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21388620
本书是群体心理学的奠基之作。作者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探讨了群体的道德观、情感、想象力、信念等诸多层面,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丧失,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影响群体观念和信仰的因素有种族、传统、制度等,这些对人们理解群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影响。懂得群体心理学,”就像拥有一道强光,照亮了许多历史现象与经济现象。没有它,那些现象就很难看清”。时至今日,本书依然具有强烈的当代感。
本书是群体心理学的奠基之作。作者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探讨了群体的道德观、情感、想象力、信念等诸多层面,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丧失,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影响群体观念和信仰的因素有种族、传统、制度等,这些对人们理解群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影响。懂得群体心理学,”就像拥有一道强光,照亮了许多历史现象与经济现象。没有它,那些现象就很难看清”。时至今日,本书依然具有强烈的当代感。
目录
导 读 群体的时代 1
卷 群体心理 11
章 群体的一般特征——群体心智归一的心理法则 12
第二章 群体的情感和道德观 22
第三章 群体的观念、理性和想象力 44
第四章 群体信仰所采用的宗教形式 54
第二卷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61
第五章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中的间接因素 62
第六章 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 82
第七章 群体领袖及其采用的说服手段 96
第八章 群体的信念和意见的变化范围 119
第三卷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 133
第九章 群体的分类 134
第十章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139
第十一章 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145
第十二章 选民群体 154
第十三章 议会 164
前言
以下研究致力于阐明群体的特征。
遗传赋予了一个种族中每个个体共同的特征,而这些特征又共同构成了种族的特质。不过,当这些个体中的某些人为了行动的目的而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仅仅基于他们积聚成群体这一事实,我们就能观察到,他们表现出了一些新的心理特征,并丰富了种族特征,但有时会在一定程度上明显区别于种族特征。
有组织的群体在各民族的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然而这个角色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要。群体无意识的行为取代了个体有意识的行为,这是现阶段的主要特征之一。
我竭力以纯科学的方式验证这一群体难题,即不受各种观点、理论、教条的影响,努力地只用纯科学的方法予以论证。我相信,这是能发现少数真理的方式,尤其所讨论的问题是争辩性的话题时,情况更是如此。一位致力于验证某种现象的科学家,并不会去关心自己验证的结果可能会损害到什么人的利益。一位著名思想家高布利特?德阿尔维耶拉(Goblet d’Alviela)先生曾在近期出版的一本著作中表示,并不归属于当代任何学派的他,偶尔会发现自己的想法与各个学派的意见都针锋相对。我希望这项新的研究成果也能获此评价。归属某个学派必然会持有这一派的某些偏见和先入为主的观点。
我仍然需要做出解释,为何读者对我基于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在一开始并不能接受。例如,为什么在指出了包括众多精英人士在内的群体都存在着自卑的心理之后,我仍然确信干涉这些组织是危险的呢?
