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766161丛书名: 马丁·艾米斯作品
编辑推荐
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1949—)是当代英国*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他年轻时凭借处女作《雷切尔文件》(The Rachel Papers,1973)一举成名。1984年问世的《金钱–绝命书(精)》(Money:A Suicide Note,以下简称《钱》)被看成是艾米小说创作的“分水岭”(Diedrick,“The Fiction of Martin Amis:Patriarchy and Its Discontents”247),它是艾米斯80年代发表的两部*重要的代表作之一。《钱》未获当年布克奖的提名,曾在英国文坛引起轩然大波,不平者有之,叫好者有之。《钱》之恶浊与颓废的内容一直为不少评论家所诟病,但更多的学者认为,它是当代英国小说不可多得的经典佳作之一。 20世纪80年代,英美两国进入了一个物质主义、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盛行的时代。本书所描写的就是这个时代物欲横流、道德崩坏的现实状况。主人公约翰.塞尔夫是一个“为烟酒、劣质食品和裸体杂志做商业电视广告”的制片人,在金钱与欲望的推动下奔波于伦敦、纽约两个后现代大都市之间。
内容简介
马丁·艾米斯的《金钱–绝命书(精)》讲述的是约翰·塞尔夫,一个“为烟酒垃圾食品和裸体杂志做商业电视广告”的制片人,整天沉湎于“酗酒,斗殴、螵妓、色情和手淫”当中。为了钱他更肆无忌惮地拍起了色情影片,并常日奔渡于伦敦和纽约两个拜金大都市之间。在这张用金钱和色情交织的大网中,赛尔夫与周围每一个人的关系都赤裸相见。金钱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作为赛尔夫信赖的“真神”,它既能成就赛尔走各种卑劣、贪婪的人性欲望,亦与此同时铺就了一本让赛尔夫堕人地狱的绝命之书。在这场钱色交易的骗局中,赛尔夫终沦为了*的输家。本书在大幅直白、不羁而又颓废的描述中,深刻凸显了艾米斯对“金钱”的极度嘲讽及对“金钱”腐蚀下人类灵魂扭曲的默然悲哀。
目 录
序 献给安托尼亚 正文
在线试读
打完电话后我让酒店给我送一排鸡尾酒和一些鱼籽小面包。
还是那个黑人服务员,他双手紧托银托盘,灵巧地走进来。我没有小钱,只好塞给他一张五美元的钞票。他看着饮料,又看看我。
“来一杯,”我说着端起一杯。
他摇头,绷着脸,多变的脸转向一旁。
“怎么回事?”我喝口酒冷冷地说,“对你来说,早了点?”“你昨晚开派对了?”他问。他根本没法连续好几秒钟板着脸。
“你叫什么名字?”“费利克斯。”“没有开,费利克斯,”我说,“就我自己。”“……你现在打算开派对?”“是的,不过还是我一个人。见鬼。我遇到的问题你不会相信的。我跟你的时间不同,费利克斯。按我的时间,现在午饭时间已经过了。”他抬起圆圆的下巴,重重地点点头。“我只要看你一眼,伙计,”他说,“我就知道你永远不会停手的。”那天我不想再试别的什么了。我喝酒、吃东西。
我刮胡子。
我打了一次手枪,紧紧围绕昨晚我跟塞琳娜在一起的情节。或者说,我这样试过。我记不太清了,然后这些家伙全都登场….结果我和我那颗痛牙一起抽动着看了几个小时的电视——我坐在那儿不知所措,念念有词,像无能的鬼魂,由于出没于体育节目、肥皂剧、广告、新闻的另一个世界而疲惫万分。好看的是由一个久负盛名的主持人主持的综艺节目,这人在我还是孩子时就一把年纪了。没想到这些家伙现在还活着、还出现在屏幕上,更别提还在挣钱了,我无比惊异。他们不再是那副模样。
