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85746
★要读懂民国,读懂中国近代史,读懂吾国国运的航线,不能不读懂律师
本书中涉及诸多民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风云人物,华人大律师伍廷芳、民国“第一号律师”曹汝霖、跨越东西方文化的吴经熊大律师,立宪救国先驱沈钧儒等等,从清末立宪到民国约法,从巴黎和会交涉到治外法权的废除,从抗日爱国到施行宪政,从工人组织到女权运动,从司法独立到表达自由,都有他们的参与、推动甚或领导的身影,尽显一代律师在乱世中,为正义、人权和国家命运号呼奔走、殚精竭虑的风骨,令人为之动容、感慨良多。
作者以沉稳客观讲述历史的笔法,将这些民国律师的风骨和气节勾画得形神兼备,不仅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去重读民国波澜壮阔的历史,还能够唤起当今国人尤其是法律人寻求自身与社会的风骨和气节。书中兴味深长的逸事颇多,还有部分弥足珍贵的老照片,使本书内容丰厚珍贵,生动耐读。本书欲通过重温民国律师的往事,汲取法律人留下的宝贵经验和智识,挖掘律师先贤留给这一职业群体的精神财富。
华人律师鼻祖伍廷芳
伍廷芳与清末民初的司法改革
中华民国“一号”律师
曹汝霖的三次“陛见”
五四运动中的辩护律师
“侮辱总统”案与民国的言论自由
烈士律师与民国工运
“罗文干”案与民国法律人的集体抗争
律师江庸与朝阳法科
刺客博士女律师的传奇人生
当大律师遭遇弹劾
租界律师吴凯声的政治案件
“律协”掌门陈霆锐
民国亦有死磕派
执业上海的官僚律师
超越东西方的吴经熊
章士钊力辩陈独秀“危害民国”案
沈钧儒的宪政救国路
史良的女权与民主之梦
“七君子”案与民国最强律师团
汉奸审判与民国司法的日落
民国律师的公会自治
民国律师收入几何
民国律师的业务发展之道
主要参考文献暨引征目录
后记
——张鸣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民国风云,一批律师勇立潮头,捍卫权利,伸张正义。这段历史与当下中国维权律师的行动颇为相似,近年来一系列大案中, 律师的行动日益坚定,即使遭遇困局与打压。无论民国还是当下,他们的故事皆表明:律师是推动法治的中坚力量。律师兴,法治兴。
——徐昕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民国律师,见证了中国律师,以江湖之身,参考建设新型政治文明国家,最终因历史洪流改道而中途退出视野,如河流复归故道,他们依旧是可以借鉴和汲取力量的航标。
斯伟江 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一言难尽的律师
我们这个国家,至少在两千多年前,就有法律,有诉讼,可以开庭打官司。但是,却一直没有,也不可以有律师。所谓的诉讼,无非是原被两造,在官老爷面前,在两旁皂隶的虎视眈眈之下,各自陈诉自己的理由或者冤屈。然后听从青天大老爷的发落。如果不服,屁股上先尝尝水火棍的滋味。至于现在电影电视上讲得神乎其神的讼师,其实根本就没这种职业。被人称为讼师的,顶多是兼职。而且不能公开露面,老实的,不过代写诉状,刁蛮的,则可以给想打官司的人背后出点馊主意。这样的人,一旦被官府锁定,必遭严惩。因为,在那个时代,包揽讼词,挑拨诉讼者,就是讼棍,这样的讼棍,历朝历代,都是要严厉打击的,轻则流放,重则杀头。在一个以非讼为道德的社会里,所谓的讼师,不仅挑战官府权威,道德上就不正确。
