爵士?然后用咸牛肉再做一双,反正牛肉更结实。”
“不行,”邓克尽力忍住笑。“不准你吃鞋,再说一个字你就得吃我的拳头。给我下来。”他在骡背上找到巨盔,朝下投给伊戈。“从井里打点水来泡牛肉。”不泡上很长时间,咸牛肉能把牙蹦断。用麦酒泡味道更好,但水也凑合。“不准用马槽里的水,那是你的洗脚水。”
“我的洗脚水能给它调味儿,爵士,”伊戈边说边扭了扭脚趾,但终还是乖乖照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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