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285831
编辑推荐
《序曲或一位诗人心灵的成长》:本首长诗标志着一种全新的诗歌风格的诞生,使其成为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作。
本诗也代表了华兹华斯个人的成就。
名家名译修订重版,装帧排版精良,富有收藏价值。
本诗也代表了华兹华斯个人的成就。
名家名译修订重版,装帧排版精良,富有收藏价值。
内容简介
《序曲或一位诗人心灵的成长》为威廉·华兹华斯的自传体诗作。1798年,在柯尔律治的鼓励下,华兹华斯产生了创作“哲思长诗”的冲动,并欲称之为《隐士》(未完成),《序曲》即诗人眼中《隐士》的**部分。《序曲》在其身后出版,题目为其夫人所拟。
目 录
目?录
修订版说明 / 001
译者序 / 001
第 一 卷 引言 幼年 学童时代 / 001
第 二 卷 学童时代(续) / 033
第 三 卷 住校剑桥 / 057
第 四 卷 暑假 / 087
第 五 卷 书籍 / 109
第 六 卷 剑桥与阿尔卑斯山脉 / 139
第 七 卷 客居伦敦 / 177
第 八 卷 回溯:对大自然的爱引致对人类的爱 / 213
第 九 卷 客居法国 / 245
第 十 卷 客居法国(续) / 275
第十一卷 法国(续完) / 305
第十二卷 想象力与审美力,如何被削弱又复元 / 329
第十三卷 想象力与审美力,如何被削弱又复元(续完) / 345
第十四卷 结尾 / 363
《序曲》梗概 / 386
修订版说明 / 001
译者序 / 001
第 一 卷 引言 幼年 学童时代 / 001
第 二 卷 学童时代(续) / 033
第 三 卷 住校剑桥 / 057
第 四 卷 暑假 / 087
第 五 卷 书籍 / 109
第 六 卷 剑桥与阿尔卑斯山脉 / 139
第 七 卷 客居伦敦 / 177
第 八 卷 回溯:对大自然的爱引致对人类的爱 / 213
第 九 卷 客居法国 / 245
第 十 卷 客居法国(续) / 275
第十一卷 法国(续完) / 305
第十二卷 想象力与审美力,如何被削弱又复元 / 329
第十三卷 想象力与审美力,如何被削弱又复元(续完) / 345
第十四卷 结尾 / 363
《序曲》梗概 / 386
前 言
译者序(节选)
《序曲》都写了些什么?“情节”概念与本诗不大相关,但姑且用一下,理出简单的线条。诗的内容始于 1798 年诗人离开城市回湖区“定居”的路上,两年前,法国大革命和葛德汶唯理性主义思潮等事件曾使他经历了内在的危机,现已全面恢复;与柯尔律治的友谊也到了收获的阶段。于是,他开始寻找写作上的投入点,以确立自己在诗坛的地位,但尝试过几种题材后,都不中意,最后想写哲思的长诗,又觉尚不成熟。焦烦中他忽问自己:难道就这样一事无成?此问题使他联想到自己本是个非同一般的人物,曾享受过大自然等事物的特殊关照。何不就写自己的以往?于是从早年的湖区经历写起,然后是剑桥的大学生活、书籍的作用、伦敦的人间社会以及法国大革命对自己的影响,一直写到以上提到的危机和后来的恢复,最后说已经到了“做出断言的时刻”,即自己的条件、才华与使命得到确认,已做好准备写“一部传世的巨作”(第十四卷)。可以说,从表面上看,《序曲》是诗人对柯尔律治讲的“自己的故事”,是写《隐士》前的一部自传。但本诗的副标题已限定了内容:“一位诗人心灵的成长”。作品的主角不是外在的自我经历,也不是自然等强大的外力,而是心灵。谈及外界,“只将其看做影响/我自己心灵的风暴与阳光,并不/顾及其他方面”(第十卷)。以往的长诗总选用“那些为他人的/灵魂而存在的文字、符号、象征/或情节”,如弥尔顿的《失乐园》,而“我的话题所及,包括天赋、/能量、创造力以及神性本身的/光芒,因为内心的历练才是/我的主题”(第三卷)。