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2513629
本书主要特点在于,一是在东亚区域史的视野中,在比较长的历史时段上把握住了近世中日贸易模式与东亚区域秩序的关系。二是,细致考察了明代中国与日本朝贡—勘合贸易体制的形成与变调的过程,分析了清代中国与德川日本“往市”型贸易的特征,有力地推进了学术界积累颇为厚重的“朝贡贸易体制”论及“互市制度”论。
节问题的提起: 近世的时间段划分与近世中日的
共通问题
第二节先行研究的回顾与检讨:“朝贡体制论”
“朝贡贸易体制论”“互市制度论”
一、费正清与“朝贡体制论”
二、“朝贡体制论”的修正与批判
三、“朝贡体制论”在德川日本对外关系研究中
的应用
四、“朝贡贸易体制论”的提出
五、有关明代中日关系与朝贡—勘合贸易
之研究
六、德川日本对外关系与“互市制度论”
的推进
七、近世中日贸易数量以及长崎贸易的
先行研究
章明初的对日交涉与“日本国王”的实像及虚像
节东亚区域秩序的重建与明太祖的对外政策
基调:“不征”“沮”“绝”
第二节诏令向谁颁:统一的明朝与政权分立的日本之交涉
一、明初对日交涉的特点与难点:对象的不确定性和
流动性
二、“日本国王”怀良的实像
第三节明初赴日使者的多线索交涉
一、《云门一曲》所见赵秩的在日交涉活动
二、滞留“防州”时期的“大明国使”赵秩
三、佛教人际网络与明太祖的“遣僧为使”
四、祖阐、克勤一行在日本的多线索交涉
第四节怀良的“虚像”与明朝的却贡
第五节洪武时期明朝对日交涉原则的确立
[][]近世中日通商关系史研究: 贸易模式的转换与区域秩序的变动[][][][][]目录[][][]第二章明、日“勘合贸易”体制的形成与终结
节足利义满与明、日勘合贸易的开始
一、明、日交涉的重开
二、贡期、贡物、回赐与白银、铜钱的流动
第二节明、日勘合贸易的中断
第三节勘合的恢复与日本国书的曲折表述
第四节明、日勘合贸易的矛盾与终结
一、难以为继的“厚往薄来”与日本对铜钱的需求
二、《善邻国宝记》所见“神国”思想的膨胀
三、战国时代的日本与勘合贸易的终结
第三章德川初期日本对中国交涉政策的转变及其区域背景
节15至17世纪东亚海域的变动
一、海域贸易网络的形成和多极化
二、明朝对东亚海域的带动及其主导地位的动摇
第二节中日贸易模式的转变
一、丰臣秀吉的“天下一统”及其区域霸权构想
二、“勘合”的变调与中日贸易模式的再构建
第三节日本对中国政策转变的主要因素
一、德川幕府对贵金属开发和输出的垄断及日本货币
制度的统一
二、朱印船的海外贸易
三、贸易对象、交易途径的增多
第四节东亚海域纷争中日本的应对策略
一、平山常陈事件与天主教、新教国家的对日贸易竞争
二、安南的阮、郑之争与日本在区域贸易中的优势
三、柬埔寨与暹罗的争端与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的交涉政策
第四章清、日“往市”贸易模式的成立和展开
节“锁国”与德川幕府对外政策的调整
第二节后金至清初的对日交涉
一、从努尔哈赤到顺治帝的对日交涉策略
二、清朝商人赴日本贸易的开始
三、清朝海禁时期中日贸易的数量问题
第三节清朝海关贸易的开始与康熙帝对日官方交涉的尝试
第四节德川日本对中国商船的贸易调控:从丝割符制度到正德
新例
第五节日本生产技术能力的提升对贸易主导权的影响:以瓷器
的输出为例
第六节幕府对输出品结构的调控 第五章正德新例的信牌制度与清日政治、经济的博弈
节制定正德新例的双重目的
第二节正德新例的实施与“唐通事”的中介作用
第三节信牌的意义:内外有别的解释
第四节康熙帝对日本信牌事件的处理
第五节日本信牌事件在清朝的政治意义
第六节德川幕府对中国交涉的特征与康熙帝的对日交涉策略
第六章清、日贸易中的“唐船商人”
引言:唐船贸易与“唐船商人”
节唐船贸易对德川日本的意义
一、唐船联结起的广域贸易网络
二、实物交易外的技术流转与传播
第二节清朝官府出海许可证书所见赴日商人的位置
第三节唐船商人的处境(1):“信牌”成为清、日双方官府
认可的制度以后
第四节唐船商人的处境(2):“盈物”及同类盘剥事件
第五节唐船商人的处境(3):唐人屋敷的博弈
第六节唐通事与德川日本的“怀柔远商”
一、唐通事的身份属性及编制
二、通事在唐船贸易中的工作
三、“怀柔远商”:唐通事群体的政治功能
第七节“武威”与德川幕府对唐船商人的打杀
第七章清朝统治者的多极化世界观与互市的展开
节康熙帝对日本信息和区域形势的把握
一、“密探莫尔森”的日本情报
二、康熙朝官吏对海外情况的把握与皇帝的多极化世界观
三、《尼布楚条约》的经验与“多极化世界观”的特征
四、徐元梦、马齐与康熙:没有成果的决策层讨论
第二节雍正帝对日本型区域秩序的默认
第三节乾隆年间议禁南洋贸易案再考察
一、红溪惨案与“沉默外交”
二、议禁南洋贸易奏折内容的再梳理
三、海外贸易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四、没有官方交涉的“朝贡国”荷兰
结语 附录《唐蛮货物帐》(手写影印本)中国商船输出记录整理(节选)参考文献 后记