不,得了吧,让我们说得更准确点:只有现在,1981年,他们才是那副模样。他们以前做不到——他们没有这种技术。耶稣基督啊,这老家伙在的美容院里重新缝合过了。他的假牙犹如贝壳般发着光,与他阴森却光彩夺目的荷叶边衬衫围襟倒是正相配。醒目的隐形眼镜发着老虎绿光。看看这家伙的古铜色皮肤——就像画上去的。他看起来好极了:肤色健康红润、拉丁式头发渗出富含维他命的汗液、假耳朵尖而肥厚。等我赚了大钱,我一定要去加利福尼亚,来一个我早就向自己许诺过的应得的身体移植。当我逐渐昏迷时,我会提到这个老绿眼的名字,告诉医生们。喏,那就是我想要的。给我整一个那样的…可此时这个一把年纪的机器人领出一串更老的老头们,个个整洁漂亮、熠熠生辉,穿着半正式晚礼服的家伙们排成一排合唱名为《音乐娱乐先生》之类的东西。等等,现在我知道那家伙死了好多年了。想想ⅡB,整个节目弥漫着悬疑气氛,处理过的胶片质地暗淡,散发着那种殡仪馆里的幽光——麻木、迷幻、闪闪发光,像具尸体。
我换频道,坐在那儿揉眼睛。屏幕上出现了一个陨石坑般的大坑,全是废旧汽车,一堆堆破烂被反复揍得嗡嗡直响,古老美洲神灵们的新墓地。我打了许多个电话,全都没人接。
时间就这么过去,我该出门了。我套上大西装,头发梳向脑后。那个下午我还接了个电话。奇怪的电话,神秘的电话。我以后再说。一个疯子。没什么大不了的。
塞琳娜在哪儿?她在哪儿?她知道我在哪儿。我的电话号码就贴在厨房墙上。她在做什么?为了钱,她在做什么?惩罚,这就是惩罚。我在接受惩罚。
我只求一件事。我通情达理。我深思熟虑。我的要求也不高。我只想回伦敦,找到我的塞琳娜,跟她在一起——即使不在一起,至少离她近点,近到可以闻到她的肌肤之香,看到她柠檬般双眸织就的朦胧之网,看到她美妙双唇的模样。只要珍贵的几秒钟,只要能够彻底痛快地戳几下便行,这就是我全部的要求。
现在我必须去趟上城,跟菲尔丁·古德尼在卡罗威酒店见个面——菲尔丁,我的投资人、联系人,也是我的好伙伴。因为他我才在这儿,也因为我他才在这儿。我俩打算一起赚大钱。知道吧,赚大钱并不难,是人们把它想得太难。赚大钱轻而易举。你就瞧着吧。
我走下台阶,来到街上。天空明亮得似海洋:以一览无余的蓝天为背景,一只手迅捷得让人难忘,自信地随手画下朵朵白云。才华横溢啊。我喜欢天空,常常想如果没有它我会在哪儿。
我知道:我会在英格兰,我们那儿没有天空。纯属生理上的偶然——香水和感官吸引在烟雾缭绕的体内达成协议——我感觉还好,我感觉不错。曼哈顿在春天的臭氧层里发出颤音,为七月流火和八月酷热做准备。我们步行吧,我想,开始横越纽约。
在阳刚的麦迪逊大街(钮扣紧扣,像件斯诺克背心),我转向左,朝北一头栽进无穷大的空气陷阱里来。汽车和出租车彼此叫骂、找碴、准备打架、较量。看这些街道,以及街上异国情调的人们。看这些街头艺术家。在五十四街转角,一个黑大个蜷缩在玻璃、钢筋的电话亭里。显而易见,他在那里面过得相当不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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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个黑人服务员,他双手紧托银托盘,灵巧地走进来。我没有小钱,只好塞给他一张五美元的钞票。他看着饮料,又看看我。
“来一杯,”我说着端起一杯。
他摇头,绷着脸,多变的脸转向一旁。
“怎么回事?”我喝口酒冷冷地说,“对你来说,早了点?”“你昨晚开派对了?”他问。他根本没法连续好几秒钟板着脸。
“你叫什么名字?”“费利克斯。”“没有开,费利克斯,”我说,“就我自己。”“……你现在打算开派对?”“是的,不过还是我一个人。见鬼。我遇到的问题你不会相信的。我跟你的时间不同,费利克斯。按我的时间,现在午饭时间已经过了。”他抬起圆圆的下巴,重重地点点头。“我只要看你一眼,伙计,”他说,“我就知道你永远不会停手的。”那天我不想再试别的什么了。我喝酒、吃东西。
