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6181669丛书名: 国家发展与战略丛书
《农民合作新路: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一书提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需要走出一条农民合作的新路。书中将这一新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和使这一体制生成和运作的路径概括为“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并揭示以这一路径作为核心架构,*终带动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助力农村发展的内在机理。
《农民合作新路: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是国家发展与战略丛书·人大国发院智库丛书之一,此丛书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专家执笔。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以下称“国发院”)以*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为研究框架,以“国
家治理现代化”为 特色研究领域,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整合优质智库智力资源,打造独立、非营利实体研究机构。作为首批25家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国发院坚守“国家战 略、全球视野、决策咨询、舆论引导”的目标,国发院聚焦“经济治理与经济发展”、“政治治理与法治建设”、“社会治理与社会创新”三大核心研究领域,着眼 于思想创新和全球未来,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与社会进步。
引论
第一章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业经营体系演变逻辑
第一节家庭承包制下农户经济发展逻辑:分工和专业化视角
第二节农村改革的体制结果:“分”被加强、“统”未建立
第三节农户分化、资本下乡和部门营利
第二章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发展
第一节间接定价理论模型及其应用
第二节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理论解释
第三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多元发展
第四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案例分析
第五节结论性评述
第三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部门化”及其弊端
第一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业经营主体共生共变
第二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部门化”
第三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部门化”运行的弊端
第四章部门营利的形成机制:农机局案例
第一节理解涉农部门行为的理论框架
第二节放权改革中涉农部门的部门利益形成
第三节涉农部门利益的强化机制
第四节结论性评述
第五章部门营利、资本下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发展
第一节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部门营利和资本下乡的复杂关系
第二节大户领办型合作社成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
第三节“大农吃小农”逻辑的形成和延续
第四节结论性评述
第六章部门营利之下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的低度发展
第一节发起时具有综合导向
第二节不同起点决定的发展路径
第三节维系综合合作的精英作用及其限度
第四节综合性业务逐步成长
第五节绩效不足与体系缺失
第六节结论性评述
第七章推动农民综合合作才能真正“去部门”“化资本”
第一节“去部门”的现有政策及其两面性
第二节部门营利和资本下乡的合流
第三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质是农民综合合作
第八章农民综合合作体系目标与“三位一体”路径
第一节农民合作化目标是建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
第二节构建“三位一体”农民综合合作体系的现实和理论根据
第三节农民合作化的正确路径是“三位——体”
第九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服务农户为本
第一节既有研究忽视服务组织与农户关系
第二节以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对于农业服务体系提出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以农民合作组织为基本主体
第四节当前需要重点发展的几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第五节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的政策结构
……
第十章“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与供销社综合改革
第十一章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的改革战略
参考文献
后记
摘 要
通过农民合作实现农民的组织化是解决 “三农”问题的必要举措,但对此国家却一直缺乏切实有效、具有可持续性的推进战略,这就使得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产品产量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发展的贡献十分有限。主流观点认为,“三农”
问题需要靠城乡一体化和城市反哺农村来解决,但由于农民数量庞大、城乡一体化只能渐进,这就注定它只能解决部分农民和部分农村的问题,且需待以时日。为了那些仍要世代生活在村、无法离开农业的农民和他们家乡的当下发展,我们将希望寄予农民合作。本书试图为实现农民真正需要的合作找到一条切实有效的新路,从而更多汇聚农民自身力量和农村内在资源,构建使农业发展
