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48159
本书研究的实践与理论问题,聚焦于职务犯罪,以案例精解的方式,探讨相关法理,是一部可读之书。
一是因为职务犯罪的办案及定罪量刑值得研究。国家监察制度改革,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转隶,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即“两法”的运行逻辑和程序规范的衔接上,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需要探讨解决。而随形势变化和“斗争”发展,对于惩治职务犯罪,刑事实体法的适用中也有一系列疑难问题。加之反腐败系国之大计,回应和解决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颇有价值。
二是因为本书针对案例展开法理探讨,具有实践性和实用性。本书案例多数是作者们自己办理的案件,也有考虑案例价值借用的其他案例。有基本事实、裁判结果、不同意见,以及其后的法理深析,有的还包含比较研究。案例有一定的典型性,信息提供和分析也比较全面,而且基于实际案例的学理分析,便于理解,既可以引发进一步的理论思考,也便于实务工作者学习和借鉴。
三是针对突出问题,实务剖析和学理分析有一定深度。几位作者有从事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职业经历,也有一定学术历练,问题意识较为敏锐,因此“精解”中不乏学理上的精当分析,有时亦显创见。
本书专门讨论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内容涉及职务犯罪的主体身份认定、职务犯罪的自首立功、赃款赃物没收,以及贪污犯罪、行贿受贿犯罪、渎职犯罪等十余项个罪。本书系统地梳理了职务犯罪的实务热点与难点问题,厘清了司法实务中判例与学说的冲突,并就法律适用问题给出了较为妥当的解析意见。本书以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为导向,视角独特,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特别是刑事辩护)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章 职务犯罪总论
节 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职务犯罪
第二节 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第三节 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时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第四节 “公务”与“劳务”的关系——“公务”的多重评价功能
第五节 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分
第六节 职务犯罪“主动投案”的认定
第七节 如何判断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线索
第八节 立功成立的时间性要件
第二章 贪污、受贿
节 职务犯罪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第二节 贪污罪的“利用职务之便”——兼论贪污罪与财产犯罪的界限
第三节 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界限
第四节 党校教授斡旋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受贿罪
第五节 国家工作人员撮合下属公司间合作并收取款项能否认定为受贿罪
第六节 具有情人关系又有请托关系的,收受款项的行为能否都认定为受贿罪
第七节 借用汽车等借用型受贿与民事借用关系的界限
第八节 国家工作人员实际出资后收受分红款能否认定为受贿罪
第三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犯罪
节 职务犯罪与保护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
第二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关系密切的人与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第三节 单位行贿罪“单位意志”的认定以及内设机构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罪数及影响司法公正要素的判断
第五节 行贿罪的共犯与介绍贿赂罪的界限——兼论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第六节 行贿罪适用的时间效力问题及量刑的妥当性判断
第七节 单位犯对单位行贿罪的基准刑确定——重罪对轻罪法定刑的封锁
第四章 挪用公款、渎职犯罪
节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中的“归个人使用”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的法定刑配置与量刑分解
第三节 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徇私”的判断以及罪数认定
第四节 渎职犯罪中的“超越权限”认定与损失的计算
第五节 法官过失型渎职犯罪的认定与处理难点
第六节 违法所得的没收与证明标准——兼论刑事特别没收制度
后 记
序
一个辩护律师团队在紧张的业务活动之余,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写了本书,伟东律师邀我作序,经不起劝,聊发几句议论,算作序。
虽然都“吃专业饭”,但是律师业务操作与理论研究毕竟不同,前者系实务应对,后者乃纸上功夫。不过两者可以打通,也需要打通。实务为理论之基础,理论对实践以支持。我作为教授,更注重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即“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因此也十分希望看到基于实践的问题研究和学理展开。
本书研究的实践与理论问题,聚焦于职务犯罪,以案例精解的方式,探讨相关法理,是一部可读之书。
一是因为职务犯罪的办案及定罪量刑值得研究。国家监察制度改革,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转隶,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即“两法”的运行逻辑和程序规范的衔接上,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需要探讨解决。而随形势变化和“斗争”发展,对于惩治职务犯罪,刑事实体法的适用中也有一系列疑难问题。加之反腐败系国之大计,回应和解决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颇有价值。
二是因为本书针对案例展开法理探讨,具有实践性和实用性。本书案例多数是作者们自己办理的案件,也有考虑案例价值借用的其他案例。有基本事实、裁判结果、不同意见,以及其后的法理深析,有的还包含比较研究。案例有一定的典型性,信息提供和分析也比较全面,而且基于实际案例的学理分析,便于理解,既可以引发进一步的理论思考,也便于实务工作者学习和借鉴。
三是针对突出问题,实务剖析和学理分析有一定深度。几位作者有从事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职业经历,也有一定学术历练,问题意识较为敏锐,因此“精解”中不乏学理上的精当分析,有时亦显创见。例如,认为自首的刑罚减免是根据诉讼经济和悔过动机,须防止自首认定出现“道德洁癖”,并由此反驳司法实务中“职务犯罪案件,电话通知到案不能认定为自首”的观点。又如,论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一线操作的视角,谈该项制度实施以来羁押率并未明显下降,而实践中“重认罪、轻协商”,亦令人担忧,进而提出制度完善的建议。
本书的出版,既为作者们对这些年实践的回顾与思考,也是他们基于自我事业期许,希望共享经验与知识从而服务社会的举动。虽然本书无论就写作规范,还是问题分析的全面和深入,都还存在一些不足,但作者们在“穷理致知,反躬践实”的路上再出发,通过持续努力,一定能获得更大的收获,同时也为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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