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79943丛书名: 清华法学文丛
内容简介
本书既包含作者长期负责WTO诉讼和中外知识产权合作的研究结晶,也有作者法学教育思维与方法的凝练。除了收录作者对WTO内容机制与实践的研究成果,亦有作者在WTO实践和国际知识产权交往等方面的实务经验,讨论式教学法的研究探讨以及其对人生、文学、哲学等问题的人文思考。
目 录
WTO文选
序言集
案例
启示
实战
乐园
知识产权文选
综述
随笔
教学法文选
实录
评析
其他
其他文选
人生
文学
哲学
清华
序言集
案例
启示
实战
乐园
知识产权文选
综述
随笔
教学法文选
实录
评析
其他
其他文选
人生
文学
哲学
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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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教育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庚子赔款的放洋生(1909—1925),他们当中有一部分当年远渡重洋学习法律,是早一批到美国读法律的中国人,他们毕业后带着西方法治文明,回到多灾多难的故土报效祖国。1928年清华学校改制为大学,法学院是早设立的四大学院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全国大学院系调整,清华大学被改造为工科学府,文科专业并入其他高校。几十年里,人们对清华工科院校的形象已经固化,似乎忘记了清华本来就是综合大学,今天*仍然把清华划归“理工”类院校。
1995年9月8日,在那个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的早晨,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院士宣布恢复法学教育,复建法律学系。1999年4月24日在法律学系基础上,清华大学复建法学院。20年后,作为亲历这一过程的教师,我仍然十分佩服清华大学领导当年的远见和果断。
20年来,81位教师前后在这里全职任教,目前在职68位,还有20多位兼职教师曾经传道于此。20年来,八千多优秀法治人才从这里毕业,走向法治建设和各行各业线。这是一个高端“移民社会”,每一位学人的到来都有一个故事,有一段曲折的道路。有的离开长期执教的学校,加盟这家新式学堂,尝试新理念,探索21世纪的大学之道,希望人生有一个全新的开始;有的不远万里,从大洋彼岸来到北京,耕耘在这片法学新天地;有的初出茅庐,踌躇满志,从世界各地的著名学府直接走入清华园,开始自己对法学和法治精神的追寻。清华一度成为法学精英心中的“延安”或者说“新大陆”,带给人们无限的想象空间。英雄不问出处,无论何种原因“移民”到这里,大家都看上了清华园这块学术沃土和教育重镇,毅然决然迈出人生这关键的一步。一个学生在这里学习几年,称其为校友。这些老师大部分不在清华本校毕业,也许称不上严格意义的“校友”,但他们在清华的时间远远超出任何一个学生,那是十多年、几十年乃至一辈子的承诺、坚守、守望!正是这些老师的到来,才有新清华法学的故事和奇迹。
清华再次与法学相结合,不仅仅是物理上的叠加和积累,更是奇特的化学反应,形成了独特的气派、精神和品格,产生了“新清华法学”这一法学新流派。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例外。每一个大学、每一个学院也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精神特质。大学的精神特质或者说品质特征是由老师、学生、校友在特定的地方、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创造出来的共同的价值追求。那么,清华大学法学院,或者说清华法律学人具有什么样独特的精神特质呢?
