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334167
70余年,全球销售500万册,翻译出版简体中文版。猎人、自然保护主义者吉姆˙科比特的丛林冒险纪实,影响全球无数狩猎爱好者的传奇经历
①猎人、自然保护主义者、作家、博物学家吉姆˙科比特的丛林冒险纪实,影响全球无数狩猎爱好者的传奇经历。
②为纪念吉姆˙科比特,印度国家公园以他的名字命名。
科比特通过描述他与库蒙山区的食人兽相对抗的过程,展现了一位成功的猎人所需要具备的品质,即强壮的体力、极大的耐心、敏锐的观察力以及明察秋毫且得出正确推断的能力。此外,还一定要有莫大的勇气。
–M.G.哈利特
吉姆˙科比特和他在书中追踪的豹子、老虎一样让人捉摸不透……他关爱的不仅是栖息在丛林中的动物,还有那些被他称为印度灵魂的贫民们。
–《周日政治家》
试读章节一:
作者的话
鉴于本书中很多故事都是关于食人虎的,我好还是解释一下这些动物为什么有了食人的习性。
食人虎往往是由于受到自身无法控制的环境压力,才被迫接受陌生的饮食。所谓环境压力,十有八九是指受伤,还有一种则是年老。一只受伤的老虎开始吃人,可能是因为有人不小心朝它开了一枪,后来却没能抓住它;或者是老虎在捕杀豪猪时被惹恼了。人类并不是老虎的天然猎物,只有当它们因受伤或年老而失去正常生活能力时,为了生存,才不得不以人为食。
老虎捕食天然猎物时,会悄悄跟踪或趴着等待,能否成功则主要取决于它的进攻速度,牙齿和爪子是否好用次之。所以,如果老虎有一处或更多处伤口,或者牙掉了不好用了,爪子也有磨损,导致它无法捕捉自己习惯吃的动物时,那它就只能吃人了。在我看来,一只老虎从吃动物转变成吃人,多数情况下是偶然的。为了说清楚什么是”偶然”,我举一个穆格德瑟尔食人雌虎的例子。这只雌虎还比较年轻,在一次和一只豪猪交手时,它的一只眼睛失明了,身上还被扎了五十来根豪猪刺,从一英寸到九英寸,长短不一,都扎在右前腿和右前爪垫上。有些刺碰到骨头又折了回来,形成一个U形,刺尖和折断的一头离得很近。它尽力用嘴把刺拔了出来,于是留下了化脓的伤口。本来它正趴在一块浓密的草地上饥肠辘辘地舔着伤口,不巧一个女人也选中了这片草地,走过来割草喂牛。起初雌虎并没有注意到她,但后来她一直割到雌虎趴着的地方,于是它立马发起攻击,一下子把女人的脑袋给拍碎了。她是瞬间毙命的,因为第二天被发现时,她正一只手抓着镰刀,另一只手握着一把草,摆出割草的姿势。雌虎离开女人倒地的地方,一瘸一拐地走了一英里远,躲到了一个小小的凹陷处,上面有棵倒下的树作掩护。过了两天,一个男人来到这棵树上砍柴,在较远一边趴着的雌虎把他杀死了。男人横倒在树上,而且因为事先脱掉了外套和衬衫,雌虎杀他时也抓破了他的背。可能因为男人挂在树干上,血从身上流下来,闻到血腥味的雌虎意识到这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不管怎样,它离开前吃掉了他背上的一小部分肉。一天后,它杀死了第三名受害者,这次是有意为之,并非人类挑衅在先。此后,它就成了一只真正的食人兽,又杀死了二十四个人以后才终于被剿杀。
刚捕杀过猎物的老虎,或者受过伤的老虎,或者有小虎崽的雌虎,偶尔会把突然打扰到它的人类杀掉;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把这样的老虎称作食人兽–虽然人们通常就是这么做的。我自己会对老虎一再地疑罪从无,而不是直接把它当作食人兽;而且只要有可能,我都会视情况而定,对据称受害者进行尸检,而不是直接把杀人事件定为老虎或豹子杀人案。有些人可能是被老虎、豹子,或平原上的狼、鬣狗杀死的,对他们进行尸检非常重要。因为,虽然我不能举例说明,但我知道人们很多时候会错误地归罪于食肉动物。
