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53228
编跨国公司之解构
章跨国公司的经济学解构
节全球一体化的统一经济实体
第二节跨国公司国籍之去母国化
第三节跨国公司经济地位之演进 导言
第二章跨国公司的法学解构
节不同国家法人的联合体
第二节跨国公司对传统法人国籍制度的挑战
第三节跨国公司法律地位之分歧
第三章跨国公司的政治学解构
节新兴的工业主权
第二节跨国公司政治地位之演进
第四章跨国公司的行为模式
节跨国公司的经济行为
第二节跨国公司的政治行为
第三节跨国公司的法律行为
第二编跨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第五章跨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节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
第二节跨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跨国公司的管辖问题
第三编现行跨国公司治理机制及其制度性缺陷
第六章跨国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节扩大化的法律结构
第二节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第三节公司治理遇到跨国经营的挑战
第四节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
第七章跨国公司政府监管机制
节跨国公司政府监管机制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第三节东道国的外资监管
第四节母国的海外投资监管
第五节东道国的当地救济
第八章跨国公司双边监管机制
节双边监管机制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双边监管的必要性
第三节投资准入条款分析
第四节履行要求条款分析
第五节争端解决条款分析
第九章跨国公司区域监管机制
节区域监管机制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区域监管的必要性
第三节欧洲的监管机制
第四节美洲的监管机制
第五节亚洲的监管机制
第十章跨国公司多边监管机制
节多边监管机制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多边监管的必要性
第三节联合国对跨国公司的监管规则
第四节世界银行集团的监管规则
第五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监管规则
第六节多边贸易体制下的投资安排
第十一章现行跨国公司监管机制的制度性缺陷
节现行跨国公司监管机制之个体缺陷
第二节国际投资多边统一法制之困
第三节现行跨国公司监管机制之整体性缺陷
第四编走向全球管制治理的跨国公司监管机制
第十二章跨国公司全球管制治理机制的形成基础
节跨国公司全球管制治理机制的现实基础
第二节跨国公司全球管制治理机制的理论基础
第十三章跨国公司全球管制治理机制的模式设计
节全球管制治理机制的静态结构
第二节全球管制治理机制的动态运行
第十四章全球管制治理机制的实现途径
节重构政府监管
第二节充分发挥国际组织的职能
第三节实现国内管制机构的跨国合作
第四节健全跨国公司自治体系
第五节构建非政府组织的社团调节机制
第六节重构跨国公司相关冲突规范的设计
第五编实践篇
第十五章在华跨国公司监管机制之完善
节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现状分析
第二节在华跨国公司监管机制之评析
第三节建立在华跨国公司管制治理机制之必要性
第四节在华跨国公司管制治理机制的具体制度设计
参考文献
后记
跨国公司带来了很多经济和社会问题,然而跨国公司特殊的身份使得单独一国政府的力量无法实现对其有效治理,治理必须建立在国际合作基础上。但国际社会对其行为进行多边治理的实体法努力,自巴黎和会提出《外国人待遇协定》以来,迄今为止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传统的强权“自由主义”国际投资法律机制没落了,而发展中国家倡导的NIEO国际投资法律机制尚未获得稳定地位,国际投资领域至今没有一套重要的专门调整外国直接投资的国际制度。
笔者认为现有跨国公司实体治理机制的盲点在于其一直徘徊在二元社会结构框架之内,走不出“山重水复”的泥沼。马克思曾说过:“要获得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钥匙,不应当到被黑格尔描绘成‘整栋大厦的栋梁’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当到黑格尔所轻蔑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这就要求我们突破二元论的束缚,在三元社会结构内寻找“柳暗花明”的出路。跨国公司治理问题是一项涉及经济、法律、政治和国际关系等多学科领域的课题,需要寻找综合性的治理方法,而建立在市民社会基础上的全球治理理论的提出无疑为其提供了有利的思想武器。
基于这样的思路,本书尝试综合运用经济学、国际关系学和法学的分析方法,在剖析跨国公司的本体问题和跨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基础上,梳理现行跨国公司治理机制,认为“政府和市场的二元监管模式”是现行跨国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桎梏。完善的途径之一是建构“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结构”下的跨国公司全球管制治理机制。二是充分重视冲突法机制的作用。后,尝试运用全球管制治理机制和冲突法方法解决在华跨国公司的监管难题。
本文从结构上可分为5部分,共15章。
部分:跨国公司的解构
本部分主要围绕跨国公司的本体问题展开。有效的治理是建立在全面认识治理对象的基础上的。因此从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多视角全面审视跨国公司的本体性问题,剖析跨国公司的行为模式,就成为有效治理跨国公司的前提。
第二部分:跨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本部分首先分析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其次从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多视角考察跨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重点分析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后,探讨跨国公司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东道国与母国的管辖权冲突,从而奠定跨国公司监管机制由二元监管走向三元治理的基础。
第三部分:现行跨国公司治理机制及其制度性缺陷
本部分在系统梳理现行跨国公司治理规则的基础上,剖析其存在的缺陷。首先,剖析跨国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及其缺陷。其次,以不同层面的监管制度为经线,以跨国公司投资的不同阶段为纬线,描绘跨国公司的外部投资监管机制及其缺陷。国内机制存在管辖权的“短板”,单一国家无法实现对跨国公司“全球”经营的有效监管。国际机制又都是国家在跨国公司监管问题上做出的部分“主权让渡”和“妥协”,不可避免地存在“国家中心主义”。此外,现行外部治理机制的碎片化严重制约了跨国公司的蓬勃发展。而冲突法机制的薄弱更是跨国公司法制上的重大缺陷。
第四部分:走向全球管制治理的跨国公司监管机制
本部分系统阐述了跨国公司全球治理机制形成的依据、具体模式和实现途径。原有的徘徊在二元结构框架之内的监管机制不能够满足全球化时代对跨国公司监管的客观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突破二元结构的束缚,在国家、市场、市民社会的三元社会结构内寻找出路——建立跨国公司的全球管制治理机制。
全球管制治理没有简单的模式,而是一种不断演进的动态互动决策过程。它由三个层次的治理构成:跨国公司自治、国家中心治理与全球市民社会治理。强调国家、跨国公司、市民社会的共同参与,彼此间不再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全球管制治理规则包括法律(国家法和国际法)、政策与关系规则,三者存在互补、替代与转化关系,而国家法仍居中心地位。
第五部分:在华跨国公司监管机制之完善
全球管制治理机制并不是空中楼阁,需要建立在国家实践的基础上。本部分将其运用于中国的实践,探讨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跨国公司管制治理机制,迎接中国入世后跨国公司在华蓬勃发展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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