内外经历有别,这是因为心灵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超验性,能同时感受和创造,能自寻给养和输出画面;如果欢乐与平静是人们最终追求的目标,那么心灵的目光才是其源头(第十四卷)。寻找此源头的旅程自然也就具有回溯的性质,如古希腊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普罗提诺(Plotinus)所说,“灵魂将至之终点,并非他者,而是其自我”。本来,一位诗人不惜笔墨大谈自己,已有傲慢之嫌,华氏也曾就此对友人自我开脱;又写自我的心灵,这更有别于过去的史诗。但华氏坚信,心灵的历程也可成为史诗的题材,也能表达诗人的谦卑。《序曲》的背后的传统,倒可追溯至《神曲》及罗马时代的《忏悔录》,它们也涉及心灵之旅,只是但丁和奥古斯丁采用了更超凡的视角。
本诗的结构与修辞手段也有助于心灵主题。从一开始,诗人就将内心与游云或河上的漂物相联系,进而将长河的形象渐渐引出,以示心灵在外界自由地蜿蜒流动。在末卷,诗人说“我们追溯了/这条长河,……(听)它初生时的淙淙/语声,然后随它流入旷宇,/……在大自然的经纬中,认准/它的行程,但是一时间它误入/歧途……我的视野内/失去它的身影,后又欢贺它/重新涌起……” 这算是对全诗的总结。照他的构想,我们可以将大自然说成是心灵的最重要的镜子与向导,诗人在湖区与她的各种面目和气质频频“灵交”,其秀美能给他慰藉,其威严能施以训诫,其体现的永恒法则及其环抱中普通劳动者所代表的高贵人性能使他在日后醒悟到世俗社会也是可读懂的。处于第二位的向导是书籍,说它们是心灵之友也恰如其分,没有其帮助,心灵无法承受经历的重压。此外,我们也可以将剑桥的准社会、伦敦的真社会和法国大革命等看作正反作用兼有的教员,因为心灵之河注定要流经这些领域,其力量要受它们各自的检验。就这样,“一个诗人的/心灵,经历了所有最突出的事物……”(第十四卷)。所谓“误入歧途”和“失去……身影”,是指诗人在革命后的外部混乱和内心迷惘中,一时间竟追随葛德汶的唯理性思想(见第十一卷注 13、14),而葛氏恰恰忽视心灵的作用。华氏认为心灵最重要的属性是创造性的想象力,情感、欲望与信念等也因此而发挥着相关的作用 ;而葛氏则着眼于冷静而具体的分析和学识的作用。华氏后与之决裂,心灵的功能得到复元,是大自然将他领回,使他重新面对恒久的事物与真理。由于有“领回”之说,曾有不少评论家参照亚伯拉姆斯教授所强调的迂回史观(circuitous history),认为《序曲》中长河的流动遵从了一定的套式,与《圣经》的拯救史观或弥尔顿等人复用的失乐园主题大致相同。在湖区的乐园里,心灵与自然是相互映照的整体,后在人间发生变化(或异化),但最终得以恢复。这样解读不无道理,因读诗时我们确能感到内容重心向地狱倾斜的不可阻挡的气魄,似乎自然与书籍等导师的调教都是为了使他准备好面对人间的生活与风潮。从外在结构看,第九卷也像《失乐园》的第九卷一样,宣布话题将改变,美好的景象将让位于激烈、血腥的故事。诗人得知罗伯斯庇尔倒台后,最先想到的是很久前在大自然中纵马飞奔的情景(第十卷)。在开始写后三卷的“复元”时,他说“我们在人类的愚昧与罪恶中耽搁/已久……但是,我们的长歌不是/以此开篇,也并不会就此结尾”(第十二卷)。长歌当然是从自然界的轻风开始的,因此诗人立即谈起轻风与劲风的作用:“春光如常返回” 。
不过,这些可能不是本诗最深层的特点,因为强调 ABA 的套式,即等于肯定了线性顺序,而《序曲》反时间性的迷宫状态是不容忽视的。心灵既是被作用的对象,也是作用力,它是最终的参照点或基准点,在其空间内,许多种关系,如天堂与地狱、善与邪、苦与乐、先与后、上与下等,都不能靠某些外在的因素而截然相对,互不兼容。此外,因唯心的信仰和抒情表意的冲动,语言本身更易同时成为被依赖和被超越的对象;在写作过程这一与心灵之河等一的流动中,语言的表意与毁意、建构与解构等动势也可能同时发生,诗人不能完全自控,似也无此必要。另因内在的逻辑,段落的安排也时常随心所欲,如首卷的倒叙、第八卷的非连续性、伦敦经历的时间混淆等。第十四卷攀登斯诺顿峰片段可算作本诗的最后乐章,放在全面恢复之后,标示出认识的高度。
