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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12038839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及其研究
第二节 专利联盟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技术标准与专利联盟的结合
第二章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形成背景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形成的技术背景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形成的经济背景
第三节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形成的政策背景
第四节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形成的法律背景
第三章 技术标准下信息技术产业专利联盟的成因分析
第一节 专利联盟形成的主体特征
第二节 信息技术产业专利联盟形成的内生因素
第三节 信息技术产业专利联盟形成的外生因素
第四章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构建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下国外企业专利联盟构建的主要做法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下我国企业专利联盟构建的主要做法
第三节 国内外企业专利联盟构建的对比分析
第四节 AVS专利联盟案例研究
第五章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运行机制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专利联盟运行中的契约机制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专利联盟运行中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
第三节 技术标准专利联盟运行中的必要专利评估机制
第四节 MPEG-2专利联盟案例分析
第六章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管理模式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不同发展阶段管理模式分析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主要管理模式与实践
第三节 技术标准下我国专利联盟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七章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竞争效应分析
第一节 专利联盟促进竞争效应分析
第二节 专利联盟限制竞争效应分析
第三节 不同专利关系下联盟的竞争效应
第八章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创新效应分析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与自主创新
第二节 专利联盟促进创新效应分析
第三节 不同专利关系下联盟的创新效应模型
第九章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反垄断规制研究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反垄断分析的逻辑起点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反垄断规制保护现状
第三节 构建我国技术标准与专利联盟结合的反垄断规制
第十章 我国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政府监管
第一节 我国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政府监管机制
第二节 我国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的政府监管措施
第十一章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我国政府监管的现状分析和建议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我国政府监管的现状分析
第二节 我国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发展的建议
一、技术标准与专利结合的原因
(一)技术标准的制定无法避开“必要专利”
首先,标准的高低是由某一时期、某一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决定的,通常标准的制定一般滞后于最先进的科技发展,不能够及时反映最先进的科技水平。其次,标准制定要求公开性和普遍性,与具有垄断性质的专利制度相互冲突。因此,早期的标准都尽量避免将专利纳入到技术标准中。例如,在互联网标准制定的早期时候,互联网标准制定组织IETF对于技术标准的观点是:采用非专利技术的优秀技术。
但是随着知识产权对新技术领域的影响越来越大,新技术的拥有者往往以申请知识产权的形式来保护自己的新技术,往往一项尖端技术包含多个技术方案分别为不同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所掌握,多个技术方案对应不同内容的知识产权,这些不同内容的知识产权各个之间的相互关系也不相同。以专利权为例,依据市场上的专利技术之间的关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三大类型:竞争性专利、互补性专利和阻碍性专利。当某一技术领域存在多项专利技术,特别是存在互补性专利与阻碍性专利时,要将该技术推向商业化就必须获得多次授权,美国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之为“专利灌丛”(PatentThicket)。特别是在互联网、电信、生物化学等领域,专利技术的发展十分迅速,技术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当时的技术现状,因此,根本无法绕开这样的“必要专利”。
(二)技术标准与专利权冲突协调的结果
技术标准是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和降低生产成本的技术方案或技术准则,技术标准化的过程是从许许多多的技术中挑选出代表一定先进生产力,并且成本最低、最实用的技术方案形成技术标准,从而使生产达到最优水平。一方面,通过信息传递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通过零部件的标准化使得每个生产者的产品都具有互换性,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而专利权作为一种私权,为了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具有法定的垄断权。由此可见,技术标准和专利权在本质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技术标准致力于保护公共利益,而作为私权的专利权则致力于保护私人利益。因此可以说,技术标准与专利权的结合,尤其体现于技术标准与专利联盟的结合,是为了解决这种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冲突,也是为了缓和公众对知识的渴求、获取与专利权人自身利益之间的矛盾。
(三)市场经济运行发展的要求
企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无论是推行技术标准,还是申请专利,背后都是经济利益在驱动。例如,在2001年初,信息产业部与美国某公司谈判,关于在中国生产该公司倡导的CDMA标准的手机,美国公司的专利许可费开价是每部手机360.80元人民币,按照中国3年可以生产此种手机2800万部计算,竟要付出104亿元人民币的专利许可费。由此可见,专利和技术标准结合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有多大。
从市场经济学的角度看,技术标准无法绕开“必要专利”,技术标准的披露需要通过专利,技术标准的实现也要依靠专利,而专利的背后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在一个标准体系中的专利产生的经济效应是1 1>2,标准成员被采纳的核心技术标准越多,其享有潜在利益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企业自发地将这两者结合作为市场发展的战略。国际上很多有实力的大公司,既是技术标准的制定者,也是“必要专利”的持有者,这些企业更懂得利用联盟的威力,纷纷强强联合,组成专利联盟,瓜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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