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95479
内容简介
水生态环境具有时间、空间和承载三维尺度的自然属性,破坏水生态环境伴随的是水生态系统破坏和水环境背景值的改变,因此,作为刑法社会化一项重要工具的环境刑法,应将水生态规律与法治体系相结合,以水环境背景值为基础在水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三个尺度上整合,强化法治体系的科学性与标准化,并从水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三个尺度的全新视角来实施法治体系。
目 录
前言1
章导论
节研究背景
一、基于生态经济发展
二、基于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节研究思路
一、以“水生态环境为中心”为理念
二、以“水生态环境尺度及水环境背景值”为研究基础
三、以水生态环境法益为主线贯穿整个法治体系
四、以构建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刑事法治体系为研究目标
第三节研究方法
第四节研究意义
第五节研究创新
一、水生态环境尺度引入法治体系
二、水环境背景值量化刑罚标准
三、运用“法治体系思维”协同推进
第二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关注前提
节水生态环境概念与特征
一、水生态环境的概念
二、水生态环境的特征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犯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的概念
二、水生态环境犯罪的构成特征
第三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理论基础与构成要素
二、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的问题与出路
第三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科学立法
节水生态环境犯罪法律关注程度亟待加强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的立法现状
二、水生态环境犯罪法律关注程度亟待加强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基础
一、水生态环境尺度
二、科学立法之尺度基础
第三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依据
一、水环境背景值
二、科学立法依据
第四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主线
一、水生态环境法益
二、科学立法主线
第五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理念
一、水生态环境立法理念
二、科学立法理念
第六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模式
一、水生态环境立法模式
二、科学立法模式
第七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刑罚适用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刑罚
二、科学立法之刑罚适用
第四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司法完善
节《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评析
一、刑事司法解释的积极作用
二、刑事案件的评析
三、刑事司法解释的不足
四、刑事司法解释的完善
五、水生态环境科学标准引入刑事司法解释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衔接问题及完善
一、水生态环境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之间衔接问题
二、完善建议
第三节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及完善
一、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
二、完善建议
第四节水生态环境犯罪立案标准与司法解释衔接问题及完善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立案标准与司法解释衔接问题
二、完善建议
第五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公益诉讼制度及构建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公益诉讼形势
二、制度构建
第五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监督保障
节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严密的法治监督
一、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
二、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需破解的保障难题
二、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有力的法治保障机制
三、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队伍专职化
第六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实践检视
节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现状
一、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所面临的问题
二、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现状
第二节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之立法体系构建
一、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理念的创新
二、鄱阳湖水生态环境立法的基本思路
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法律法规体系构建
第三节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之司法体系构建
一、鄱阳湖环境警察建设
二、鄱阳湖环境法庭建设
第四节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之监督保障体系构建
一、鄱阳湖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需破解的保障难题
二、鄱阳湖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有力的法治保障机制
三、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人才专业化的作用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节录)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章导论
节研究背景
一、基于生态经济发展
二、基于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节研究思路
一、以“水生态环境为中心”为理念
二、以“水生态环境尺度及水环境背景值”为研究基础
三、以水生态环境法益为主线贯穿整个法治体系
四、以构建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刑事法治体系为研究目标
第三节研究方法
第四节研究意义
第五节研究创新
一、水生态环境尺度引入法治体系
二、水环境背景值量化刑罚标准
三、运用“法治体系思维”协同推进
第二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关注前提
节水生态环境概念与特征
一、水生态环境的概念
二、水生态环境的特征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犯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的概念
二、水生态环境犯罪的构成特征
第三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理论基础与构成要素
二、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的问题与出路
第三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科学立法
节水生态环境犯罪法律关注程度亟待加强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的立法现状
二、水生态环境犯罪法律关注程度亟待加强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基础
一、水生态环境尺度
二、科学立法之尺度基础
第三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依据
一、水环境背景值
二、科学立法依据
第四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主线
一、水生态环境法益
二、科学立法主线