9年前,来特在与我商量博士论文选题时,对话题中登场的日本江户时期重要人物新井白石及其“信牌贸易”政策,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几番交流后,他决定去挑战中日近世阶段不易厘清的难题:两国的贸易问题。之所以称之为“难题”,首先是因为这一时期存留的相关史料颇为散碎,整理不易,解读更难。其次则因为既有的研究虽在若干专题做了精深研究,但对这一历史阶段进行整体把握和分析者还不多见。并且,考察近世中日贸易和政治交涉,已经大大超出了我们所熟悉的思想史本身的射程,所以在接下来的交流过程中,我只能在框架和学理上跟作者保持沟通,并设法在论文撰写上为他创造一些相对好的条件。
2011年至2012年,来特以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身份到京都日文研“联培”,合作导师为刘建辉教授。据建辉教授讲,那一年来特努力穷尽式地搜寻与研究课题有关的资料,还亲赴长崎并住在那里,去查阅原始档案,去踏查“唐人”遗迹,去精研荷兰商馆。于是,我看到了他博士论文附录中中日贸易账簿手写本的整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归纳出的数据。
[][]近世中日通商关系史研究: 贸易模式的转换与区域秩序的变动[][][][][]序言[][][]王著以14世纪70年代至18世纪中期的中国与日本的通商关系为研究对象,着重考察了这一时期中日交涉体制、贸易模式的建立、演化、解体和重新构筑的过程。作者的研究可以简约表述为:这一阶段,中日官方主导与管控的双边贸易经历了从“朝贡—勘合贸易”到“互市贸易”或者更确切说是“往市贸易”的变化,这是通商模式的转变,也是中日政治经济关系结构性变动的反映。一部好的研究著作,学术史的梳理是前提中的前提。在作者讨论的脉络里,费正清的“朝贡体制论”自然是要面对的问题。如所周知,费正清的论点曾被奉为圭臬,而近年则在中国研究领域备受质疑,本书作者充分了解这些学术动向,却不简单跟从通说,而是做出了自己的判断,认为费正清的分析框架在德川日本对外关系研究中仍不失其有效性。某种意义上,“朝贡体制”在日本的复制和再生产,已为王著的展开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与此相关,滨下武志的“朝贡贸易体制论”曾明确指出过东亚国际关系和区域秩序具有的多层、多元和多极化的特点,而这一点,事实上也是王著所强调的重要内容。他能对“近世”概念提出新解,还在一定层度上受到了岸本美绪的启示,即把中国、日本以及东亚的近世定义为一个“过程”,一个“面对共通的问题各地域各自进行回答”的过程。王著受此启发,认为“近世”的作为历史时段的划分可以根据研究内容来界定,而14世纪后期至18世纪中期的中国与日本所面对的重要共通问题,无疑是以贸易为主线的。王著对前辈学者的工作表示了充分的敬意,同时也努力在先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推进。在作者看来,岩井茂树的“互市制度论”试图通过对滨下“朝贡贸易体制论”的批判和超越,去拔高“互市”的意义和作用,自有其学术贡献,但具体到中日通商关系,则岩井对清日之间没有直接官方交涉的“互市”的形成原因,以及清日贸易性质的解说,则均不无可质疑商榷之处。在对以往研究进行认真梳理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王著明确地将清、日贸易定性为“往市型的互市贸易”,认为,清、日间的这种贸易,绝非一般意义的民间自由贸易,而是在双方政府严格控制之下,具有深度政治背景的“国家管制型贸易”。这一贸易模式并非出自清朝方面的政策意图,而是德川日本沿用了幕府初期的对华交涉政策,将交涉对象限定为赴日中国商人,由此而形成的以排拒清朝政治权威为目的的贸易格局。在这样的通商关系中,日本掌握了更多的主导权,中日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也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动。岩井茂树的“互市制度论”过度强调清朝对外贸易的“自由性”以及互市制度在政策上的主动性,将中国在东亚海域渐渐失去主导权的历史简单地定义为区域繁荣与和平的基础,这在一定意义上讲,已经忽略甚至遮蔽了清、日双方政府对贸易的政治介入程度和目的本身。
细审王著,我们还可从中读出作者的具体创见和学术贡献。
首先,关于明朝初期的对日交涉,日本学界的主流观点多以“僵硬”评之,认为朱元璋不接受来自日本的朝贡是因其固守华夷意识,这一长期主导近世中日关系研究话语权的表述,已在无声无息中将历史上中日交涉中的问题和责任完全推到了中国一方。本书作者则认为对日交涉是明太祖朱元璋构建区域帝国及重建东亚海域秩序的一环,其交涉政策既有原则又具灵活性,并指出:对于14世纪末尚处于动荡中的东亚海域来说,明朝推行的秩序在客观上起到了维护稳定、促进区域良性发展统合的作用,见解新颖且考证详实,其中对所谓“日本国王”怀良之实像和虚像的分析细致缜密,尤见精彩。
