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5359618
《瑜伽末那识》是艾扬格大师的晚年之作,荟萃了大师对瑜伽中根本的“头脑”进行的深层及富有指导性的阐述。
目前,瑜伽作为一项健身运动已被熟知,但是瑜伽古老传统中所蕴含的对习练者情感、智慧等发展的作用并未受到重视。本书中,艾扬格大师不仅阐释了瑜伽对个人不同部分和谐统一(包括身体,情绪,智力等)的作用,也帮助习练者运用瑜伽体式和呼吸技巧消除其遇到的障碍,并通过习练瑜伽改变对待生活态度,帮助读者与周围的环境更加和谐地相处。
章 宇宙起源
第二章 为何修习瑜伽?
第三章 头脑(MANAS)
第四章 头脑的转化
第五章 瑜伽修行
第六章 对修习者的提醒
后记
词汇表
注 释
万物的源头 我想为读者阐述一下宇宙起源的基础,因为这对了解自 然、灵魂和神的概念极其重要。据说“本初力量”(?di ?akti, 阿迪沙克提)或“无形的至上力量”(Adry?ya ?akti,阿德瑞 西亚沙克提)是初的,也是重要的“力量”(Power),是 万物的“设计师”(Supreme Architect)。这阿迪沙克提 或阿德瑞西亚沙克提是“神之力量”,因为在神里隐藏了三大 法则或能量(?akti,沙克提):创造之力、维系之力和毁灭之力。 按古印度的说法,神创造了这个宇宙作为一个游乐场 [1], 祂在这里玩着创造(生)、维系(住)和毁灭(灭)的游戏。 我们用各种名字称呼祂,也向各种形态里面的祂祈祷。 宇宙的创造 大我(?di Puru?a,阿迪普鲁萨)或大自在天(??vara, 伊斯瓦拉)作为本性(Prak?ti,普拉克瑞提),自古以来就 已存在。神想创造宇宙,于是形成天地万物。神创造了大我 (puru?a-s,普鲁萨)——灵魂,或众生的核心,还创造了本 性,或自然的演化法则,以及众属性(guna-s,德)。这些属 性包括:光明属性(sattva,萨埵,善性),活跃属性(rajas, 罗闍,激情)和懒惰属性(tamas,答磨,愚昧),统称为“三德”。 穆拉 · 普拉克瑞提 [2](Mūla Prak?ti)可以理解为原初本 性或根本天性,它具有二十四种属性,或者说,可分为二十四 条进化线。根据《帕坦伽利》则划分为四种状态 [3]: (1)无属性状态(Ali?ga)= 没有特征或属性的状态。 (2)暗属性状态(Li?gamātra)= 暗含特征或属性的状态。 (3)无差别状态(Avi?e?a)= 属性上没有任何差别或属性 一致的状态。 (4)有差别状态(Vi?e?a)= 可区分特征或属性的状态。 本性的这些属性被三德之轮的辐条搅动而激活。无属性状 态是纯净的、未进化的,或纯粹无杂质的。它就像黄金。如果 有人想改变首饰的设计,那么首饰必须在重塑之前转变回黄 金,其本质上仍然是一件未被改变的东西。原初本性是一个基 础,让本性的伟大宇宙法则(Mahat,玛哈特)作为可区分属 性出现,并运作成为可能。玛哈特正是宇宙能量 [4]、宇宙智能 或宇宙意识。这些统称宇宙意识(vi?va citta)。如果宇宙意识 是无处不在的,那么能量,亦即生命力也是无处不在的。玛哈 特利用三德作为搅拌棒激活了本性。意识和头脑 在人之中,宇宙意识变成了个体意识,生命能量变成了个 人能量。通常,“个人能量”在本地方言中被认为是头脑。 个体意识包含四个组成成分,尽管很多文献只提到了其中 的三个。这三个分别是:小我、智性和头脑。正如意识和能量 像神一样既有形体又无形体,小我也既有形体(“我”之形体) 又无形体(“我”之意识)。由此,个体意识的四个组成成分分 别是: (1)“我”之形体(aha?-ākāra) (2)表现为小我的“我”(aha?kāra) (3)智性(buddhi) (4)头脑(manas) 我特意把 aha?kāra(我)这个单词拆分为 aha?-ākāra (我之形体),是因为“我”作为大我是无形的,祂假想出了 形体。这样,对于小我而言,为了与核心(真我,The Real Self)交流,也为了与世间客体沟通,它只能假想出一个形 体。这个复合的单词 aha?-ākāra(我之形体)如果合起来, 就是 aha?kāra ——“我”的制造者。如果说 aha?-ākāra(我之形体)是纯净大我的形体,那么 aha?kāra(我的制造者) 就是去人格化的纯净大我。Aha? 是“我”(小我),而 ākāra 是形体。Aha?(我)没有形体,它采用了“我”之意识或小 我作为其形体。这个“我”的制造者(aha?kāra),或称我慢 和自尊,想象了一个错误的形体,把“我”带入歧途,成为意 识的一个组成成分。像意识一样,大我也没有形体。它是无形 的(nira-ākāra)。正如人类有三重身体一样(即因果身、精微身和粗钝身), 人类也有三重头脑(或心),即因果心、精微心和粗钝心(或 头脑)。因果身又称卡拉那 · 萨里拉(kāra?a ?arīra,即实体 化灵魂),精微身又称苏卡斯马 · 萨里拉(sūk?ma ?arīra,即 意识及其分类)。粗钝身又称苏拉 · 萨里拉(sthūla ?arīra)或 潘卡 · 布提卡(pañca-bhautka ?arīra,即五大元素)。同样,个体意识包括三重意识,即卡拉那 · 曼纳斯(kāra?a manas)、 苏卡斯马 · 曼纳斯(sūk?ma manas)和苏拉 · 曼纳斯(sthūla manas)。尽管头脑(曼纳斯)是源自意识的,但在普通人 中,它扮演的角色似乎是重要的。卡拉那 · 曼纳斯即“我” (I-ness),苏卡斯马 · 曼纳斯即“‘我’的制造者”(I-maker), 此外也包括我慢和智性(pride and intelligence)。苏拉 · 曼纳 斯是第十一种感官,与五大行动器官和五大感觉器官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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