很多人觉得,所有的食人兽都又老又脏,患有疥癣,并且认为疥癣是因为人肉含盐量过高,这其实是谬误。我也不知道人肉和动物肉的含盐量孰高孰低,但可以肯定的是,吃一顿人肉根本不会对食人兽的皮毛造成伤害,恰恰相反,我见过的食人兽都长着非常健康的皮毛。
另外,人们普遍认为食人兽的幼崽长大后自然也会成为食人兽。这种推测倒是说得通,但并没有事实依据。食人兽的幼崽不会自己变成食人兽,因为人类并不是老虎或豹子的天然猎物。
妈妈给什么幼崽就吃什么,我甚至还听说有的老虎幼崽会帮助妈妈捕杀人类;但却没有听说过任何一只幼崽在离开父母的保护,或在父母被杀后,养成捕杀人类的习性。
如果有人被食肉动物杀死了,人们通常会问是老虎还是豹子干的。一条基本原则(我还没见过例外情况)是,白天杀人的都被认为是老虎,晚上杀人的都被认为是豹子。两者都是半夜行森林动物,有很多相同的习性,捕杀方法类似,而且都能把人类受害者拖行较长的距离。因此,人们自然以为它们会在相同的时间捕猎。实际上,两者捕猎时间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胆量有别。老虎变成食人兽以后就再也不怕人了,而且白天人类活动得比晚上更自由,既然它能在白天捕获受害者,晚上就不用再到人类的住处去了。而豹子呢,就算它已经杀死过几十个人,也还是怕人的;而且,它不愿意在白天面对人类,于是趁人类在晚上活动的时候捕获受害者,或夜晚闯入人类家中。因为这两种动物具有这些特点,即不怕人的白天杀人,怕人的晚上杀人,所以食人虎比食人豹更容易被捕杀。
食人虎杀人的频率取决于:(1)活动范围内天然食物的多少;(2)导致它成为食人兽的伤残属性;(3)是雄虎还是带幼崽的雌虎。
通常,如果人们无法就某件事情形成自己的观点,就容易接受别人的看法,在这一点上,再没有什么是比谈到老虎时更为明显的了–我并不是特指食人兽,而是说普通的老虎。个使用”像老虎一样残忍”和”如老虎般血腥”这样的词来强调作品中反面人物性格邪恶的作家,实际上是在诋毁老虎。很遗憾,他对老虎一无所知,却创造出这样的短语。现在,除了极少数能形成自己观点的人以外,人们已经普遍接受了这种对老虎的错误看法。
每当我看到”像老虎一样残忍”和”如老虎般血腥”这几个字的时候,就会想起这一幕:一个小男孩拿着一支破旧的前装枪–右边的枪管裂开了六英寸,枪托和枪管上缠满了铜线防止它散架–白天在特莱和珀伯尔的丛林中游荡(这里老虎的数量是幸存人类的十倍)。夜晚来临时,他走到哪里就在哪里睡下,生一小团火用来做伴和取暖,间或被老虎的叫声吵醒,有时远,有时近;他往火上添把柴,翻个身,又继续睡去,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安。根据自己以往有限的经历,他知道,除非遭到骚扰,老虎是不会伤害他的;像他一样在丛林中待过几天的人们也这样告诉过他。但如果是白天,看见老虎就要躲起来,要是躲不掉,就站得直直的,等老虎离开走远了,再继续走路。我还想起,有一次他悄悄跟着在空地上进食的六只原鸡,蹑手蹑脚地钻进李子树丛。当他站起来张望时,树丛开始摇晃起伏,一只老虎从远处走了出来,经过树丛时转过身看着男孩,脸上的表情仿佛会说话一般:”嘿,小鬼,你在这里干吗呢?”没有得到回答,于是它又转过身去,慢悠悠地头也不回地走开了。之后,我又想到成千上万个男人、女人、孩子走进森林,割草或捡干树枝,日复一日地从老虎的栖息地附近经过,然后平安返回家中,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刚刚就处在这种所谓的”残忍””血腥”动物的注视下。
从老虎走出李子树丛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在其中的后三十二年里,人们基本上都在寻找食人兽。老虎之所以杀人,更多的是为了饱腹或喂养幼崽。尽管我曾看到过石头都为之动容的场景,却一次都没有看见过老虎因生性残忍血腥而主动杀人。
