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7610886
编辑推荐
广义的供给侧管理应包括长期的改革和结构的调整,实际上结构调整很重要的是创新,是提升整个结构的升级。彭鹏的著作结合目前我国的实际国情,从对企业减负入手讨论提升创新能力,相信会成为一本对讨论我国的供给侧政策有所帮助的著作。
内容简介
本书以企业为切入视角,在系统研究国内外供给理论相关文献和企业财税负担文献的基础上,从理论、政策、实证和案例等不同方面研究“对企业减税清费的意义”和“如何减税清费”这两个问题。本书在凯恩斯主义框架下加入经实证检验支持的供给侧条件,即边际税负与投资的负向关系,从而得到拉弗曲线观点成立的条件;在新古典框架下尝试构建考虑中国国情和供给侧创新函数的理论模型,推导并检验支持边际资本税率与创新(全要素生产率)的负面关系命题。为将理论结论实际应用于指导政策,本书梳理企业的收入流中的供给侧要素与需求侧的关系,通过对企业分要素密集类型弹性分析和厘清财税政策传导机制,尝试解释了当前我国需求侧管理政策成效式微的症结,给出从供给侧改善企业收入流的要素供给的政策抓手,即政府通过减税清费政策要达到的两个效果是:,鼓励社会投资创办小企业吸收就业;第二,鼓励各层次企业的自主创新。本书随后针对如何减税与清费的问题,对企业减税进行分税种分析,指出增值税(结构性减免)、营业税(营改增)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是可以重点减免的方向;并通过刨除法、构成法和供养比法综合匡算得到我国企业的费负担规模约1.2万—1.3万亿元,从而为企业清费减负给出政策空间和操作方向的参考。后,针对鼓励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和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问题,本书分别进行了案例讨论,以案例说明供给侧财税政策对促进创新和为小微企业减负的意义。
目 录
目录
序1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2 关于供给侧和企业负担的前人研究 2.1 供给理论思想起源
序1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2 关于供给侧和企业负担的前人研究 2.1 供给理论思想起源 2.2 围绕供给理论展开的论战 2.3 供给理论的规划化表达尝试 2.4 供给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适用性 2.5 西方供给理论:争议与褒贬不一下的中国启示 2.6 我国的总体税负情况 2.7 我国的结构性减税与企业减税 2.8 我国企业面临的供给侧问题3 考虑供给侧条件的理论框架 3.1 供给侧分析的理论前提 3.2 考虑供给侧的凯恩斯框架 3.3 考虑供给侧的新古典框架4 企业收入流的供给侧分析 4.1 企业收入流中的供给侧要素关系 4.2 我国需求管理模式下存在的问题 4.3 供给侧理顺企业收入流的思路 4.4 企业收入流分析小结5 企业减税的分税种分析 5.1 企业承担的税种概览 5.2 货劳税的减税方向分析 5.3 企业所得税的减税方式分析 5.4 企业分税种减税小结6 企业费的负担规模分析 6.1 企业费的概念与构成 6.2 匡算企业费之规模的方法 6.3 企业费规模匡算 6.4 关于企业费负担的思考7 企业案例研究 7.1 中关村示范区的案例研究 7.2 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案例研究8 结论与供给侧“再探” 8.1 本书主要结论 8.2 再探“供给侧”参考文献
前 言
供给理论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为欧美多国政府采纳并应用于政策,帮助这些国家迅速地走出了“滞胀”低谷。近几年,我国的需求侧管理政策的效果开始有所打折,因此实务界和理论界也出现了要求关注供给侧的宏观政策、通过对企业减税清费激发供给侧活力的呼声。而到了2015年,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和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需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提法,将其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的改革战略重点方向。
本书是在笔者2014年6月提交的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本书以企业为切入视角,在系统研究国内外供给理论相关文献和企业财税负担文献的基础上,从理论、政策、实证和案例等不同方面研究了“对企业减税清费的意义”和“如何减税清费”这两个问题。本书在凯恩斯主义框架下加入经实证检验支持的供给侧条件,即边际税负与投资的负向关系,从而得到了拉弗曲线观点成立的条件;在新古典框架下尝试构建考虑中国国情和供给侧创新函数的理论模型,推导并检验支持了边际资本税率与创新(全要素生产率)的负面关系命题。为将理论结论实际应用于指导政策,本书梳理了企业的收入流中的供给侧要素与需求侧的关系,通过对企业的分要素密集类型弹性分析和厘清财税政策传导机制,尝试解释了当前我国需求侧管理政策成效式微的症结,给出了从供给侧改善企业收入流的要素供给的政策抓手,即政府通过减税清费政策要达到的两个效果是:,鼓励社会投资创办小企业吸收就业;第二,鼓励各层次企业的自主创新。本书随后针对如何减税与清费的问题,对企业减税进行分税种分析,指出增值税(结构性减免)、营业税(营改增)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是可以重点减免的方向;并通过刨除法、构成法和供养比法综合匡算得到我国企业的费负担规模约1.2~1.3万亿,从而为企业清费减负给出政策空间和操作方向的参考。后,针对鼓励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和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问题,本书分别进行了案例讨论,以案例说明供给侧财税政策对促进创新和为小微企业减负的意义。
