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1511217257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设计;5.施工准备;6.模板工程;7.钢筋工程;8.混凝土工程;9.混凝土表面处理;10.成品保护;11.质量验收。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邮政编码:100037)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工程设计
4.1 建筑设计
4.2 结构设计
5 施工准备
5.1 技术准备
5.2 材料准备
6 模板工程
6.1 模板设计
6.2 模板制作
6.3 模板安装
6.4 模板拆除
7 钢筋工程
8 混凝土工程
8.1 配合比设计
8.2 制备与运输
8.3 混凝土浇筑
8.4 混凝土养护
8.5 冬期施工
9 混凝土表面处理
10 成品保护
10.1 模板成品保护
10.2 钢筋成品保护
10.3 混凝土成品保护
11 质量验收
11.1 模板
11.2 钢筋
11.3 混凝土
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6 模板工程
6.1 模板设计
6.1.1 模板分块设计应满足清水混凝土饰面效果的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模板分块宜以轴线或门窗口中线为对称中心线,内墙模板分块宜以墙中线为对称中心线;
2 外墙模板上下接缝位置宜设于明缝处,明缝宜设置在楼层标高、窗台标高、窗过梁梁底标高、框架梁梁底标高、窗间墙边线或其他分格线位置;
3 阴角模与大模板之间不宜留调节余量;当确需留置时,宜采用明缝方式处理。
6.1.2 单块模板的面板分割设计应与蝉缝、明缝等清水混凝土饰面效果一致。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模板的分割应依据墙面的长度、高度、门窗洞口的尺寸、梁的位置和模板的配置高度、位置等确定,所形成的蝉缝、明缝水平方向应交圈,竖向应顺直有规律。
2 当模板接高时,拼缝不宜错缝排列,横缝应在同一标高位置。
3 群柱竖缝方向宜一致。当矩形柱较大时,其竖缝宜设置在柱中心。柱模板横缝宜从楼面标高开始向上作均匀布置,余数宜放在柱顶。
4 水平模板排列设计应均匀对称、横平竖直;对于弧形平面宜沿径向辐射布置。
5 装饰清水混凝土的内衬模板的面板分割应保证装饰图案的连续性及施工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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