其次,王著注意到,15至17世纪,东亚海域发生了剧烈的变动。由明王朝所牵动的多极化海域贸易网络的形成,反而动摇了明王朝的中心性主导地位,致使中国经济对外部的依存上升,而作为东亚主要产银国的日本则乘机获得了区域贸易的主动位置。丰臣秀吉对中国的军事挑战,是在这样的区域背景下展开的。德川家康对丰臣秀吉的区域政策虽有调整,但更多是继承,故既谋求与中国进行贸易,又排拒中国的政治权威,一直回避、拒绝与中国官方的直接接触,实际上以日本官方管制的“往市贸易”模式,对勘合贸易体制进行结构性的改变。据此,王著认为这一时期日本的对中国交涉,并不适合用以往一些权威学者所说的“善邻友好”或“回归贡市贸易”进行概括,可谓持论有据。
第三,德川日本的对外贸易管制,既出自对经济利益的计算,同时也有政治层面的考量。王著敏锐地观察到,在推行日本型区域秩序的过程中,幕府将政治权威附着于贸易事务,这导致中日在政治和思想层面产生矛盾,但没有官方接触的交涉方式,又为化解矛盾提供了回旋的余地。另一方面,清朝前期的皇帝对朝贡体制的适用范围以及东亚区域的时局均有准确的认识,在对日交涉事务中发生与传统意识形态相矛盾的事件时,他们会选择淡化事件中的政治因素,掩饰其决策的真实原因。王著认为,清、日统治者处理双边关系的方式,在客观上形成了默契,在这样的默契中,双方的“往市贸易”稳定地持续了近200年。这样的分析,确实是先行研究所不曾言及的。
第四,王著自始至终,都潜伏着一条思想史的主线。清朝中国和德川日本虽然没有发生过正面冲突,但正是在这一中日关系的“稳定时期”,日本的知识界开始对来自中国的思想理论进行系统、连续的解构、分析和排拒,在此基础上出现了“颠覆华夷”“争夺中华名分”“质疑、解构朱子学”“变夷为华”等政治底色浓重的思想文化现象。究其原因,是德川政权为当时的日本知识分子的思考和想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空前统一的国家实体,政治经济层面脱出中国中心朝贡体制,对外贸易层面拥有更多的主导权。在此环境中,日本知识界产生了在学术道统层面“去中国化”的“自立”诉求。随着德川社会的稳步发展,上层决策者的意图和知识界的学术思想像齿轮一样相互咬合,构成了一套配合默契的意识形态体系。而德川日本追求“自立”的进程,强化了其自民族中心意识和与中国抗衡的心态,从而对近代以来的中日矛盾起到了前期铺垫的作用。
第五,对“唐船商人”和日本唐通事这些处在清日贸易前沿和基层的群体的相关史料进行了深度整理和分析。这部分史料一般呈碎片化,很难梳理出清晰的叙事脉络,即便整理出各类资料集,也难以被研究者有效使用。王著以清朝的出海许可证、日本的诉讼判决记录、唐通事的身份职务等相关文献为线索,在相当程度上还原了清日贸易的细节,对相关研究具有推进作用。与此同时,王著还对清日贸易数量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整理:将德川幕府对外贸易档案、对外关系史料、荷兰东印度公司贸易记录、唐通事工作日志以及长崎地方史料等原始文献进行了翻译和整理,丰富了国内日本史研究的基础材料。
来特的勤勉用功,不唯建辉教授和我,所有接触过他的老师和同学,都频发感慨。还在读博期间,他就在《历史研究》《日本学刊》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取得博士学位并直留任教后,还很快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的资助。王来特博士的这部著作,兑现了他当初的庄严承诺。当我们了解到中日关系的横向不睦乃根源于纵向纠葛等历史事实后,我想,了解这部书的读者,比不是知者对中日乃至东亚国际关系的理解和把握水准,将不知会升华凡几。王著中无疑也存在着这样和那样不足,这一方面为来特在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这一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提供了更大的上升空间,也同时促我反思:自己在担任指导教师期间,事实上还有很多做得不够的地方。倘学生们毕业后不责我失职,也就算是对我的奖励了。
韩东育[]2018年9月15日谨写于东北师范大学
本书以14世纪70年代至18世纪中期中国与日本的通商关系为研究对象,着重考察这一时期中日交涉体制、贸易模式的建立、演化、解体和重新构筑的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引发出的政治性问题,分析中日两国间的贸易交涉与各自的国内经济、政治状况之关联,力图从一个侧面勾勒出近世东亚区域秩序变迁的历史轨迹及结构性特征。