但攀登时是在 1791 年,到堕至“苦难”还需两年的时间。可以说,人间或革命都未给他致命的打击,使其下“地狱”的是葛德汶的时髦理论(第十一卷),但从行数上看,那只是短暂的一刻。湖区也有疚痛,尘世也有最自然的现象,心灵要受各种经历的作用和砥砺,也可将其作为摆弄的玩物,只是它们色调不同,主次有别 ;最终都是大自然启迪计划的内容,“都表现欢乐”(末卷),这是相对人生经历的全部而言,不是指经历的一段。由于所见所闻都有助于心灵的航程,我们最终不能说本诗的精华是自然崇拜,即便是 1805 年文本。济慈以“自我的高大”(egoistical sublime)概念评定华诗的内容,似为其打上方便读者的烙印。不过,另一方面,大自然在华氏心中的地位如何估价也不会过高,这倒不是因为某种务实的思维,而是当诗人面对最重要的向导时,他自以为读到“上帝的/低语,是他的真言在奇迹中显灵”(第五卷)。其他“导师”对他施教时所凭借的多是“粗陋/而平庸的人类之作”(第二卷),而大自然所提供的是原本而崇高的景象,她让人倾听巨力的呼鸣和伟物的恒态,最终可说体现了社会中的一切所无力提供的真理。因此,只有靠她的帮助才能体味到欢乐、痛苦等各种人类情感的真实与圣洁。另外,如上所述,大自然与心灵最能相互映照,内外两条河是“同源的”,与自然的交流恰恰也是心灵的自我对话,因为心灵所面对的正是其自我的“表征”(第十四卷),或是“心灵自己的一片风景”(第二卷)。由于这些因素,读者在使用“自然崇拜”一类的概念时,应十分谨慎,毕竟华氏对花草岩石等自然物本身并无真切的兴趣,即便产生兴趣,也常常是对着与风和水有关的动态物。有时,他的推论十分巧妙 :实景就是奇景(第六卷);有时他赋予自然景物实际的用途:借其稳住心灵,不使幻念飞升(第八卷);有时“自然”与“自然的”或“质朴的”等概念相混淆,于是他看清是自然界的劳动者(如羊倌)使大自然具有灵性。他的信念可以坚定无比 :“万物/如茂树,扎根于那给予生命的灵魂”(第三卷)。但坚定时也留出退路 :“我的灵魂……(如)一双雕塑家的手掌,时常/偏离常规,或者有意反抗;/一个为自己所独有的精神,不愿/追随普遍存在的趋向,但是/基本上严格地依从与它灵交的/外部景物”(第二卷)。由于其信仰和思维的复杂,一些相关概念也显得模糊。以本诗所含的记忆主题为例,当他说大自然使他灵魂复元时,实际指记忆中的自然,因为他相信,对个人而言,生命即等于记忆 (第三卷),而记忆中过去的画面主要是心灵以外界为素材自我构造的 :“你生命的荣耀……源自你本身 :你必须给出,/否则永不能收获”(第十二卷)。因此,与记忆认同最终即是与自我认同。总之,在使用自然与心灵概念时,诗人试图撮合 18 世纪英国经验主义与德国的超验哲学以及与它们相关的记忆与想象、联想论与唯心论等两类思维,这其中有向一方的倾斜,但我们不必过分强调单一的概念,尤其是自然一方,这会冲淡华诗特有的意味。本诗一开始就潜伏着有趣的悖论(paradox),如杰弗里?哈特曼(Geoffrey Hartman)教授所说,先是大自然引导着他,但大自然想让他成为诗人,于是教给他如何超越自然,帮助他挫败“视觉的专制”(第十二卷)。本诗末尾的悖论则更为明显:诗人自称是“大自然的代言人”,却决心教人们懂得,“人类的心灵/能比其居住的大地美妙千百倍”。
