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9071727
译文
能动司法与审慎解释
——一般性导论
日本法律职业培训机制之问题
——以经济分析为视角
法律.事实。法律语言
再次认真对待事实
论法律的语义学上的客观性
——作为真理品质之客观性
法律形式主义
法律方法理论
司法裁决的协调性论证
论规范分析方法在交叉性法学中的价值及应用
从概念法学到类型法学
现代法律思维应当是围棋思维
民国时期的社会本位司法理念研究
论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基于实践回应的法律方法自主型进路
法律方法教学
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关系再检讨
——以法律思维的培养为视角
案例分析三段论在模拟法庭教学与实训中的
法律推理、解释
清代法律推理中的事实
——以司法判决中的案件事实界定为例
司法三段论小前提的建构及其价值判断
重访“反对解释”之立场与命题
院司法解释权的经济分析
理解我国法律解释权的“监督”向度
扩张解释的控制性因素
——周某诉响水县南河镇上王村民委员会一案评析
法律修辞
论中国古代判词说理陸修辞的意蕴及其价值趋向
——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例
通过法律修辞的司法正义
法官话语的修辞学意义
“法治方法论时代”的修辞意蕴
论修辞术与雅典直接民主制的关系
司法方法
法官作为补充性的立法者
——比较法视野下《瑞士民法典》的百年历程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判决的正当性与证成性
——以《人民法院公报》选编的个案为对象
演绎推理及其在我国法律适用中的价值
裁判视野下的司法平等原则
……
波塔利斯(Portalis)深谙此点。他在法案评议委员会(1e了ribunat)前责备伽让一马易亚将与其本人意思完全相反的观点强加给孟德斯鸠。正如引用史上经常发生的那般,误差取代了实意。那些没有读过孟德斯鸠的人(如伽让一马易亚)战胜了真正的读者(如波塔利斯)。
5.波塔利斯在民法典法案的序言中明确地写道:
“一部法典一一不管看起来多么完善一一确切而言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成千上万未曾预料的问题会随时出现在法官面前。法律一旦制定就以制定时的文本存在;与此相反,人类自身却一直活动,从不停息。这个过程不会停止。它因情境不同而产生不同影响,时时刻刻会产生新的组合、新的现象、新的效果。
因此,很多事情必须交给惯例(1,usage)来决定,交给精英人士争辩,交给法官裁判。
总体来看,法律的任务是在框架上确定基本的理念,从而确立丰富的法律原则,而不要堕入各领域均可能出现的问题之细节当中。终是由法官和法律家(1e
jurisconsuhe)从法律基本精神出发引导法律的具体适用。
据此,在所有文明国家(1es nations
policies),在法律的圣殿旁,在立法者的监督下,在日复一日的法律实践和冲突激烈的司法论辩中,许多法律格言、裁判以及法律学说得以形成、纯化并沉淀。它们在已有的认知中不断地自我增长,同时也一直被认为是立法的真正补充。”
6.然而现如今,在民主国家,波塔利斯所提倡的法官补充立法的权力的合法性源于何处?关于该问题,许多国家都有争论。
B.法官权力合法性的来源
7.莱蒙一德一黑柯禾(Raymond de
Ryck~re)法官是次世界大战时期比利时的反战人士,同时又是被占领国家的法官、理论家和独立运动的实践者。他堪称反思法官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及其限制为精辟者之一。在其战争期间所作出的判决中,他一以贯之地认为:在代表制下,所有的权力均源于国家,包括没有经过选举的国家部门一一好的例子就是法官。法官的权力源于国家,他们根据宪法和法律践行自身的权力。
若议员的合法性源于选举,法官的合法性就源于由自身的独立、勇敢以及威严和庄重的态度所产生的尊重和信任。若一个议员选举失败,那他就会失去作为立法者的合法性;同理,若一个法官丧失自身的独立、勇敢以及威严和庄重,随后失去尊重和信任,那他就会失去作为法官的合法性。莱蒙一德一黑柯禾法官通过该理论,得出关于宪法以及关于占领势力和被占领国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颇为务实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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