我刮胡子。
我打了一次手枪,紧紧围绕昨晚我跟塞琳娜在一起的情节。或者说,我这样试过。我记不太清了,然后这些家伙全都登场….结果我和我那颗痛牙一起抽动着看了几个小时的电视——我坐在那儿不知所措,念念有词,像无能的鬼魂,由于出没于体育节目、肥皂剧、广告、新闻的另一个世界而疲惫万分。好看的是由一个久负盛名的主持人主持的综艺节目,这人在我还是孩子时就一把年纪了。没想到这些家伙现在还活着、还出现在屏幕上,更别提还在挣钱了,我无比惊异。他们不再是那副模样。
不,得了吧,让我们说得更准确点:只有现在,1981年,他们才是那副模样。他们以前做不到——他们没有这种技术。耶稣基督啊,这老家伙在的美容院里重新缝合过了。他的假牙犹如贝壳般发着光,与他阴森却光彩夺目的荷叶边衬衫围襟倒是正相配。醒目的隐形眼镜发着老虎绿光。看看这家伙的古铜色皮肤——就像画上去的。他看起来好极了:肤色健康红润、拉丁式头发渗出富含维他命的汗液、假耳朵尖而肥厚。等我赚了大钱,我一定要去加利福尼亚,来一个我早就向自己许诺过的应得的身体移植。当我逐渐昏迷时,我会提到这个老绿眼的名字,告诉医生们。喏,那就是我想要的。给我整一个那样的…可此时这个一把年纪的机器人领出一串更老的老头们,个个整洁漂亮、熠熠生辉,穿着半正式晚礼服的家伙们排成一排合唱名为《音乐娱乐先生》之类的东西。等等,现在我知道那家伙死了好多年了。想想ⅡB,整个节目弥漫着悬疑气氛,处理过的胶片质地暗淡,散发着那种殡仪馆里的幽光——麻木、迷幻、闪闪发光,像具尸体。
我换频道,坐在那儿揉眼睛。屏幕上出现了一个陨石坑般的大坑,全是废旧汽车,一堆堆破烂被反复揍得嗡嗡直响,古老美洲神灵们的新墓地。我打了许多个电话,全都没人接。
时间就这么过去,我该出门了。我套上大西装,头发梳向脑后。那个下午我还接了个电话。奇怪的电话,神秘的电话。我以后再说。一个疯子。没什么大不了的。
塞琳娜在哪儿?她在哪儿?她知道我在哪儿。我的电话号码就贴在厨房墙上。她在做什么?为了钱,她在做什么?惩罚,这就是惩罚。我在接受惩罚。
我只求一件事。我通情达理。我深思熟虑。我的要求也不高。我只想回伦敦,找到我的塞琳娜,跟她在一起——即使不在一起,至少离她近点,近到可以闻到她的肌肤之香,看到她柠檬般双眸织就的朦胧之网,看到她美妙双唇的模样。只要珍贵的几秒钟,只要能够彻底痛快地戳几下便行,这就是我全部的要求。
现在我必须去趟上城,跟菲尔丁·古德尼在卡罗威酒店见个面——菲尔丁,我的投资人、联系人,也是我的好伙伴。因为他我才在这儿,也因为我他才在这儿。我俩打算一起赚大钱。知道吧,赚大钱并不难,是人们把它想得太难。赚大钱轻而易举。你就瞧着吧。
我走下台阶,来到街上。天空明亮得似海洋:以一览无余的蓝天为背景,一只手迅捷得让人难忘,自信地随手画下朵朵白云。才华横溢啊。我喜欢天空,常常想如果没有它我会在哪儿。
我知道:我会在英格兰,我们那儿没有天空。纯属生理上的偶然——香水和感官吸引在烟雾缭绕的体内达成协议——我感觉还好,我感觉不错。曼哈顿在春天的臭氧层里发出颤音,为七月流火和八月酷热做准备。我们步行吧,我想,开始横越纽约。
在阳刚的麦迪逊大街(钮扣紧扣,像件斯诺克背心),我转向左,朝北一头栽进无穷大的空气陷阱里来。汽车和出租车彼此叫骂、找碴、准备打架、较量。看这些街道,以及街上异国情调的人们。看这些街头艺术家。在五十四街转角,一个黑大个蜷缩在玻璃、钢筋的电话亭里。显而易见,他在那里面过得相当不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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