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802266872丛书名: 法政学思
内容简介
收入这本集子里的作品,性质上大致可归入法政思考范畴,均为这些年作者“正襟危坐”的法学研究之外的副产品,或属于调剂心境之作,或属于时下议论之作,或属于应急约稿,或属于即兴讲评。然而,这些作品的非计划性,倒也顺应了自由创作的意趣。或为知识遭遇现实,或为现实遭遇知识,几乎没有介入思维间隔之后的过度思虑。但这种写作也带来不少心理刺痛,因为现实非逻辑的表现有时就像赤裸裸的锥子,而我拥有的那点法学知识和信念却多半像个叫化子的布口袋,挡不住它的锋利。所以,这些作品也是书斋与现实撞击之间的认知徘徊、亲历与史见勾连之中的思虑踌躇。然而,在这其中我还是幸运的,因为多少获得了关于知识的另一种理解的际遇,并由此少了慷慨的激情,多了实证的智慧。
目 录
自序
随笔
从培根的辩护说起
法家人物李斯评议
中国政治社会结构的人性基础——闲话“林冲休妻”
姜维屯田与伦理承担
中西文化交流略谈
辩论杂谈:寓意和规范
好一只破风筝
为何不懂建筑所有的自由
守住法治的文明底线
倾听有产者的“财产权困惑”
在流动的时间之河你们都是幸福的鱼——“法学时评网”2004年新年问候
网络生活好极了——“法学时评网”三周年补记
事案评论
法律解释中的市场化语境之辨—评大韩航空公司“4·15”
坠机事件的诉争
法官应如何解释法律——“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受赠案”法律适用评析
规章专权,法治难行——从“浏览黄色网站案”的规章适用说起
法治的皮与囊——关于黄金高案一审的一些疑惑
法院,你可知司法为何物?——对某地方法院推行所谓“先例判决制”的评论
让房屋拆迁走出“以政促政”的困境——从国办发[2004]46号 文件谈起
习惯与学术权力较量 ——《读书》评奖风波有感
学术公共人的公共意识——再评《读书》评奖风波
“民间索赔”的法学思考—1996年11月28 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座
传统与革新
1998年5月12 13在中国政法 大学的演讲
从撤退开始:《民法总论》的姿态和进路2001年10月13 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讲座
民法秩序的主体性基础及其超越2002年11月2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术报告
“保留多样性整合”的编纂思路——北川教授评点中国民法典草案体例
物权法政策之辨:市场经济体的法权基础——对《物权法(三草)》征求意见稿的评论
现今通行的法学方法论的两个局限——冯象《法学方法和法治的困境》的粗略解读
侵权行为法责任发生基础的讨论——略评陈聪富《侵权行为法之过错、违法性与因果关系》
关于《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的一些讨论——在北大法学院“物权法草案研讨会”上的评议汇集
物权立法的合宪性问题
2006年3月16 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讲座
有风自南,翼彼新苗——怀念谢怀拭先生
点滴的追忆,无限的怀念——遥祭杨振山老师
美国侵权法精要——柯恩卡《侵权法》影印本前言
整理也是一种有益的研究——《民法总论》初版自序
评价法学的现代轨迹——评拉伦茨《法学方法论》
为了未发生的和已经发生的“法律之羞”——《律师文摘》创刊五周年致贺
为什么要毕业?——在中国政法大学2005届本科生–毕业典礼上的发言
保持乐观,才能够一往无前2005年11月4日在“沧海云帆”论坛上与网友的对话
随笔
从培根的辩护说起
法家人物李斯评议
中国政治社会结构的人性基础——闲话“林冲休妻”
姜维屯田与伦理承担
中西文化交流略谈
辩论杂谈:寓意和规范
好一只破风筝
为何不懂建筑所有的自由
守住法治的文明底线
倾听有产者的“财产权困惑”
在流动的时间之河你们都是幸福的鱼——“法学时评网”2004年新年问候
网络生活好极了——“法学时评网”三周年补记
事案评论
法律解释中的市场化语境之辨—评大韩航空公司“4·15”
坠机事件的诉争
法官应如何解释法律——“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受赠案”法律适用评析
规章专权,法治难行——从“浏览黄色网站案”的规章适用说起
法治的皮与囊——关于黄金高案一审的一些疑惑
法院,你可知司法为何物?——对某地方法院推行所谓“先例判决制”的评论
让房屋拆迁走出“以政促政”的困境——从国办发[2004]46号 文件谈起
