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2061083
什么是工伤?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职业病的诊断标准以及鉴定流程分别是什么?
何为工伤保险?
工伤如何进行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遵循什么流程?
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对于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下班途中买菜受伤,算不算工伤呢?
试用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在校生实习期间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就餐时摔倒能否算工伤呢?
离退休人员被返聘期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工伤复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有效吗?
利用假身份入职,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呢?
职工“串岗”时受伤,能否按照工伤索赔呢?
职工在休息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
单位组织旅游期间受伤,能算工伤吗?
发生工伤事故后私了,还能撤销吗?
┅┅
本书通过常见问题解答、经典案例分析、重点法条解读并附录全部工伤索赔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多种形式,对以上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透彻的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与具体操作办法。
同系列生活法律丛书:
篇 工伤纠纷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1什么是工伤?3
2劳动关系如何认定?5
3何为职业病,职业病与工伤的关系是什么?9
4职业病的诊断标准以及鉴定流程分别是什么?12
5何为工伤保险?15
6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指什么?18
7工伤如何进行认定?20
8工伤认定的内容都有哪些?23
9工伤认定需要遵循什么流程?25
10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28
11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33
12下班途中买菜受伤,算不算工伤呢?35
13试用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36
14在校生实习期间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37
15上班期间打架受伤,能按工伤处理吗?39
16员工就餐时摔倒能否算工伤呢?42
17离退休人员被返聘期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44
18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算工伤吗?47
19如何认定工伤保险中的“突发疾病”?49
20早退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52
21职工工伤复发,该怎么办?54
22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有效吗?56
23员工辞职当天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适用工伤赔偿?58
24员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否获得工伤赔偿?60
25突发疾病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还能算工伤吗?62
26员工没有乘坐公司指定车辆,出事故后能否要求工伤赔偿?64
27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自行缴纳后可索赔吗?65
28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受伤可以申请先行支付吗? 68
29利用假身份入职,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呢?70
30工作期间上厕所摔伤,是否算工伤呢?72
31下班后因为调解职工纠纷受伤,是否算工伤呢?74
32职工“串岗”时受伤,能否按照工伤索赔呢?75
33按照公司安排参加员工亲属葬礼受伤,是否属于工伤?77
34确认劳动关系期间是否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78
35劳动关系未确定的职工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81
36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受伤,是否算工伤?83
37违法发包,员工受伤的由用工单位承担保险责任?84
38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如何进行认定?86
39“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必须同时符合?87
40不属于员工或者近亲属的原因,导致耽误了工伤认定期限的算超期吗?88
41酒后上班,受伤后能否算是工伤?90
42员工被宣告死亡,能否申请工伤赔偿?92
43公司提供了宿舍,但职工下班后回家途中发生事故,算是工伤吗?94
44职工在休息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96
45保姆在工作时受伤,能否适用工伤赔偿?
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工作安全以及工伤能够得到及时治疗,我国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工伤保险制度,从制度层面严格确保每一名劳动者都能够得到健全的保障。但在实践当中,我国企业形式种类繁多,用工制度的多样化、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导致大量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无法及时有效地通过法律途径获取相应的工伤赔偿。针对劳动者遇到的难题,我们编写了这本关于如何正确处理工伤纠纷的法律书籍。
工伤纠纷法律法规的特点是条目繁多,很多法律条文晦涩难懂,劳动者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很难透彻理解其中的含义。为了让广大劳动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以及运用工伤法律法规,在遇到工伤纠纷时,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找出解决的途径,我们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运用了通俗的语言以及生动鲜活的案例。这样既减轻了读者的阅读难度,又可以使他们很轻松地学到工伤纠纷方面的知识。
本书共分为四大部分。部分是对工伤纠纷常见疑难问题的解读,我们运用案例加法律解读的方式,很直观地将涉及工伤方面的法律法规融入小案例当中,所选取的案例都是咱们广大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比如近些年来大家都非常关注的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离退休人员被返聘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如何界定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以及试用期或者实习期间受伤能否算工伤等等,这些问题每年都是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并且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很多问题也会因法律的更新而出现不同于以往的答案。我们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书中的案例解读,都是依据国家出台的法律,从而避免出现用过时的法律解决问题的尴尬。在本书的第二部分,我们精心选取了十大工伤纠纷经典案例,这些案例全部都是司法实践当中对我国工伤纠纷影响巨大的案例。选取真实裁判案例的目的是让我们广大读者有一个更加深切、真实的感受,法院在处理工伤纠纷诉讼时会依据什么样的法律、依据哪些法律原则以及社会风俗,这些都能在本书的经典裁判案例部分找到答案。人民法院每年都会发布一些关于工伤纠纷诉讼的指导案例,本书适当选取了几个以供广大读者参考,当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全书中的人名我们都做了相应的更改。本书的第三部分为相关法律法规及重点条文解读,我们选取了《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其中重要的条文进行解读,让读者在运用相关法律的时候更加得心应手。后的附录部分,我们选择了对于工伤纠纷有重要价值的十部法律法规,包括劳动者为关心的工伤等级鉴定标准以及职业病目录,将这些规范作为附录的目的是方便读者们进行查询以及学习。
安全是创造社会价值的基础,我们每一名劳动者都不希望面对工伤,但当工伤纠纷来袭时,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广大受到工伤困扰的劳动者来说是雪中送炭。希望我们这本工伤纠纷维权自助全书能够帮助更多可爱的劳动者远离工伤纠纷,也希望所有的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都能够平平安安。
minor-latin’>单位组织旅游期间受伤,能算工伤吗?
