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14128592
内容简介
本书是欧洲经济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编制的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该公约共分为2个附录,包括危险物质和物品的一般规定和要求、关于运输设备和运输操作的规定,具体又分为9个部分,主要有危险货物的一般规定、分类、危险货物一览表、包装和罐体规定、托运程序、容器等的制造和实验要求、运输、装卸等作业规定,以及运输车组人员、设备等及车辆结构和批准的要求。本书可供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借鉴使用。
目 录
上 册
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 ADR)
签署备忘录…
附录A关于危险物质和物品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第1部分一般规定
第1.1章适用范围
1.1.1结构
1.1.2范围
1.1.3豁免
1.1.4其他规定的适用性
1.1.5标准的适用
第1.2章定义和度量单位
1.2.1定义
1.2.2度量单位
第1.3章与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人员培训
1.3.1适用范围
1.3.2培训的种类
1.3.3记录
第1.4章参与方的安全义务
1.4.1一般安全措施
1.4.2主要参与方的义务
1.4.3其他参与方的义务
第1.5章免除
1.5.1临时免除
1.5.2(保留)
第1.6章过渡措施
1.6.1 总则
1.6.2第2类压力容器和容器
1.6.3 固定式罐体(罐式车辆)、可拆卸式罐体和管束式车辆
1.6.4罐式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和多单元气体容器( MEGCs)
1.6.5车辆
1.6.6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1.7章第7类物质的一般要求
1.7.1适用范围
1.7.2防辐射计划
1.7.3管理制度
1.7.4特别安排
1.7.5具有其他危险性的放射性物质
1.7.6不遵守
第1.8章确保符合安全要求的检查和其他支持措施
1.8.1危险货物的行政监管
1.8.2行政监管互助
1.8.3安全顾问
1.8.4主管机关及其指定机构名单
1.8.5危险货物的事故报告
1.8.6对于申请1.8.7中符合性评价、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及特殊检查的管理控制
1.8.7符合性评价和定期检验的程序
1.8.8盛装气体的小容器(储气筒)的符合性评价程序
第1.9章主管机关的运输限制
1.9.5隧道限制
第1. 10章安保规定
1. 10.1一般规定
1. 10.2安保培训
1. 10.3对有严重后果的危险货物的规定
第2部分分类
第2.1章一般规定
2.1.1介绍
2.1.2分类原则
2.1.3未列出名称的物质分类,包括溶液和混合物(例如配制品和废品)
2.1.4样品的分类
2.1.5废弃的、空的、未清洗的包装分类
第2.2章分类的特殊规定
2.2.1第1类爆炸物质和物品
2.2.2第2类气体
2.2.3第3类易燃液体
2.2. 41第4.1类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及固态退敏爆炸品
2.2. 42第4.2类易于自燃的物质
2.2. 43第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2.2. 51第5.1类氧化性物质
2.2. 52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2.2. 61第6.1类毒性物质
2.2. 62第6.2类感染性物质
2.2.7第7类放射性物质
2.2.8第8类腐蚀性物质
2.2.9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第2.3章试验方法
2.3.0概述
2. 3.1 A型爆破炸药的渗透试验
2.3.2关于第4.1类硝化纤维混合物的试验
2. 3.3涉及第3类易燃液体、第6.1类和第8类的试验
2.3.4流度(流动性)测定试验
2.3.5第4.2类和第4.3类中的金属有机物质的分类
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豁免
第3.1章通则
3.1.1介绍
3.1.2正式运输名称
3.1.3溶液或混合物
第3.2章危险货物一览表
3.2.1表A危险货物一览表
3.2.2表B ADR物质和物品的字母索引
第3.3章适用于某些物质或物品的特殊规定
第3.4章有限数量包装的危险货物
3.4.7 内装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包件的标记
3.4.8 内装有限数量危险货物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
第3部分第4章规定的包件标记要求
