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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0913198
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8月6日)
新闻发布稿及答记者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闻发布稿
规范民间借贷统一裁判标准——杜万华就《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条【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的界定】
第二条【民间借贷案件起诉条件的规定】
第三条【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第四条【担保人的诉讼地位】
第五条【发现犯罪嫌疑的案件的处理】
第六条【犯罪嫌疑的处理】
第七条【裁定中止诉讼】
第八条【民刑分离原则】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
第十条【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
第十一条【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集资的效力】
第十三条【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及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十五条【因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借贷的处理】
第十六条【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事实审查标准】
第十七条【欠缺借款合同案件的举证责任】
第十八条【负有举证义务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
第十九条【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判断标准】
第二十条【对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民间借贷合同中保证条款的认定】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借贷平台责任】
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十四条【让与担保】
第二十五条【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金数额认定】
第二十八条【民间借贷复利】
第二十九条【逾期利率的处理】
第三十条【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及其法律后果】
第三十三条【本解释时间效力】
附录: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1988年4月2日)
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0年11月12日)
人民法院
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21日)
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节选)(1998年7月8日)
人民法院
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9日)
人民法院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12日)
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11月15日)
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9日)
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2000年12月8日)
人民法院
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事项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又重新就其中的部分给付内容达成新的协议的应否立案的批复(2002年1月30日)
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25日)
人民法院
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8年12月22日)
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4月24日)
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12月13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3月25日)
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7月7日)
后记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规定》新闻发布稿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杜万华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是由我向大家通报《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这一《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 El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15年9月工日起施行。下面,我就向大家介绍《规定》的相关内容和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一、《规定)制定背景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我国经济发展面对新旧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在此背景下,作为正规金融合理补充的民间借贷,因其手续简便、放款迅速而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广大市场主体获得生产、生活资金来源、投资谋取利益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我国金融和法律体系相对不健全,民间借贷存在一定负面影响,其粗放、自发、纷乱的发展一直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边缘;其盲目、无序、隐蔽的缺陷日积月累叠加凸显,民间借贷风险渐增,隐患愈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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