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5728905
经典中的爱情,爱情中的经典。《红字》是真正杰出的文学书。——《书与你》
只有感悟到自己内在的堕落性才会产生赎罪的动机,通过忏悔和赎罪的途径人才能实现跨越并接近上帝。——霍桑
译者序 /1
第二版序 /13
前言 /15
主要人物表 /55
一 狱门 /1
二 市场 /3
三 相认 /13
四 会见 /22
五 海丝特做针线活 /29
六 珠儿 /39
七 总督府大厅 /49
八 小精灵和牧师 /56
九 医生 /66
十 医生和病人 /76
十一 内心深处 /86
十二 牧师夜游 /94
十三 海丝特的另一面 /105
十四 海丝特和医生 /113
十五 海丝特和珠儿 /120
十六 林中散步 /127
十七 教长和教民 /134
十八 一片阳光 /144
十九 孩子在溪畔 /151
二十 迷惘的牧师 /159
二十一 新英格兰的节日 /170
二十二 游行 /179
二十三 红字的显露 /190
二十四 结局 /199
译者序
漆黑的土地 鲜红的A字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他的小说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上都独具一格。他把严肃的道德和历史内容与卓越的艺术表现形式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把天赋的想象力与高超的语言技巧融为一体。他是一位真正富有个性与创造力的作家,因而一直享誉英美和世界文坛,至今盛名不衰。霍桑同时代的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在1850年写的一篇题为《霍桑和他的屋青苔》的评论文章中,深情地表达了他对霍桑的崇敬和赞颂,甚至认为霍桑和英国的莎士比亚不分轩轾。他对美国的读者大声疾呼:“同胞们,提起与我们有血肉之亲的优秀作家,除了霍桑之外,还有谁更值得我向你们推荐呢?霍桑不模仿他人,而他人也模仿不了霍桑。”次年(1851年),麦尔维尔把他刚写就的长篇小说《白鲸》题献给霍桑,“以表达我对他的天才的仰慕”。值得注意的是,麦尔维尔在写那篇文章时,还没有见到过霍桑,也还来不及对刚发表的《红字》做深入细致的评论。19世纪后期的著名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对霍桑也赞美不已,说“他的作品将世代相传……他的名字将流芳百世”。
进入20世纪,美国文学日趋成熟,涌现了一大批有成就的作家,如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克纳等。这些作家无不从霍桑那里深受教益,无怪乎有人称霍桑是“作家的作家”。
那么,是什么使霍桑及其作品具有这种强大的生命力和魅力呢?
一百多年来,许多传记家和评论家作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几乎涉及他的生活和作品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很多评论家指出,他的力量的源泉是他对新英格兰地区生活的深切了解。有人说他是“从新英格兰土壤中土生土长起来的——从那里坚硬的花岗岩的裂缝里发芽、开花”。美国文学批评家布鲁克斯等主编的《美国文学:作家和作品》在评论霍桑时这样写道:“霍桑是美国文学中位这样的小说家,我们在其作品中能够充分意识到生活与小说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使我们深切地感到小说远非只是一种高雅的娱乐、一种新闻报道或稀释了的历史记录,也不是在客厅里故作斯文的谈天说地。”霍桑用他激越的感情和丰富的想象力使自己同塑造的人物、叙述的故事和探究的问题息息相关、血脉相通,从而感染了读
者,打动了读者的心。
《美利坚合众国文学史》的主编罗伯特·斯皮勒明确指出:“要研究霍桑的艺术,必须了解他的人生经历,因为两者是因和果的关系。”要读好他的重要作品《红字》,也完全有必要知道一些有关作家的生平。霍桑1804年7月4日(美国国庆日)出生在马萨诸塞的塞勒姆镇。塞勒姆镇是殖民地时期的一个重要港口,也是清教徒势力张狂猖獗之地。他的家庭曾是名门望族,几代祖先都是狂热的清教徒。据说他的五世祖约翰·赫桑是审判1692年声名狼藉的塞勒姆驱巫案的三大法官之一。这一事件在霍桑幼年的心灵上留下了很深的伤痕。他在写完《红字》后曾写过一篇自传性的文章,题为《海关》,用作小说的序文。他在该文中写道:“我,一名作家,作为他们的代表,却为他们深感羞愧。我祈求,这些由他们招来的诅咒——如我听到的诅咒,也如多少年前人类凄凉悲惨的境况充分说明其存在的诅咒——从此以后消除殆尽。”这种负罪感还促使他在上大学时在自己的姓氏Hathome里加进一个W,变成Hawthorne,以示有异于不光彩的祖先。不难理解罪恶问题成了霍桑许多作品中经常出现的主题,也是《红字》的主题之一。到了霍桑的童年时代,家道中衰。1808年,霍桑四岁时,当船长的父亲患病死于荷属圭亚那(今苏里南)。于是,他在十二岁之前一直跟母亲和两个姐妹住在舅舅家里。九岁时,在一次和同伴玩耍时扭伤了腿,致使他的足有点跛。足疾使他增加了一份自卑感,以读书自遣,并决心当一名作家。显然,家境的衰落、父亲的去世、寄人篱下的生活,以及身罹足疾对霍桑的性格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里还特别要提及的是,他母亲失去丈夫后,一直落落寞寞,离群索居,甚至与家人极少交往。正如霍桑描述的那样,“她的忧伤至死犹存,成了一种顽症,痛不欲生。”霍桑深受母亲这种心情的感染,也养成了“可恶的孤寂独处的习惯”。这种孤寂感一直伴随着他,在他的创作中随处可见。《红字》里的海丝特·白兰就是一个被摒弃、被孤立的牺牲品。1821年,霍桑进入鲍登学院就读。这是一所很小的学校,但在他的同学中有一些后来成了知名人物,如亨利·华兹渥斯·朗费罗、富兰克林·皮尔斯、霍雷肖·布雷奇、乔纳森·西利等。其中有些人,特别是后来成为美国第十四届总统的皮尔斯,给了他很大的帮助。
