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20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786741丛书名: 田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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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成为乡村环境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威胁。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环境质量与经济水平是倒U型关系。目前的研究对其转型的微观基础尚未取得共识。本书建构了一个由地方政府、污染企业和周围居民三个主体组成的分析框架。其目的是寻找环境治理力量的成长动力和阻力。
内容简介
工业污染纠纷研究是环境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领域。本书以东部地区的三个案例为基础,运用社会机制理论分析了污染企业、周边居民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和行动策略,阐述了场域中社会主体的权利、利益和符号资源等结构要素主导乡村工业污染纠纷的生发逻辑,得出“赋予基层群众环境权利是实现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转型的关键”之结论。
目 录
章 引论
节 问题提出
一 研究对象
二 研究主题
三 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设计
一 概念界定
二 研究命题
三 研究理路
第三节 研究资料
一 调查对象
二 资料来源
第二章 工业污染的理论解释
节 工业污染的成因
一 公共资源
二 政府干预
三 社区结构
四 环境素质
第二节 工业污染的治理
一 庇古手段
二 科斯手段
三 社区手段
第三节 纠纷分析的理论工具
一 场域理论
二 正义理论
三 机制设计理论
第三章 地方政府与企业
节 体制分析
一 环境管理体制
二 地方政府
三 经济结构
第二节 制度分析
一 环境评价制度
二 环境监测制度
三 排污收费制度
第三节 行为互动
一 招商引资
二 环境影响评价
三 环境监察
四 环境监测
第四节 总结
一 社会关系
二 环境行为
三 环境影响评价
四 解题思路
第四章 企业与村民
节 基本背景
一 环境纠纷处理制度
二 实力差距
第二节 污染损失评估
一 身体影响
二 生产损失
三 生活影响
四 小结
第三节 环境维权
一 损失之争
二 维权行为
三 污染企业的反应
第四节 总结
一 社会关系
二 环境行为
三 环境影响评价
四 社会影响评价
第五章 村民与地方政府
节 基本背景
一 监督考核体制
二 土地征用
三 村民分化
第二节 信息供求
一 决策信息
二 环境信息
三 环境知识
四 供求矛盾的后果
第三节 公正供求
一 普通村民的环境正义观
二 环境维权者的正义观
三 维权途径及成效
第四节 总结
一 社会关系
二 环境行为
三 环境影响评价
四 社会影响评价
第六章 转型机制
节 目标
一 公正政府
二 责任企业
三 公众参与
第二节 条件
一 环境管理体制
二 环境质量保障体系
三 专业服务分工
第三节 内容
一 约束机制
二 激励机制
三 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章 尾论
节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再研究
第二节 研究发现
参考文献
后 记
节 问题提出
一 研究对象
二 研究主题
三 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设计
一 概念界定
二 研究命题
三 研究理路
第三节 研究资料
一 调查对象
二 资料来源
第二章 工业污染的理论解释
节 工业污染的成因
一 公共资源
二 政府干预
三 社区结构
四 环境素质
第二节 工业污染的治理
一 庇古手段
二 科斯手段
三 社区手段
第三节 纠纷分析的理论工具
一 场域理论
二 正义理论
三 机制设计理论
第三章 地方政府与企业
节 体制分析
一 环境管理体制
二 地方政府
三 经济结构
第二节 制度分析
一 环境评价制度
二 环境监测制度
三 排污收费制度
第三节 行为互动