本书结论认为,在我国通过从供给侧实施减税和清费政策,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负担,一方面鼓励小企业发展、吸收就业,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各层次企业的创新,从而促进整体经济增长;其中,结构性减税和营改增是减税政策需要关注的重点;具体政策操作中,清费可操作的减负幅度要大于减税。
结合2015年年末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传达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本书后针对我国新供给经济理论和相关政策的进展进行了一些理解与再探索尝试,并由此将本书已经达成的部分结论与当下正在进行的改革相联系起来。
中国当下提出的“供给侧”改革和供给理论,不是对西方供给理论的简单继承模仿,而是针对我国自身国情、发展特色和现实需要提出的经世济用之学。笔者有幸于2012年攻读博士期间,在导师周天勇教授指导下便较早开始了对供给理论的相关研究,并在随后有幸加入了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并继续跟随中国新供给经济理论的领军人物之一——贾康教授,以博士后的身份学习和研究新供给理论。笔者愿自己的这本小书能够成为未来我国供给理论研究中的一缕烛照之光,为后来人的前行之路照亮哪怕一寸短短的方向。
本书是在笔者2014年6月提交的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本书以企业为切入视角,在系统研究国内外供给理论相关文献和企业财税负担文献的基础上,从理论、政策、实证和案例等不同方面研究了“对企业减税清费的意义”和“如何减税清费”这两个问题。本书在凯恩斯主义框架下加入经实证检验支持的供给侧条件,即边际税负与投资的负向关系,从而得到了拉弗曲线观点成立的条件;在新古典框架下尝试构建考虑中国国情和供给侧创新函数的理论模型,推导并检验支持了边际资本税率与创新(全要素生产率)的负面关系命题。为将理论结论实际应用于指导政策,本书梳理了企业的收入流中的供给侧要素与需求侧的关系,通过对企业的分要素密集类型弹性分析和厘清财税政策传导机制,尝试解释了当前我国需求侧管理政策成效式微的症结,给出了从供给侧改善企业收入流的要素供给的政策抓手,即政府通过减税清费政策要达到的两个效果是:,鼓励社会投资创办小企业吸收就业;第二,鼓励各层次企业的自主创新。本书随后针对如何减税与清费的问题,对企业减税进行分税种分析,指出增值税(结构性减免)、营业税(营改增)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是可以重点减免的方向;并通过刨除法、构成法和供养比法综合匡算得到我国企业的费负担规模约1.2~1.3万亿,从而为企业清费减负给出政策空间和操作方向的参考。后,针对鼓励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和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问题,本书分别进行了案例讨论,以案例说明供给侧财税政策对促进创新和为小微企业减负的意义。
本书结论认为,在我国通过从供给侧实施减税和清费政策,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负担,一方面鼓励小企业发展、吸收就业,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各层次企业的创新,从而促进整体经济增长;其中,结构性减税和营改增是减税政策需要关注的重点;具体政策操作中,清费可操作的减负幅度要大于减税。
结合2015年年末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传达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本书后针对我国新供给经济理论和相关政策的进展进行了一些理解与再探索尝试,并由此将本书已经达成的部分结论与当下正在进行的改革相联系起来。
中国当下提出的“供给侧”改革和供给理论,不是对西方供给理论的简单继承模仿,而是针对我国自身国情、发展特色和现实需要提出的经世济用之学。笔者有幸于2012年攻读博士期间,在导师周天勇教授指导下便较早开始了对供给理论的相关研究,并在随后有幸加入了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并继续跟随中国新供给经济理论的领军人物之一——贾康教授,以博士后的身份学习和研究新供给理论。笔者愿自己的这本小书能够成为未来我国供给理论研究中的一缕烛照之光,为后来人的前行之路照亮哪怕一寸短短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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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末,“供给侧”突然成为了热门词汇。