从宏观角度看,老虎的作用是帮助保持自然界的平衡。如果老虎偶尔杀了人或杀了牛,并不能因此就说所有的老虎都残忍血腥。要知道有时候实在是万不得已,有时候则是因为人类把它的天然食物都消灭了,真正被老虎吃掉的牛也不过只有人类宣称数量的百分之二而已。
猎人们的确是保守的,因为他们需要花几年的时间形成自己的判断;并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在一些小事上看法不同很正常,就算对一些大事持不同观点也无可厚非。因此,我不会自以为是地认为,我所表达的观点会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
但我相信有一点,是所有猎人都会同意的–无论他们是在树上、大象背上还是走路时得出这个观点的,那就是老虎是一位英勇且宽宏大量的绅士,当它被消灭时–它注定会被消灭,除非得到公众舆论对它的支持–印度将会因为失去了美好的动物种群而变得更加贫穷。
与老虎不同,豹子在某种程度上是食腐动物,由于人类无节制地屠杀猎物剥夺了它们的天然食物,它们才变成对人肉感兴趣的食人兽。
住在我们山区的居民主要信奉印度教,因此通常会火葬死者。火葬往往在小溪或河岸上进行,以便灰烬能被冲刷进恒河,终流入大海。要知道,一场葬礼需要耗费小村庄很多人力。大多数村庄都在山顶附近,而小溪或河流基本上在几英里外的峡谷里。除了举行仪式外,还需要收集和运输火葬用的燃料。通常情况下,这些仪式举行起来都很快;但如果传染病横扫整个山区,居民们死得太快,人们处理不过来,便会在村子里举行简单的仪式,即在死者嘴里放一块燃烧的煤,然后把尸体运到山崖边,扔到下面的峡谷里。
如果豹子所在区域的自然食物非常少,而且它能很快发现这些尸体,便会对人肉产生兴趣。等到疾病逐渐消失,一切恢复正常,豹子发现自己的食物供给中断了,便会开始捕杀人类。
库蒙地区有两只食人豹,一共杀死了五百二十五个人,其中一次大规模捕杀人类是在一场格外严重的霍乱之后;另外一次是在1918年,一场被称作”战争热”的神秘疾病肆虐印度之后。
试读章节二:
罗宾
我从没见过它的父母,我从”扫把骑士”手里把它买来时,他告诉我这是一只猎犬,名字是”品查”,它爸爸是只”灵敏的猎犬”。关于它的血统,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
我本来没打算要小狗,买下它纯属偶然。当时我凑巧和一个朋友在一起,有人把一窝七只小狗从一个脏脏的篮子里倒出来给她看。品查是其中瘦小的一只,显然它得为活命做后一搏了。离开了其他兄弟姐妹,这只小可怜绕着我转了一圈,然后在我的一双大脚中间蜷了起来。我把它捡起来放进衣服里–那天早上真是冷死了–它开始舔我的脸以示感谢,我尽量装作没有闻到它的恶臭味。
那时候它刚三个月大,我花十五卢布把它买了下来。现在它已经十三岁了,比印度所有的黄金加起来都更珍贵。
我把它带回家,先让它美美地吃了一顿,用肥皂给它洗了个热水澡。我们不用它的旧名字”品查”了,它改叫”罗宾”,以纪念一只忠诚的老柯利犬。曾经有一头狂怒的母熊要来袭击弟弟和我,是老罗宾救了我们,当时弟弟四岁,我六岁。
每到吃饭的时候,罗宾就像久旱逢甘霖的土地一样饥渴。对小男孩和小狗的训练都不能操之过急,本着这个原则,它先和我们相处了几周,然后一天早上我带它出门了,想让它不要老黏着人,同时打上一两枪,好让它习惯枪声。