一 招商引资
二 环境影响评价
三 环境监察
四 环境监测
第四节 总结
一 社会关系
二 环境行为
三 环境影响评价
四 解题思路
第四章 企业与村民
节 基本背景
一 环境纠纷处理制度
二 实力差距
第二节 污染损失评估
一 身体影响
二 生产损失
三 生活影响
四 小结
第三节 环境维权
一 损失之争
二 维权行为
三 污染企业的反应
第四节 总结
一 社会关系
二 环境行为
三 环境影响评价
四 社会影响评价
第五章 村民与地方政府
节 基本背景
一 监督考核体制
二 土地征用
三 村民分化
第二节 信息供求
一 决策信息
二 环境信息
三 环境知识
四 供求矛盾的后果
第三节 公正供求
一 普通村民的环境正义观
二 环境维权者的正义观
三 维权途径及成效
第四节 总结
一 社会关系
二 环境行为
三 环境影响评价
四 社会影响评价
第六章 转型机制
节 目标
一 公正政府
二 责任企业
三 公众参与
第二节 条件
一 环境管理体制
二 环境质量保障体系
三 专业服务分工
第三节 内容
一 约束机制
二 激励机制
三 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章 尾论
节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再研究
第二节 研究发现
参考文献
后 记
前 言
前 言
对中国来说,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新时代。她的人口、财富为整个世界瞩目,但其所消耗的水、电、石油、煤炭、天然气也数量巨大。重工业和以出口为导向的工业化道路也是一条“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低质量、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道路,导致过度的资源消耗、生态破坏和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个时代幸福和危机并存,英勇与罪恶并存。从环境史的角度,我们测定了地球的边界和环境容量的极限,改变了气候,也接受了相应的惩罚。可是,这种惩罚并不公平,总是强者负担更少,弱者负担更多。这一点特别体现在乡村工业污染纠纷之中。
在乡村工业污染纠纷的研究中,环境社会学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扮演何种角色。污染受害者对于环境社会学者有期待,希望能代为表达诉求、传递声音、传授知识,更希望能够解决污染纠纷,改善周边环境,获得损害补偿。环境社会学者作为关心环境纠纷的专业人士,如何面对污染受害者的殷切期望?如何体现自身的职业价值?环境污染纠纷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它不仅是一个认知问题,还是一个实践问题。正如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一样,前者着重于认识自然、认识世界,后者在于改造自然、改造世界。如果效仿一下,社会科学也可以划分为基础社会科学和应用社会科学,社会学也可以划分为基础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对于环境社会学来说,一种方法是自我认定为应用社会学;一种方法是将之两分,即基础环境社会学和应用环境社会学。显然,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研究来说,其价值在于对现实环境纠纷产生实在的影响,改变社会实践的运行轨迹,让污染受害者获得因环境权利不公平而受损失的补偿。虽然其中也存在科学认知的内容,但是解决方案比认识现象对污染受害者更有价值。而且,理论的解释和应用方案如果没有得到实践的检验,其科学性也无法体现。华勒斯坦一直呼吁创建一门开放的社会科学,通过来自一切不同的地区、持有一切不同观点的学者真正意义上的集体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环境污染纠纷给了我们试验的机会,问题是如何进行呢?