突出的一点,清华法律学人无论研究理论实务,公法私法,实体程序,国内国际,无不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承载崇高的责任使命,饱含对人民、对国家深厚的感情。清华大学诞生于多灾多难的旧中国,起源于血雨腥风的战火,可谓民族耻辱的产物。从诞生那天起,清华大学就注定对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承担着特殊责任。也许正是戴着“赔款大学”这顶屈辱的帽子,使得一代又一代清华人特别爱国,历代清华师生先天下之忧而忧,以天下为己任,为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而发奋努力。从1910年位赴美国攻读法律的张福运,到1946年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法官梅汝璈和检察官向哲浚,以及钱端升、王铁崖、端木正、陈体强、龚祥瑞等等,一直到2010年把生命奉献给清华和国家法治事业、“一切学术为了中国”的何美欢,我们都能感受到一脉相承的清华特质和清华品格:他们精通国际,洞悉世情,又非常爱国,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发自内心对国家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完美结合在一起。一切学术为了中国,为了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了那比阳光都珍贵的公平正义!这就是清华法律学人一贯的价值追求,也是永恒的大学之道。
清华法学的另一个特质就是对“道”、对真理的不懈追求。法学不仅仅是古代的“律学”或者近现代的法律学,也不仅仅是一套知识体系和技能技巧,而是关于公平正义、治国理政的大学问,终极追求是建构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保障基本人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不仅是按照法律条款治理,更重要、更根本的是追寻法治的真谛,按照理性和法治精神治理。但法律的职业属性很容易走向只重视“术”、而忽视“道”的追求和传承。丧失理想和价值追求的职业是纯粹的技术技巧,是迷失方向的知识传授,是可怕的“术”。因此,法学研究绝非简单的职业技能研究,必须同时也是关于“大道”和真理的研究。只有建立在道德理性和人文关怀基础上的法治,才具有可持续性,因为不道德比非法更可怕。法律人永远不能让知识技巧超越人类美德的底线,不能忘记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古人讲“天理、国法、人情”表达了同样的期望和诉求。大学是文明的灯塔,是讲大道、讲真理、讲理想的地方,要引导社会,而非完全被社会所引导。大学之道,在明明德。1932年清华法学院增设法律学系就提出“本学系宗旨,系对于应用及学理两方面,务求均衡发展,力避偏重之积习,以期造就社会上应变人才,而挽救历来机械训练之流弊”。今日清华法律学人继承了清华法学这一光荣传统,追求法治的大道大德和独立精神,带着崇高的理想和对真理的热切追求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我们为此把“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十个大字印在《清华法学》封面上,作为清华法律学人共同的学术座右铭,互勉互励。法学院大楼取名“明理”也有这方面的用意。
历史上的清华法学常常中断,命运多舛,这本身就是中国百年历史的真实写照,反映了法律、法学在中国命运的变迁。这20年来我也常常担心法学院会不会再次关门,这种忧虑曾经长期挥之不去。一直到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开启波澜壮阔的法治建设工程,我才坚信清华法学院今后再也不会关门!一个国家坚持开办自己的法学院,一百年、二百年乃至永远不动摇,不信法治建不成!只要有法学院在,法治就有希望。有位清华老领导当年参观百年哈佛法学院,看到十多栋雄伟的大楼屹立在法学院校园中,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光看哈佛法学院这么多大楼,就知道这个国家建设法治的决心有多大,就知道这是世界一流法学院。
20年来,清华法律学人在学校大力支持下,一方面广筹资源,兴建大楼,让法学院永远扎根清华园沃土和中华大地上,表达对法治建设的坚定承诺;另一方面,在继承清华法学优良传统基础上,锐意改革,推陈出新,极大扩展了法学的内涵和外延,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才智,为中国法学增添新的光彩和荣誉。这20年既是历史的延续,也是伟大的开端。清华法学的故事时隔多年,不仅延续下来,而且扎根、升华,不断发扬光大,深入人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决定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这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中,清华法律学人没有缺位,也不能缺位,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清华法学必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再造新的辉煌,“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间节点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元年,为庆祝清华大学恢复法学教育20年,清华法律学人把自己多年的学术成果汇编成册,分批出版,意义非凡。尽管大家研究的具体领域不同,学术理想和观点也有差异,语言风格自然也各不相同,但是透过每篇文章的字里行间,人们仍然能够看到其中的共性,看到新清华法学鲜明的精神特质和价值追求。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都是呕心沥血之作,都是用真心、带着理想和深厚的情感写出来的学术精品。我不善于写序,也无法完全概括同事们取得的学术成就,只是把我所理解的清华法律学人对21世纪大学之道和法治精神的探寻加以初步总结归纳,与诸君切磋共勉,并聊以为序。