另一需要慎读的主要主题涉及人间的革命运动。有关内容共占去三卷以上的篇幅,开始时诗人有距离感,法国大革命不过如自然现象,并不比法国艺术更诱人。不久,一批贵族军官的反作用力使“我的心献给人民”(第九卷),于是他如亲历着浪漫传奇,同时也感觉到喧杂与混乱。与持有共和倾向的法军将领博布伊的交谈(第九卷),使他的认识更加充实、系统,信念也更坚定,但后来革命的暴烈与血腥则让他体味到强烈的悲哀,一时不知该以何种面目维持对人类的爱。其调整的过程持续几年,后不再鼓吹以政治手段医治社会悲苦,而是强调对下层民众的同情。由于他后来的态度,虽百多年前华诗被保守派视为“社会主义的东西”,但近年来美国等地的一些文化研究派人士认为他缺乏政治上的反抗精神,或政治态度不够正确,因为同情毕竟不等于认同。政治风潮的轨迹和历史并不十分复杂,因此,至少就效果而言,国外的学者重复了我国现代的一些文人曾为英国浪漫诗人分类的做法,即 :雪莱与拜伦属于积极浪漫派,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则是消极浪漫文人。然而这类标签无论对他们中的哪一位都有欠准确。但愿经历过太多次动荡的中国人比国外的校园人更聪明一些,不至于反过来又重复人家的观点,因为进步也好,消极也好,都不是相关的话题。作为一个不凡的诗人,以作家特有的视角,对大革命做出反应,此中自有强大的权威性。再加上其感想生自幽渊的心底,又频频掺融着沉思与理性,因此,许多骚躁的人更应耐心一些,允许自己的意识在某刻升华一下,攀入他的视角,静候共鸣的产生。
不过,华氏之伟大来自两种力量。首先,他的确暗示了革命的不可避免,虽最终无异于狂热,但许多杰出的人竟必然卷入,这才是真正令人悲叹的讽刺。到巴黎后,他觉得一切早该到来,因符合大自然的旨意,符合人性,亦是心灵的景色在展开。有良知、未自弃的人怎可能不投入呢?一个在山间湖畔长大、读过好的诗文、体验过剑桥式的共和制并崇尚灵魂不息之火的人怎可能不自然而然地进入角色呢?诗人的情感与信念确受过震动,但那是因为英国竟与同盟国一起反法。诗中屡用大洪水的形象,似乎此时此刻历史的泄释不可阻挡,因为“水库”中积蓄了过多的苦难与罪孽,必然溃决(第十卷),尽管会造成更多的苦难与罪孽。
因此,即便从基督教的某种历史观来看,革命也是可解释的。然而,另一方面,华氏具有反思和自我批评的能力。成熟后的诗人在记述当时的历史时,所用的许多文字今天的中国人读起来会觉得非常熟悉 :阿拉伯骑士与书籍(第五卷)、沙特勒兹大修道院(第六卷)、伯克(第七卷)、有关万民骚动的描写(第九卷)等,似乎百多年前已预知我们所经历的社会动乱的细节。在政治上,他意识到权力与智慧相互排斥:杰出之人怎可能在位呢?而篡位的政客却都“效仿犬类”,必然又食吐出来的东西(第十一卷),无非是一批狂徒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良民百姓”(第十三卷)。在哲思上,他看到无论人们因何种原因掀起风潮,“世事的体系”并不会改变(第十四卷),因此,有些理想主义者与政治手段认同, 译最终只是表达了热情,难有其他的成就。个人内在的革命、自我在平静中的思考、视角的转变、视野的扩展——这也是伟大的革命,这种华兹华斯式的革命真正具有积极意义,对知识分子来说尤其如此。在对葛德汶主义的批判中,他也提出应挖掘对人对物同情的潜能,看重传统与习俗,多一些对大自然、对上天、对原始情感的虔敬。
随着《序曲》写作过程的进展,华氏渐渐理清自己期待该诗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自己作为诗人所要起到的作用。他绝非那种弃世厌俗、避重就轻、爱树胜过爱人的抒情诗人,而是扮出弥尔顿在写《失乐园》时所扮的面目,以《圣经》中预言家的姿态,声称“这部叙事诗着重讲述精神的/力量,为培植爱心,赈施真理,/并做理性不愿沾手之事——以一位/先知所有的情怀,向着世间的/人与物播撒那种富含真诚信念的/同情”(第十二卷)。在一些少言寡语的普通人身上,他看到自然、精神、心智的统一,于是向他们“恭敬地屈身垂首”:“我将歌唱这些……直截了当地以实质的/事物为题材……为的是/讨回公道,将恭敬还给理所/当然的对象。