造 福农民和农村的组织制度基础。城乡一体化嫁接上农民合作化,才能最终发挥其力量。解决 “三农”问题,农民合作是主干,城市反哺和城乡一体化要依托农民合作。农民合作是根本,土地流转和土地的规模经营是枝干。概言之,中国农户的中小生产规模、集体所有农地和村庄聚落方式,以及大国市场的需求和容量,决定了农民与农民的关系是本,农民与
土地的关系是末。在市场化条件下,通过重组农民之间在农业全产业链上的社会分工和农民与外部市场主体的社会分工,农业的专业化发展就会惠及农民,农业和农村就不再是农民的伤心地,而是农民的长久福地。这就是本书力图求得的结论。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梳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家庭承包制基础上的农业经营体制的演变历程的基础上,分析涉农部门营利和资本下乡之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
发展的现实,根据各地改革实践,提出通过三种合作功能、三级合作组织和三类农村发展机制的“三位一体”,建立农民综合合作体系,走出一条农民合作化的新道路。
本书将这条新路概括为构建“三位一体” 综合合作体系,其目标是农民综合合作,制度形式是多层次、全方位综合合作体系,
实现路径是 “三位一体 ”、 多主体逐级互动。本书从对历史和当下实践的分析中揭示这条道路可以使农业发展 “接二连三”,并助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内在机理。
本书将尝试根据各地改革实践和当前关键的农村改革领域,具体阐述
“三位一 体” 路径的根据、目标和战略。“三位一体” 路径的具体内容是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多种合作功能的一体化,县、乡、村三级合作组织的一体化,以及农民经济合作、农村社会服务、政府扶助的一体化。本书内容也是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对农村改革如何推进的一种理论探索,书中根据综合合作目标和
“三 位一体 ” 路 径, 对合作社发展思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农” 工作 领导体制、财政支农体系、供销社综合改革等农村改革关键领域提出了改革建议。
第三节 “大农吃小农”逻辑的形成和延续
一
“大农吃小农” 逻辑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方面是分散的小农谋求组织化以对接市场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下乡后的部门和资本的需要。大农资源多,经济收益多,他们有合作愿望且能承担合作过程的组织和管理成本。但是因为这些成本往往要比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和管理成本高,所以
大农的联合更容易采用合作制企业的方式。而如果通过联合小农组成合作社,可以获得政府针对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和相关政策优惠,同时还可以分享营利性部门和资本因合作社社员的购销量增加、购销环节减少而节约下来的市场交易成本从而获益,大农则会主动选择联合小
农组建合作社。
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和相关支持政策多数通过部门下达,
部门为了确保其经
营职能的扩展,多数会选择与其经营和服务领域构成上下游关系的产品和服务去组织合作社。资本下乡在实际的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被赋予了“统”的层次功能,也乐于支付一定成本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方面可以获得政府给予的好处,另一方面确实可以节约交易成本。综上,部门、资本、大农、小农便可从各自利益出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
此外,《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的低要求、低成本也推动了大户领办型合作社数量的激增。
在上述合作社的兴办过程中,
我们看到部门、资本、大农各自利用自身优势资源进行联合。联合后从何获利?答案只能是盘剥小农获益。这样的盘剥有三个层次:其一是合作社内部大农对小农的盘剥,其二是合作社对社外小农的盘剥,其三是大合作社对小合作社的盘剥。本章主要探讨第一种盘剥。
在优势资源拥有者即政府部门、资本和大农的共同利益驱使下,大农联合小农的大户领办型合作社成为合作社发展的主体力量。大农联合小农组建合作社其最初目的是套取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自然不会真正完善合作社内部的民主管理和合作制度。小农无法分享合作收益,其对交易成本的节约也只会止于汇集社员的购销需求。
在这样的合作社里,
执行的是“大农吃小农”的逻辑。几个大户联合起来,其实质就是合伙制企业(亦可以称为“合作社里的合作社”),许多情况下他们只是充当了一个中间商的角色,进行倒买倒卖。高价卖出农产品和低价买进生产资料、技术的对象都是部门和资本;另外,低价买进农产品和高价卖出生产资料、技术的对象是小农,因为小农没有退出同大户这一中间商的市场关系选择(要不就是接受直接同部门和资本打交道的更高的市场交易成本和价格),只能接受大户的盘剥。
二“大农吃小农”逻辑的延续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农吃小农”的发展逻辑并没有因为《合作社法》的实施而消除或逐步减弱,反而有在合作社兴办中继续发挥作用的态势。“大农吃小农”的合作社实质上是在部门和资本有限组织农民的动机之下,帮助了部门和资本对小农的组织,增加了一个中间商,并不能解决小农在市场上的弱势地位,也并不能帮助小农加入生产环节之外的加工和经营环节中获取更多利润。这种合作社的大量存在造成了合作社发展的虚假繁荣局面,改变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公益性质,降低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效率。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纷纷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支农资金每年以很高幅度
。。。。。。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