一个方法论的挑战是传统社会学研究强调价值中立,提防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情感联系、共鸣而产生对资料收集、事实解释、结论推断上的偏差。既不怂恿去参与打架,也不支持去拉架,坚持“作壁上观”,这与希望对环境治理有所作为的环境学者的角色相违背。环境社会学者面临的挑战,不是要不要参与污染纠纷,而是以什么身份参与其中。我们认为,参与应坚持如下原则。,坚持公允执中的基本原则,即与污染受害者之间保持既不失去同感也不加以偏袒的距离。第二,坚持污染受害者自决原则,肯定其合理诉求,鼓励其寻找合理手段,不煽风点火,挑拨是非。第三,坚持公民身份的基本原则,尽公民责任,联络污染受害者、加害者、地方政府、技术专家等,搭建沟通平台。第四,坚持弱者优先的道德原则。同情弱者是自然也是宝贵的美德,将之表现在实践中,才能完成道德主张的完整循环。面对复杂的现代知识体系、抽象的法律语言,农民仅靠自身的直觉和感官难以准确、客观地获取污染证据,有效地进行维权,援助他们也只是争取一个与污染加害者平等对话的机会。因此,同情弱者与科学精神之间并不矛盾。
科学精神表现为客观、理性、辩证地分析人们的环境行为和环境法规,甄别虚假信息,预测环境、健康和维权前景,寻找环境变革的力量。环境社会学者搜集的信息,既有虚假的,也有真实的。有些真实的信息被披上了虚假的外衣,有些虚假的信息隐藏在真实信息中。作为“加害者”的污染企业不愿意接受民间的学术调查,甚至地方环保局也不肯将区域内的环境纠纷案例提供给学术机构,担心被媒体曝光,带来麻烦。因此,污染纠纷研究要想获得全面的信息是十分困难的。环境社会学者需要寻找环境治理力量。目前,该力量发育还不充分。人类不缺乏对优美环境的追求,不缺乏对私人空间的投入。真正让人纠结的是破坏环境的后果并不是由破坏者承担,而是由弱势的外部居民承担。这不是“人类中心主义”和“环境中心主义”之争,而是人类内部权益之争。环境社会学者逐渐倾向于在社区寻找力量,从社区人际关系,家庭邻里,社区归属、认同,公众参与等角度,探究社区环境治理的动力机制,并借助政府政策工具和公共监管机构,合力形成稳固的环境治理力量。华勒斯坦希望,社会科学家能够把学术从专横的正统思想的压制下解放出来,对世界进行“脱魅”,以不受启示性的或公认的智慧或意识形态限制的方式追求客观知识。但这是一条行不通的解决途径。对于社会科学家来说,我们不能假借现存权力结构的名义而去改写历史,虚假的中立性的普遍信念,迟早会构成我们发现真知的主要障碍。现代过程哲学学派认为,应该承认科学家不能从他或者她所处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中脱离出来,每一次的研究都改变着现实,应该正视“世界的复魅”,并将之转化为一种合理的研究实践。
秉持以上原则,笔者给予了多起乡村工业污染纠纷的协调服务。主要手段如下:一是梳理诉求。乡村工业污染纠纷总是夹杂一系列不太相关的诉求。村民几乎无视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层分割,而将与己有关的所有诉求反映出来,比如本书中的案例涉及村干部腐败、征地补偿等问题。二是构建沟通平台。如果是外源污染造成的污染纠纷,各相关社会主体一般缺少一个可以坦诚交流的场域。从现有的案例看,污染企业与地方政府、环境评价单位存在协商和沟通。污染企业与村干部之间也存在社会交往。但是污染企业与村民之间、地方政府与村民之间、中央政府与村民之间存在沟通困难。这种沟通困难不利于村民环境权利的维护,而有利于污染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三是环境检测。对于污染区内的水质、噪声进行测量,也动员污染受害者进行了健康检测,了解村民所处的环境质量,破除对环境的无知心理,也抵御“风险的夸大效应”。由于检测设备和资质限制,工作内容还不令人满意。笔者对参与其中的自我定位是“一个谨慎、稳重的行动者”。
这只是一个普通公民的责任。根据对环境责任大小,人类可简单分为三类:环境君子、环境平民、环境小人。环境君子是承担自己的环境外部责任,在不影响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争取自己的权益,关爱弱势人群的环境权利,主动自愿、力所能及地保护环境;环境平民是与他人承担相同的责任,享受相同的权利,只要是平等的就是可以接受的,标志特征是遵守公约;环境小人就是只要不违法,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尽量减少自己的责任,而又扩大自己的权益,是典型的经济人。从人性上说,人类中的大部分人是平民,既不太好,也不太坏。环境问题面临的困局是环境平民太多。为了激发环境平民的积极性,可以将之分为两大类:一是积极环境平民,二是消极环境平民。前者有内在自觉性,较为容易被激发为环境君子,实施环境保护行动;后者需要外在强制,等待大部分成员履行环保责任之后,才认为到了自己应该承担责任的时候。二者属于一种类型,但存在“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笔者主张采用“五十步笑一百步”方式推进环保工作,明确“五十步优于一百步”的社会价值观,二者是有差距的,但差距不是的,而是有限的,是可以转化的。
