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811392821
内容简介
伯符的文集,除中国法制史的内容以外,还涉及其他学术领域。他坚持“经世致用”的研究目的,这些课题都是他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学问上不管有什么样的分歧,都要为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服务,这样才有生命力。
目 录
师序
友序一
友序二
自序
一、法学
《春秋》决狱初探——兼与两本统编教材中某些观点商榷
婚姻基础浅议
经济立法必须与改革同步
从商鞅变法略论封建改革与立法的同步性
“普法”的关键在于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略论孔子关于预防犯罪的法律思想
略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要加强实证研究
中国刑法的历史沿革、体系和解释
当代大学生行为法制管理刍议
论中国人口的法律控制
《论语》与中国社会治理模式探讨
儒家义利观与市场经济论纲
各级领导干部应在依法治省中起表率作用
依法治省需要解决的几个认识问题
贯彻十五大精神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实践
儒法两家的治国主张与现代法治方略比较研究
中国古代民众法律意识是儒家化而非鬼神化——兼与郝铁川教授商榷
一部为治赌提供历史借鉴的佳作——李交发教授《治赌史鉴》评介
包拯的吏治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经世致用乃法史学之生命所在——兼议法史学研究的新思路与新方法
商鞅法治理论及其现代借鉴
宪法至上乃法治之本——纪念现行宪法颁行20周年
“信法”与“守法”——董必武有关法律思想及其现实指导意义略论
法家思想体系论略
执法为民的法理与历史之初步思考
“为人民服务”的人文精神——的民主论与依法治国及政治文明
详译西学深究中法——沈家本之法制转型思维及现代启示
中国传统信任结构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继承和创新
民法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重义轻利”与“兼爱交利”——以“义利”为视角管窥儒墨之和谐观
以史为鉴,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反腐败教育
韩非君权论中的理性因素及其限度——现代性视野下的法家传统
二、相关学科
后记
友序一
友序二
自序
一、法学
《春秋》决狱初探——兼与两本统编教材中某些观点商榷
婚姻基础浅议
经济立法必须与改革同步
从商鞅变法略论封建改革与立法的同步性
“普法”的关键在于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略论孔子关于预防犯罪的法律思想
略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要加强实证研究
中国刑法的历史沿革、体系和解释
当代大学生行为法制管理刍议
论中国人口的法律控制
《论语》与中国社会治理模式探讨
儒家义利观与市场经济论纲
各级领导干部应在依法治省中起表率作用
依法治省需要解决的几个认识问题
贯彻十五大精神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实践
儒法两家的治国主张与现代法治方略比较研究
中国古代民众法律意识是儒家化而非鬼神化——兼与郝铁川教授商榷
一部为治赌提供历史借鉴的佳作——李交发教授《治赌史鉴》评介
包拯的吏治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经世致用乃法史学之生命所在——兼议法史学研究的新思路与新方法
商鞅法治理论及其现代借鉴
宪法至上乃法治之本——纪念现行宪法颁行20周年
“信法”与“守法”——董必武有关法律思想及其现实指导意义略论
法家思想体系论略
执法为民的法理与历史之初步思考
“为人民服务”的人文精神——的民主论与依法治国及政治文明
详译西学深究中法——沈家本之法制转型思维及现代启示
中国传统信任结构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继承和创新
民法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重义轻利”与“兼爱交利”——以“义利”为视角管窥儒墨之和谐观
以史为鉴,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反腐败教育
韩非君权论中的理性因素及其限度——现代性视野下的法家传统
二、相关学科
后记
在线试读
《春秋》决狱初探——兼与两本统编教材中某些观点商榷
《春秋》决狱曾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中产生过重要影响,但今人对此多持否定态度,且很少有研究文章。笔者以为,对此应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作一番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总结历史经验,为建设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借鉴。基于这种认识,笔者拟就《春秋》决狱产生的历史背景、思想认识基础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其实质和意义等问题,试作一番肤浅的探讨。
一
在汉代,除依照法律法令断狱之外,还直接引用《春秋》这部书的内容,即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作为决断疑狱的根据,史称“《春秋》决狱”。
《春秋》是孔子修订的一部鲁国编年史。孔子作《春秋》的目的,在于讨伐乱臣贼子。所以,其内容主要是:“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贼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一言以蔽之,“《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亦印说,《春秋》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其判断是非、善恶的根本标准,就是儒家所创导的礼义学说。引《春秋》之义决狱,就使《春秋》不仅成为汉儒论证统一思想,加强封建专制的根据,而且成为汉朝统治者指导司法实践的原则、审判案件的依据。
在继秦朝繁法严诛、焚书坑儒之后而兴起的西汉王朝,何以出现以儒家经典作根据来审判案件的《春秋》决狱呢?笔者以为,总的说来,是因为汉朝统治者及其思想家们吸取了亡秦的教训。
……
《春秋》决狱曾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中产生过重要影响,但今人对此多持否定态度,且很少有研究文章。笔者以为,对此应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作一番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总结历史经验,为建设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借鉴。基于这种认识,笔者拟就《春秋》决狱产生的历史背景、思想认识基础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其实质和意义等问题,试作一番肤浅的探讨。
一
在汉代,除依照法律法令断狱之外,还直接引用《春秋》这部书的内容,即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作为决断疑狱的根据,史称“《春秋》决狱”。
《春秋》是孔子修订的一部鲁国编年史。孔子作《春秋》的目的,在于讨伐乱臣贼子。所以,其内容主要是:“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贼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一言以蔽之,“《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亦印说,《春秋》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其判断是非、善恶的根本标准,就是儒家所创导的礼义学说。引《春秋》之义决狱,就使《春秋》不仅成为汉儒论证统一思想,加强封建专制的根据,而且成为汉朝统治者指导司法实践的原则、审判案件的依据。
在继秦朝繁法严诛、焚书坑儒之后而兴起的西汉王朝,何以出现以儒家经典作根据来审判案件的《春秋》决狱呢?笔者以为,总的说来,是因为汉朝统治者及其思想家们吸取了亡秦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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