霍桑在学业上表现并不突出,但是他的文学才能已初露锋芒,颇得赞扬。这就进一步加强了他成为作家的决心。1825年,霍桑从鲍登学院毕业后回到家乡塞勒姆镇,与母亲和姐妹住在一起。尔后的十二年,即常常被称为“幽室时期”,引起了传记家和评论家的极大兴趣。霍桑本人也竭力标榜自己过着深居简出的隐士生活,说他自己只在晚间才下楼散步,甚至不跟自己的家人交谈。但是,近的研究资料表明,这期间,霍桑虽然苦心孤诣于练习写作,埋头钻研美国殖民时期的历史,而不甚关心当时的政治问题,但是他还是参加了塞勒姆的一些重要的社交活动,有过几次认真的求爱的经历,并与皮尔斯、布雷奇等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有几个夏天还外出旅行,考察新英格兰的山山水水、风俗民情。
这十二年实际上是他写作的实习时期,表明他蕴藏着旺盛的创造力,写出了不少作品。1828年他自费付印的部历史小说《范肖》就是在这个时期创作的。令人费解的是,该书出版后不久,霍桑便把所有的书收回并销毁。这期间他还写了不少短篇小说,但几乎没有一个出版商愿意出版它们。直至1837年,经过他老同学布雷奇的帮助,一家出版社才同意结集出版他的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该书的出版引起了美国和英国评论界的注意,从而给他打开了“与世界沟通的通道”。他在一篇手记中写道:“终于在这间昏暗寒伧的幽室里赢得了声誉。”在这些短篇小说中,霍桑表现出对于象征手法与心理描写的巨大才能,这成为他写作的鲜明特点。这些特点在《红字》中表现得尤为淋漓尽致。
《重讲一遍的故事》的出版确立了霍桑的作家地位,标志了他写作生涯的正式开始,但同时也标志了他全身心投入写作生活的结束。1838年,霍桑遇上了索菲亚·皮博迪,坠入爱河。为了攒钱结婚,在富兰克林·皮尔斯等人的帮助下,他在波士顿海关找到了一份工作,当煤盐计量员近两年。接着,他入股参加爱默生等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
1842年,时年三十八岁的霍桑与皮博迪建立了家庭。他曾经不无感慨地说:“当一个男人负起生儿育女的责任时,他就不再有权利支配自己的生活。”确实,他在这个时期写的作品不多,仅在1841年出版了一本关于新英格兰的儿童历史读物,直至1846年才出版了他的另一本短篇小说集《古屋青苔》。集子中的大多数故事是他婚后迁至康科德镇,住在爱默生祖先传下的一座老宅里写的。这些故事为他赢得了更多的读者,也受到了评论界的好评。前面提及的麦尔维尔的评论文章就是明显的一例。霍桑长期为之效劳的民主党于1846年在选举中获胜,任命他担任塞勒姆海关的督察员。尽管工作占去了他许多宝贵的时间,使他无暇写作,但是也解除了长期困扰他的经济上的忧虑。不过,好景不长,辉格党的卷土重来使他失去了这个职位。他对此愤愤不平,但事后证明这是一件大好事,他可以专心写作了。1849年夏,他经受了因失业以及母亲的去世给他带来的强烈痛苦和沉重打击,全身心地投入到《红字》的写作中去。他原来计划把它写成一个篇幅较长的故事,加上几篇未发表过的故事,再出一本短篇小说集。但是,他新结识的出版商詹姆斯·菲尔兹对他说长篇小说比短篇小说集要好卖得多,倒不如把《海关》一文加在《红字》前面当作序凑成一部长篇。
于是,霍桑不得不适当加长《红字》的篇幅,以满足出版商的要求。虽然《红字》于1850年出版后经常受到谴责,说它诲淫纵欲或表现病态,但它在英美文学界确实引起了一次轰动。在《红字》之前,美国已经产生了不少小说,后来又有不少小说问世,但它始终不失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优秀小说。时代变迁,人们的审美情趣不断发生变化,但是《红字》对于读者的魅力依然不变。
继《红字》之后,霍桑很快又完成了两部“罗曼史”:《七个尖角顶的房子》(1851年)和《福谷传奇》(1852年)。此外,他还为青少年写了几本读物,以及为皮尔斯参加竞选写了传记等,其创作的势头真是一发而不可收了。这是他创作的时期。1852年,皮尔斯在总统竞选中获胜,作为对他的好友和传记作家的报偿,他任命霍桑为美国驻英国利物浦总领事。在利物浦,他住了四年,其间很少创作。皮尔斯于1857年期满卸任后不久,霍桑也辞去了总领事的工作,转去意大利,在那里生活了两年,直至1860年才回到了阔别七年的美国。
在意大利旅行期间,他积累了一些素材,并完成了他后一部“罗曼史”《玉石雕像》(1860年)。霍桑回到美国后住在康科德,继续从事写作。他同时写四部“罗曼史”,但是在他1864年5月逝世时,一部也未完成,只留下一堆零乱的书稿。他被葬在康科德的睡
谷公墓,与爱默生、朗费罗、洛厄尔等作家长眠在一起。
《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它以主题思想深邃、想象力丰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集中表现了霍桑的思想与艺术特色。《红字》以17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1642年至1649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故事一开始的场景发生在该镇监狱的门前,而这个场景的中心人物是海丝特·白兰,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她怀里抱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女婴——珠儿,站在刑台上,等待政教合一的加尔文教(即清教)政权在大庭广众面前宣布对她的判决。
