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811395990
内容简介
本书在私法领域,按民事权利体系,借鉴国外有关立法经验、*判例与学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按照将公民的医疗权利作为一个权利束的思路进行研究,以期对正在制定的民法典拾遗补阙,为我国医疗法律制度的改革提供理论支持。主要内容包括:
1.第二章从自然法及自然权利角度探讨了医疗权利的含义及法哲学基础;第二章结合民法典的制定,从宏观上探讨作为私权利的医疗权利的立法确认。
2.第三章“人格权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患者自己决定权”主要论述了患者自己决定权这种基本的人格权,包括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患者丧失决定能力时的医疗决定权、安乐死的权利等内容。
3.第四章“物权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针对传统民法典上人体与物的界定,提出在医疗领域内,与人体相关韵一些物已成为物权的客体。例如,捐献的血液、摘取的器官、胎盘、提取的精子、人体样本、基因等,在确定此类物为物权客体的同时,主体行使此种物权应受到如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等限制。
4.第五章“合同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着重研究医疗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建议在民法典制定中将医疗合同作为有名合同规定在合同法分则中。本章还对住院医疗合同中医院感染的民事责任进行了比较研究。
5.第六章“婚姻家庭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探讨了人工生殖技术对婚姻家庭的影响的伦理与法律问题及堕胎权、生育权中涉及医疗的新问题,从女性主义视角提出堕胎法应以妇女堕胎自主权及生殖健康为中心,探讨了因医生的过错而使堕胎手术失败的“不当怀孕”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检讨了父母对双性儿童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并不符合儿童*利益原则,提出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应等其长大后自己决定,法律应承认男女之外的第三种性别。
6.第七章“人身权与财产权复合视角下的医疗权利”,研究了患者对病历的所有权、知情权、隐私权等人身权与财产权之复合,以及人对于基因享有的人格权与财产权之复合,传统民事权利之人身权与财产权泾渭分明的界限已被打破。
7.第八章“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的医疗侵权责任”,探讨了医疗侵权责任,提出了适当限制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建立多元化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构想,并对平衡患者权利与医方利益及社会医学发展进行了反思。
1.第二章从自然法及自然权利角度探讨了医疗权利的含义及法哲学基础;第二章结合民法典的制定,从宏观上探讨作为私权利的医疗权利的立法确认。
2.第三章“人格权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患者自己决定权”主要论述了患者自己决定权这种基本的人格权,包括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患者丧失决定能力时的医疗决定权、安乐死的权利等内容。
3.第四章“物权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针对传统民法典上人体与物的界定,提出在医疗领域内,与人体相关韵一些物已成为物权的客体。例如,捐献的血液、摘取的器官、胎盘、提取的精子、人体样本、基因等,在确定此类物为物权客体的同时,主体行使此种物权应受到如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等限制。
4.第五章“合同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着重研究医疗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建议在民法典制定中将医疗合同作为有名合同规定在合同法分则中。本章还对住院医疗合同中医院感染的民事责任进行了比较研究。
5.第六章“婚姻家庭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探讨了人工生殖技术对婚姻家庭的影响的伦理与法律问题及堕胎权、生育权中涉及医疗的新问题,从女性主义视角提出堕胎法应以妇女堕胎自主权及生殖健康为中心,探讨了因医生的过错而使堕胎手术失败的“不当怀孕”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检讨了父母对双性儿童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并不符合儿童*利益原则,提出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应等其长大后自己决定,法律应承认男女之外的第三种性别。
6.第七章“人身权与财产权复合视角下的医疗权利”,研究了患者对病历的所有权、知情权、隐私权等人身权与财产权之复合,以及人对于基因享有的人格权与财产权之复合,传统民事权利之人身权与财产权泾渭分明的界限已被打破。
7.第八章“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的医疗侵权责任”,探讨了医疗侵权责任,提出了适当限制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建立多元化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构想,并对平衡患者权利与医方利益及社会医学发展进行了反思。
目 录
章 医疗权利的含义及其法哲学基础
一、医疗权利的含义
(一)国际公约中的相关概念
(二)我国立法中的相关概念
(三)医疗权利概念的提出
二、医疗权利的法哲学基础
(一)自然法对公民医疗权利在实在法上
确立的影响
(二)作为公法权利的公民医疗权利的法哲学基础
(三)作为私法权利的公民医疗权利的法哲学基础
第二章 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与自然人医疗权利的确认
一、民法典之人格权法的制定与医疗权利的确认
(一)人格权法制定相关问题
(二)人格权法中医疗权利的确认
二、民法典之物权法的制定与医疗权利的确认
(一)物权法制定相关问题
(二)物权法中医疗权利的确认