第3.5章例外数量包装的危险货物
3. 5.1例外数量
3.5.2包装
3.5.3包件的测试
3.5.4包件的标记
3.5.5任何车辆或集装箱可装载的包件的*大数量
3.5.6单据
下 册
第4部分包装和罐体规定
第4.1章包装、中型散装容器(IBCs)和大型包装的使用
4.1.1危险货物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型包装的一般规定
4.1.2使用中型散装容器的附加一般规定
4.1.3有关包装指南的一般规定
4.1.4包装规定一览表
4.1.5第1类危险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
4.1.6第2类危险货物和其他类危险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对应于P200)
4.1.7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和第4.1类自反应物质的特殊包装规定
4.1.8传染性物质(第6.2类)的特殊包装规定
4.1.9放射性物质的特殊包装规定
4.1. 10混合包装的特殊规定
第4.2章可移动罐柜和UN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的使用
4.2.1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第3~9类物质的一般规定
4.2.2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非冷冻液化气体和承压化学品的一般规定
4.2.3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冷冻液化气体的一般规定
4.2.4使用多单元气体容器( MEGCs)的一般规定
4.2.5可移动罐柜指南和特殊规定
第4.3章固定式罐体(罐式车辆)、可拆卸式罐体、罐式集装箱,以及金属罐式交换箱体、
管束式车辆和多单元气体容器( MEGCs)的使用
4. 3.1 范围
4.3.2适用于所有类别物质的规定
4.3.3适用于第2类物质的特殊规定
4. 3.4适用于第1类、第3—9类物质的特殊规定
4.3.5特殊规定
第4.4章纤维增强塑料(FRP)罐体、固定式罐体(罐武车辆)、可拆卸式罐体、罐式集装箱
和罐式交换箱体的使用
4.4.1概述
4.4.2作业
第4.5章真空操作危废罐的使用
4. 5.1使用
4.5.2作业
第4.6章(保留)
第4.7章移动式爆炸品制造单元的使用
4.7.1使用
4.7.2作业
第5部分托运程序
第5.1章一般规定
5.1.1适用和一般规定
5.1.2使用集合包装
5.1.3未清洗空的包装[包括中型散装容器( IBCs)和大型包装]、罐体、MEMUs、车辆
和散货集装箱
5.1.4混合包装
5.1.5对第7类危险货物的一般规定
第5.2章标记和标志
5. 2.1包件的标记
5.2.2包件的标志
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 ADR)
签署备忘录…
附录A关于危险物质和物品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第1部分一般规定
第1.1章适用范围
1.1.1结构
1.1.2范围
1.1.3豁免
1.1.4其他规定的适用性
1.1.5标准的适用
第1.2章定义和度量单位
1.2.1定义
1.2.2度量单位
第1.3章与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人员培训
1.3.1适用范围
1.3.2培训的种类
1.3.3记录
第1.4章参与方的安全义务
1.4.1一般安全措施
1.4.2主要参与方的义务
1.4.3其他参与方的义务
第1.5章免除
1.5.1临时免除
1.5.2(保留)
第1.6章过渡措施
1.6.1 总则
1.6.2第2类压力容器和容器
1.6.3 固定式罐体(罐式车辆)、可拆卸式罐体和管束式车辆
1.6.4罐式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和多单元气体容器( MEGCs)
1.6.5车辆
1.6.6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1.7章第7类物质的一般要求
1.7.1适用范围
1.7.2防辐射计划
1.7.3管理制度
1.7.4特别安排
1.7.5具有其他危险性的放射性物质
1.7.6不遵守
第1.8章确保符合安全要求的检查和其他支持措施
1.8.1危险货物的行政监管
1.8.2行政监管互助
1.8.3安全顾问
1.8.4主管机关及其指定机构名单
1.8.5危险货物的事故报告
1.8.6对于申请1.8.7中符合性评价、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及特殊检查的管理控制
1.8.7符合性评价和定期检验的程序
1.8.8盛装气体的小容器(储气筒)的符合性评价程序
第1.9章主管机关的运输限制
1.9.5隧道限制
第1. 10章安保规定
1. 10.1一般规定
1. 10.2安保培训
1. 10.3对有严重后果的危险货物的规定
第2部分分类
第2.1章一般规定
2.1.1介绍
2.1.2分类原则
