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2551997丛书名: 刘哲作品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的人生,作者新作重磅面世。
本书是作者在一线办案的思考与总结,紧密结合当下的司法改革实践,与*前沿的司法理念接轨。不忘初心,面向未来,代表了*一代检察官的人文情怀与法治信念。能够引领关于“法治如何前行”的新一轮思考。作者在《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一书中,做了很好的铺垫,使得本书在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队伍当中都有一定的读者基础。
法治格局观 / 001
司法改革的全局视野 / 002
从需求侧看检察格局重塑 / 010
司法案例网之提倡 / 024
司法环境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基石 / 031
司法的社会网络效应 / 036
检察官的再出发 / 045
办案是我们改变世界的支点 / 054
司法官助理的出路 / 065
量刑建议一般应予采纳的本质是格局调整 / 070
对抗诉的恐惧其实是对司法规律的恐惧 / 076
认罪认罚无禁区 / 087
认罪认罚无禁区 / 088
认罪认罚的“罪” / 096
认罪认罚的“罚” / 104
认罪认罚与“两个基本” / 110
认罪认罚与程序选择 / 119
不起诉是不是一种罚? / 123
重罪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 / 127
维护善意的秩序需要司法者的勇气 / 142
以审判为中心是认罪认罚的坚强后盾 / 151
关于法院采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有关问题的辨析 / 156
司法与算法 / 163
什么是办案系统的2.0 / 164
电子手铐有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 / 171
公诉人进化论 / 177
这不是模拟的,我们来真的 / 194
人是维度 / 206
地缘优势vs 模式优势 / 212
我们不是“封神榜” / 216
治标还是治本 / 222
算法对司法的帮助与局限 / 228
后记 / 235
作者简介
刘 哲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
曾办理山西溃坝案
设计并组织研发刑事公诉出庭能力培养平台
著有《检察再出发》《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法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
我认为刘哲检察官的新书《法治无禁区》,其实是提出了
一个很重要的议题。我是一个过来人,见证了国家法治发展的
进程,有些还有幸参与其中。从不用审判就可以定罪到必须经
过审判才能定罪,从“人犯”到“被告人”,从审判前就把被
告人当作“坏人”到无罪推定,从给“坏人”辩护也要挨骂到
律师地位的提高和辩护权的发展,从唯结果论到正当防卫被激
活,从“两个基本”到以审判为中心,法治建设始终是一个进
步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突破禁区的过程,这里面既有观
念的禁区,也有司法体制、机制的禁区。司法改革的目的其实
就是在突破禁区,让法治的光辉可以照到每一片土地、每一个人。
但是我们也看到,有些司法决定还是会畏首畏尾,司法官
法治无禁区
在作出不捕、不诉、无罪等决定的时候,还是有着一丝恐惧,
因为担心犯忌讳,还不能完全按照司法规律来。就拿认罪认罚
来说,明明法律规定没有禁区,但是我们的思想还是有禁区。
有些敏感案件,不敢给已经认罪,甚至自首的人做认罪认罚,
害怕死刑判不下来,用从宽的规定将认罪认罚捆绑住。刑事诉
讼法明明规定,认罪认罚之后是可以从宽,不是必然从宽,也
就是只要认了罪,认了罚,不管从不从宽都要按照认罪认罚程
序办理。因为认罪认罚之后,案件的难度降低了,没有必要再
人为搞得那么复杂。而且很多罪行深重的被告人也不一定主张
自己非要从宽不可,只是发自内心地愿意接受处罚,即使是极
刑的处断,可见他的认罪和认罚都是发自内心的,这个实践中
已经有案例了。这些被告人只是为了向社会展示自己尚未泯灭
的良知,让大家看到自己并不是天生的坏人,这是一份真诚的
善意,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接受呢?在给予其死刑的同时,还要
再来一番道德谴责吗?让他自己忏悔不是更好?而且认罪认罚
并不仅仅是我们的权力,也是被告人的权利,就像自首、立功、
坦白一样,你可以不从宽,但你不能否认啊。他已经认罪认罚了,
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要否认和拒绝。被告人都可以接受死刑立即
执行,没有对认罪认罚的结果进行功利性的考量,为什么我们
要进行这么功利性的考量?
