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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9202
国防交通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的*部有关国防方面的法律,是一部统领国防交通各项工作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国防交通法确立了新形势下国防交通的基本制度,规范了国防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了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总体格局,明确了公民、组织参与国防交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构筑了国防交通法律制度体系的框架,为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提供了基本依据。
为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切实实施好国防交通法,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求,组织参与法律起草工作的同志,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释义》,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军地法制部门审核,对国防交通法的法条进行了逐条解读与释义,力求全面、准确、深入,对立法背景、重点问题和每一项制度设立的立法考虑和立法原意作详尽解释,为读者把握国防交通法的内容提供帮助。
部分导读
一、国防交通立法基本情况
二、国防交通法的重大意义
三、国防交通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四、国防交通法的主要内容
五、关于国防交通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问题
第二部分释义
章总则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方针和工作原则】
第四条【国防交通体制机制与职能】
第五条【公民、组织义务和国家政策支持】
第六条【经费保障】
第七条【征用民用交通资源】
第八条【教育宣传】
第九条【保密义务】
第十条【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
第十二条【管制措施】
第十三条【联合指挥机构设立及其职权】
第二章国防交通规划
第十四条【国防交通规划类别和编制要求】
第十五条【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交通建设发展兼顾国防需要】
第十六条【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编制】
第十七条【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规划编制】
第十八条【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规划编制】
第十九条【国防交通科研规划编制】
第三章交通工程设施
第二十条【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准则】
第二十一条【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防交通工程设施服务经济社会活动】
第二十三条【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国防交通工程设施保护工作】
第二十五条【掌握交通工程设施建设情况】
第二十六条【及时向军事机关通报情况并征求其意见】
第二十七条【确定贯彻国防要求具体事宜和费用保障】
第二十八条【政策支持】
第四章民用运载工具
第二十九条【类别和范围确定权限、发布以及鼓励对象】
第三十条【了解民用运载工具建造、购置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提出贯彻国防要求项目】
第三十二条【确定贯彻国防要求具体事宜】
第三十三条【贯彻国防要求费用保障和政策支持】
第三十四条【贯彻国防要求民用运载工具维护管理】
第五章国防运输
第三十五条【国防运输组织实施主体、组织原则和实施要求】
第三十六条【战略投送支援力量建设】
第三十七条【国防运输保障设施建设和为国防运输提供服务或者保障】
第三十八条【为海外军事行动提供相关协助与便利】
第三十九条【国防运输相关保障和服务】
第四十条【军队向交通运输系统派驻军事代表】
第六章国防交通保障
第四十一条【制定国防交通保障方案】
第四十二条【交通工程设施抢修、抢建和运载工具抢修责任主体】
第四十三条【编制重点交通目标保障预案】
第四十四条【重点交通目标和其他交通工程设施临战准备和抢修实施】
第四十五条【预定抢建重要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用地】
第四十六条【重点交通目标防卫、防护职责分工】
第四十七条【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八条【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组建、训练和生活福利待遇】
第四十九条【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调配使用权限和优先通行】
第五十条【对承担国防交通保障任务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政策支持】
第七章国防交通物资储备
第五十一条【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原则和品种确定】
第五十二条【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储存管理】
第五十三条【国防交通储备物资调用】
第五十四条【国防交通储备物资报废或改变用途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执法责任主体】
第五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国防交通违法行为】
第五十七条【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术语内涵】
第五十九条【适用范围】
第六十条【施行日期】
第三部分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的说明 张伟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的说明 宋大涵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的说明 赵克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苏泽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节录)
军民融合加快推进战略投送能力建设——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运输投送局局长白忠斌答记者问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出版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组织编辑的一套系列丛书。
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
我们相信,该套丛书的陆续出版,将会给广大读者进一步学好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前言
国防交通是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重要领域。依法加强国防交通建设,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活动顺利进行,特别是支撑军队能打仗、打胜仗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国家安全形势变化和军事战略方针调整,我国制定颁发了一系列国防交通相关法律和专门的法规、规章,有效发挥了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增强了国家交通体系的国防功能,为军队作战和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加快国防交通立法、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升战略投送能力作出重要部署。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2017年1月1日实施。
国防交通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的部有关国防方面的法律,是一部统领国防交通各项工作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国防交通法确立了新形势下国防交通的基本制度,规范了国防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了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总体格局,明确了公民、组织参与国防交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构筑了国防交通法律制度体系的框架,为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提供了基本依据。
为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切实实施好国防交通法,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求,我们组织参与法律起草工作的同志,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释义》,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军地法制部门审核,对国防交通法的法条进行了逐条解读与释义,力求全面、准确、深入,对立法背景、重点问题和每一项制度设立的立法考虑和立法原意作详尽解释,为读者把握国防交通法的内容提供帮助。
国防交通法历经多年颁布实施再到出版释义,凝聚了军地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智慧和心血。李伦、左建昌、苏书岩、王谦、秦银河等原总后勤部老首长,始终高度重视,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蒋士良、王福臣、赵占平、王黎红、林连超、徐俊、刘冀和、高平修、姜锐刚、朱应华、孙凤乐、毕见平等同志直接组织领导法律起草工作。苏泽林、杜鹰、徐宪平、尚冰、黄明、王金彪、王军、翁孟勇、陆东福、黄淑和、王志清、赵晓光、李文新、黄民、田义祥、曲松等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同志,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法律起草和释义编写工作得到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全国交通战备系统和军队运输投送机构的大力支持配合,国防大学、原后勤学院、军事交通学院等有关院校和科研机构,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等交通通信企业,为立法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在此表示诚挚谢意。叶满宇、任延兵、李广理、王强、蔡中流、李茂、赵海涛、秦春、李远星、陈洪泉、俞宁一、顾永治、孙有能等同志,长期从事和参与国防交通工作,为立法起草、调研、论证和释义编写做了大量的工作。
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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