发生工伤事故后私了,还能撤销吗?
┅┅
本书通过常见问题解答、经典案例分析、重点法条解读并附录全部工伤索赔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多种形式,对以上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透彻的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与具体操作办法。
7 工伤如何进行认定?
张某某于2013年8月在某建筑工地上班时左脚受伤,张某某并未在意,继续工作。下班后只到药店拿了点药进行外敷。第二天张某某给老板请假回家休息,
十多天后左脚越来越肿并形成血栓。后转到大医院进行治疗,并进行了左腿高位截肢。医生同时诊断由于右腿已感染,也需要截肢。老板支付5万元左右医疗费后,拒绝再支付后期医疗费,并拒绝认可张某某受伤为工伤。张某某因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本人根本无法筹集到后期巨额的医疗费,张某某一家陷入困境。
工伤认定是工伤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事实认定。它关系到工伤事故责任的构成问题。将职工的人身伤害事实认定为工伤,则构成工伤事故责任,反之,则不构成工伤事故责任。
工伤认定分为广义、狭义的不同概念。广义的工伤认定,就是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实际上就是说的工伤事故责任构成。狭义的工伤认定,是指对于具体的伤害事实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在这里所说的工伤认定是指后者。
工伤认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至第16条的规定进行。工伤、视同工伤者,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基础事实;不得认定为工伤的,不属于工伤事故。
1《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认定工伤的全部要素,而且都是典型的表现形式。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工伤认定的关键之点在于工作时间的延伸,将工作时间的前后认定为工作时间,其必要条件是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因此,履行工作职责的要素也有一定的变化,只有工作场所的要素没有变化。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种情形,是工作原因要素的变化,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并非工作原因,而仅仅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例如,在银行工作,遭受劫匪攻击造成损害,不论是不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4)患职业病的。凡是患职业病,均与工作有关,因此一律认定为工伤。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其全部外出时间都认为是工作时间,其外出的地点以及沿途,也都认为是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自然属于工伤。即使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为了执行职责,并不是为了自己目的而行为,因此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因意外事故遭受损害的,也认为是工作时间。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用人单位没有责任,则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为是工作时间遭受的损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其他法律和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视同工伤实际上并不是工伤,由于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权利,将其作为准工伤对待,也就是视同工伤。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活动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
(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8工伤认定的内容都有哪些?
职工宋某系某国有钢铁企业的航车工,工作表现一贯较好。2008年10月8日夜晚,朱某值晚班(晚12∶00至次日8∶00)时突感头部疼痛,便乘工作间歇,从航车上跳到紧挨航车不远的一幢平房上休息,睡得迷迷糊糊时,忽听有人叫喊:“车间主任来了”。朱某听了急忙爬起来就走,却忘了自己是在平房顶上,结果一脚踏空,从屋顶上掉下来,当即昏迷不醒。经3个月的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近3万元人民币。3个月后,朱某出院,但留下严重的脑震荡后遗症,经常头痛、晕眩,且由于脊椎骨受损,腿脚活动也受影响。朱某认为自己是因工负伤,遂要求企业认定其为工伤并落实工伤待遇,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