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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7706496
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离不开国家和社会通力合作,并通过合作提升自主性。中国的社会转型与发展任重道远,在我党的领导下,通过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构,实现社会治理完全可以期待。
在当代中国,国家或政府治理能力对于社会治理来说尤显重要。政府治理能力将成为经济进步的重要因素,也会进一步影响社会各方面的进步。政府要正确认识经济发展方向和规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核心的问题是要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间的关系。
同西方国家比,我们天然地具有推进治理的体制优势,治理要求妥协、协商和合作,我党有利于形成多元主体复合型社会治理架构,为全体人民更好发挥主体性创造了基本的政治体制条件。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努力完善和发展这一体制,就要既改变政府唱独角戏的治理模式,又要改变治理首先服务于政府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模式,把基本国家制度建设摆在社会治理的首要位置。
复合型社会治理:主体性和协同性的视角
一、引言 /
二、社会治理的相关理论阐释 /
三、社会治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 /
四、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的逻辑 /
五、结语 /
社会学社会整合的理论框架及德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社会整合的理论架构 /
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德国为例 /
三、社会整合理论架构下认识德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
利益认知、信任与福利制度的形成和延续
——以英国为例
一、导言 /
二、社会共识、社会信任与社会政策的关系 /
三、利益认知及社会共识 /
四、以英国社会政策发展过程为例 /
五、英国社会政策带给我们的启示 /
近10年中国城乡社区治理的突破与创新
一、中国城乡社区的界定及社区治理的缘起 /
二、近10年城乡社区治理的典型做法 /
三、近10年中国城乡社区治理的创新点和突破点 /
四、中国城乡社区治理面临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
政府信息及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和实践评估
一、领导重视,权力公开运行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
二、目前我国“三公开”的整体情况都不太好 /
三、部门和地方的实践困难重重、缺乏持续性 /
中国司法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效果分析
一、导论 /
二、司法民主化与职业化的关系分析 /
三、西方司法民主的实践 /
四、中国司法民主的实践 /
五、总结 /
近10年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成效评估研究
一、主要社会问题的分析框架 /
二、体制内拥有众多治理创新,效果良好 /
三、现有治理创新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推广价值 /
四、我国地方治理创新的动力和局限性 /
宜将重大决策专家论证信息公开
一、有关信息适宜公开,而现行法规没有明确统一规定 /
二、公开有关信息,可以大幅度提高这一机制的实效 /
民生事务决策中推进公众参与的建议
一、推进基层参与式民主,首先应当转变“自上而下”“替民做主”的管理理念 /
二、推进基层参与式民主,应当逐步引导公众在决策阶段发挥作用 /
三、推进基层参与式民主,应当从一般性、对专业知识要求不高的问题入手并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能力 /
四、推进基层参与式民主,应当从发挥“有钱又有闲”人群的作用着手,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 /
五、推进基层参与式民主,应当注重程序化、组织化和法制化 /
完善领导干部公示制的建议
一、实施任前公示制的主要成效 /
二、现有公示制度的问题 /
三、意见建议 /
对我国“三公开”工作开展的政策建议
一、“三公开”整体情况和局部实践不容乐观的原因分析 /
二、对我国“三公开”工作开展的政策建议 /
重视“自立自强”,调整老龄工作方针
一、“积极应对”是国际共识及行动,其核心是维护老年人的自立自强 /
二、我国更需要也更有条件实现老龄工作转型,未来10年是重要机遇期 /
三、将“自立自强”纳入老龄工作方针,并相应调整涉老领域的具体政策 /
强化责任分担,完善老年保障体系
一、老年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存在“三高”问题 /
二、基本养老保险收不抵支问题将日益突出 /
三、启动延迟退休,调低保障目标,确保可持续性 /
维护老人自立,调整养老服务制度框架
一、除养老床位建设目标外,其他主要目标都难以实现 /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多项战略定位不恰当 /
三、以维护老年人自立为宗旨,夯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础 /
从成都村民议事会看如何真正落实村民自治
一、成都村民议事会的发展历程、基本做法和成效 /
二、村民议事会对传统村民自治的三个创新 /
三、全面推进村民议事会制度,落实村民自治 /
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实践的启示
一、“我们”的基本内涵及其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 /
二、通过对“我们”的构建,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
三、关于“我们”的思考 /