这说明我们的观念还是有一些禁区,我们还是在把被告人
当作“坏人”,认为认罪认罚是给好人用的,不能给“坏人”
用。但是区分被告人的好与坏是一种法治思维吗?这不是公然
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吗?然后我们就拿从宽说事,但
是认罪认罚与从宽之间不是一种必然的联系,法律规定得很清
楚。认罪认罚的本质其实是给犯了罪的人一个展示善意的机会,
可以从宽就从宽,从宽不了就不从宽,这一点被告人也知道。
明明知道不能从宽还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他所表达的善意是多
么强烈!这对被害人家属也是一种内心的抚慰,对其他被告人
也是一种示范作用,更是向社会公众展示了司法的公信力和公
正性。这么重的罪都认罪认罚,说明我们没有冤枉好人,要判
死刑他都认了,这更说明我们是公正的,没有让他受到一丝一
毫的委屈。这个示范效应,是非常难得的。
但我们的思想禁区阻碍了我们展示这些善意和公正。这里
边有功利主义的观念,有司法的优越感,有对公众期待的误解,
而本质上还是对法治精神的理解不够透彻。认为认罪认罚有禁
区本质是法治有禁区的体现。我们在考虑一些案件处理方式的
时候用的不是法治思维,我们将法治选择性地适用。我们将人
分为三六九等了,我们没有将法治的精神平等适用于每一个人。
虽然在一些基本的司法程序中法治精神越来越普及了,比如审
判程序、证据原则、辩护规则等,但是对更进一步的认罪认罚
我们就有保留了。不捕不诉虽然比原来多了,但是在适用上我
们还是有很多顾虑的,这就导致轻罪羁押率、起诉率依然很高。
“放人容易出问题”的意识还是根深蒂固的,这使得我们在利
用电子手铐等方式完善非羁押措施方面、在敢用善用不起诉权
方面还是动力不足。虽然正当防卫已经被激活,但是实践中的
案例还是非常少,很多提出不捕不诉意见的检察官经常受到猜
疑,他们对这些案件也会反复进行复查,从机制上束缚住捕诉
裁量权的手脚,导致够罪即捕,凡捕必诉的现象仍然很普遍。
无罪面临的困境就更为强大,虽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
革推进了这么长时间,很多法官还是逃脱不掉无罪恐惧论,庭
审实质化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虽然搞了司法责任制,但还
是对基层检察官、法官放权不放心,以为放权就容易滥权,殊
不知这反而增加了腐败的成本。紧箍咒一念,已经下放的权力
又自动交回来,司法责任制谁办案谁决定的目标眼看又要落空。
这还是一种法治禁区的观念,在碰到真正要紧的问题上,法治
原则和司法规律失效了,还是传统的行政管理和思维惯性。这
也就是司法改革的深水区吧,突破了这些禁区,我们才能走出
深水区。
对罪行严重的人,我们也要对其进行审判才能执行刑罚,
就像审判战犯和“四人帮”更让我们相信了法治的存在一样。
这样,这个社会才会有规则的概念,才会按照法律办事,才是
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只有让罪大恶极的
人也可以享有辩护权,我们才会相信每个人出事的时候都可以
受到公正的对待,法律的程序是公正的,而且这个公正可以被
看得见。我们才会相信我们真的有权利,我们才敢于主张自己
法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的权利、捍卫自己的权利,并进而保卫别人的权利。当我们听说,
正当防卫可以不起诉,碰到坏人打死都无罪,我们才敢于出手、
敢于反抗,坏人才会收敛自己的爪牙。我们才会相信这个社会
有正气,该出头就出头,才会培养反抗恶行的勇气,颂扬英勇
果敢的美德,正义感才会真正形成。承接那些已经认罪认罚之
人所释放的善意,不是仅仅为了程序简约、诉讼成本降低,而
提供刑期折扣,则是在展现一份司法的善意,从而激发被告人
尚未泯灭的良知,促其向善,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而通过被
告人这个节点,这份善意可以在其亲友之间、公众之间传播开来,
也就是在社会网络中传播,从而收获社会的和谐。因为刑罚的
目的不是隔绝和肉体消灭,绝大多数犯罪人终还是要复归社
会。向被告人展示的善意,不是给被告人一个人看的,而是展
示给全体社会成员看的,以体现我们这个社会对任何人都不抛
弃不放弃的精神,因此我们才是一个温暖的社会集体。就像这
本书中所言:“认罪认罚是否有禁区是法治精神的试金石。法
治没有禁区,认罪认罚也就没有禁区。”
而法治是不应该设定禁区的,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深刻的含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不是法治。不能给
予每一名被告人公正的审判和辩护权,也不是法治。不问青红
皂白,唯结果论,让法向不法低头,更不是法治。让那些无罪
的人不能早日摆脱讼累,或者“疑罪从轻”也不是法治。对已
经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拒绝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既不是真正的认
罪认罚,也不是真正的法治。
法治绝不是对一部分人讲,而对另一部分人不讲;不是想
讲就讲,不想讲就不讲;不是有时候讲有时候就不讲;有些事
讲有些事就不讲。这些都不是真正的法治。法治的本质就是无
差别性、平等性和彻底性。但是我们的很多法律人在思想深处
