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100498
内容简介
水是一切生物体的主要成分,严格保护水环境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是水管理的核心内容。然而,由于地域分割以及行政分割使得涉水部门繁杂,水的行政管理形成了“多龙治水”的局面。就天津市而言,涉水管理部门包括水利局、环保局、市政局、市建委、海洋局等,同时还有*以及区县级等各种层次水的行政管理机构。为达到保护水环境、利用水资源的目的,必须实行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综合管理。
传统的水资源注重的是水资源量的供需平衡和综合调度,而传统的水环境管理注重的是污染源控制与水质管理。实际上,对于水质管理,由于污水排放标准严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于处于河系下游的缺水地区,由于上游来水的不足,即使污染源治理达标而地表水环境质量也可能会出现超标,也就是水资源性水质问题。类似地,如果水质不能达到相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也会造成水质性缺水。所以,对于水的管理应该建立在水资源与水环境耦合的双重约束之下。
传统的水资源注重的是水资源量的供需平衡和综合调度,而传统的水环境管理注重的是污染源控制与水质管理。实际上,对于水质管理,由于污水排放标准严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于处于河系下游的缺水地区,由于上游来水的不足,即使污染源治理达标而地表水环境质量也可能会出现超标,也就是水资源性水质问题。类似地,如果水质不能达到相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也会造成水质性缺水。所以,对于水的管理应该建立在水资源与水环境耦合的双重约束之下。
目 录
总论
篇 水污染解析与消减
第1章 研究区概况
第2章 工业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第3章 城镇生活源调查与评价
第4章 非点源调查与评价
第5章 水污染源排放清单
第6章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来源分析
第7章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来源分析
第8章 水环境问题综述
第9章 水污染物排放预测
第10章 水污染物消减措施
第11章 绪论
参考文献
第二篇 排点源解析与控制
第12章 概述
第13章 非点源污染背景调查
第14章 非点源污染负荷量估算
第15章 汛期非点源监测试验
第16章 非点源污染评价
第17章 非点源污染排放预测
第18章 非点源污染控制目标
第19章 非点源污染控制计划
第20章 结论
参考文献
第三篇 水生态解析与修复
第21章 概述
第22章 水生态现状与趋势分析
第23章 水生态修复的资源环境保障
第24章 水生态分区与修复目标
第25章 水生态修复工程措施
第26章 水生态修复实施保障体系建设
第27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篇 水污染解析与消减
第1章 研究区概况
第2章 工业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第3章 城镇生活源调查与评价
第4章 非点源调查与评价
第5章 水污染源排放清单
第6章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来源分析
第7章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来源分析
第8章 水环境问题综述
第9章 水污染物排放预测
第10章 水污染物消减措施
第11章 绪论
参考文献
第二篇 排点源解析与控制
第12章 概述
第13章 非点源污染背景调查
第14章 非点源污染负荷量估算
第15章 汛期非点源监测试验
第16章 非点源污染评价
第17章 非点源污染排放预测
第18章 非点源污染控制目标
第19章 非点源污染控制计划
第20章 结论
参考文献
第三篇 水生态解析与修复
第21章 概述
第22章 水生态现状与趋势分析
第23章 水生态修复的资源环境保障
第24章 水生态分区与修复目标
第25章 水生态修复工程措施
第26章 水生态修复实施保障体系建设
第27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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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工业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2.1 调查方法与内容
目前工业污染源的排污状况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掌握: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统计、常规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和不定期的大规模污染源调查。
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是一项法定的环境行政管理制度,要求排污单位必须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单位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等需做变更的,应在变更前15日,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填报《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必须在改变后三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填报《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这项管理制度已实行10余年。
环境统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基层企事业单位根据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汇总整理、编报有关环境统计报表,报告期为当年1月至12月。此制度已实行20余年。
常规监督监测:有计划地对某些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如:对“国控”和“市控”重点水污染源实行季度监测,对一般污染源每年监测1~2次等。
……
2.1 调查方法与内容
目前工业污染源的排污状况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掌握: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统计、常规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和不定期的大规模污染源调查。
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是一项法定的环境行政管理制度,要求排污单位必须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单位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等需做变更的,应在变更前15日,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填报《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必须在改变后三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填报《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这项管理制度已实行10余年。
环境统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基层企事业单位根据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汇总整理、编报有关环境统计报表,报告期为当年1月至12月。此制度已实行20余年。
常规监督监测:有计划地对某些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如:对“国控”和“市控”重点水污染源实行季度监测,对一般污染源每年监测1~2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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