那么,受审的女罪犯是什么人?她又犯了什么罪?在故事开始之前几年,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白兰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婚后,两人决定移居马萨诸塞的波士顿。途经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时,丈夫因有事留下,妻子先行独自来到波士顿,一住近两年。其间丈夫杳无音信。据传他在赶来的途中被印第安人俘虏,生死不明。在独居生活中,海丝特·白兰与当地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生下了那个女婴。显然,她犯下了基督教“十戒”中的一戒,即通奸罪,为清教的教义所不容。她被投入监狱,法庭判她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的字母A(英文通奸Adultery的个字母)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她说出通奸的同犯,但她断然拒绝。这天,她失踪的丈夫正巧赶到,目睹了这一场面。在场的人中只有白兰认出了他。为了隐藏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他更名为罗杰·齐灵渥斯。而此时,白兰的同犯、年轻而受人尊敬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也在场。当晚,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在牢房里与白兰相见。他要她保证不暴露他真实的身份,并决心要追查出她的同犯以报仇雪恨。他很快怀疑起丁梅斯代尔,假意跟他建立亲密的关系。牧师的良心受到谴责,但又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罪孽,健康每况愈下。不久,齐灵渥斯搬到丁梅斯代尔那里与他合住在一栋房子里,表面的理由是更好地观察他的病情,给予更好的治疗,实际上是为了折磨他,削弱他的精力和体力。后,海丝特觉察到了齐灵渥斯的罪恶图谋,向牧师提出携珠儿一起私奔,逃出这块殖民地到欧洲去建立新生活。珠儿这时已七岁了。七年来,海丝特一直执著地爱着牧师,并把这种爱完全倾注在养育珠儿和服务社会公益上。她虽过着十分清苦孤寂的生活,但她也赢得了乡亲们的同情和敬爱。一次她与牧师在森林中会见时,表白了她对他的感情,并摘下红字,把它丢弃到小溪里,以示其决心。牧师却受清教意识的束缚,认为私奔是罪,罪上加罪,故而犹豫不决,但是他终还是勉强同意了,计划在他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离开。
霍桑把出逃安排在选择日是有用意的,他要通过牧师的口来说明加尔文教的教义,即一个罪人不可能根据自己的愿望获得赎罪,他灵魂的拯救完全取决于上帝的“选择”。同时,霍桑通过丁梅斯代尔坚持要在这一天履行他后的职责,进一步揭露了他本人和宗教的伪
善。他使出全身解数讲完了娓娓动听的布道。然后,他与镇上的政要名流一起上街游行。经过市场时,他双手紧抓住海丝特和珠儿的手,跟她们一起走上刑台。这个刑台正是七年前海丝特手抱珠儿身佩红字当众受辱的那个刑台,也正是七年前他曾假意规劝海丝特说出同犯,而自己却隐瞒罪责的那个刑台。现在他站在上面终于袒露了自己的罪责,并因心力交瘁倒在台上死去。至此,把复仇作为生活中目的的齐灵渥斯,其图谋也告结束,一年后郁郁而死。死前,他立下遗嘱把财产留给珠儿。珠儿随其母亲去了欧洲,与一贵族结婚,过着美好的生活。海丝特回到波士顿,继续行善,死时,她的墓碑上镌刻着一个红色的A字。
对于这样一个故事,批评家和读者很自然提出许多问题: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究竟是什么?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究竟如何看待小说中的另外三个主要人物——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和珠儿?作为书名的红字,也是全书的中心线索的字母A究竟有什么意义?它的寓意是什么?小说的主要艺术特色又是什么?是象征主义,还是心理描写和心理分析?如何看待小说的结尾?白兰的回归是妙笔,还是败笔?《红字》是“罗曼史”还是“小说”?两者究竟有何区别?诸如此类的问题举不胜举。
对于这些问题,自《红字》问世以来,在读者中,在各派批评家中,始终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众说纷纭,各执己见。有关《红字》的评论文章或专著浩如烟海,其数量之大在美国文学史上虽还不能肯定首屈一指,也至少名列前茅。随着现代文艺理论和批评方法的迅速发
展,对于霍桑及其《红字》的研究和评论也得更为活跃,更为深入。什么女权主义批评,什么弗洛伊德批评方法,什么新历史主义观点,什么新文化论等等,都被用来对《红字》进行剖析与评述。译者不可能在一篇序言里对各派意见给予详细的介绍,更不可能对上述提出的问题做出令人满意的解答。正如许多批评家指出的,霍桑是一位思想上充满复杂矛盾的作家。他所处的历史时期正是美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他对这种变化迷惑不解,加之受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在政治上采取了保守的立场。这种保守性还因受到他世界观中强烈的清教徒意识(加尔文主义)、超验主义(爱默生的自助哲学)以及神秘主义等的影响而盘根错节。他思想上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反映在创作上就是含混(ambiguity),意义纷呈,时隐时现,难以捉摸。