三、民法典之合同法的制定与医疗权利的确认
(一)合同法制定相关问题
(二)合同法中医疗权利的确认
四、民法典之侵权责任法的制定与医疗权利的保障
(一)侵权责任法制定相关问题
(二)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权利的保障
第三章 人格权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患者自己决定权
一、患者的自己决定权概述
(一)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含义
(二)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历史沿革
二、知情同意权
(一)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缘起
(二)医生的说明义务
(三)患者的同意权
(四)拒绝治疗的权利
三、患者丧失决定能力时的医疗决定权
(一)事先医疗指令
(二)代理人决定权
四、安乐死的权利
(一)荷兰法上的安乐死
(二)比利时法上的安乐死
(三)美国法上的医生帮助自杀
(四)澳大利亚法上的安乐死
(五)日本法上的安乐死与尊严死
五、构建我国患者自己决定权法律制度
(一)我国医疗立法的现状及弊端
(二)建立我国患者自己决定权法律制度的设想
第四章 物权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
第五章 合同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
第六章 婚姻家庭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
第七章 人身权与财产权复合视角下的医疗权利
第八章 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的医疗侵权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一、医疗权利的含义
(一)国际公约中的相关概念
(二)我国立法中的相关概念
(三)医疗权利概念的提出
二、医疗权利的法哲学基础
(一)自然法对公民医疗权利在实在法上
确立的影响
(二)作为公法权利的公民医疗权利的法哲学基础
(三)作为私法权利的公民医疗权利的法哲学基础
第二章 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与自然人医疗权利的确认
一、民法典之人格权法的制定与医疗权利的确认
(一)人格权法制定相关问题
(二)人格权法中医疗权利的确认
二、民法典之物权法的制定与医疗权利的确认
(一)物权法制定相关问题
(二)物权法中医疗权利的确认
三、民法典之合同法的制定与医疗权利的确认
(一)合同法制定相关问题
(二)合同法中医疗权利的确认
四、民法典之侵权责任法的制定与医疗权利的保障
(一)侵权责任法制定相关问题
(二)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权利的保障
第三章 人格权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患者自己决定权
一、患者的自己决定权概述
(一)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含义
(二)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历史沿革
二、知情同意权
(一)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缘起
(二)医生的说明义务
(三)患者的同意权
(四)拒绝治疗的权利
三、患者丧失决定能力时的医疗决定权
(一)事先医疗指令
(二)代理人决定权
四、安乐死的权利
(一)荷兰法上的安乐死
(二)比利时法上的安乐死
(三)美国法上的医生帮助自杀
(四)澳大利亚法上的安乐死
(五)日本法上的安乐死与尊严死
五、构建我国患者自己决定权法律制度
(一)我国医疗立法的现状及弊端
(二)建立我国患者自己决定权法律制度的设想
第四章 物权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
第五章 合同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
第六章 婚姻家庭法视角下的医疗权利
第七章 人身权与财产权复合视角下的医疗权利
第八章 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的医疗侵权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在线试读
章 医疗权利的含义及其法哲学基础
一、医疗权利的含义
(一)国际公约中的相关概念
1945年联合国国际组织大会上提议将健康保健纳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框架内,并将卫生问题加入《联合国宪章》旨在保障人权的第55条,“为造成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和平友好关系所必要之安定及福利条件起见,联合国应促进:(子)较高之生活程度,全民就业,及经济与社会进展。(丑)国际问经济、社会、卫生及有关问题之解决;国际问文化及教育合作……”
1946年制定的世界卫生组织法是个规定健康权利的国际性文件,其序言明确提出享受而能获得之健康标准,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并在1978年的《阿拉木图宣言》中重申“健康不仅是疾病与体虚的匿迹,而且是身心健康社会幸福的总体状态,是基本人权,达到尽可能高的健康水平是世界范围的一项重要的社会性目标,而其实现,则要求卫生部门及其他多种社会及经济部门的行动”。
……
一、医疗权利的含义
(一)国际公约中的相关概念
1945年联合国国际组织大会上提议将健康保健纳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框架内,并将卫生问题加入《联合国宪章》旨在保障人权的第55条,“为造成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和平友好关系所必要之安定及福利条件起见,联合国应促进:(子)较高之生活程度,全民就业,及经济与社会进展。(丑)国际问经济、社会、卫生及有关问题之解决;国际问文化及教育合作……”
1946年制定的世界卫生组织法是个规定健康权利的国际性文件,其序言明确提出享受而能获得之健康标准,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并在1978年的《阿拉木图宣言》中重申“健康不仅是疾病与体虚的匿迹,而且是身心健康社会幸福的总体状态,是基本人权,达到尽可能高的健康水平是世界范围的一项重要的社会性目标,而其实现,则要求卫生部门及其他多种社会及经济部门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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