写下来,或许能以此施教,/去启发,向良知尚存的听众倾注/欣悦、温慈与希望”(第十三卷)。他进而以自己为例,借用弥尔顿式的基督教人道主义,帮我们解释生命中的痛苦与邪恶,添加生活的动能与镇静剂 :“肉体与灵魂、生命与死亡、/时间与永恒,这几个重压在我们/身上的奥秘,也以更习以为常的姿态/接受一种温和的干预,即那种热衷于/更近距离牵挂身边事物的不动声色的/乐趣”(第十四卷)。将这些预言般的诗句与华氏的那些著名文思相联系,如自然与想象、自我与心灵、对往事的回忆等,我们可看到他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许多作家,如雪莱与济慈、维多利亚时代的艾米莉?布朗蒂、乔治?爱略特、马修?阿诺德、G. M. 霍普金斯、沃特?培特,以及现代主义时期强调瞬间意识的詹姆斯?乔伊斯、马赛尔?普鲁斯特、约瑟夫?康拉德、弗吉尼亚?伍尔夫和亨利?詹姆斯等。二战后,华诗成为评论的焦点,至今,有关争论已形成至少五六种流派,解读与批评的著作十分繁密,从不同的角度证明了华诗——尤其是《序曲》——的经典地位。
《序曲》都写了些什么?“情节”概念与本诗不大相关,但姑且用一下,理出简单的线条。诗的内容始于 1798 年诗人离开城市回湖区“定居”的路上,两年前,法国大革命和葛德汶唯理性主义思潮等事件曾使他经历了内在的危机,现已全面恢复;与柯尔律治的友谊也到了收获的阶段。于是,他开始寻找写作上的投入点,以确立自己在诗坛的地位,但尝试过几种题材后,都不中意,最后想写哲思的长诗,又觉尚不成熟。焦烦中他忽问自己:难道就这样一事无成?此问题使他联想到自己本是个非同一般的人物,曾享受过大自然等事物的特殊关照。何不就写自己的以往?于是从早年的湖区经历写起,然后是剑桥的大学生活、书籍的作用、伦敦的人间社会以及法国大革命对自己的影响,一直写到以上提到的危机和后来的恢复,最后说已经到了“做出断言的时刻”,即自己的条件、才华与使命得到确认,已做好准备写“一部传世的巨作”(第十四卷)。可以说,从表面上看,《序曲》是诗人对柯尔律治讲的“自己的故事”,是写《隐士》前的一部自传。但本诗的副标题已限定了内容:“一位诗人心灵的成长”。作品的主角不是外在的自我经历,也不是自然等强大的外力,而是心灵。谈及外界,“只将其看做影响/我自己心灵的风暴与阳光,并不/顾及其他方面”(第十卷)。以往的长诗总选用“那些为他人的/灵魂而存在的文字、符号、象征/或情节”,如弥尔顿的《失乐园》,而“我的话题所及,包括天赋、/能量、创造力以及神性本身的/光芒,因为内心的历练才是/我的主题”(第三卷)。内外经历有别,这是因为心灵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超验性,能同时感受和创造,能自寻给养和输出画面;如果欢乐与平静是人们最终追求的目标,那么心灵的目光才是其源头(第十四卷)。寻找此源头的旅程自然也就具有回溯的性质,如古希腊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普罗提诺(Plotinus)所说,“灵魂将至之终点,并非他者,而是其自我”。本来,一位诗人不惜笔墨大谈自己,已有傲慢之嫌,华氏也曾就此对友人自我开脱;又写自我的心灵,这更有别于过去的史诗。但华氏坚信,心灵的历程也可成为史诗的题材,也能表达诗人的谦卑。《序曲》的背后的传统,倒可追溯至《神曲》及罗马时代的《忏悔录》,它们也涉及心灵之旅,只是但丁和奥古斯丁采用了更超凡的视角。
