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59464丛书名: 最新索赔指南与赔偿计算标准丛书
从怎么办到怎么算,一本搞定国家赔偿索赔技巧与赔偿计算标准
我社“*索赔指南与赔偿计算标准”系列丛书自上市以来即成为市场上持续畅销的品种,其特色鲜明、版块设置科学、实用。本次修订再版,仍以原版固有版块为基础,保留精华。全书共分为五个版块,即索赔指南、计算公式、计算标准、典型案例及法律依据,囊括了索赔注意要点及技巧,并通过介绍真实案例,汇集相关法律文件,帮助读者处理纠纷、维护权益。
我国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期,社会发展迅速,在此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新问题,由此法律也需要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有关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是如此。此次修订再版,我们对书中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逐一核查效力,删去了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增加了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赔偿计算所需用到的数据,主要包括“各省、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
“中央和部分地方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的规定”及“全国各省(市)*生活保障标准”,我们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及各地政府相关网站查询到了*数据,作出更新,帮助读者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2014年,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国家赔偿的指导案例,我们将其收录至本书中,保证本书所收案例*全,为读者提供帮助。
章索赔指南:涉及国家赔偿时怎么办
一、国家赔偿的处理方式
二、国家赔偿的程序
第二章计算公式:国家赔偿费用怎么算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
二、医疗费
三、误工费
四、残疾赔偿金
五、生活费赔偿金
六、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七、违法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
征用财产的赔偿金
八、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赔偿金
九、拍卖赔偿金
十、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金
十一、其他财产权损害赔偿金
十二、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章国家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
一、2009-2013年各省、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
二、中央和部分地方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的规定
三、全国各省(市)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章典型国家赔偿案例要点提示
一、人民法院将生效的刑事判决追缴的赃物发还受害单位,
是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卜新光申请违法追缴国家赔偿案二、如何确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
赵某某公安行政赔偿案三、国家是否对侵犯公民的不法利益负赔偿责任?
祁县华誉纤维厂诉祁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四、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的程序存在瑕疵时,国家是否承担
赔偿责任?
江油市城市信用社撤销清算组申请确认四川省高级人民
法院执行行为违法案五、当事人是否可以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上诉人陈某某诉被上诉人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履行法定职责并请求行政赔偿案六、如何理解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严重后果”并确定赔
偿义务机关应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七、针对人民法院保全、执行行为提起的赔偿申请,人民
法院赔偿委员是否应当在赔偿案件的审理中一并审查
人民法院司法行为是否违法以及是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天福酒店)
证券营业部申请错误执行赔偿案第五章法律依据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012年10月26日)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1年2月28日)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
件程序的规定
(2011年3月17日)
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2012年1月13日)
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
(2012年1月13日)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
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4年7月29日)
行政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14年11月1日)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
(2014年4月7日)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9月18日)
刑事赔偿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
(2010年11月22日)
司法赔偿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
的解释
(2000年9月16日)
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2011年1月17日)
1.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时,国家给予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侵犯公民人身权的:(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国家给予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19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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