就主题思想而言,霍桑在《红字》中宣扬的是什么道德观或宗教观呢?有的批评家认为,根据小说提供的历史背景和故事情节,霍桑要表达的正是清教的教义,那就是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但由于亚当犯了原罪,人生来皆有罪,理应受到惩罚,而要得到拯救则完全靠上帝的宽恕。《红字》中的人物都有罪,只是各人对罪恶的态度不同,结果也不同。如海丝特是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苦行赎罪,终于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丁梅斯代尔是隐藏自己的罪,备受折磨,耗尽了自己的精力和才华,后拿出勇气忏悔认罪,在道德上得到自新后死去,成了一名殉道者;齐灵渥斯开始企图揭露罪恶,结果一心复仇,害人及己,反而把自己变成一个恶魔,一个真正的罪人。一些评论家认为,霍桑通过书中主要人物的遭遇,表达了他的罪恶观,探索谁是真正的罪人,什么是罪恶的根源。这就是所谓的“罪恶论”。但是,有一些评论家认为,作品的主题思想集中体现在女主人公海丝特的形象上。她是反抗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争取真正的美好爱情的典型。她对自由幸福和纯洁爱情的追求代表了霍桑浪漫主义的理想。也有的人认为在珠儿的身上表达了“自然人”的概念,认为人的自然存在是道德存在的前提,人生来具有的自然部分是实在的,而精神部分是潜在的,需要个人通过努力和机会才能培育和发展。至于用女权主义观点或
弗洛伊德观点来分析评论《红字》,尤其是分析女主人公海丝特的,更大有人在,而且褒贬毁誉不一。以上列举的仅仅是关于主题思想的几种不同的观点,为的是启迪读者的思路,但从中也可看出《红字》思想内涵的丰富多彩。再如,红色字母A的象征意义究竟为何,霍桑也留给读者自己去解读。有趣的是,当局罚海丝特终身佩戴A字,显然是指她犯了通奸罪(Adultery),以此来羞辱她,但“通奸”一词在《红字》一书中自始至终未曾出现过,霍桑反而通过其他人的口来说,A可能代表“能干”(Able),代表“可敬佩的”(Admirable),代表“天使”(Angel),等等。而有的评论者则认为它代表“爱情”(Amorous),代表“艺术”(Art),代表“前进”(Advance),甚至意指“美国”(America),不一而足。《红字》中具有象征意义的事物比比皆是,如监狱门前的野玫瑰、竖立在教堂屋檐下成为“教堂的附属建筑物”的刑台,等等。这些含义深刻的象征充分展露了霍桑运用象征比拟手法的独具匠心与神乎其技,无愧为现代文学象征主义的先驱。
限于篇幅,以上仅举一两例对《红字》的主题思想和象征手法作了一些讨论,挂一漏万,但它们多少可以印证美国乔治·珀金斯教授对霍桑及其《红字》的评价:“用英语写作的小说家中很少有人能用如此少的字表达出像《红字》所表达的那么多的内容……象征寓
意的手法在散文中很少有人能像霍桑那样运用得如此挥洒自如。”它们也使我们再次想起麦尔维尔在《霍桑和他的》中的一段话:“光是批评家的铅垂线是量不出他的深浅的。检验这样一位作家仅仅用头脑是不够的,还必须用你的心灵。单靠观摩考察,你不能了解何为伟大,除了用直觉之外,你从他那里看不出什么东西。你无须叮当敲打,只要用手触碰一下,你就可以知道它是真金了。”
《红字》很早就被介绍到我国来了。韩侍桁先生在四十年代就把它译成中文。建国后分别于1954年和1981年经修订后出版。近年来,据我了解又有几个译本问世。那么,为何我还要承诺重译呢?《红字》是我年轻时接触外国文学以来喜爱的小说之一,尤其这十
多年来因教学需要反复阅读,每读一遍,我的心总会受到一次震颤,对作者“丰富、复杂和深刻的想象力”叹为观止;每读一遍,我也总感到有一点新的理解,真可谓“百读不厌,开卷有得”。因此,我一直希望有机会能把自己的理解通过翻译与读者交流。可是,翻译伊始,翻译界和出版界对于当前外国文学名著重译问题展开了一场颇有声势的讨论。我认为一种翻译代表着译者对原作的一种理解,对于像《红字》这样的优秀外国文学作品,在客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多几种译本是一件好事。只要译者是严肃认真的,重译名著的努力应该肯定,因为正如近的调查表明的那样,读者的审美习惯和要求是多元的,多种译本就可以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需要。有鉴于此,译者坚持把《红字》译完了。现在不揣拙纳浅陋,把它奉献给读者,愿它能对读者理解这部美国文学的经典著作有所帮助。
后,附带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个译本与我所见到的其他中译本略有补充,那就是译者把霍桑于1850年3月30日为《红字》第二版写的序,以及题为《海关》的前言全文译了出来。前言原文有一万五千多字,译成中文三万多字,相当于小说本文的五分之一,占的篇幅确实不少,但是小说原文的各种版本,包括各种选读本,都照收全印。遗憾的是,历来的中译本均略去不译,因为有人认为前言与小说没有多大关系,只是其中有几个段落讲述了《红字》一书的起源。事实不尽如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深感这篇前言蕴含着极丰富的内容,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经历、思想情感、写作风格和技巧,以及小说的背景等等都提供了大量的材料,是研究霍桑与《红字》不可或缺的资料,把它译出来使这部名著在我国有一个较完整的译本,聊复尔耳。