深圳市罗湖区依法推进社区治理的做法和经验
一、三大改革举措 /
二、主要的创新经验 /
三、有待完善之处 /
强调自立自强,应对低保福利化
一、低保福利化问题 /
二、低保福利化的负面影响 /
三、完善低保制度设计的建议 /
四、完善低保治理的主要举措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应先守住底线
四个底线需守住 /
既要倡导,更要践行 /
“胡萝卜加大棒” /
复合型社会治理:主体性和协同性的视角
一、引言
40年的改革开放让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使我们面临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利益主体和诉求更趋多元导致矛盾日益复杂。如何统筹协调多元利益关系?个体意识的觉醒冲击着政府权威,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风险社会特征日益凸显导致社会安全感下降,如何预防和应对社会风险?网络化社会的到来伴随着双刃剑效应,如何实现虚拟社会的有效治理?人口城镇化与老龄化加速导致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如何保障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快速变迁迫使原有的社会道德体系解体,如何达成广泛的价值共识?在世界文明舞台上,一直存在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两种价值取向的缠斗和交织,不同文化价值取向对个体、组织乃至整个国家的行为会产生深刻影响,不仅关系到每一个个体的生活福祉,也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前景利害攸关。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下思考与解答这些问题,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治理”这一概念得到官方的正式认可与采纳,它不仅内在浓缩了一种理想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而且体现了解决社会问题的操作思维。然而,什么是社会治理?应当怎样推进社会治理?人们对此还没有形成统一或主流性的认识。本书尝试从一种相对宏观的分析视角来回应上述两个基本问题。基本思路是,在治理观兴起的理论和现实背景中寻求社会治理的理论支点与逻辑,总结出推进社会治理的核心要素,并在比较历史视野中重点审视世界不同文化和发展水平下国家的社会治理历程,据此分析中国当前社会治理的进展与提升路径。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激发和匡正国家与社会的自主性,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推动社会治理的根本所在;大众认同的社会价值观念,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广泛、有序的社会参与,经济、合法、有效的国家执行是推进社会治理的四大基本要素;要在标志性社会政策项目的优化中推进国家认同与建构,要注重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的社会治理原则。一个带有附产品性的认识是,大量社会问题与矛盾是各国在经济社会转型期遇到的共通性问题,无关基本政治体制。
二、社会治理的相关理论阐释
(一)治理与社会治理
20世纪90年代以来,理论界的探索宣告治理时代的到来。治理观如今已经成为主要政治领导人非常重视的一个理论参考依据(让-皮埃尔·戈丹,2010)。“治理”理论的兴起主要有两方面的背景。
一是国际组织的关注与大力倡导。世界银行于1989年发布了题为《撒哈拉以南非洲:从危机到可持续增长》的报告,认为非洲发展问题的根源在于“治理”危机。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提出的治理定义被认为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俞可平,2001):治理是个人和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国际组织对治理的关注源于他们对发展中国家援助效果的反思,同时也契合时代环境变化导致的政治立场调整。二战后,国际组织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各种援助,但由于腐败等原因,效果欠佳,这促使他们关注受援国的治理问题。这种援助曾经带有鲜明的意识形态色彩,关注治理颇为敏感。东欧剧变后,它们对受援国的态度和行为有了转变,开始更加关注援助效果和受援国的“治理”。当然,国际组织关注治理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如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投资显著增加,对一些国家在20世纪80、90年代发展改革政策失败的认识,以及对政治在经济发展和政策改革中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知(克里斯蒂纳·阿尔恩特、查尔斯·欧曼,2007)。
二是西方学者对自身国家和各国经济社会表现的反思。西方学者使用“Governance”的现实背景就是西方国家自身面临着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政府负担过重、人民权利得不到尊重等。同时,世界政治并未随着东欧剧变而出现他们曾乐观期待的民主繁殖,反而是政治动荡和国家失效或失败。以欧洲国家为例,世界银行在2012年推出的研究报告《黄金增长:恢复欧洲的光亮》(Gill and Raiser,2012)中指出,2009年欧盟15国政府支出占到了GDP的50%,其他欧洲国家这一比重为45%,而在拉美国家则为33%,新兴东亚国家则为25%。欧洲国家主要由于较高的社会保障支出,使得政府支出占GDP比重较高,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后欧洲政府必须变得更有效率或变小一些。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瑞典,作为当今世界上少数几个法治完备、政治清明、社会公平、福利程度、人均教育水平的国家之一,20世纪90年代初,激进的福利国家体制一度使其面临深重经济危机。