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158024247602
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D43号)的要求,由长江航道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在《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的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增加了海轮进江航道尺度的确定方法和原则;调整了原标准中天然及渠化河流航道、限制性航道和珠江三角洲至港澳线内河航道的个别货船代表船型尺度;增加了临河建筑物的选址和布置技术要求;将“港口作业区”的用语调整为“码头、船台滑道、取排水口等临河建筑物”;调整了水上过河建筑物与码头、船台滑道、取排水口等临河建筑物的间距要求;补充了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的安全保障措施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具体管理,长江航道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长江航道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公园路16号,邮政编码:43001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在《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的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增加了海轮进江航道尺度的确定方法和原则;调整了原标准中天然及渠化河流航道、限制性航道和珠江三角洲至港澳线内河航道的个别货船代表船型尺度;增加了临河建筑物的选址和布置技术要求;将“港口作业区”的用语调整为“码头、船台滑道、取排水口等临河建筑物”;调整了水上过河建筑物与码头、船台滑道、取排水口等临河建筑物的间距要求;补充了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的安全保障措施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具体管理,长江航道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长江航道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公园路16号,邮政编码:43001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 录
1总 则
2术 语
3航 道
4船 闸
4.1船闸规模和尺度
4.2船闸工程布置
4.3船闸通航水流条件
5过、临河建筑物
5.1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
5.2水上过河建筑物的布置和通航净空尺度
5.3水下过河建筑物的选址与布设
5.4临河建筑物和锚地的选址与布置
5.5安全保障措施
6通航水位
6.1一般规定
6.2天然河流和湖泊通航水位
6.3运河和渠道通航水位
6.4枢纽上下游通航水位
附录A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和宽度的计算方法
附录8船闸有效尺度的计算方法
附录C天然和渠化河流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
净宽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2术 语
3航 道
4船 闸
4.1船闸规模和尺度
4.2船闸工程布置
4.3船闸通航水流条件
5过、临河建筑物
5.1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
5.2水上过河建筑物的布置和通航净空尺度
5.3水下过河建筑物的选址与布设
5.4临河建筑物和锚地的选址与布置
5.5安全保障措施
6通航水位
6.1一般规定
6.2天然河流和湖泊通航水位
6.3运河和渠道通航水位
6.4枢纽上下游通航水位
附录A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和宽度的计算方法
附录8船闸有效尺度的计算方法
附录C天然和渠化河流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
净宽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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