节问题的提起: 近世的时间段划分与近世中日的共通问题本书将所考察的时期概括称为“近世”。作为一个历史分期概念,“近世”一词在今天的日本史研究中所指代的主体是安土—桃山时代(1568—1603)以及江户时代(1603—1867),亦即16世纪中期至19世纪中期,这已经成为通说。如新村出编:《広辞苑》(東京,岩波書店,1988,第五版)在解释“近世”作为日本历史的时代区分概念之含意时说:“指江户时代(包括安土—桃山时代)”;金田一京助编:《例解学習国語辞典》(東京,小学館,1988,第五版)亦说:此词“在历史时代的区分方法中,指中世之后,近代以前,在日本则指江户时代”。而在近代早期日本的中国史研究界,亦曾以“近世”作为分期概念,其指涉的时段,大体有如下几种说法:1“自蒙古始兴至今(1890年代)”说(那珂通世:《支那通史》,東京,中央堂,1888—1890);2“元初至清道光年间”说(市村瓚次郎:《支那史要》,東京,吉川半七,1895);3“自清初至现在(1890年代)”说(桑原隲蔵:《中等東洋史》,東京,大日本図書,1898);4“自宋代开始”说(内藤湖南:《支那論》,東京,文会堂書店,1914)。在西方和日本的双重影响下,中国史学界也曾引入“近世”概念,但所指时段也不尽一致,约有“自宋逮清”(金兆丰:《中国通史》,上海,中华书局,1937)、“从明朝的建立到清朝的灭亡”(吕思勉:《白话本国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自清室勃兴至衰亡”(王桐龄:《中国史》,北平,文化学社,1926)诸
说。②④尚小明:《由“分期”史到“断代”史——民国时期大学“中国通史”讲授体系之演变》,《史学集刊》,2011年第1期。据尚小明考察,“从20世纪40年代初开始,除极个别大学外,‘断代’讲授通史之法已完全取代‘分期’讲授通史之法”②,作为通史分期概念的“近世”自然也随之而少被使用。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室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第三版)、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第10卷(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皆收有“近世”词条,但都没有列出该词作为历史分期的概念之义项,这也可以证明“近世”作为历史分期概念的地位在汉语里尚未稳定。但正如尚小明注意到的那样,20世纪前半期中国史学界使用“分期”法,除了是“模仿西洋史”之外,其实也“可视为一种试图‘汇通’以观中西历史的大胆尝试”,目的在于“将中西历史对照讲授,以便进行比较”。④就此而言,可以说,当时的史学研究者是从中国史与外国史的关联中,甚或是世界史的视野中,使用“分期”法及“近世”等概念的。本书之所以使用“近世”作为统括性概念,也是基于这样的思路。而本书不简单移用日本史的“近世”概念,则是因为,在笔者看来,无论从世界史(World History)、全球史(Global history)还是东亚区域史(Regional history of East Asia)的角度考察,蒙元帝国的解体和明朝的建立,都标志东亚地区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转折时期,无疑可以被视为一个广义上的“近世”的开始。自此以后直至19世纪中叶之前的东亚区域秩序,特别是中日之间的贸易交涉模式,虽然不无变化,但更有明显的延续性,是可以作为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段来把握的。也就是说,本书的“近世”,并非中国史或日本史的分期,而是东亚区域史和中日交涉史中在蒙元帝国之后和近代之前的一个阶段划分。
[][]近世中日通商关系史研究: 贸易模式的转换与区域秩序的变动[][][][][]绪论[][][]当然,在本书所设定的“近世”这一时段里,中国经历了明朝由盛而衰、明清易代、清朝政权逐步稳定等历史变动;日本则由南北朝分裂到足利幕府的暂时稳定,又经过战国的纷乱,终进入长期稳定的德川时期。也就是说,本书中所谓的“中日关系”,作为交涉主体的“中”和“日”,在不同的时段,其所指实体是不同的,故此,笔者在把“近世”作为东亚区域史及中日交涉史的分期概念的同时,也会充分注意避免以这一概念抹平中日两国各自的历史特性,充分注意这一时期中日两国的朝代更替或政权更迭所带来的双方关系及交涉方式的变化,有效使用而不是废弃中日史学界的“断代”概念,尝试以“分期”和“断代”相结合的方式对这一历史阶段的中日贸易与政治交涉关系进行分析。
另一方面,岸本美绪在研究16至18世纪的东亚历史时,从“当时的世界诸地域面对的共通问题,以及对其进行的不同的回答”这样的观点出发,将中国、日本以及东亚的近世定义为一个“过程”,一个“面对共通的问题各地域各自进行回答”的过程。这些问题包括:如何将存在着宗教、习俗差异的人们进行统合;如何控制市场经济以确保财源;如何对社会的政治秩序进行重组等。 岸本美绪:Rethinking “Early Modernity” in Chinese History,见《北京论坛(2005)文明的和谐与共同繁荣——全球化视野中亚洲的机遇与发展:“历史变化:实际的、被表现的和想象的”历史分论坛论文或摘要集(下)》,2005年11月。岸本对近世的定义,无疑为我们依据自身的研究内容划定历史分期提供了一种灵活的方法。而就本书的核心研究内容而言,14世纪后期至18世纪中期的中国与日本所面对的重要共通问题,无疑是以贸易为主线的,其中又包含以下几点:在政治和贸易层面应与对方建立何种关系;在朝贡—勘合贸易终结以后,以怎样的方式进行中日贸易;如何构建自中心的区域政治经济秩序;应将对方置于何种位置又应以怎样的模式进行交涉。