王振民
2015年5月5日
于清华园明理楼
前言
编“自选集”,是一件开心而又羞愧的事情。
开心,是能够借此机会回顾这些年走过的写作之路。每一篇文章,从创意的产生,到思路的酝酿,到资料的收集,到端坐在电脑前将思想一键一键地敲成文字,期间都有很多故事,那些只有作者本人才知道的故事。当一篇篇旧文再次呈现在电脑屏幕上,那些故事也活灵活现起来,向作者招手,令作者微笑。为了让读者也了解一点“内情”,对作者报以“同情之理解”(陈寅恪语),我在一些文章的脚注中,加上了一点背景说明。
羞愧,是因为现在看起来,没有一篇文章是令作者完全满意的。事实上,每篇文章完成之际,也即作者不满意之时,总觉得还有什么地方没有写到,什么地方没有写好,而到了编选文集的时候,这种不满意就更加严重了:如此拙作,何以示人?然而,写作毕竟是一时思想的凝固,反映了当时的心情和想法。也就是说,在当时的情况下,也许这就是能写出的好的文字了。此外,现在虽然能够对当初的文章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但是并不意味着现在就能够写出更好的文字,因为写作还有激情的作用,时过境迁,未必能够再现当时的心境。因此,编选文集,不是,也不应该重新撰写。是什么样就什么样吧,反正这是一些真实的记录。当然,这并不妨碍我在脚注中记录一点此刻的“点评”,因为这些都是此时此刻的真实想法,应该与读者分享。
因此,在开心与羞愧交织的心情中编选文集,就是选择那些有意义的、写得好的旧文。至于什么是“有意义”、什么是“写得好”,则完全是作者的主观臆断了。在上述脚注中,我会刻意加一点说明。此外,作者自己的经历,可能在判断的过程中起着一定作用。
1996年,我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来到被称为“经济外交部”的外经贸部工作,一干就是18年。中央国家机关,经常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会议和谈判,在这样的岗位上,“高屋建瓴”、“见多识广”,难免会有“一览众山小”的狂妄,因此,我的文字中,经常开口闭口都是“中国”怎么怎么样。文集中,大家会看到这些“宏观”的文章。
然而,我具体工作的条约法律司,却又是一个法律专业部门,专业到代表国家出庭打官司。对于每一个WTO案件,我都会与同事和中外律师研究每一个法律点,制定每一步诉讼策略。因此,我的文字中,有很多都是关于具体案例研究的。文集中,大家会看到这些“微观”的文章,常常是“咬文嚼字”、“纠缠不休”。
此外,我参加过中国加入WTO谈判,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担任过外交官,长期负责WTO诉讼和中外知识产权合作,访问过几十个国家,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飞行里程已经相当于绕赤道25周,爱好广泛,读书庞杂,酷爱教学……这些经历,都或多或少地反映在文集的篇篇文字中。
我是幸运的,能够在中国好的大学读书,能够在中国的平台工作,能够从事中国为前沿的法律实践,现在又能够与中国秀的年轻人相处。我的“专业”领域似乎可以分为三个方面:WTO研究,知识产权工作,教学法探索,文集的顺序也是如此排列的。文集取名“法里法外”,是因为收集了少量的“非专业”文字。我认为这些文字也“有意义”、“写得好”,并且这些文字的形成过程,对于我写作“专业”文章大有裨益。
我热爱写作。写作能记录思想,深化认知。写作还能交流思想,“与人乐乐”。但是我也深知学无止境,写亦无止境。唯愿下一次编“自选集”,能够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羞愧。
2015年1月14日于清华园
1995年9月8日,在那个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的早晨,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院士宣布恢复法学教育,复建法律学系。1999年4月24日在法律学系基础上,清华大学复建法学院。20年后,作为亲历这一过程的教师,我仍然十分佩服清华大学领导当年的远见和果断。
20年来,81位教师前后在这里全职任教,目前在职68位,还有20多位兼职教师曾经传道于此。20年来,八千多优秀法治人才从这里毕业,走向法治建设和各行各业线。这是一个高端“移民社会”,每一位学人的到来都有一个故事,有一段曲折的道路。有的离开长期执教的学校,加盟这家新式学堂,尝试新理念,探索21世纪的大学之道,希望人生有一个全新的开始;有的不远万里,从大洋彼岸来到北京,耕耘在这片法学新天地;有的初出茅庐,踌躇满志,从世界各地的著名学府直接走入清华园,开始自己对法学和法治精神的追寻。清华一度成为法学精英心中的“延安”或者说“新大陆”,带给人们无限的想象空间。英雄不问出处,无论何种原因“移民”到这里,大家都看上了清华园这块学术沃土和教育重镇,毅然决然迈出人生这关键的一步。一个学生在这里学习几年,称其为校友。这些老师大部分不在清华本校毕业,也许称不上严格意义的“校友”,但他们在清华的时间远远超出任何一个学生,那是十多年、几十年乃至一辈子的承诺、坚守、守望!正是这些老师的到来,才有新清华法学的故事和奇迹。
清华再次与法学相结合,不仅仅是物理上的叠加和积累,更是奇特的化学反应,形成了独特的气派、精神和品格,产生了“新清华法学”这一法学新流派。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例外。每一个大学、每一个学院也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精神特质。大学的精神特质或者说品质特征是由老师、学生、校友在特定的地方、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创造出来的共同的价值追求。那么,清华大学法学院,或者说清华法律学人具有什么样独特的精神特质呢?