习惯与学术权力较量 ——《读书》评奖风波有感
学术公共人的公共意识——再评《读书》评奖风波
“民间索赔”的法学思考—1996年11月28 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座
传统与革新
1998年5月12 13在中国政法 大学的演讲
从撤退开始:《民法总论》的姿态和进路2001年10月13 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讲座
民法秩序的主体性基础及其超越2002年11月2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术报告
“保留多样性整合”的编纂思路——北川教授评点中国民法典草案体例
物权法政策之辨:市场经济体的法权基础——对《物权法(三草)》征求意见稿的评论
现今通行的法学方法论的两个局限——冯象《法学方法和法治的困境》的粗略解读
侵权行为法责任发生基础的讨论——略评陈聪富《侵权行为法之过错、违法性与因果关系》
关于《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的一些讨论——在北大法学院“物权法草案研讨会”上的评议汇集
物权立法的合宪性问题
2006年3月16 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讲座
有风自南,翼彼新苗——怀念谢怀拭先生
点滴的追忆,无限的怀念——遥祭杨振山老师
美国侵权法精要——柯恩卡《侵权法》影印本前言
整理也是一种有益的研究——《民法总论》初版自序
评价法学的现代轨迹——评拉伦茨《法学方法论》
为了未发生的和已经发生的“法律之羞”——《律师文摘》创刊五周年致贺
为什么要毕业?——在中国政法大学2005届本科生–毕业典礼上的发言
保持乐观,才能够一往无前2005年11月4日在“沧海云帆”论坛上与网友的对话
在线试读
辩论杂谈:寓意和规范
二
辩论为独立的社会活动形式,起源于公元前5世纪的民主政体。西西里的一些希腊城邦的独裁政府被推翻了,成立了初的民主政府。很多被放逐的贵族要求收回过去被没收的财产,需要诉讼知识,社会上出现了一群以传授诉讼知识为职业的人,称“智者”。这些智者教给所谓的诉讼知识,是教人在法庭上如何争辩取胜。谁在法庭上把对方驳倒,并且说服审判者和听众,那么他就是赢家。
看起来,辩论一开始有术的性质,直接与法律实践有关。从动机上看,它是实用的,是维权的,是要说服审判官,获得胜诉,把利益拿回来。希腊的民主气候里,成长了早的一批论辩大师,像科刺克斯、提西阿斯、高尔期亚,像苏格拉底、伊索格拉斯,像柏拉图、迪摩西尼、亚里士多德等等,莫不光芒四射。传说高尔期亚出使雅典,曾轰动全城,有万人空巷之盛况。伊索格拉斯为十大演说
家之首,更是佳话叠叠。
后世以民主理念之故,借实用主义之助,将辩论形式往社会各方面渗透,超越其术性,发扬为论证社会正义的基本形式,由辩技之巧,演化为辩理之精。辩论在现代之所在,超出了司法实践的范围,政治生活已以之为常制——议会辩论也好,总统竞选辩论也好,整个社会就好比一个辩论场。基于辩论的生活理念、,今人之利益取得,都再不能忽略一个理字,都是有理有据,否则便是“不当得利”。
……
二
辩论为独立的社会活动形式,起源于公元前5世纪的民主政体。西西里的一些希腊城邦的独裁政府被推翻了,成立了初的民主政府。很多被放逐的贵族要求收回过去被没收的财产,需要诉讼知识,社会上出现了一群以传授诉讼知识为职业的人,称“智者”。这些智者教给所谓的诉讼知识,是教人在法庭上如何争辩取胜。谁在法庭上把对方驳倒,并且说服审判者和听众,那么他就是赢家。
看起来,辩论一开始有术的性质,直接与法律实践有关。从动机上看,它是实用的,是维权的,是要说服审判官,获得胜诉,把利益拿回来。希腊的民主气候里,成长了早的一批论辩大师,像科刺克斯、提西阿斯、高尔期亚,像苏格拉底、伊索格拉斯,像柏拉图、迪摩西尼、亚里士多德等等,莫不光芒四射。传说高尔期亚出使雅典,曾轰动全城,有万人空巷之盛况。伊索格拉斯为十大演说
家之首,更是佳话叠叠。
后世以民主理念之故,借实用主义之助,将辩论形式往社会各方面渗透,超越其术性,发扬为论证社会正义的基本形式,由辩技之巧,演化为辩理之精。辩论在现代之所在,超出了司法实践的范围,政治生活已以之为常制——议会辩论也好,总统竞选辩论也好,整个社会就好比一个辩论场。基于辩论的生活理念、,今人之利益取得,都再不能忽略一个理字,都是有理有据,否则便是“不当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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