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京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布的公报,也即我国“十三五”规划建议稿中,首先出现了“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的措辞。随后,11月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试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理也在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加快推进结构性改革”。紧接着,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又进一步阐述了供给侧改革未来的方向和任务。
实际上,2015年年末以来中央的一系列表态和动作,并不是突然为之,而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一脉顺承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和创新精神是始终贯彻各个环节的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改革;到五中全会时,提出五个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依旧以创新为首位,以推进改革为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则进一步提出了未来的五大发展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是在此前统一认识基础上对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具体部署。
需要同时看到的是,在此之前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国经济面临着经济发展速度下行的压力态势。“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中央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历史时期的基本判断和要求。但正如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教授所说,目前“新”已经明确,但“常”还暂时没有能够落实稳固。需要认识到,我国目前面临的形势无法通过以往立竿见影的需求管理政策来扭转,而需要辅以供给侧的政策发力,推进结构性改革。
本书的前身,即笔者的博士论文在2014年时给出的结论和对应的政策建议,有一部分和目前中央的部署可以说不谋而合。譬如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6年五大发展任务中,为企业降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这一条,正与本书所提出的通过减税清费来减轻企业负担的方向是一致的。同时,在本书第四章中关于企业收入流的供给侧分析中,利用财税政策刺激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相关提法,也与当前政策中关于创新供给的提法相呼应。
但也需要看到,目前热度不断提升的供给侧研究中,还存在至少两个方面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
一方面,需要强调指导我国政策的供给侧理论,与西方供给理论的区别。当下关于供给侧的各类报告不少,但多数都是从研究西方供给理论的角度入手的。总结西方供给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固然重要,但不能不看到我国与西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诸多区别。
彼时英美的供给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滞胀”的经济态势,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经济增速下行、通货膨胀率并不高,就业情况相对较有韧性。原本经济增速下行、通胀率不高的情形,凯恩斯主义框架下的需求管理应当属于对症下药,但我国却并非如此——无论采取货币还是财政的刺激政策,都存在向外漏出的现象。此外,我国的国有企业在经济总体结构中占比比当时的英美都要高许多,这就与撒切尔夫人搞国企私有化、刺激创新与技术进步的环境有所不同。我国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程度也远高于当时的英美,因此不能轻言仿效英美的私有化改造。
笔者的博士导师周天勇教授近还提出,我国由于人口计划生育形成的“人口坑”,可能也导致了由于人口对应的需求下降,从而导致经济增速下行的观点。与之对应的,是对日本安倍经济学的评价,即“能够印得出票子、印不出消费票子的人”。我国目前老龄化形势已经相当严峻,需要在重视物的供给之外,也重视人的供给。
以上种种,都在提醒我们,中国需要的是不同于当年英美经验的供给侧研究。因此,在当下充斥各种研究西方供给学派报告的环境下,我们的确需要警惕过多的此类研究,但我们依旧缺乏针对中国现实的供给侧研究。
另一方面,需要认识到指导供给侧改革的理论认识还并没有统一。当下供给侧研究的甚嚣尘上,并不能掩盖一个现实,那就是我国的经济理论界对供给侧改革的理论认识并没有真正统一。
