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314838
在本书编辑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并公布,故本书对涉及《民法典》相关条文的部分案例作了相应标注和评析,并在附录中提供了《民法典》与既有法律相关条文的对照表。本书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供业内人士和相关当事人参考。
自2019年12月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就疫情防控发布了一系列行政命令,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也针对疫情防控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出入境管制等措施。这些举措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也必然对各类商业活动及各种民商事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可能导致未来一段时间相关民商事纠纷案件激增,当事人可能主张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相关规定请求免除责任或解除/变更合同。
深圳国际仲裁院自1983年成立以来,处理了大量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案件,包括与本次新冠疫情类似的“非典”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案件。本书系统梳理了数百宗相关案例,从中精选了32个案例,尝试从不同角度进行评析,基本涵盖了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原则适用中可能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在本书编辑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并公布,故本书对涉及《民法典》相关条文的部分案例作了相应标注和评析,并在附录中提供了《民法典》与既有法律相关条文的对照表。本书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供业内人士和相关当事人参考。
序
2019年年底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以下简称“新冠”)在全球持续肆虐。当地时间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Director-General)谭德塞(Dr. 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在瑞士日内瓦宣布,新冠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3月11日,宣布新冠疫情在特征上可称为“全球大流行”(Pandemic)。截至格林尼治时间2020年4月30日零时,全球已确诊新冠病毒感染个案逾320万例,死亡超22万人,疫情已蔓延至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参见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网站(https://coronavirus.jhu.edu/map.html),访问日期:2020年4月30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全球逾120个国家或地区相继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参见中国国际商会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2072529433/IEEtrcE8B?type=comment#_rnd1591875143452),访问日期:2020年4月30日。,部分国家或地区还采取了“封国”“封城”的措施。随着疫情和防控措施对各项经济贸易活动影响的不断扩大,由此造成的合同履行不能将成为日益突出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相关纠纷亟待研究。
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大陆法系国家可援引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英美法系则称为“合同落空”,其范围包括了大陆法系的“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
深圳国际仲裁院自1983年成立以来,处理了大量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案件,包括与本次新冠疫情类似的“非典”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案件。我们系统梳理了数百宗相关案例,从中精选了32个案例进行评析,尝试从不可抗力的认定、不可抗力与商业风险的区分、不可抗力的举证责任和通知义务、当事人约定不可抗力的适用、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情势变更的认定、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的区分、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以及情势变更发生后相关问题的处理九个方面进行分析,基本涵盖了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原则适用中可能遇到的各方面问题,供业内人士和相关当事人参考。
基于仲裁不公开性的考虑,在本书编写过程中,我们对案例中的当事人信息作了必要的保密处理。我们相信,本案例集的出版无论是对相关方应对新冠疫情影响,还是应对其他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均具有参考价值。
编者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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