2.1.3未列出名称的物质分类,包括溶液和混合物(例如配制品和废品)
2.1.4样品的分类
2.1.5废弃的、空的、未清洗的包装分类
第2.2章分类的特殊规定
2.2.1第1类爆炸物质和物品
2.2.2第2类气体
2.2.3第3类易燃液体
2.2. 41第4.1类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及固态退敏爆炸品
2.2. 42第4.2类易于自燃的物质
2.2. 43第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2.2. 51第5.1类氧化性物质
2.2. 52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2.2. 61第6.1类毒性物质
2.2. 62第6.2类感染性物质
2.2.7第7类放射性物质
2.2.8第8类腐蚀性物质
2.2.9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第2.3章试验方法
2.3.0概述
2. 3.1 A型爆破炸药的渗透试验
2.3.2关于第4.1类硝化纤维混合物的试验
2. 3.3涉及第3类易燃液体、第6.1类和第8类的试验
2.3.4流度(流动性)测定试验
2.3.5第4.2类和第4.3类中的金属有机物质的分类
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豁免
第3.1章通则
3.1.1介绍
3.1.2正式运输名称
3.1.3溶液或混合物
第3.2章危险货物一览表
3.2.1表A危险货物一览表
3.2.2表B ADR物质和物品的字母索引
第3.3章适用于某些物质或物品的特殊规定
第3.4章有限数量包装的危险货物
3.4.7 内装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包件的标记
3.4.8 内装有限数量危险货物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
第3部分第4章规定的包件标记要求
第3.5章例外数量包装的危险货物
3. 5.1例外数量
3.5.2包装
3.5.3包件的测试
3.5.4包件的标记
3.5.5任何车辆或集装箱可装载的包件的*大数量
3.5.6单据
下 册
第4部分包装和罐体规定
第4.1章包装、中型散装容器(IBCs)和大型包装的使用
4.1.1危险货物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型包装的一般规定
4.1.2使用中型散装容器的附加一般规定
4.1.3有关包装指南的一般规定
4.1.4包装规定一览表
4.1.5第1类危险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
4.1.6第2类危险货物和其他类危险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对应于P200)
4.1.7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和第4.1类自反应物质的特殊包装规定
4.1.8传染性物质(第6.2类)的特殊包装规定
4.1.9放射性物质的特殊包装规定
4.1. 10混合包装的特殊规定
第4.2章可移动罐柜和UN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的使用
4.2.1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第3~9类物质的一般规定
4.2.2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非冷冻液化气体和承压化学品的一般规定
4.2.3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冷冻液化气体的一般规定
4.2.4使用多单元气体容器( MEGCs)的一般规定
4.2.5可移动罐柜指南和特殊规定
第4.3章固定式罐体(罐式车辆)、可拆卸式罐体、罐式集装箱,以及金属罐式交换箱体、
管束式车辆和多单元气体容器( MEGCs)的使用
4. 3.1 范围
4.3.2适用于所有类别物质的规定
4.3.3适用于第2类物质的特殊规定
4. 3.4适用于第1类、第3—9类物质的特殊规定
4.3.5特殊规定
第4.4章纤维增强塑料(FRP)罐体、固定式罐体(罐武车辆)、可拆卸式罐体、罐式集装箱
和罐式交换箱体的使用
4.4.1概述
4.4.2作业
第4.5章真空操作危废罐的使用
4. 5.1使用
4.5.2作业
第4.6章(保留)
第4.7章移动式爆炸品制造单元的使用
4.7.1使用
4.7.2作业
第5部分托运程序
第5.1章一般规定
5.1.1适用和一般规定
5.1.2使用集合包装
5.1.3未清洗空的包装[包括中型散装容器( IBCs)和大型包装]、罐体、MEMUs、车辆
和散货集装箱
5.1.4混合包装
5.1.5对第7类危险货物的一般规定
第5.2章标记和标志
5. 2.1包件的标记
5.2.2包件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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