本诗的结构与修辞手段也有助于心灵主题。从一开始,诗人就将内心与游云或河上的漂物相联系,进而将长河的形象渐渐引出,以示心灵在外界自由地蜿蜒流动。在末卷,诗人说“我们追溯了/这条长河,……(听)它初生时的淙淙/语声,然后随它流入旷宇,/……在大自然的经纬中,认准/它的行程,但是一时间它误入/歧途……我的视野内/失去它的身影,后又欢贺它/重新涌起……” 这算是对全诗的总结。照他的构想,我们可以将大自然说成是心灵的最重要的镜子与向导,诗人在湖区与她的各种面目和气质频频“灵交”,其秀美能给他慰藉,其威严能施以训诫,其体现的永恒法则及其环抱中普通劳动者所代表的高贵人性能使他在日后醒悟到世俗社会也是可读懂的。处于第二位的向导是书籍,说它们是心灵之友也恰如其分,没有其帮助,心灵无法承受经历的重压。此外,我们也可以将剑桥的准社会、伦敦的真社会和法国大革命等看作正反作用兼有的教员,因为心灵之河注定要流经这些领域,其力量要受它们各自的检验。就这样,“一个诗人的/心灵,经历了所有最突出的事物……”(第十四卷)。所谓“误入歧途”和“失去……身影”,是指诗人在革命后的外部混乱和内心迷惘中,一时间竟追随葛德汶的唯理性思想(见第十一卷注 13、14),而葛氏恰恰忽视心灵的作用。华氏认为心灵最重要的属性是创造性的想象力,情感、欲望与信念等也因此而发挥着相关的作用 ;而葛氏则着眼于冷静而具体的分析和学识的作用。华氏后与之决裂,心灵的功能得到复元,是大自然将他领回,使他重新面对恒久的事物与真理。由于有“领回”之说,曾有不少评论家参照亚伯拉姆斯教授所强调的迂回史观(circuitous history),认为《序曲》中长河的流动遵从了一定的套式,与《圣经》的拯救史观或弥尔顿等人复用的失乐园主题大致相同。在湖区的乐园里,心灵与自然是相互映照的整体,后在人间发生变化(或异化),但最终得以恢复。这样解读不无道理,因读诗时我们确能感到内容重心向地狱倾斜的不可阻挡的气魄,似乎自然与书籍等导师的调教都是为了使他准备好面对人间的生活与风潮。从外在结构看,第九卷也像《失乐园》的第九卷一样,宣布话题将改变,美好的景象将让位于激烈、血腥的故事。诗人得知罗伯斯庇尔倒台后,最先想到的是很久前在大自然中纵马飞奔的情景(第十卷)。在开始写后三卷的“复元”时,他说“我们在人类的愚昧与罪恶中耽搁/已久……但是,我们的长歌不是/以此开篇,也并不会就此结尾”(第十二卷)。长歌当然是从自然界的轻风开始的,因此诗人立即谈起轻风与劲风的作用:“春光如常返回” 。
不过,这些可能不是本诗最深层的特点,因为强调 ABA 的套式,即等于肯定了线性顺序,而《序曲》反时间性的迷宫状态是不容忽视的。心灵既是被作用的对象,也是作用力,它是最终的参照点或基准点,在其空间内,许多种关系,如天堂与地狱、善与邪、苦与乐、先与后、上与下等,都不能靠某些外在的因素而截然相对,互不兼容。此外,因唯心的信仰和抒情表意的冲动,语言本身更易同时成为被依赖和被超越的对象;在写作过程这一与心灵之河等一的流动中,语言的表意与毁意、建构与解构等动势也可能同时发生,诗人不能完全自控,似也无此必要。另因内在的逻辑,段落的安排也时常随心所欲,如首卷的倒叙、第八卷的非连续性、伦敦经历的时间混淆等。第十四卷攀登斯诺顿峰片段可算作本诗的最后乐章,放在全面恢复之后,标示出认识的高度。
但攀登时是在 1791 年,到堕至“苦难”还需两年的时间。可以说,人间或革命都未给他致命的打击,使其下“地狱”的是葛德汶的时髦理论(第十一卷),但从行数上看,那只是短暂的一刻。湖区也有疚痛,尘世也有最自然的现象,心灵要受各种经历的作用和砥砺,也可将其作为摆弄的玩物,只是它们色调不同,主次有别 ;最终都是大自然启迪计划的内容,“都表现欢乐”(末卷),这是相对人生经历的全部而言,不是指经历的一段。由于所见所闻都有助于心灵的航程,我们最终不能说本诗的精华是自然崇拜,即便是 1805 年文本。济慈以“自我的高大”(egoistical sublime)概念评定华诗的内容,似为其打上方便读者的烙印。不过,另一方面,大自然在华氏心中的地位如何估价也不会过高,这倒不是因为某种务实的思维,而是当诗人面对最重要的向导时,他自以为读到“上帝的/低语,是他的真言在奇迹中显灵”(第五卷)。其他“导师”对他施教时所凭借的多是“粗陋/而平庸的人类之作”(第二卷),而大自然所提供的是原本而崇高的景象,她让人倾听巨力的呼鸣和伟物的恒态,最终可说体现了社会中的一切所无力提供的真理。