我们庄园地势较低处有一些浓密的带刺灌木丛,我正要从旁边绕过去,一只孔雀冒了出来。我忘了罗宾还跟在后面,就把孔雀给轰了下来。它扑闪着落入灌木丛,罗宾随后就冲了进去。灌木丛太密太多刺,我根本无法进去,于是便跑到另一边的空地上,我知道这只受伤的孔雀会到茂密的树林和草丛外面去。晨光明媚,洒满了空地的每个角落。如果我带着电影摄影机,就能捕捉下当时独一无二的瞬间了。这只年迈的雌孔雀脖子上的羽毛都立了起来,一只翅膀折断了,正往树林方向逃,而罗宾咬着孔雀尾巴,屁股着地,被它拖着往前走。我赶紧跑过去,但却傻乎乎地抓住了孔雀的脖子,径直把它从地上提起来,于是孔雀双腿猛烈挣扎,罗宾顿时栽倒在地。不过它立刻就站了起来。我刚把孔雀放到地上,它就围着跳来跳去,欢快地摇头摆尾。当天上午的任务结束了。回家路上,很难说清我们俩谁更神气,罗宾带回了它抓住的只鸟,我从一篮子脏脏的小狗当中挑了一只冠军。打猎季逐渐接近尾声,接下来的几天,罗宾能接触到的只有鹌鹑、鸽子这些小东西,偶尔还有鹧鸪,再大点的就没了。
我们每年夏天在山上度假,一直到十一月再下山。在我们下山时,长途跋涉十五英里后遇到一个急转弯,一群叶猴中有一只跳下山坡,从罗宾前面几英尺的道路上穿过。罗宾不顾我吹口哨阻止,冲下峡谷就追,叶猴则飞快地跑到树上躲了起来。几棵树零星地点缀着这片空地,前面有一个三四十码的陡坡,后面几码趋于平缓,再往后就是深深的峡谷了。平地右边是一些灌木丛,雨水常年从中间流过,冲出了一道深沟。有了上次的教训,罗宾再出来玩的时候就不怎么钻灌木丛了。突然它耳朵往后一收,夹住尾巴,拼了命地跑,一只大豹子跳跃着向它扑来,每跳跃一次就更逼近它一点。我手里没有武器,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用尽力气大喊”吼””哈”。正在为M搬运拖网机的助手们也加入进来,奋力大叫。后来几百只叶猴也发出警报声,用各种声调喊叫,可以说把现场混乱嘈杂的气氛推向了高潮。罗宾根本不是豹子的对手,就这样不顾一切地跑了二十五或三十码。眼看就要追上了,豹子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拐弯跑进峡谷不见了。罗宾绕着山肩跑了一圈,又跑到路上来找我们。这次死里逃生的经历给罗宾上了两堂课,相信它一定永生难忘:,追叶猴有危险;第二,叶猴发出警报的叫声说明附近有豹子。
春天,罗宾又继续恢复了训练,但它小时候缺少关爱、经常挨饿,显然这些都对它的心脏有影响,稍微费点力气它就会昏倒。
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比主人出门的时候猎犬却要待在家里更令人扫兴的了。考虑到罗宾现在不能参与猎鸟,只有去抓大猎物的时候我才带上它。它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新的狩猎形式,就像鸭子天生喜欢戏水一样。从此以后,只要是带步枪打猎,它都跟着我。
我们采用的方法是一大早就出发,寻找豹子或老虎的踪迹,然后跟着它们。如果能看见脚印,我负责跟踪;如果我们跟着的动物进了丛林,罗宾负责跟踪。用这种方法,我们有时需要跟着一只动物走几英里才能追上它。
站着开枪很容易直接把动物打死,但如果从狩猎台上或者骑在大象背上往下开枪的话,就会难一点。首先,如果必须走着跟踪受伤的动物,就不能指望碰巧真能打中它;其次,从同一水平面开枪比从高处向低处开枪更容易击中关键部位。而且,即便开枪时有十二分小心,有时候我也只能打伤豹子和老虎,它们往往会暴跳如雷、横冲直撞,这时还需要再开第二枪或第三枪才能让它们彻底安静下来。我和罗宾合作这么多年来,它只有一次令我陷入困境。那天,它走开了一小会儿,后来又回来找我,我们决定这件事就此翻篇,从此再也不提了。不过,现在我们更成熟了,可能也不会那么敏感了,罗宾–犬龄相当于人类的古稀之年,我写书时它就趴在我脚边的床上,而且再也不会下床了–睿智的棕色眼睛里满含笑意,摇了一下断尾巴,允许我继续向你们讲述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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