还需强调的是,近世中日贸易,亦可分为多种类型,概言之,至少可以分为政府主导的官方管制型贸易和民间自由乃至秘密走私型贸易两大类型。本书的研究以前者为主要对象,着重考察中日双方政府主导与管控的贸易体制的形成与变化过程,分析其结构性特征,这自然会牵涉到政治性问题。为此,本书在考察双方政府管制贸易的动机、调控贸易的方式时,既注意其在经济利益方面的考量,也注意其在政治利害方面的计算。而中日双方政府在这方面的计算,则既包括如何构建区域政治秩序,如何摆放自身在该秩序中的位置,又包括如何使对外贸易有利于国内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本书将把这些因素的错综交织、相互作用放入考察的范围,并努力提出恰当的分析和解释。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近世中日之间的贸易和政治关系,不能仅仅理解为局限在两国之间的双边关系。两国都关注所处东亚区域内其他国家、政权或势力的兴衰更迭,注意在多边的力量及利害关系中审时度势,并据此对中日之间的交涉方式做出调整或改变。为此,本书将把东亚区域特别是东亚海域作为重要的背景因素,尝试从更广泛的区域网络里分析近世中日经济与政治的交涉模式及其变动的原因。
第二节先行研究的回顾与检讨:
“朝贡体制论”“朝贡贸易体制论”“互市制度论”本书所涉及的相关先行研究,在中国史和日本史的研究领域里多被分解在双方“国史”的“断代”研究中,如中国的“明代”和“清代”研究,日本的“南北朝时代”“室町时代”“战国时代”及“江户时代”研究等。然而在研究方法和理论的层面,与本书内容联系紧密的无疑是有关前近代中国对外关系和东亚国际关系的“朝贡体制论”“朝贡贸易体制论”,以及“互市制度论”的研究。故本节以此作为主要的考察对象,同时亦对其他方面的相关研究进行适当梳理,并将之整合到本书的论述脉络之中。而在对先行研究进行整理的同时,自然会参入笔者的分析和判断,在此意义上,本节也可说是对本书问题意识的初步阐述。
一、费正清与“朝贡体制论”
“朝贡体制”(Tributary System)“System”在汉语脉络里被译为“体系”“制度”“体制”,本书在引述(无论直接还是间接引述)相关文献时,将尊重所引文献的译法,而作为本书的分析概念,则主要使用“体制”。 ,是当代研究者在讨论前近代中国对外关系以及东亚国际关系的历史时设定的一个分析概念马克·曼考尔曾指出:“研究者必须时刻牢记,‘朝贡制度’这个概念是为便于描述而创设的一个词。中国的士大夫不认为朝贡制度(汉语中原本没有对应词)是自成一体或者有别于儒家社会其他制度的一种综合性制度。”参见[美]马克·曼考尔:《清代朝贡制度新解》,见[美]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杜继东译,58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在此姑且不论曼考尔对“中国士大夫”带有偏见的判断,仅就“朝贡制度”这一概念的创设而言,他的提示是值得注意的。,曾长期被视为一个具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而被引用,同时也引起了颇为热烈的讨论和争论,自然是考察近世中日交涉时必须参照的先行成果。而关于这一概念及相关论述的形成,常常会追溯到美国的东亚史研究奠基人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
费正清对东亚以及中国的专门研究正式开始于1930年代在牛津大学攻读博士课程期间。受著名的中外关系史研究者,同时也是曾任职于清朝海关总税务司的马士(Hosea Ballou Morse)的影响,费正清将其博士论文定题为《中国海关的起源 1850—58》(The origin of the 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Service, 1850—58),以海关史料为基础,从机构史的视点出发研究中外关系,突破了欧美传统中国学(汉学)的框架局限。1941年,回到美国哈佛大学任教的费正清与邓嗣禹共同发表了《论清代的朝贡制度》一文,该文明确提出了“tributary system”这一概念JKFairbank and SYTeng,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6, No2, Jun1941费正清在其博士论文 The origin of the 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Service, 185058中也曾使用过“tributary system”这一词汇,但并未将其提炼为一个单独的分析概念。,并从朝贡制度的传统角色、晚明的朝贡、清代的理藩院、清朝南部和东部朝贡国家的朝贡规范、朝贡制度下的欧洲国家、清朝的朝贡使节和对外贸易等方面考察了中国的区域政策和对外关系。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费正清在文中提出了以下主要观点:朝贡制度是古代中国文化优越感的自然产物;朝贡制度是中国统治者实现政治自卫的工具之一;商业是朝贡制度实现的必要前提;朝贡制度是中国建立国际关系与外交的方式和手段。