姚乃强
一 狱门
一群蓄着胡须、身穿暗色衣服、头戴灰色尖顶帽子的男人,中间也夹杂着一些女人,有的戴着风帽,有的光着头,他们林林总总聚集在一座木头的大房子前面。房子的大门是用厚实的栎木制的,上面钉满了尖尖的铁钉。
新殖民地的创建者们,不管他们原先计划建立的是什么样的人类美德与幸福的乌托邦,一定会在处女地里圈出一块做墓地,另一块修建监狱,因为他们认为这两者都是殖民地草创时期不可或缺的东西。按此惯例,我们可以有把握地估算出波士顿的先民们在康海尔附近建造座监狱的时间:它大体上同在艾萨克·约翰逊的属地里划出一块地作为座墓地的年代相近。后来便以约翰逊的墓为核心,四周又建了许许多多坟墓,扩展成了英王礼拜堂的老墓地。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在该城镇建立十五至二十年之后,这木结构的监狱由于风吹日晒已经显露出种种苍老的痕迹,给那扇狰狞和阴森的大门平添了一层凄楚黯然的景象。栎木大门上沉重的铁器锈迹斑斑,看上去像是新大陆历史悠久的老古董。跟一切与罪恶相关的事物一样,监狱似乎从来没有青春。在这座丑陋的建筑物前面,从房子的外墙到压印着车辙的街道之间有一块草地,上面杂乱地长满了牛蒡、茨藜、毒莠等这样一些不堪入目的野草。野草显然有着跟这块土壤意气相投的东西,因为这块土壤早就让文明社会的一朵黑花——监狱在它上面扎根蔓生。说来凑巧,就在大门的一侧,几乎就在门槛边,倒真的长着一丛野玫瑰。在当前的六月里,像宝石般精致的花朵争妍竞放,使人浮想联翩,觉得它们仿佛在向步入监狱的囚徒或步出监狱走向刑场的死囚奉献一份温馨和妩媚,借以表达大自然对他们由衷的怜悯和仁慈。
这丛野玫瑰由于某种奇妙的机缘,历尽劫难,而永葆生机。我们暂且不去费神确定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丛野玫瑰存活下来,是仅仅因为曾遮蔽它的那些巨大的松树和栎树的伐倒败落,从而使它在严峻的荒芜中幸存下来了呢,还是因为据可靠的证据所确证的那样,传说圣徒安妮·哈钦在她踏进监狱大门时踩踏了这块土地,从而使花儿在她脚下破土而出呢。不过,我们要讲述的故事恰好是从这里开始的,也就是说从这扇显示不祥之兆的大门处开始的。既然这丛花近在咫尺,唾手可得,我不免要摘下一朵来呈献给读者。但愿它能用来象征在讲述这个有关人性脆弱和人生悲哀的故事的过程中随处可见的芳菲清新的道德之花,并用它来缓解一下故事令人黯然神伤的结局。
二 市场
二百多年前,一个夏天的早晨,波士顿监狱街大牢门前的那块草地上万头攒动,众人的眼睛都牢牢地盯着布满铁钉的栎木大门。
要是在其他居民区,或者在时间上推迟至新英格兰后来的历史时期,这些蓄着胡须的男子脸上的严峻表情,一定会被人认为是将要发生某种可怕事端的先兆,很可能预示一个臭名昭著的罪犯要给押出来受宣判,尽管当时对人的宣判只是确认一下公众舆论对他的裁决而已。
但是在清教徒清规戒律非常严厉的早期,这种推测往往就不尽恰当。也许,受惩罚的是一个偷懒的奴仆;或者是一个不守规矩的顽童,其父母把他交给当局,让他在笞刑柱上受管教。也许,是一位唯信仰论者、一位贵格派的教友,或者其他异端的教徒,他们要被鞭挞出城。也许,是一名游手好闲的印第安人,喝了白人的烈酒在大街上胡闹,为此要挨鞭打,然后被赶进终年不见阳光的森林中去。也完全可能是一个巫婆,就像那个地方官的遗孀西宾斯老太太一样刻毒的老巫婆,要被判处死刑,送上刑台。不管属于哪种情况,前来观看的人总是摆出肃穆庄严的姿态,那种跟他们的身份相一致的姿态。他们把宗教和法律几乎完全视为一体,而两者在他们的性格中又完全融为一体,不分彼此,因此一切有关公众纪律的条例,
无论是温和的,还是严厉的,他们全都看得既神圣又庄严,恭而敬之,不容违犯。确实,一个站在刑台上的罪人从这些旁观者身上乞求得到的同情,只会是微乎其微,冷淡漠然。此外,在我们今天只会引起某种冷嘲热讽的惩罚,可是在当时却如死刑般被赋予令人望而生畏的威严。
就在我们故事开始的那个夏天的早晨,有一个情况颇需注意:挤在那人群中有好几个妇女,看来她们对即将发生的任何宣判惩处都抱有特殊的兴趣。那年月没有那么多的讲究,这些穿着衬裙和圈环裙的女人毫不在乎地出入于大庭广众之间,而且只要有可能,还扭动她们结结实实的身躯向前挤,挤进靠近刑台的人群中去,毫无有失体统之感。在英国本土土生土长的那些妇女和少女,比之相隔六七代之后她们的漂亮后代,无论在体魄上还是在精神上,都具有一种更粗犷的品质。因为在世代繁衍的过程中,每代母亲遗传给她们女儿的,就体质而言,往往要比她们自己纤弱一些,容貌更为娇嫩,身材更为苗条,纵然在性格方面,其坚毅顽强的程度未必逊色。当时站在狱门附近的妇女,跟那位堪称代表女性的、具有男子气概的伊丽莎白女王相距不足半个世纪。她们是那位女王的同胞乡亲,家乡的牛肉和麦酒,以及丝毫没有经过加工的精神食粮大量地进入她们的躯体滋养助长。因此,灿烂的晨曦所照射的是她们宽厚的肩膀、丰满的胸脯和又圆又红润的双颊——她们都是在遥远的祖国本岛上长大成熟的,还没有受到新英格兰气氛的熏陶而变得苍白或瘦削些呢!再者,这些妇女,至少是其中的大多数人,说起话来都是粗声粗气,直截了当,要是在今天,无论是她们说话的内容,还是嗓门的大小都会使我们瞠目结舌,叹为观止。“娘儿们!”一个凶相毕露,半百老娘先开了腔,“我要跟你们说说我的想法。要是我们这些上了年纪、在教会里有名声的妇道人家,能把像海丝特·白兰那样的坏女人处置了,倒是给公众办了一件大好事。你们是怎么想的,娘儿们?要是把那个破鞋交给我们眼下站在这儿的五个娘儿们来审判,她会获得像那些可敬的地方长官们给她的判决,而轻易地混过去吗?哼,我才不信呢!”