其原因就在于,对历史展开为细致的观察后,无一例外地都会得到下述结论:社会组织与所有生命体一样复杂,无论如何我们都没有能力迫使它们瞬间发生深刻的变革。大自然有时会采用一些激进的手段,但这绝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方式。这说明对于一个民族而言,为致命的做法就是热衷于实施重大变革,无论这些变革在理论上有多完美,(事实上)只有这些重大变革在有可能即刻改变民族气质的情况下才是有用的,不过只有时间才会拥有这种力量。人类受到各种思想、感情和习惯的支配——这些是我们自身本性的一种体现。各种制度和法律是我们性格的外在表现,是其需求的某种体现。作为民族特征的产物,制度和法律是无法改变这种性格的。
研究社会现象与研究产生这些现象的民族是无法分开的。从哲学的视角来看,这些现象可能具有价值,但实际上它们仅仅具有相对价值。
因此,在研究一项社会现象时,我们有必要先后从截然相反的两个方面予以考虑。于是我们就会发现,纯粹理性的教诲往往与实践真理的教诲恰恰相反。这种区分几乎适用于任何材料分析,甚至连自然科学的材料也不例外。从真理的观点来看,一个立方体或一个圆都是由某些公式严格做出界定的、永恒不变的几何图形;然而从主观印象的角度来看,这些几何图形却可以在我们眼中呈现出极为不同的形状。以不同的视角来看,立方体很有可能会变成锥形或正方形,圆形也可能会变成椭圆形或直线。对这些虚构形状的思考远比关注其真实几何形状重要得多,其原因就在于,正是这些几何形状,也只有这些几何形状,才是我们每个人都能看到的,才是可以借助摄影或绘画方式加以再现的形状。某些情况下,与真实的事物相比,虚幻的东西更能影射出更多的真相;而把事物精准的几何形态展现出来,反而可能会扭曲其自然本性,使之面目全非。如果我们设想世界上的居民只能复制或翻拍某些事物,却无法接触到这些事物,那么人们就很难对它们的形状形成正确的看法。进一步来说,如果只有极少数的博学之士才能了解到有关这些事物形态的知识,那么它们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研究社会现象的哲学家应当牢记,这些社会现象研究同时具有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而且就人类文明的进化而言,只有实践价值与其有关,只有实践价值才是重要的。意识到这一事实会让哲学家更为谨慎地关注那些“逻辑似乎从一开始就迫使其去接受的结论”。
还有某些其他原因会促使哲学家采取类似的保留态度。社会事实太过复杂,以致人们根本无法了解到事物的整体状况,无法预测到事物之间相互影响所带来的后果。有时,在可见的事实背后,似乎还隐藏着成千上万种不被察觉的原因,而可见的社会现象似乎是某些巨大的、无意识机制作用的结果,这通常已超出了我们的分析范围。可以把察觉到的现象比作波浪,它不过是隐于海洋深处的各种干扰物作用于海平面的一种表象,但我们对此却一无所知。就大多数群体的行为而言,群体会表现出一种极为自卑的心理,而在其他一些行为中又好像受到了某些神秘力量的诱导(如古人常说的命运、本性或天意),我们可以称为“亡灵的声音”。虽然我们可以不必理会这些神秘力量的本质,却无法忽视这些神秘力量的威力。如你所见,某些民族的内心深处似乎存在着一种持久的力量在支配着人们。例如,比一种语言更为复杂、更富有逻辑性、更为奇妙的事物是什么呢?如果能够创造出如此令人赞叹的组织化产物的,不是源自无意识的群体精神,那么还能是什么呢?有学识的学者和有威望的语言学家也仅仅是记录下了那些支配着语言的法则,但绝不可能创造出这种法则。甚至伟人的思想,我们就敢于断定它们完全是出自他们的头脑吗?毫无疑问,这些思想始终是由独立的头脑创造出来的,可是这难道不是群体精神提供了千万粒尘埃,才形成了利于这些思想成长的土壤吗?
可以肯定的是,群体总是无意识的,可就在这种无意识的状态中可能隐藏着它们力量强大的秘密。自然界一切生物的行为都是完全依靠本能来完成的,这些行为极为复杂、不可思议,让我们为之惊叹。理性是近代的人类才具有的一项属性,它并不完美,还无法向我们揭示无意识的规律,且仍需假以时日才能发挥作用。在我们的所有行为中,无意识发挥着巨大作用,而理性所发挥的作用少之又少。无意识作为一种至今仍然不为人知的力量正在发挥着作用。
如果我们只是想在狭隘的、安全的界限内借助科学来获取知识,而不想在模糊的猜想和莫名的假设中畅游思索,那么我们必须要做的事情就仅仅是记录下那些我们所能接触到的现象,并将自己的思绪限制在对它们的思考上。一般来说,基于思考所得到的每一项结论都是不成熟的,因为在这些能明确观察到的现象背后,我们还能隐约看到其他一些现象,而在这些隐藏着的现象背后,可能还有我们完全无法了解到的其他一些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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