而针对朝贡制度与中外贸易的关系,文中进一步指出,经济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明清时期朝贡国和朝贡使团数量的增加,但对外贸易的增长却是朝贡制度所不能限制的。费正清以完成于1818年的《嘉庆朝会典》中的记录为例指出,非朝贡贸易的增加,终使得清朝官方编纂的典籍中出现了区别于“朝贡诸国”的“互市诸国”的分类。JKFairbank and SYTeng,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6, No2, Jun1941此后,在1942年,费正清在前文的基础上独撰新论《朝贡贸易与中西关系》JKFairbank, “Tributary Trade and Chinas Relations with the West,” Far Eastern Quarterly Vol1,No2,Feb1942,在更加系统、详细地阐述了中国朝贡制度的起源、功能和意义的同时,该文的标题即将源自中国古代典籍的“朝贡”(tribute)一词与“贸易”(trade)组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历史分析概念。同时期的中国和日本学者也在使用“朝貢貿易”一词,如[日]内田直作:《明代的朝贡贸易制度》,王怀中译,载《食货半月刊》,第3卷第1期(1935年12月,原文载于東亜同文書院:《支那研究》,第三十七号);王孝通:《中国商业史》(第十四章第三节“明代之朝贡贸易制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但并未将其作为一个历史分析的概念使用。显然,费正清在构建“朝贡体制论”的初始阶段便将贸易放在了核心位置。在该文中,费氏针对在经济上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得以长期存在的原因解释说:“中国统治者声称奉天命而治天下,如果四周远人不承认他的统治,他又怎能令中国百姓臣服呢?在中国,权威是一项重要的统治工具,而朝贡能够产生权威。”JKFairbank, “Tributary Trade and Chinas Relations with the West,” Far Eastern Quarterly Vol1,No2,Feb1942此后,在1953年出版的《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1842—1854年通商口岸的开埠》(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 1842—1854)一书中,费氏又从朝贡国一方进行了补充:外国统治者的朝贡可以增加中国皇帝的统治所需要的权威,周边国家的臣服使皇帝的统治合理化,而外国统治者也可藉此获得皇帝的巨额赏赐,并在中国进行贸易。朝贡制度经久不衰的奥秘在于它是一种巧妙至极的贸易工具。JKFairbank,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 1842—1854,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3, p32
需要说明的是,“朝贡体制”(或“朝贡制度”“朝贡体系”)一词并非由费氏首创。据何伟亚(James Hevia)考察,“从20世纪30年代早期开始”,以“朝贡体系”描述“传统中国对外关系的特殊性质”,已是美国和中国相当一些历史学家的共识。[美]何伟亚:《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邓常春译,10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费正清之所以被视为代表,应当是因为他对此课题保持了持久不断的热情。直到1960年代,他还在主持以“东亚的传统国际秩序”和“中国的世界秩序”为主题的连续性学术研讨会,并编辑出版了由13位著名学者(包括费氏在内)执笔的专题研究论集《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JKFairbank, edThe Chinese world order: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8在相当于论文集“总论”的《一种初步的设想》一文里,费正清再次阐述了他对“中国古老的朝贡制度”的看法:“中国人与其周围地区,以及与一般‘非中国人’的关系,都带有中国中心主义和中国优越的色彩。中国人往往认为,外交关系就是向外示范中国国内体现于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相同原则。因此,中国的外交关系也像中国社会一样,是等级制和不平等的。”[美]费正清:《一种初步的设想》,见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1~2页。