“听人说,”另一个妇女说,“她的教长、尊敬的丁梅斯代尔牧师,为他自己的教会里发生这样的丑事伤透了心。”
“那些地方长官都是些敬畏上帝的好好先生,心肠太软——那倒是实话。”第三个老气横秋的婆娘接着说,“起码,他们该在海丝特·白兰的额头上烙上个印记。我敢说,这个海丝特小贱人才会有点畏忌。但是,现在他们在她衣服的胸口上贴个什么东西,她——那个贱货——可不在乎呢!嗨,你们等着瞧吧,她会别上一枚胸针,或者异教徒爱佩戴的其他什么装饰品,把它遮住,然后照样大模大样地在街上走动,招摇过市!”
“啊,不过,”一个手头牵着孩子的年轻妇女比较温和地插嘴说,
“随她把那个记号遮起来也罢,痛苦还总是留在她心里的嘛!”
“我们扯什么记号、烙印,管它贴在她衣服的前胸,还是烙在额头上?”另一个女人吼道,她是这几个自封的法官中长得丑,也是不留情的。“这个女人让我们大家都丢了脸,实在该死。有没有管这号事的法律?是有的,《圣经》和法典上都有明文规定。让那些不照法规办事的官老爷们的老婆女儿也去干这号事,去自作自受吧!”
“老天啊,娘儿们,”人群中有一个男人叫喊道,“难道在女人身上除了对刑台的恐惧之外,就没有别的什么德性了吗?那话儿都说得太绝了,娘儿们,别嚷嚷了!正在开牢门的大锁呢,白兰太太就要出来了。”
牢门由里向外打开了,首先出现的是一个面目狰狞、阴森可怖的狱吏,他身佩一把剑,手持一根权杖,犹如一个黑影霎时窜进了阳光。这个人物的模样充分体现和代表了清教徒法典那种阴森森的威严。他的职责就是对触犯法律者执行终的、直接的制裁。此时,他伸出左手的权杖,同时用右手抓着一个年轻妇女的肩膀,拽着她往前走。但是,到了牢门的门槛处,这位女子用颇能表明尊严和人格力量的动作,推开了狱吏,然后迈步走出大门,仿佛完全是出于她自己的意志。她怀里抱着一个差不多三个月大的女婴。孩子不停地眨着眼睛,然后转过小脸蛋,以避开过于耀眼的阳光,因为在此之前,她一直生活在地牢或监狱等那些幽暗的地方,习惯了昏暗的光线。
当那年轻的妇女,也就是那个婴孩的母亲,伫立在众人面前,一展全身风貌时,她做出的个动作好像是手臂用力一搂,把婴孩紧搂在自己的怀里。这一搂与其说是一种母爱的冲动,还不如说她是在用婴孩来掩藏某个标记,一个缝制或佩挂在她衣服上的标记。
然而,很快她明智地意识到用象征她耻辱的一个标记来掩盖另一个标记是无济于事的,于是她干脆把婴孩置在胳膊上,虽然她脸上泛起火辣辣的红晕,却傲然一笑,用一种从容不迫的眼光,环视了她周围的同镇居民与街坊邻居。在她长裙的胸前,亮出一个字母A。这个A字是用细红布做的,四周用金色的丝线精心刺绣而成,手工奇巧。这个A字做得真可谓匠心独运,饱含了丰富而华美的想象,配在她穿的那件衣服上真成了一件至善至美、巧夺天工的装饰品,而她的那身衣服也十分华美,与那个时代的审美情趣相吻合,但却
大大超出了殖民地崇尚俭朴的规范。
这个青年妇女身材颀长,体态优美绝伦。她的秀发乌黑浓密,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她的面庞皮肤滋润,五官端正,在清秀的眉宇间还有一双深邃的黑眼睛,使之极为楚楚动人。她有一种高贵女子的气质,具有那个时代女性优雅的举止仪态:某种特有的稳重端庄,而没有今日认为是高贵女子标志的那种纤弱、轻柔和难以言喻的优雅。即使用古时候对贵妇人一词的解释,海丝特·白兰在步出监狱时的仪态也是名实相符的。原先认识她的人,本以为她在这样灾难性的阴云笼罩下一定会黯然失色,结果她却叫众人惊讶不已,甚至惊得发呆了,因为他们看到她依然光彩照人,竟把笼罩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了一轮光环。不过,对于一个敏锐的观察者来说,不难发现这其中有一种微妙的痛楚。她在狱中专门为这个场合,大体按照自己的想象设计与缝制的这套服饰,似乎表达了她的这种心态,以其特有的既大胆狂放又精美别致的风格来宣泄她由绝望进而变为无所顾忌的情绪。可是,吸引大家目光的,而且事实上也改变了那套服饰穿着者形象的,却是那个红字。这个字绣得绝妙异常,在她胸前熠熠发光。过去熟识海丝特·白兰的男男女女见到她这般模样,有面目一新、初次相见的感觉。这个红字具有一种魔力,使她超凡脱俗,超脱了一般的人间关系,而把她封闭在自身的天地里。
“她做得一手好针线活,那没错。”一个围观的女人说,“不过,还有哪个女人,会像这个不要脸的贱货想到用这来露一手!哎,娘儿们,这不是在当面嘲弄我们那些规规矩矩的地方长官吗?不是利用那些尊敬的大人们对她的惩罚来卖弄自己吗?”