环境社会学者的专业责任:一是调查研究,了解社会事实,探知事物的真相,传播科学和道德思想,扩大影响力;二是建言献策,以科学认识为基础,以社区工作为纽带,设立群体性目标、社区事务,从内在挖掘治理手段,并借用外在的社会政策工具,实现社区发展目标;三是示范环境君子行为,沟通利益相关者,有条件地提供协调服务,依法监督执法机构,化环境小人为环境平民,化消极环境平民为积极环境平民,化积极环境平民为环境君子。
对中国来说,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新时代。她的人口、财富为整个世界瞩目,但其所消耗的水、电、石油、煤炭、天然气也数量巨大。重工业和以出口为导向的工业化道路也是一条“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低质量、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道路,导致过度的资源消耗、生态破坏和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个时代幸福和危机并存,英勇与罪恶并存。从环境史的角度,我们测定了地球的边界和环境容量的极限,改变了气候,也接受了相应的惩罚。可是,这种惩罚并不公平,总是强者负担更少,弱者负担更多。这一点特别体现在乡村工业污染纠纷之中。
在乡村工业污染纠纷的研究中,环境社会学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扮演何种角色。污染受害者对于环境社会学者有期待,希望能代为表达诉求、传递声音、传授知识,更希望能够解决污染纠纷,改善周边环境,获得损害补偿。环境社会学者作为关心环境纠纷的专业人士,如何面对污染受害者的殷切期望?如何体现自身的职业价值?环境污染纠纷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它不仅是一个认知问题,还是一个实践问题。正如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一样,前者着重于认识自然、认识世界,后者在于改造自然、改造世界。如果效仿一下,社会科学也可以划分为基础社会科学和应用社会科学,社会学也可以划分为基础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对于环境社会学来说,一种方法是自我认定为应用社会学;一种方法是将之两分,即基础环境社会学和应用环境社会学。显然,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研究来说,其价值在于对现实环境纠纷产生实在的影响,改变社会实践的运行轨迹,让污染受害者获得因环境权利不公平而受损失的补偿。虽然其中也存在科学认知的内容,但是解决方案比认识现象对污染受害者更有价值。而且,理论的解释和应用方案如果没有得到实践的检验,其科学性也无法体现。华勒斯坦一直呼吁创建一门开放的社会科学,通过来自一切不同的地区、持有一切不同观点的学者真正意义上的集体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环境污染纠纷给了我们试验的机会,问题是如何进行呢?
一个方法论的挑战是传统社会学研究强调价值中立,提防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情感联系、共鸣而产生对资料收集、事实解释、结论推断上的偏差。既不怂恿去参与打架,也不支持去拉架,坚持“作壁上观”,这与希望对环境治理有所作为的环境学者的角色相违背。环境社会学者面临的挑战,不是要不要参与污染纠纷,而是以什么身份参与其中。我们认为,参与应坚持如下原则。,坚持公允执中的基本原则,即与污染受害者之间保持既不失去同感也不加以偏袒的距离。第二,坚持污染受害者自决原则,肯定其合理诉求,鼓励其寻找合理手段,不煽风点火,挑拨是非。第三,坚持公民身份的基本原则,尽公民责任,联络污染受害者、加害者、地方政府、技术专家等,搭建沟通平台。第四,坚持弱者优先的道德原则。同情弱者是自然也是宝贵的美德,将之表现在实践中,才能完成道德主张的完整循环。面对复杂的现代知识体系、抽象的法律语言,农民仅靠自身的直觉和感官难以准确、客观地获取污染证据,有效地进行维权,援助他们也只是争取一个与污染加害者平等对话的机会。因此,同情弱者与科学精神之间并不矛盾。