费正清把中国构建的朝贡关系称为“中国的世界秩序”,以区别表述“欧洲国际秩序”时所使用的“‘国际’甚或‘邦际’”的概念。因为在他看来:“中国的对外关系(就西方意义而言)采取的是非此即彼的做法,不是把异族人并入官僚帝国之内,就是拒绝承认他们的存在。同西方人相比,中国人对什么是外国并不那么关心。因为天子无论如何都高于所有的统治者和人民,后者的地位如何,取决于他们同天子这个权力中枢的亲疏程度。”[美]费正清:《一种初步的设想》,见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1~2、12页在谈及朝贡体制中的政治与经济关系时,费正清描述说:“外国必须把与中国的贸易视为皇帝给予他国统治者的一种恩赐,外国统治者必须遣使进京,举行朝贡仪式,只有在这样的政治框架中,经济关系才能得到正式认可。”[美]费正清:《一种初步的设想》,见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3页。总之,尽管费正清较早提出了“朝贡体制”“朝贡贸易”的说法,也曾追问:“贸易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双方之间的朝贡关系”[美]费正清:《一种初步的设想》,见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10页。,但他终还是将“朝贡体制”归结为政治外交体制和文化观念。
二、“朝贡体制论”的修正与批判
尽管是研究团队的领军人物,但从1960年代开始,便已经有学者对费正清以“朝贡体制”概括和描述“传统中国对外关系”的研究方式提出了质疑和修正,这其中也包括和他共同完成上述论文集的成员。例如,杨联陞在《从历史看中国的世界秩序》一文中,通过梳理具体的史实指出,若“对整个中国历史加以观察”,即可发现费正清描述的“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是“在不同的时间,由许多真假程度不同,有时甚至子虚乌有的‘事实’构建的一个神话”杨联陞:《从历史看中国的世界秩序》,见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18页。。此外,马克·曼考尔(Mark Mancall)在《清代朝贡制度新解》一文中对朝贡与贸易的关系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说明。他认为,“朝贡与贸易既不是一体性的,也不是完全各自独立的。二者错综复杂地(但不一定是直接地)相互关联着”。中国与外部之间的贸易呈现出三种模式:“在首都向皇帝进贡后立即开始贸易活动”,“在不进贡的情况下在北京从事贸易活动”,以及“在不进贡的情况下在边界地区从事贸易活动”[美]马克·曼考尔:《清代朝贡制度新解》,见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68页。。费正清的学生卫思韩(John Wills)亦注意到不能以朝贡制度来解释一切。在《清朝与荷兰的关系,1662—1690》一文中,卫思韩通过考察中荷关系史的档案提出,在与荷兰人的交涉中,“中国人的一些价值观、风俗习惯和期待——它们虽然与众所周知的朝贡体系的各种信条和制度有关,但绝不完全由这些东西决定”。同时,在外交中,只要朝廷的礼仪秩序没有受到公开挑战,“各种各样的‘实际’安排就能被容忍,在这些安排中,朝贡义务可能被减轻(如17世纪70年代的荷兰人),或者被完全忽略(如葡萄牙人在明朝统治下的澳门、18世纪英国人在广州、俄罗斯人在恰克图和北京的大部分贸易)”[美]卫思韩:《清朝与荷兰的关系,1662—1690》,见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240~241、248页。。
对费正清的研究比较系统的批判和修正始于1970年代。这一时期,美国学界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和跨学科研究的兴起促使研究者们开始倾向强调中国的历史具有来自其内部的活力,并沿着自己的内在逻辑发展。在此潮流中,费正清的另外一位学生柯文(Paul Cohen)在1984年出版的《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一书中对组成费氏中国研究核心的“冲击—回应”和“传统—近代”范式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和颠覆。Paul Cohen, Discovering History in China: American History Writing on the Recent Chinese Past,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4同一时期,卫思韩又从个案研究入手,确认了许多有违朝贡制度常规的例子,这样,“无所不包的朝贡制度”方法在结构上的完整性被轻易地打破了John Wills, “Tribute, Defensiveness, and Dependency: Uses and Limits of Some Basic Ideas About MidChing Foreign Relations,” American Neptune, Vol48, 1988。