突出的一点,清华法律学人无论研究理论实务,公法私法,实体程序,国内国际,无不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承载崇高的责任使命,饱含对人民、对国家深厚的感情。清华大学诞生于多灾多难的旧中国,起源于血雨腥风的战火,可谓民族耻辱的产物。从诞生那天起,清华大学就注定对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承担着特殊责任。也许正是戴着“赔款大学”这顶屈辱的帽子,使得一代又一代清华人特别爱国,历代清华师生先天下之忧而忧,以天下为己任,为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而发奋努力。从1910年位赴美国攻读法律的张福运,到1946年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法官梅汝璈和检察官向哲浚,以及钱端升、王铁崖、端木正、陈体强、龚祥瑞等等,一直到2010年把生命奉献给清华和国家法治事业、“一切学术为了中国”的何美欢,我们都能感受到一脉相承的清华特质和清华品格:他们精通国际,洞悉世情,又非常爱国,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发自内心对国家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完美结合在一起。一切学术为了中国,为了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了那比阳光都珍贵的公平正义!这就是清华法律学人一贯的价值追求,也是永恒的大学之道。
清华法学的另一个特质就是对“道”、对真理的不懈追求。法学不仅仅是古代的“律学”或者近现代的法律学,也不仅仅是一套知识体系和技能技巧,而是关于公平正义、治国理政的大学问,终极追求是建构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保障基本人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不仅是按照法律条款治理,更重要、更根本的是追寻法治的真谛,按照理性和法治精神治理。但法律的职业属性很容易走向只重视“术”、而忽视“道”的追求和传承。丧失理想和价值追求的职业是纯粹的技术技巧,是迷失方向的知识传授,是可怕的“术”。因此,法学研究绝非简单的职业技能研究,必须同时也是关于“大道”和真理的研究。只有建立在道德理性和人文关怀基础上的法治,才具有可持续性,因为不道德比非法更可怕。法律人永远不能让知识技巧超越人类美德的底线,不能忘记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古人讲“天理、国法、人情”表达了同样的期望和诉求。大学是文明的灯塔,是讲大道、讲真理、讲理想的地方,要引导社会,而非完全被社会所引导。大学之道,在明明德。1932年清华法学院增设法律学系就提出“本学系宗旨,系对于应用及学理两方面,务求均衡发展,力避偏重之积习,以期造就社会上应变人才,而挽救历来机械训练之流弊”。今日清华法律学人继承了清华法学这一光荣传统,追求法治的大道大德和独立精神,带着崇高的理想和对真理的热切追求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我们为此把“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十个大字印在《清华法学》封面上,作为清华法律学人共同的学术座右铭,互勉互励。法学院大楼取名“明理”也有这方面的用意。
历史上的清华法学常常中断,命运多舛,这本身就是中国百年历史的真实写照,反映了法律、法学在中国命运的变迁。这20年来我也常常担心法学院会不会再次关门,这种忧虑曾经长期挥之不去。一直到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开启波澜壮阔的法治建设工程,我才坚信清华法学院今后再也不会关门!一个国家坚持开办自己的法学院,一百年、二百年乃至永远不动摇,不信法治建不成!只要有法学院在,法治就有希望。有位清华老领导当年参观百年哈佛法学院,看到十多栋雄伟的大楼屹立在法学院校园中,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光看哈佛法学院这么多大楼,就知道这个国家建设法治的决心有多大,就知道这是世界一流法学院。
20年来,清华法律学人在学校大力支持下,一方面广筹资源,兴建大楼,让法学院永远扎根清华园沃土和中华大地上,表达对法治建设的坚定承诺;另一方面,在继承清华法学优良传统基础上,锐意改革,推陈出新,极大扩展了法学的内涵和外延,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才智,为中国法学增添新的光彩和荣誉。这20年既是历史的延续,也是伟大的开端。