为了提高经济效率,瑞典开始反思并进行自由化和市场化的反向改革,放松市场管制,大力削减政府公共开支,实行高效管理,2005年起其经济增长已经远远超过西欧和美国,成为明智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相结合、政治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典范。以美国为例,知名的治理学者奥斯本和盖布勒于20世纪末合著的《改革政府》(2006)一书中径直向我们描述道:美国政府问题成堆,公立学校是发达国家中差的,10年的教育改革,追加了600亿美元经费,但辍学率比1980年还高,更不要说失效的医疗保健系统、监狱人满为患、许多引以为自豪的城市和州的破产等等。《时代》周刊甚至提出疑问:政府死了吗?为了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与持久的经济增长,美国各界正在思考如何振兴美国的制造业,体现了美国自我反思其治理方式的努力。比如,布鲁金斯学会(2015)的一份报告呼吁美国制造业学习德国的协同政策,并指出美国可借鉴的三条关键经验,即公共、私人和民间行动者间携手合作,中介机构有针对性地解决市场失败和协调失误,以激励为基础进行投资以扶持中小企业。这三条经验本身就是对社会治理思路和方式方面的反思。结合类似的现实问题与反思实践,美国学者盖伊·彼得斯(B.Guy Peters)和乔·皮耶(Jon Pierre)(2002)从理论上概括了治理得以被重视的几种因素,包括国家能力(特别是财政能力)危机、对个人主义政治文化的重视、全球化、国家失灵、“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社会日益复杂的变迁、国际国内新治理成员的出现、传统政治课责的遗绪等。特别是由于社会日益复杂,国家不再成为人们的权威认同来源,各种精英人物和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持续增长,学者们意识到必须重视社会的作用,关注社会对国家的形塑。这也促使他们开始改变以往在意识形态分野下对政治发展持有的西方价值取向,重视国家内部治理结构及其效果。亨廷顿(2008)指出:“各国之间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政府的有效程度。”福山(2007)进一步指出了政府能力的问题,认为治理不仅关系到国家职责范围,更是与政府制定制度的能力相关。制度供给涉及组织的管理设计、政治体系设计以及合法性基础和文化结构因素。事实上,为解决这些社会问题,西方国家内部率先开始了各种新的探索,“新公共管理”以及“后新公共管理”都是随着对这种治理观认识的不断深化而做出的现实调整。
在这些理论和现实的探索中,“治理”被赋予了先进性,代表一种与“统治”截然不同的新的政治文明和研究范式。在学者们的话语中,“治理”和“统治”主要有五方面的区别(俞可平,2014):权威主体是一元还是多元,权威性质是强制还是强制与协商的结合,权威来源是法律还是法律与自愿契约的结合,权力运行是自上而下还是多向度的,以及所涉及公共事务范围的广度。在这一区分的引导下,从统治走向治理当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
治理概念在不同社会环境中有不同的意蕴,但核心是政府与社会关系,目的是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从国际组织来讲,他们强调发展中国家的治理要走向善治,主张系统性的重建,是用技术性措辞在讨论敏感问题,实质上是鼓励这些国家向民主政治、有效行政和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而对于有国家中心主义色彩的欧洲大陆国家,治理是要打破原有国家社会的平衡,进一步强化社会的作用,以帮助国家解决它不能解决的问题;对于像美国这样本身对政府有高度防范心理的国家,治理重在使官僚制行政转向民主行政,以体制内变革提高绩效(楼苏萍,2005)。这里涉及社会生活中两个关键的领域——国家与社会。治理一开始就是针对各类政治社会问题而提出的,有以国家为中心和以社会为中心两种研究取向。李泉(2014)归纳了在政治与行政领域治理研究中基于市场、基于网络和基于国家的三种视角,其实前两种可以归并为以社会中心的治理研究取向,因为如他指出的,市场模型将治理简化为公司治理和商业交易活动,网络视角则使人们更加关注多样的社会组织与团体的作用。以国家为中心的治理研究强调国家在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无论何种取向,处理社会问题总被理解为治理的内在指向。这些社会问题不仅是社会层面的,如就业、多元群体共处等,也包括政府层面的,如财政负担沉重等。由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社会与政府互动机制不同,各国社会自治空间会存在差异,社会自行调节与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也大相径庭。一般意义上,治理主要就是指社会治理,政府治理终归是要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这在中国体现得更加明显。王浦劬(2014)认为,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交集性关联,政府治理具有治理政府自身的特点,社会治理通常涉及公民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两者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社会治理。首先是直观地,我们把社会治理理解为解决社会问题,具体包括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协调社会利益、凝聚社会共识、维持社会秩序等,由此夯实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源于社会又高于社会的,尽管其本质是阶级统治,但这种统治要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只有在执行了这种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王沪宁,2004)。社会是国家存在的基础,如果社会治理乱糟糟,国家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其次,从深层次上看,治理蕴含多主体合作,其核心是国家与社会合作,表示国家与社会并不是一种零和博弈关系,而是可以相互形塑的。社会治理不仅激发社会活力、夯实国家基础,更有助于国家与社会的双向互构和共同体的社会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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