在场的老妇人中铁面无情的那个老婆子叽咕道:“要是我们能够把海丝特小妇人的那件华丽的衣裳从她那俊俏的肩膀上扒下来就好了。至于那个红字,那个她缝得那么稀奇古怪的红字,我倒愿意给她一块我自己患风湿时裹关节的法兰绒破布,那做起来才更合适呢!”
“噢,安静,街坊们,安静!”她们当中年轻的一个同伴悄悄地说,“别让她听见你们说的话!她绣的那个字,针针线线都扎在她的心上呢!”
这时那个面目阴沉的狱吏用权杖做了一个手势。
“闪开,闪开,劳驾了,劳驾了!”他喊道。“让开一条道,我向大家保证,我一定叫白兰太太站在男女老少全能看得清楚的地方,从现在到午后一点大家都有机会瞧一瞧她那件漂亮的衣裳。祈求上帝赐福给光明正大的马萨诸塞殖民地,把一切罪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来吧,海丝特小妇人,在这市场上展览一下你的红字吧!”
围观的人群中立刻闪出了一条道。狱吏为先导,紧跟着一溜脸色严峻的男人和面带怒气的女人,海丝特·白兰走向指定的地方,受罚示众。一群好奇的来看热闹的小男孩跑在她的前面,不时地转过脸来盯上一眼她的脸,瞧一下在她怀里不停眨眼的小婴孩,还有她胸前的那个不光彩的红字。这些男孩对于眼下发生的事不知所以,只知道学校放了半天假。在那时,从狱门到市场没有多少路。不过,按照囚徒的体验来丈量,那可算作很长的一段路程;虽然她傲然前行,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每迈出一步都感受到一阵剧痛,似乎她的心给抛在街上,任凭他人吐唾沫和踩踏。然而,在我们人的本性中,有一个奇妙而又仁慈的特点:遭受苦难的人在承受痛苦的当时不知道其强烈的程度,而常常是在事后才感受到那撕心裂肺的痛楚。
因此,海丝特·白兰几乎是以一种安详的神态来应付这一阶段对她的折磨。她走到了市场西端的刑台边。那刑台几乎就竖立在波士顿早的教堂的屋檐下,像是教堂的附属建筑物。事实上,这个刑台是整个惩罚机器的一部分,从过去二三代人到现在,它在我们心目中,只是一个历史和传统的纪念物了;但在当年,它却像法国恐怖党人的断头台一样,人们把它视为教育人弃恶从善的有效工具。简单说来,这刑台是一座颈手枷的平台,上面立着那个惩罚用的颈手枷,枷套把人的头颈紧紧地夹住,使人只得引颈翘首供人观瞻。这个用木与铁制造的刑具充分体现了要让人蒙辱示众的思想。依我看来,没有别的暴行比它更违背我们常人的人性;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过失,没有别的暴行比不准罪人因羞愧而隐藏自己的脸孔更为险恶凶残的了,因为这恰好是实行这一惩罚的本质。就海丝特·白兰的例子来说,同其他的许多案例一样。她受到的裁决就带有这个丑恶的惩罚机器的邪恶的特点:罚她在台上
站立一段时间示众,尽管无须把头伸进枷套,备受扼颈囚首之苦。
刑台大约有人的肩膀那么高,海丝特完全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她沿着木头阶梯走上刑台,将自己展示在众人面前。
在这群清教徒中假如有一个罗马天主教徒,他看到了这个美丽的妇人,她那美丽如画的服饰和神采,以及她怀中的婴孩,自然地会想起圣母的形象,即那个令无数杰出的画家竞相表现的形象。确实,这个形象是只有通过对比才能使人想起的,想起那个怀抱为世人赎罪婴孩的圣洁清白的母亲。然而在这里,人类生活中圣洁的品性却为深沉的罪孽所玷污,产生了这样的结果:这个妇人的美丽反而使世界更黯淡,她所生的婴孩使世界更沉沦。
现时的这个场景中并非不掺杂着一种敬畏之情,这种敬畏在社会还没有堕落到目睹罪恶和耻辱只付之一笑,而不为之颤栗之前,都会在人们的心中油然而生的。目睹海丝特·白兰受辱示众的人们尚未完全丧失他们纯朴的天性。要是她被判处死刑,他们会十分严峻地看待她的死,而不会抱怨说什么判刑过于严苛,但是他们中也不会有谁像处于另一个社会状态下的人们那样冷酷无情,把目前的示众当作一种笑柄。纵然有人想把这件事变成笑料嘲弄一番,但在众多尊贵的大人物在场的庄重气氛下,也不得不抑制收敛一下,因为总督本人以及他的几位参议、一名法官、一名将军和城里的牧师都在议事厅的阳台上,或坐或立俯视着刑台。