科学精神表现为客观、理性、辩证地分析人们的环境行为和环境法规,甄别虚假信息,预测环境、健康和维权前景,寻找环境变革的力量。环境社会学者搜集的信息,既有虚假的,也有真实的。有些真实的信息被披上了虚假的外衣,有些虚假的信息隐藏在真实信息中。作为“加害者”的污染企业不愿意接受民间的学术调查,甚至地方环保局也不肯将区域内的环境纠纷案例提供给学术机构,担心被媒体曝光,带来麻烦。因此,污染纠纷研究要想获得全面的信息是十分困难的。环境社会学者需要寻找环境治理力量。目前,该力量发育还不充分。人类不缺乏对优美环境的追求,不缺乏对私人空间的投入。真正让人纠结的是破坏环境的后果并不是由破坏者承担,而是由弱势的外部居民承担。这不是“人类中心主义”和“环境中心主义”之争,而是人类内部权益之争。环境社会学者逐渐倾向于在社区寻找力量,从社区人际关系,家庭邻里,社区归属、认同,公众参与等角度,探究社区环境治理的动力机制,并借助政府政策工具和公共监管机构,合力形成稳固的环境治理力量。华勒斯坦希望,社会科学家能够把学术从专横的正统思想的压制下解放出来,对世界进行“脱魅”,以不受启示性的或公认的智慧或意识形态限制的方式追求客观知识。但这是一条行不通的解决途径。对于社会科学家来说,我们不能假借现存权力结构的名义而去改写历史,虚假的中立性的普遍信念,迟早会构成我们发现真知的主要障碍。现代过程哲学学派认为,应该承认科学家不能从他或者她所处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中脱离出来,每一次的研究都改变着现实,应该正视“世界的复魅”,并将之转化为一种合理的研究实践。
秉持以上原则,笔者给予了多起乡村工业污染纠纷的协调服务。主要手段如下:一是梳理诉求。乡村工业污染纠纷总是夹杂一系列不太相关的诉求。村民几乎无视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层分割,而将与己有关的所有诉求反映出来,比如本书中的案例涉及村干部腐败、征地补偿等问题。二是构建沟通平台。如果是外源污染造成的污染纠纷,各相关社会主体一般缺少一个可以坦诚交流的场域。从现有的案例看,污染企业与地方政府、环境评价单位存在协商和沟通。污染企业与村干部之间也存在社会交往。但是污染企业与村民之间、地方政府与村民之间、中央政府与村民之间存在沟通困难。这种沟通困难不利于村民环境权利的维护,而有利于污染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三是环境检测。对于污染区内的水质、噪声进行测量,也动员污染受害者进行了健康检测,了解村民所处的环境质量,破除对环境的无知心理,也抵御“风险的夸大效应”。由于检测设备和资质限制,工作内容还不令人满意。笔者对参与其中的自我定位是“一个谨慎、稳重的行动者”。
这只是一个普通公民的责任。根据对环境责任大小,人类可简单分为三类:环境君子、环境平民、环境小人。环境君子是承担自己的环境外部责任,在不影响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争取自己的权益,关爱弱势人群的环境权利,主动自愿、力所能及地保护环境;环境平民是与他人承担相同的责任,享受相同的权利,只要是平等的就是可以接受的,标志特征是遵守公约;环境小人就是只要不违法,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尽量减少自己的责任,而又扩大自己的权益,是典型的经济人。从人性上说,人类中的大部分人是平民,既不太好,也不太坏。环境问题面临的困局是环境平民太多。为了激发环境平民的积极性,可以将之分为两大类:一是积极环境平民,二是消极环境平民。前者有内在自觉性,较为容易被激发为环境君子,实施环境保护行动;后者需要外在强制,等待大部分成员履行环保责任之后,才认为到了自己应该承担责任的时候。二者属于一种类型,但存在“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笔者主张采用“五十步笑一百步”方式推进环保工作,明确“五十步优于一百步”的社会价值观,二者是有差距的,但差距不是的,而是有限的,是可以转化的。
环境社会学者的专业责任:一是调查研究,了解社会事实,探知事物的真相,传播科学和道德思想,扩大影响力;二是建言献策,以科学认识为基础,以社区工作为纽带,设立群体性目标、社区事务,从内在挖掘治理手段,并借用外在的社会政策工具,实现社区发展目标;三是示范环境君子行为,沟通利益相关者,有条件地提供协调服务,依法监督执法机构,化环境小人为环境平民,化消极环境平民为积极环境平民,化积极环境平民为环境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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