因此,只有靠她的帮助才能体味到欢乐、痛苦等各种人类情感的真实与圣洁。另外,如上所述,大自然与心灵最能相互映照,内外两条河是“同源的”,与自然的交流恰恰也是心灵的自我对话,因为心灵所面对的正是其自我的“表征”(第十四卷),或是“心灵自己的一片风景”(第二卷)。由于这些因素,读者在使用“自然崇拜”一类的概念时,应十分谨慎,毕竟华氏对花草岩石等自然物本身并无真切的兴趣,即便产生兴趣,也常常是对着与风和水有关的动态物。有时,他的推论十分巧妙 :实景就是奇景(第六卷);有时他赋予自然景物实际的用途:借其稳住心灵,不使幻念飞升(第八卷);有时“自然”与“自然的”或“质朴的”等概念相混淆,于是他看清是自然界的劳动者(如羊倌)使大自然具有灵性。他的信念可以坚定无比 :“万物/如茂树,扎根于那给予生命的灵魂”(第三卷)。但坚定时也留出退路 :“我的灵魂……(如)一双雕塑家的手掌,时常/偏离常规,或者有意反抗;/一个为自己所独有的精神,不愿/追随普遍存在的趋向,但是/基本上严格地依从与它灵交的/外部景物”(第二卷)。由于其信仰和思维的复杂,一些相关概念也显得模糊。以本诗所含的记忆主题为例,当他说大自然使他灵魂复元时,实际指记忆中的自然,因为他相信,对个人而言,生命即等于记忆 (第三卷),而记忆中过去的画面主要是心灵以外界为素材自我构造的 :“你生命的荣耀……源自你本身 :你必须给出,/否则永不能收获”(第十二卷)。因此,与记忆认同最终即是与自我认同。总之,在使用自然与心灵概念时,诗人试图撮合 18 世纪英国经验主义与德国的超验哲学以及与它们相关的记忆与想象、联想论与唯心论等两类思维,这其中有向一方的倾斜,但我们不必过分强调单一的概念,尤其是自然一方,这会冲淡华诗特有的意味。本诗一开始就潜伏着有趣的悖论(paradox),如杰弗里?哈特曼(Geoffrey Hartman)教授所说,先是大自然引导着他,但大自然想让他成为诗人,于是教给他如何超越自然,帮助他挫败“视觉的专制”(第十二卷)。本诗末尾的悖论则更为明显:诗人自称是“大自然的代言人”,却决心教人们懂得,“人类的心灵/能比其居住的大地美妙千百倍”。
另一需要慎读的主要主题涉及人间的革命运动。有关内容共占去三卷以上的篇幅,开始时诗人有距离感,法国大革命不过如自然现象,并不比法国艺术更诱人。不久,一批贵族军官的反作用力使“我的心献给人民”(第九卷),于是他如亲历着浪漫传奇,同时也感觉到喧杂与混乱。与持有共和倾向的法军将领博布伊的交谈(第九卷),使他的认识更加充实、系统,信念也更坚定,但后来革命的暴烈与血腥则让他体味到强烈的悲哀,一时不知该以何种面目维持对人类的爱。其调整的过程持续几年,后不再鼓吹以政治手段医治社会悲苦,而是强调对下层民众的同情。由于他后来的态度,虽百多年前华诗被保守派视为“社会主义的东西”,但近年来美国等地的一些文化研究派人士认为他缺乏政治上的反抗精神,或政治态度不够正确,因为同情毕竟不等于认同。政治风潮的轨迹和历史并不十分复杂,因此,至少就效果而言,国外的学者重复了我国现代的一些文人曾为英国浪漫诗人分类的做法,即 :雪莱与拜伦属于积极浪漫派,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则是消极浪漫文人。然而这类标签无论对他们中的哪一位都有欠准确。但愿经历过太多次动荡的中国人比国外的校园人更聪明一些,不至于反过来又重复人家的观点,因为进步也好,消极也好,都不是相关的话题。作为一个不凡的诗人,以作家特有的视角,对大革命做出反应,此中自有强大的权威性。再加上其感想生自幽渊的心底,又频频掺融着沉思与理性,因此,许多骚躁的人更应耐心一些,允许自己的意识在某刻升华一下,攀入他的视角,静候共鸣的产生。
