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72932
本书是已经出版的《证券违法案件办理总成》的姊妹篇,整体结构与之基本保持一致,分为刑事犯罪、行政违法、民事侵权三篇。在每一篇中,以法律条文(主要是《刑法》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条文)为中心,围绕条文进行三个方面的注解:一是“相关规定”,其中既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也包括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还包括一些重要的自律监管规则等。二是“典型案例”,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以及在实践中影响较大、广为关注、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三是“权威解读”,主要是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编写的法律释义、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文章,突出重要性、专业性。
第一篇刑事犯罪篇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二篇行政违法篇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承诺制度】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操纵市场】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内幕交易】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传播媒介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从事期货交易、衍生品交易】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出借、借用期货账户】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法采取程序化交易】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条 【未报告有关重大事项】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从业人员违法参与期货交易】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非法设立期货公司、未经核准从事相关期货业务】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骗取设立许可、变更核准或者业务许可】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期货经营机构违法经营】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期货经营机构违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规定、接受交易者全权委托、损害交易者利益】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非法组织期货、衍生品交易】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违法】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法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期货服务机构违法不提供相关资料】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条 【期货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交割库违法】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未按规定报备案】【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不合规定和标准】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未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资料和信息,泄露、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有关文件资料】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违法从事境外期货交易】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委托无业务资格机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从事经营活动】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违法从事期货市场营销、推介及招揽活动】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拒绝、阻碍监督检查、调查】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五十条 【市场禁入】
第三篇民事侵权篇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五十条 【期货经营机构违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赔偿责任】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五十一条 【期货经营机构的举证责任倒置】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五十七条 【代表人诉讼制度】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九条 【期货业务人员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九十条 【期货交易场所重大过错的赔偿责任】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操纵市场的赔偿责任】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内幕交易的赔偿责任】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信息误导的赔偿责任】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期货经营机构违法经营的赔偿责任】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期货经营机构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赔偿责任】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四十条 【期货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赔偿责任】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附 篇
一、刑行民衔接指引
二、《期货和衍生品法》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条文比对表
三、刑行民责任条文比对表
四、《期货和衍生品法》与《证券法》法律责任条文比对表
五、1999-2022期货市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案例汇总表
序
期货违法活动横跨刑事、行政、民事三大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行业规范十分繁杂;在法律规范供给不足之处,典型案例、主管部门的权威解读对于指导实践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此类案件,必须对刑行民三大领域的相关规定、典型案例、权威解读均烂熟于心、了如指掌,才有可能妥当地处理案件、全面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涉期货犯罪条款作了修正;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违法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作了全新的设计。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打通刑行民三大领域进行系统梳理更是势在必行。
本书是已经出版的《证券违法案件办理总成》的姊妹篇,整体结构与之基本保持一致,分为刑事犯罪、行政违法、民事侵权三篇。在每一篇中,以法律条文(主要是《刑法》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条文)为中心,围绕条文进行三个方面的注解:一是“相关规定”,其中既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也包括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还包括一些重要的自律监管规则等。二是“典型案例”,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以及在实践中影响较大、广为关注、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三是“权威解读”,主要是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编写的法律释义、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文章,突出重要性、权威性。至于笔者对于相关问题的观点,只在必要之处以“本书注”的形式体现在脚注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聚焦中心、突出重点、节约篇幅,本书在体例上,一是并非每个法条项下均有“相关规定”“典型案例”“权威解读”三个方面的注解,而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录。对于实践中不常用的法条,相关内容适当简省。二是根据行文需要,少量重要的文件属于全文编录,案例以及多数文件则属于节录。
本书的最后设置“附篇”,整理了一个指引(刑行民衔接指引)、三个比对表(《期货和衍生品法》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条文比对、刑行民责任条文比对、《期货和衍生品法》与《证券法》法律责任条文比对)、一个汇总表(自1999年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现统一集中监管以来的期货市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案例汇总),作为读者进一步研究、学习的索引。
鉴于个人能力有限,难免会有错漏之处,希望学界、实务界同仁能够不吝指正,以便于本书更好地为期货研究者、从业者、爱好者服务。
侍 雯 许楚奇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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