还是有很多禁区,这直接就体现在司法工作当中,从而妨害了“有
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的真正落实。
因此,推进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破除禁
区,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
刘哲检察官抓住了“法治无禁区”这个主题,基于司法实
践进行了一系列思考,对司法的理念、模式、机制提出了很多
建设性的意见,都很有启发性。但我认为,对于这个宏大的题目,
这只是一个开始,这个题目其实是时代出给我们所有法律人的
一道思考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正因此,我郑重把这本书和
这个题目推荐给大家,让我们一起作答。
是为序。
谨识于北京海淀明光北里寓所
2020 年3 月10 日
法治的愿景
卞建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书作者刘哲,不仅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检察官,
还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网红”。他所撰写的法律随笔时常在微
信朋友圈“刷屏”,文章阅读量动辄数万,极具传播力和影响力。
近日,他又将部分随笔重新整理和编排,形成了新著《法治无
禁区》,并邀请我为之作序,我欣然应允。
熟悉刘哲检察官的读者或许知道,《法治无禁区》已经是
他的第三本随笔集,在此之前,《检察再出发》《你办的不是
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均广受赞誉,尤其是“你办的不是案
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已然成为具有个人代表性的“金句”。
而在《法治无禁区》中,刘哲检察官进一步将其延伸,提出“我
们办的不仅是别人的人生,也是公众的价值观,是人民对法治
的期待”。由此可见,本书的笔触,已不再局限于作者对检察
制度或司法实践的微观感受,还涉及法治以及社会价值的宏观
思考。《法治无禁区》共分为三大部分,依次为“法治格局观”“认
罪认罚无禁区”以及“司法与算法”,通读全书后,我主要有
三点直观感受与诸位读者一同分享。
,宏大抱负的体现。在“法治格局观”这一部分,相
关论题均较为宏观,但也正是宏观的视角呈现出作者不寻常的
思想。例如《办案是我们改变世界的支点》一文,即是作者宏
大抱负的体现。或许正如作者所言,“有些人把办案当作一种
负担”,但作者却认为办案是“我们改变世界的支点。我们只
有通过案件才能对这个世界施加影响”。并且,“我们的司法
行为可以触及灵魂,也可以挽救灵魂,可以抚慰伤痛,也可以
影响别人的人生,在这个意义上,需要我们审慎而为,如履薄冰。
另一方面,我们的司法行为及其延伸又可以帮助建构、完善社
会治理体系,让世界变得更好,这需要我们以除恶务尽、愚公
移山的勇气和毅力而大胆作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从这
里,我们可以洞见一位耕耘在实务一线的检察官的法治愿景,
也正是这份内心的坚守,让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秉持正义观念和
职业操守,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将其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
影响更多包括同行在内的读者。
第二,对前沿焦点的关注。刘哲检察官从事刑事检察业务,
而在刑事司法领域,近年来热门的的改革动向无疑是认罪认
罚从宽制度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法治无
禁区》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内容涉及上述两项改革,从作者办
案经验和感受出发,结合具体案例,体现出制度改革在司法实
践中的点点滴滴。同时,对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
刑事司法中的引入,作者也从一线实务人员的视角进行了反思。
可以说,这不仅是刑事司法改革成效的直观呈现,也是理论研
究者不可多得的素材。从这一点上看,本书虽为随笔集,但其
对前沿焦点的关注,使其价值又不仅仅局限于“随笔”。
第三,轻盈随性的文风。前面提到,本书作者刘哲检察官,
是一位经常出产朋友圈“爆款”文章的“网红”,这与其一直
以来的写作方式和风格有关。网络写作与传统媒介不同,更强
调短、平、快的风格,以便读者无论身处何地、无论怀着何种
心情,都能在短时间内“消化”作者的思想。就此而言,虽然
本书即将以传统方式出版,但其内容和文风却并不是传统的。
本书中的各篇文章有长有短,既有较为严谨的分析,也有较为
发散的随想,可以满足多种读者的需求和喜好。
当然,从理论研究者的角度来说,本书有些论述还让我意
犹未尽。2019 年,我主持完成的中央政法委委托课题成果——《司
法规律研究》出版,其中对司法规律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但其实,何为司法规律尚未定论,我们也热切期望看到司法实