此后,何伟亚在1995年出版的著作《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James Hevia, Cherishing men from afar: Qing Guest Ritual and the Macartney Embassy of 1793,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5中对费正清的观点进行了更加尖锐的批评,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何著以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英国的“马嘎尔尼使团来华”这一历史事件为个案展开讨论,对“被费正清构建起来的关于中国对外关系之朝贡模式的许多假定——特别是其确认中国的对外关系只是中国一成不变的文化态度在外部关系上的投射”的观点进行质疑,并对以“传统对现代、中国对西方或中国孤立主义对西方世界主义这样过分简单的两分法”来描述传统中国对外关系的研究模式进行了批判性分析[美]何伟亚:《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中文版序》,2页。何伟亚在这里所说的“费正清构建起来的关于中国对外关系之朝贡模式”,当然不是仅指费氏一人,而是指其所代表的一派观点,其中也包括中国学者,如该书中点名批评到的蒋廷黻等。。在何著撰写和出版时期,中国学术界也在热烈讨论“朝贡体系”问题,甚至出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学者研究古代中外关系时鲜见不从朝贡体系或朝贡制度来认识的”万明:《明代中外关系史论稿》,14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局面。其中有的研究通过实证性考察,对“以朝贡体系作为研究的习惯套路”提出了质疑和矫正。如万明便在《明代外交模式及其特征考论》一文中在明代对外关系的实证性研究基础上指出:“朝贡关系是古代中国对外交往的一种重要形式,但是却不能包含外交的全部内涵。朝贡体系模式的问题所在,即在于以一元涵盖多元的外交史,以静态的追溯与归纳,替代动态的实证考察。事实上,古代外交的内涵颇为丰富,存在形态具有多样性,在外交史研究领域,我们不能忽略朝贡关系,但也不应被其表面或形式化的现象所迷惑”。万明:《明代中外关系史论稿》,141页。这表明,研究者们已经清楚意识到费正清“朝贡体制论”并非自明的前提,而是需要质疑和再讨论的对象。
三、“朝贡体制论”在德川日本对外关系研究中的应用
虽然简单援引费正清的“朝贡体制论”来解释中国的对外关系,在当今已经成为研究者们进行批判和刻意回避的事情,但不得不承认,围绕它的长期讨论和批判,正说明了该学说并非可以简单地用正确或错误来定义。事实上,如果不将其视为一个“无所不包”的方法,“朝贡体制论”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现象仍具有着相当强的解释力。以下介绍的罗纳德·托比(Ronald Toby)关于德川时期日本对外关系的研究就可以很好地说明这点。
罗纳德·托比是当代美国的日本史专家,在日本学界也享有很高的评价,他的专业工作开始于对德川时期日本与朝鲜关系的研究KoreanJapanese Diplomacy in 1711: Sukchongs Court and the Shoguns Title, MAthesis, Columbia University, 1974,随后又将范围扩大到了东亚视野下德川日本的对外关系。The Early Tokugawa Bakufu and Seventeenth Century Japanese Relations with East Asia, PhDthesis, Columbia University, 1977众所周知,1592年丰臣秀吉出兵入侵朝鲜,这自然导致了两国国交的中断,但进入17世纪,在德川政权的策划下,双方又恢复了通交关系。然而在德川时期的日、朝通交中,日本幕府并不直接派遣使节前往朝鲜,而是以靠近朝鲜的对马藩作为中介进行交涉,相反,每到新任幕府将军开始独掌政权时,朝鲜国王都会派遣使节,携带国书,一路前往江户谒见。托比在2008年出版的《“鎖国”という外交》一书中指出,从德川政权建立初期,幕府将军就没有把接见朝鲜使节仅仅视为对外交涉的行为,而是同时将其放在国内政治的脉络上加以利用。在朝鲜使团赴日时,幕府一方面给予对方丰厚的待遇,一方面又对使团的行程、仪式、活动等都进行了精心的设计。如,刻意将行程途中的住宿地点安排在埋葬有丰臣秀吉侵略朝鲜时割下的朝鲜人耳、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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