前文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到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实际上都在反复强调统一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基本认识和判断,从而部署相应的改革任务。然而从经济理论界近来发表的相关研究看,依旧保持着如本书第二章中的情形,即褒贬不一。固然,学术的争鸣是必要的,但对于供给侧改革的方向如果不能达成相对一致的基本判断,就难以出现更有深度的能够真正指导政策的理论研究,而会囿于对一些基本问题的争论。
指导过往需求管理政策的理论,长于基于一般经济理论假设之上、可通约的基本要素所进行的模型化、规范化的数理表达,从而给出相对简洁、可操作性强的方案结果。然而我国当下的改革,面对的是非完全理性、垄断竞争下的现实市场前提;我国当下的改革,面临的并非是传统经济理论所关注的物的生产关系,而更多需要关注的是物与人、乃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制度。这样的复杂问题,暂时是难以通过简约的模型来表达的,需要理论界跳出唯数学论的研究范式来考虑问题。
贾康教授指出,在2008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中,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对华尔街金融机构救与不救、全球央行统一降息、实施长期量化宽松等非常的政策实践,事实上在过往的经典经济理论中都难以找到参考。当下我国的经济理论研究也没有能够对的这些政策实践给出较为全面、有针对性的理论剖析。
笔者并不想在此过多批评理论研究与实践之间的脱节,但认为国内的理论界对供给侧理论需要统一相关的一些基本认识,包括基本假定、研究范式、传导逻辑等等。只有在统一的基本框架下,才可能在未来出现更多有深度、与时俱进、能够指导实践的研究。同时,这个框架并不是供给侧取代需求侧的框架,而是平衡供给和需求的更加海纳百川的分析视角。
后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本书提出的减税清费作为政策手段和施政方向,不仅仅是对西方供给理论的拿来主义。对企业而不是对个人减税清费,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结构;主要清费而辅以减税,正税清费,是针对我国现实国情下可采用政策手段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手段总归是手段,本书提出这些手段,背后是由供给侧厘清企业的收入流、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保证我国就业稳定的逻辑来支撑,而不完全同于西方供给学派的理论与政策思路。从更广、更深的层面而言,不能谈到供给侧就必然认为是减税,这样过于简单化、符号化和标签化的认识,不利于前文所述的统一理论认识、指导政策的我国现实需要。笔者也期待未来中国的经济学者们可以从供给侧为切入点,打造中国发展背景下的、供需两侧平衡的,并且能够推广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新的经济理论和政策学说。
实际上,2015年年末以来中央的一系列表态和动作,并不是突然为之,而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一脉顺承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和创新精神是始终贯彻各个环节的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改革;到五中全会时,提出五个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依旧以创新为首位,以推进改革为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则进一步提出了未来的五大发展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是在此前统一认识基础上对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具体部署。
需要同时看到的是,在此之前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国经济面临着经济发展速度下行的压力态势。“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中央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历史时期的基本判断和要求。但正如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教授所说,目前“新”已经明确,但“常”还暂时没有能够落实稳固。需要认识到,我国目前面临的形势无法通过以往立竿见影的需求管理政策来扭转,而需要辅以供给侧的政策发力,推进结构性改革。
本书的前身,即笔者的博士论文在2014年时给出的结论和对应的政策建议,有一部分和目前中央的部署可以说不谋而合。譬如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6年五大发展任务中,为企业降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这一条,正与本书所提出的通过减税清费来减轻企业负担的方向是一致的。同时,在本书第四章中关于企业收入流的供给侧分析中,利用财税政策刺激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相关提法,也与当前政策中关于创新供给的提法相呼应。