务人员的相关见解。《法治无禁区》中有一篇文章名为《对抗
诉的恐惧其实是对司法规律的恐惧》,在我拿到书稿时,即对
本文产生了极大兴趣,但遗憾的是,作者并没有深入阐述何为
“司法规律”。或许这对于随笔而言,要求过高了些,但对于
刘哲这样擅于思考和写作的检察官来说,还是希望能看到他更
深入的思考,以促进实务和理论的对话。
正如张军检察长在多个场合强调的那样,应当坚持基础理
论研究与实务应用研究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层次
和水平。
我也期待,刘哲检察官在坚持记录生活、工作点滴的同时,
发挥自身优势,尝试更深入的检察理论研究。
是为序。
2020 年2 月20 日
司法改革的反思
江 溯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书是我的一位尚未谋面但神交已久的朋友——刘哲检察
官的新作。2018年,刘哲兄因为一篇题为《你办的其实不是案
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的文章而刷爆朋友圈,成为炙手可热的
网红法律人。对于这篇文章,一句获赞多的评论指出:“希
望每个有志于投身法律事业的人在迈出重要的一步以前,都能
先读一读这篇文章。”诚如斯言!该文以及之后出版的《你办
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不仅展现了一位检察官对于热点前沿法律问题的多维思考,而
且饱含着一位专业法律人悲天悯人的情怀。那些鲜活的文字,
给我留下难以忘怀的记忆。本书延续了作者《你办的不是案子,
而是别人的人生》和另一本书《检察再出发》(清华大学出版
社2018 年版)的文体和文风:文体依然是随笔或者随想,文风
依然是自然清新、不受羁束的随性风格。读罢全书,我认为:
这是一本有高度的书。本书的高度集中体现在编“法
治格局观”的开篇之作《司法改革的全局视野》一文中。作者
以一个长期参与司法改革的省级检察院检察官的角度,从方向
和路径、形式与实质、局部与整体三组维度对司法改革进行了
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的总结和概括。该文的后一段话将本书
的高度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就是需要这样一种司法改革的宏
大视野,看清司法改革的全貌,获得一种全局的司法观,从而
实现自身司法格局的拓展。
这是一本有深度的书。虽然本书是随笔或者随想的结集,
但丝毫没有影响刘哲兄深刻思想的表达。倒不如说,正是因为
所采用之文体的缘故,作者更能挥洒自如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例如,本书第二编“认罪认罚无禁区”以及其他部分对我国当
下刑事程序中为重要的一项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几
乎所有重要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澄清了司法界和学术界
的诸多误解,可发挥正本清源之功效。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
作者并没有局限于对这一制度的法律解读,而是将之扩展到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网络效应的分析,从而大大提升了读
者对这一制度之价值的理解。
这是一本有广度的书。本书所谈论的话题不仅触及司法改
革的各种微观问题,诸如司法责任制、员额制改革、捕诉一体、
庭审实质化、认罪认罚,而且涉及大量外部宏观问题,例如司
法环境、司法规律、司法管理、司法效应乃至司法人工智能,
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令人称奇的是,作者竟能巧妙地将
这些微观问题与宏观问题的论述融合在一起,使读者在阅读的
过程中毫无违和感。不能不说,这是一种非常高超的叙事和编
排技巧。
这是一本有态度的书。作为一名体制内的法律人,本书所
秉持的冷峻公正的态度是令人钦佩的。无论是对司法责任制、
员额制改革、认罪认罚、督办案件等存在之问题的客观分析,
还是对捕诉一体的肯定态度,皆有理有据有节。更为难得的是,
作者并未止步于对问题的剖析,而是针对每个问题提出了建设
性的改革意见。如果这些宝贵意见能够得到采纳,一定会对司
法改革产生积极影响。
这是一本有温度的书。一如刘哲兄以往的著作,本书虽然
探讨的是严肃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问题,但全书并未正襟危
坐地宣示刑事司法乃打击犯罪之机器,而是无时无刻不强调司
法是传递温情,保护正直、善良、勇气和创造,重塑他人并重
塑社会的过程。正如作者所言: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
的人生,是公众的价值观,是国民对法治的期待。刑事司法绝
不是冷冰冰的脚镣手铐,而是充满脉脉温情的人文关怀。
这是我平生次给他人的书作序,盛情难却,寥寥数语,
相信读者会和我一样喜欢这本书,因此郑重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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