有这样一些大人物成为观众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失他们地位的显赫或职务的尊严,我们由此可以有把握地推断,这次案件的判定肯定是认真的,具有实际意义的。因此,群众也显得肃穆阴沉。这个不幸的罪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成千双无情的眼睛注视着她,目光都紧盯住她的前胸,但她还是尽一个妇人的能耐支撑着自己。这实在是难以忍受的。她是一个热情奔放容易冲动的女人,现在她竭力使自己坚强起来,以应付公众用形形色色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但是在公众那种庄重的情绪里有一种更可怕的东西,她宁可看到一张张绷紧的面孔扭曲成轻蔑的嬉笑,而她自己成为嬉笑的对象。要是在这群人中能响起一阵笑声,由男人、女人和声音尖利的孩子一起纵声大笑,那么海丝特·白兰会向他们报以一丝苦涩的、轻蔑的微笑。但是在她注定要忍受的这种沉重的痛苦之下,她时时感到她好像要使出全身的劲撕心裂肺地大喝一声,然后从刑台上跳到地上。否则,她立刻就要发疯了。
然而,在她成为整个场景中引人注目的目标期间,她不时感到场景在她眼前消失了,或者至少变得朦朦胧胧,不甚清晰,像一大堆支离破碎、光怪陆离的形象。她的思想,尤其是她的记忆,此时超乎寻常地活跃,不断地出现了其他的种种景象,而不光是这条在西部荒野边陲小镇上的粗陋街道;除了那些从尖顶帽子的帽檐下露出的蔑视她的面孔之外也出现了其他一些面孔。琐碎和无关紧要的回忆,包括童年时代的和学生时代的游戏嬉闹以及少女时代家中种种琐事的回忆一一涌上心头,其间还夹杂着她后来生活中重大事件的回忆。每一幅景象都栩栩如生,历历在目,它们都同等重要或者如同一出戏。很可能这是精神上的一种本能的应变方法。
通过展示这些变幻莫测的形象,使自己的精神从眼前残酷无情的重压下解脱出来。
但是,不管怎样,这个竖着颈手枷的刑台是一个观察点,它向海丝特·白兰显现了她从幸福的孩提时代以来走过的全部历程。她站在那个凄惨苍凉的高处,再一次见到了她在古老英格兰故乡的小村子以及她父母的家园。那是一座凋敝的灰色石屋,虽然看上去是一派破落的样子,但门廊上还保留着一块依稀可辨的盾形家族纹章,标志着古老的家世。她看到了她父亲的面容,他那宽广的额头,那飘拂在伊丽莎白时代旧式皱领上令人肃然起敬的银髯;她也看到了她母亲的面容,那充满无微不至和牵肠挂肚爱护的神情。母亲的面容时时刻刻萦绕在她的脑际,即令在母亲过世之后,仍在她女儿的人生道路上经常留下温馨的指点与告诫。她看到了她自己的面容,焕发着青春少女的容光,照亮了她经常照的那面镜子,使黯淡的镜面荧荧发亮。在那镜子里,她又看到了另一个面孔,那是一个年老体弱者的面孔,苍白瘦削,一副学究的样子,他的那双眼睛,黯然无光,长期在昏暗的灯光下披阅浩繁的典籍使之老眼昏花。但就是这对昏花的眼睛,在它们的主人立意要窥探人的灵魂时,它们可有着奇特的洞察力。海丝特·白兰的女性想象力不想去回忆他,但是那个长期把自己幽禁在书房和斗室里的老学究的身形还是出现了:他有一点畸形,左肩稍稍高于右肩。在她记忆的画廊里接下来出现在眼前的画面是欧洲大陆某个城市里纵横交错的狭窄街道,高高的灰色住宅,宏伟的天主教堂,古色古香、风格奇特的公共建筑物。
在那里一个崭新的生活曾经等待着她,但仍然跟那个畸形的学者密切相关,这个崭新的生活像长在残壁断垣上的青苔靠腐质废料养育自己。后,这些不断变动的场景倏然消失了,又回到了这个清教徒殖民地的粗陋市场上来。全城镇的人都聚集在这里,一双双严厉的眼睛都紧盯着海丝特·白兰——是的,就是紧盯着她本人——她站在颈手枷刑台上,怀里抱着一个婴孩,胸前有一个用金黄色的丝线绝妙地绣着花边的鲜红的A字!
这一切难道是真的吗?她使劲地把孩子往自己的怀里搂,孩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她把眼睛往下朝自己衣襟上的红字看了看,甚至用手指触摸了一下,为的是让自己相信婴孩和耻辱都是真实的。是的!这些便是她的现实,其余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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