不过,华氏之伟大来自两种力量。首先,他的确暗示了革命的不可避免,虽最终无异于狂热,但许多杰出的人竟必然卷入,这才是真正令人悲叹的讽刺。到巴黎后,他觉得一切早该到来,因符合大自然的旨意,符合人性,亦是心灵的景色在展开。有良知、未自弃的人怎可能不投入呢?一个在山间湖畔长大、读过好的诗文、体验过剑桥式的共和制并崇尚灵魂不息之火的人怎可能不自然而然地进入角色呢?诗人的情感与信念确受过震动,但那是因为英国竟与同盟国一起反法。诗中屡用大洪水的形象,似乎此时此刻历史的泄释不可阻挡,因为“水库”中积蓄了过多的苦难与罪孽,必然溃决(第十卷),尽管会造成更多的苦难与罪孽。
因此,即便从基督教的某种历史观来看,革命也是可解释的。然而,另一方面,华氏具有反思和自我批评的能力。成熟后的诗人在记述当时的历史时,所用的许多文字今天的中国人读起来会觉得非常熟悉 :阿拉伯骑士与书籍(第五卷)、沙特勒兹大修道院(第六卷)、伯克(第七卷)、有关万民骚动的描写(第九卷)等,似乎百多年前已预知我们所经历的社会动乱的细节。在政治上,他意识到权力与智慧相互排斥:杰出之人怎可能在位呢?而篡位的政客却都“效仿犬类”,必然又食吐出来的东西(第十一卷),无非是一批狂徒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良民百姓”(第十三卷)。在哲思上,他看到无论人们因何种原因掀起风潮,“世事的体系”并不会改变(第十四卷),因此,有些理想主义者与政治手段认同, 译最终只是表达了热情,难有其他的成就。个人内在的革命、自我在平静中的思考、视角的转变、视野的扩展——这也是伟大的革命,这种华兹华斯式的革命真正具有积极意义,对知识分子来说尤其如此。在对葛德汶主义的批判中,他也提出应挖掘对人对物同情的潜能,看重传统与习俗,多一些对大自然、对上天、对原始情感的虔敬。
随着《序曲》写作过程的进展,华氏渐渐理清自己期待该诗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自己作为诗人所要起到的作用。他绝非那种弃世厌俗、避重就轻、爱树胜过爱人的抒情诗人,而是扮出弥尔顿在写《失乐园》时所扮的面目,以《圣经》中预言家的姿态,声称“这部叙事诗着重讲述精神的/力量,为培植爱心,赈施真理,/并做理性不愿沾手之事——以一位/先知所有的情怀,向着世间的/人与物播撒那种富含真诚信念的/同情”(第十二卷)。在一些少言寡语的普通人身上,他看到自然、精神、心智的统一,于是向他们“恭敬地屈身垂首”:“我将歌唱这些……直截了当地以实质的/事物为题材……为的是/讨回公道,将恭敬还给理所/当然的对象。写下来,或许能以此施教,/去启发,向良知尚存的听众倾注/欣悦、温慈与希望”(第十三卷)。他进而以自己为例,借用弥尔顿式的基督教人道主义,帮我们解释生命中的痛苦与邪恶,添加生活的动能与镇静剂 :“肉体与灵魂、生命与死亡、/时间与永恒,这几个重压在我们/身上的奥秘,也以更习以为常的姿态/接受一种温和的干预,即那种热衷于/更近距离牵挂身边事物的不动声色的/乐趣”(第十四卷)。将这些预言般的诗句与华氏的那些著名文思相联系,如自然与想象、自我与心灵、对往事的回忆等,我们可看到他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许多作家,如雪莱与济慈、维多利亚时代的艾米莉?布朗蒂、乔治?爱略特、马修?阿诺德、G. M. 霍普金斯、沃特?培特,以及现代主义时期强调瞬间意识的詹姆斯?乔伊斯、马赛尔?普鲁斯特、约瑟夫?康拉德、弗吉尼亚?伍尔夫和亨利?詹姆斯等。二战后,华诗成为评论的焦点,至今,有关争论已形成至少五六种流派,解读与批评的著作十分繁密,从不同的角度证明了华诗——尤其是《序曲》——的经典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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