第五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理念
一、水生态环境立法理念
二、科学立法理念
第六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模式
一、水生态环境立法模式
二、科学立法模式
第七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科学立法之刑罚适用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刑罚
二、科学立法之刑罚适用
第四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司法完善
节《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评析
一、刑事司法解释的积极作用
二、刑事案件的评析
三、刑事司法解释的不足
四、刑事司法解释的完善
五、水生态环境科学标准引入刑事司法解释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衔接问题及完善
一、水生态环境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之间衔接问题
二、完善建议
第三节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及完善
一、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
二、完善建议
第四节水生态环境犯罪立案标准与司法解释衔接问题及完善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立案标准与司法解释衔接问题
二、完善建议
第五节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公益诉讼制度及构建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公益诉讼形势
二、制度构建
第五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监督保障
节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严密的法治监督
一、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
二、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需破解的保障难题
二、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有力的法治保障机制
三、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队伍专职化
第六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实践检视
节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现状
一、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所面临的问题
二、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现状
第二节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之立法体系构建
一、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理念的创新
二、鄱阳湖水生态环境立法的基本思路
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法律法规体系构建
第三节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之司法体系构建
一、鄱阳湖环境警察建设
二、鄱阳湖环境法庭建设
第四节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之监督保障体系构建
一、鄱阳湖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需破解的保障难题
二、鄱阳湖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有力的法治保障机制
三、鄱阳湖水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人才专业化的作用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节录)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在线试读
环境刑法对于生态经济而言具有独特的作用。现行的环境刑法不能有效的保障生态经济的运行,生态经济发展终将受到约束。探讨利用刑事法治体系矫正生态经济发展中的破坏水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水生态环境规律与法治体系的结合,促进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水生态环境具有时间、空间和承载三维尺度的自然属性,因此,环境刑法立法及司法须在水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三维尺度上重合,才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法律作用。
水生态环境犯罪治理离不开刑法,对水生态环境犯罪的刑事惩治属于后的法治手段。水生态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是刑事法治的基础,而我国水生态环境方面刑事司法实践和刑事立法的衔接问题,水生态环境方面的刑事司法实践及监督保障也是必须解决的。基于我国水生态环境治理的现状,借鉴国外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的经验,对水生态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
刑事法治体系的基础是法律体系,重点是司法体系,关键是保障体系。所以站在法治体系的角度和高度,不仅要讨论科学立法,也要讨论司法实施和监督保障体系。刑事法治不仅仅需要解决违法犯罪问题,更重要的是必须体系地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法律才能形成内部协调一致妥善处理潜在矛盾,才能做到自身不推翻自身可能的法治。在治理水生态环境犯罪方面,科学立法是至关重要的。而司法体系又是重点,为确保维护公正这一法治生命线的司法之公正,首先得改革司法程序启动难问题,司法体制改革亟须试点、推行,推动水生态环境公益刑事诉讼的司法社会化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法律授权是实施重点。当然有力的水生态环境法治监督保障体系也是水生态环境刑事法治之关键,对环境法治工作队伍的专职化要求,促使我们建立健全其职业保障制度。本书共分六章,章,导论。第二章,水生态环境犯罪的概念,这是环境刑法科学立法的前提,也是整个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的前提。第三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科学立法。第四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司法完善。第五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监督保障。第六章,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之实践检视。
本书在理论和法律实践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
,从水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三个尺度来实施法治体系,是全新视角。
第二,从体系思维角度,系统地提出水生态环境犯罪的法治体系,构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设想。
第三,推动其他部门法学之变革。环境刑法的发展需借鉴其他部门法学的做法,环境刑法的发展也会推动其他部门法学的发展。从理论上讲,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法益理念,将水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三个尺度的法益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对于诉讼法,从环境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出发,三个尺度的法益的司法救济将会丰富环境诉讼法理论与实践,而三个尺度的法益的具体法律实践设想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环境诉讼问题,以保护水生态环境法益为主线应贯穿整个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在整个环境刑事法治体系环境刑法自身的内容得到了细化,也拓宽了环境诉讼等部门法的研究视野,使水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法治体系中各种法从崭新和独特细致到位角度审视各自的理念和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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