但也需要看到,目前热度不断提升的供给侧研究中,还存在至少两个方面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
一方面,需要强调指导我国政策的供给侧理论,与西方供给理论的区别。当下关于供给侧的各类报告不少,但多数都是从研究西方供给理论的角度入手的。总结西方供给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固然重要,但不能不看到我国与西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诸多区别。
彼时英美的供给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滞胀”的经济态势,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经济增速下行、通货膨胀率并不高,就业情况相对较有韧性。原本经济增速下行、通胀率不高的情形,凯恩斯主义框架下的需求管理应当属于对症下药,但我国却并非如此——无论采取货币还是财政的刺激政策,都存在向外漏出的现象。此外,我国的国有企业在经济总体结构中占比比当时的英美都要高许多,这就与撒切尔夫人搞国企私有化、刺激创新与技术进步的环境有所不同。我国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程度也远高于当时的英美,因此不能轻言仿效英美的私有化改造。
笔者的博士导师周天勇教授近还提出,我国由于人口计划生育形成的“人口坑”,可能也导致了由于人口对应的需求下降,从而导致经济增速下行的观点。与之对应的,是对日本安倍经济学的评价,即“能够印得出票子、印不出消费票子的人”。我国目前老龄化形势已经相当严峻,需要在重视物的供给之外,也重视人的供给。
以上种种,都在提醒我们,中国需要的是不同于当年英美经验的供给侧研究。因此,在当下充斥各种研究西方供给学派报告的环境下,我们的确需要警惕过多的此类研究,但我们依旧缺乏针对中国现实的供给侧研究。
另一方面,需要认识到指导供给侧改革的理论认识还并没有统一。当下供给侧研究的甚嚣尘上,并不能掩盖一个现实,那就是我国的经济理论界对供给侧改革的理论认识并没有真正统一。
前文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到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实际上都在反复强调统一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基本认识和判断,从而部署相应的改革任务。然而从经济理论界近来发表的相关研究看,依旧保持着如本书第二章中的情形,即褒贬不一。固然,学术的争鸣是必要的,但对于供给侧改革的方向如果不能达成相对一致的基本判断,就难以出现更有深度的能够真正指导政策的理论研究,而会囿于对一些基本问题的争论。
指导过往需求管理政策的理论,长于基于一般经济理论假设之上、可通约的基本要素所进行的模型化、规范化的数理表达,从而给出相对简洁、可操作性强的方案结果。然而我国当下的改革,面对的是非完全理性、垄断竞争下的现实市场前提;我国当下的改革,面临的并非是传统经济理论所关注的物的生产关系,而更多需要关注的是物与人、乃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制度。这样的复杂问题,暂时是难以通过简约的模型来表达的,需要理论界跳出唯数学论的研究范式来考虑问题。
贾康教授指出,在2008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中,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对华尔街金融机构救与不救、全球央行统一降息、实施长期量化宽松等非常的政策实践,事实上在过往的经典经济理论中都难以找到参考。当下我国的经济理论研究也没有能够对的这些政策实践给出较为全面、有针对性的理论剖析。
笔者并不想在此过多批评理论研究与实践之间的脱节,但认为国内的理论界对供给侧理论需要统一相关的一些基本认识,包括基本假定、研究范式、传导逻辑等等。只有在统一的基本框架下,才可能在未来出现更多有深度、与时俱进、能够指导实践的研究。同时,这个框架并不是供给侧取代需求侧的框架,而是平衡供给和需求的更加海纳百川的分析视角。
后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本书提出的减税清费作为政策手段和施政方向,不仅仅是对西方供给理论的拿来主义。对企业而不是对个人减税清费,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结构;主要清费而辅以减税,正税清费,是针对我国现实国情下可采用政策手段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手段总归是手段,本书提出这些手段,背后是由供给侧厘清企业的收入流、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保证我国就业稳定的逻辑来支撑,而不完全同于西方供给学派的理论与政策思路。从更广、更深的层面而言,不能谈到供给侧就必然认为是减税,这样过于简单化、符号化和标签化的认识,不利于前文所述的统一理论认识、指导政策的我国现实需要。笔者也期待未来中国的经济学者们可以从供给侧为切入点,打造中国发展背景下的、供需两侧平衡的,并且能够推广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新的经济理论和政策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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