中国的土地上,第一次有律师,已经是民国了。清末新政的司法改革,力度很大,但毕竟时间太短了。独立的司法审判体系,对多数地方而言,仅仅在纸上。刑事和民事诉讼法的确立,也仅仅在发达地区做到了原被两造平等地应诉。乡绅没法像过去那样,拿自己一个名刺,就把欠租的佃户送官。律师制度,只能等到民国才问世。中国历史上第一号的律师证,给了曾经在清末做过外务部左侍郎的曹汝霖。这位在五四运动中,被骂成大汉奸的人,在日本学的是政治。但是,清末新政期间,他却参与过宪政编查馆的工作,翻译过日本和德国的法典,也参与制订了好些中国的新法典。进入民国,一时间不想做官,当律师,也合乎身份。
清末的外务部,位列各部之首,一个副部长做了律师,很给律师长脸。以他在官场和司法界的人脉,没有官司打不赢的。每次庭审,只要他出席,旁听的法律学生乌泱乌泱的。出了北京,老百姓找他打官司的人跪了一地。用他的话说,人们是把他当八府巡按了。
曹汝霖的律师生涯不长,很快就复出做官去了。真正领风骚的,是上海律师公会的律师们。做过民国司法总长和代总理的张耀曾,是这个公会的成员,同样做过司法总长的章士钊也是。而且,沈钧儒、史良、沙千里、王造时、张志让这些民国响东东的大名人,都是上海的大律师。其中沈钧儒,清末中过进士。
国民党当家之后,中国的司法改革,有所倒退。以党代政的立法院制订的《暂行反革命治罪法》,以及稍后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开了民国以言治罪的先河。大批的政治犯,就是在这两个临时法律之下,被定罪入狱。好多共产党人,也就是依照这种法律,被定罪,甚至丢了性命。幸好,那时的上海,还有租界,租界有中外合审的会审公廨。那时由于律师们的努力,好些革命者,就是在这里,被无罪释放了。
当然,1932年被捕的前中共的总书记陈独秀没有这么幸运。此时的他,已经被他的党和共产国际所抛弃。但是,一根筋的他却依然坚持以武力推翻国民党政府的主张,凭借他那个托派小组织,展开活动。被捕之后,贫病交加的陈独秀,当然没有钱请律师。但是,他昔日的好友章士钊律师,却自愿免费为他辩护。当年章士钊在江苏高等法院上,为陈独秀所做的辩护词,已经载入史册了,问世不久,就成了著名的东吴大学法学院的辅助教材。看当时报纸记录的庭审状况,法官们简直被章大律师弄得张口结舌,狼狈不堪。尽管,章士钊的辩论,陈独秀并不买账。
同样难堪的法庭庭审,还有1936年的“七君子案”,法官在如此强势的律师面前,简直就是遭罪。甚至,1946年,南京高等法院审理汉奸案,也遭遇这样的尴尬。原本法官们觉得审判汉奸,民众一定拥戴,所以,特别在朝天门广场直播。没想到,由于国民党抗战胜利后,一系列倒行逆施,大失民心,同时,也由于律师们精彩的驳辩,旁听席上,直播的广场上,竟然出现了一边倒——一边倒向汉奸被告的现象。
然而,不管怎样尴尬,怎么难堪。律师们没有受到刁难,也没有人想起会把他们驱逐出庭。包括此前的取证,阅卷,会见当事人,都没有任何问题。尽管民国的立法机构,炮制了若干完全有违《中华民国约法》精神的临时法律,作为训政时期限制个人权利的利器,但是,从清末传下来的司法改革成果,却也没有被废止。至少,律师们能干活,而且能把活儿干得相当好。他们中的好多人,过得也相当滋润,还成了这个国家一等一的大名人。
从清末司法改革算起,中国的司法改革,已经走了一个多世纪的路,让我这个外行没有想到的是,律师有的时候,居然还是妾身未明。影视剧视他们为讼师,他们自己有时也自称“大状”,民国律师的风光,也许不足以点醒人们,但至少会给我们提供一些耐人寻味的故事。
本书书成,作者和编辑,命我这个外行作序,盛情难却,狗尾续貂。于是有了上述的文字。
张鸣2015年6月3日,于京北清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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