清华法学的故事时隔多年,不仅延续下来,而且扎根、升华,不断发扬光大,深入人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决定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这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中,清华法律学人没有缺位,也不能缺位,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清华法学必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再造新的辉煌,“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间节点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元年,为庆祝清华大学恢复法学教育20年,清华法律学人把自己多年的学术成果汇编成册,分批出版,意义非凡。尽管大家研究的具体领域不同,学术理想和观点也有差异,语言风格自然也各不相同,但是透过每篇文章的字里行间,人们仍然能够看到其中的共性,看到新清华法学鲜明的精神特质和价值追求。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都是呕心沥血之作,都是用真心、带着理想和深厚的情感写出来的学术精品。我不善于写序,也无法完全概括同事们取得的学术成就,只是把我所理解的清华法律学人对21世纪大学之道和法治精神的探寻加以初步总结归纳,与诸君切磋共勉,并聊以为序。
王振民
2015年5月5日
于清华园明理楼
前言
编“自选集”,是一件开心而又羞愧的事情。
开心,是能够借此机会回顾这些年走过的写作之路。每一篇文章,从创意的产生,到思路的酝酿,到资料的收集,到端坐在电脑前将思想一键一键地敲成文字,期间都有很多故事,那些只有作者本人才知道的故事。当一篇篇旧文再次呈现在电脑屏幕上,那些故事也活灵活现起来,向作者招手,令作者微笑。为了让读者也了解一点“内情”,对作者报以“同情之理解”(陈寅恪语),我在一些文章的脚注中,加上了一点背景说明。
羞愧,是因为现在看起来,没有一篇文章是令作者完全满意的。事实上,每篇文章完成之际,也即作者不满意之时,总觉得还有什么地方没有写到,什么地方没有写好,而到了编选文集的时候,这种不满意就更加严重了:如此拙作,何以示人?然而,写作毕竟是一时思想的凝固,反映了当时的心情和想法。也就是说,在当时的情况下,也许这就是能写出的好的文字了。此外,现在虽然能够对当初的文章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但是并不意味着现在就能够写出更好的文字,因为写作还有激情的作用,时过境迁,未必能够再现当时的心境。因此,编选文集,不是,也不应该重新撰写。是什么样就什么样吧,反正这是一些真实的记录。当然,这并不妨碍我在脚注中记录一点此刻的“点评”,因为这些都是此时此刻的真实想法,应该与读者分享。
因此,在开心与羞愧交织的心情中编选文集,就是选择那些有意义的、写得好的旧文。至于什么是“有意义”、什么是“写得好”,则完全是作者的主观臆断了。在上述脚注中,我会刻意加一点说明。此外,作者自己的经历,可能在判断的过程中起着一定作用。
1996年,我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来到被称为“经济外交部”的外经贸部工作,一干就是18年。中央国家机关,经常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会议和谈判,在这样的岗位上,“高屋建瓴”、“见多识广”,难免会有“一览众山小”的狂妄,因此,我的文字中,经常开口闭口都是“中国”怎么怎么样。文集中,大家会看到这些“宏观”的文章。
然而,我具体工作的条约法律司,却又是一个法律专业部门,专业到代表国家出庭打官司。对于每一个WTO案件,我都会与同事和中外律师研究每一个法律点,制定每一步诉讼策略。因此,我的文字中,有很多都是关于具体案例研究的。文集中,大家会看到这些“微观”的文章,常常是“咬文嚼字”、“纠缠不休”。
此外,我参加过中国加入WTO谈判,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担任过外交官,长期负责WTO诉讼和中外知识产权合作,访问过几十个国家,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飞行里程已经相当于绕赤道25周,爱好广泛,读书庞杂,酷爱教学……这些经历,都或多或少地反映在文集的篇篇文字中。
我是幸运的,能够在中国好的大学读书,能够在中国的平台工作,能够从事中国为前沿的法律实践,现在又能够与中国秀的年轻人相处。我的“专业”领域似乎可以分为三个方面:WTO研究,知识产权工作,教学法探索,文集的顺序也是如此排列的。文集取名“法里法外”,是因为收集了少量的“非专业”文字。我认为这些文字也“有意义”、“写得好”,并且这些文字的形成过程,对于我写作“专业”文章大有裨益。
我热爱写作。写作能记录思想,深化认知。写作还能交流思想,“与人乐乐”。但是我也深知学无止境,写亦无止境。唯愿下一次编“自选集”,能够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羞愧。
2015年1月14日于清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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