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1829625
她可以再等无数场雨,却再也不会在雨中遇到他。
看完后,我心久久不能平静,在放空时总会想到杨老板和凛凛的故事。全文若用一句话概括,我觉得开篇那句完美的概括了他们的相遇、相知、相伴——一场处心积虑的意外。
有人不喜这个故事可能是因为故事太真实、人物太现实。可我们的生活不就是这般吗?作者的文宇平淡且有力,温柔却又不失刚硬。她用细腻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平凡却又不凡的故事。他们的目的都不纯粹,我却觉得刚刚好,若没有这目的性,那处心积虑何在?
意外,我觉得是在杨谦南。像文中所说有些人命好到连爱都不需要,杨谦南便是如此,他看众生都漠然,爱,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会为凛凛吃醋,会回头找她,会为她拦下一架
飞往曼哈顿的飞机,只为挽留她,那些时候,我觉得他是爱的,可他却能泰然自若的对钱东庭说“我妈生什么气,我又不会娶她。”我又觉得他的爱又算什么?
在温凛看来,她这一生,未免太过平庸,一生平庸,一生迷恋杨谦南。确实这样。他是如此让人难以忘怀。有一句话形容凛凛我觉得很恰当——清醒的沉沦。她聪明,冷静。她知道他们并非良人,知道他们间的距离,可她还是愿意跟着他,只因他是杨谦南。
“这一生高楼危塔,纸醉金迷,为你疯魔,是我罪名。”他们都是这纸醉金迷的时代中被困在高楼中的人。
“你敢不敢,抱一抱?”你敢不敢上来/下去,抱一抱彼此?
最后凛凛生日,杨谦南问她想要什么礼物。
“你陪我去普济寺拜佛吧。
“据闻地藏王菩萨曾发大愿,众生度尽,方正菩提,到今日,菩萨度尽了吗?”她为何鼻头一酸呢?是想起之前的往往,对过去释怀了吧;亦或是想到自己的不争气,为什么还是放不下他。或许这些已不重要,在他频频回头找她时,也许她心中已有答案。
我们看了太多he,却忘记分离是人生常态。
最后用作者后记中的一句话结束我这突发的感慨:“许多奇迹,它存在过了。”
——读者 渡幽
2009年秋,温凛遇见了杨谦南。
所有的故事都才刚刚开始……
很多年后她形容他们的相遇——一场处心积虑的意外。
她想说她什么都不想要。
她希望他平安地活在世上某个角落,自私冷漠,一生浪荡,一生自由。最好最好,不要再与她的人生交汇。
但当初精心谋算才赶上脚步的人,时过境迁,竟用八年和她打了个死结。
她想起许多许多往日,想起许多许多过去,那些恨意淬骨,刀刀锋利。到后来乱剑迷作尘烟,洪流筑成佛像,半生仿佛在这一眼流逝殆尽——
这一生高楼危塔,纸醉金迷。为你疯魔,是我罪名。
“雨还要下一阵呢,你也不能一直送我。”
“你怎么知道不能呢?”
目录
Chapter01
Chapter02
Chapter03
Chapter04
Chapter05
Chapter06
Chapter07
Chapter08
Chapter09
Chapter10
Chapter11
Chapter12
Chapter13
Chapter14
后记
番外《十年一梦》
2009年秋,温凛遇见了杨谦南。
很多年后她这样向人形容他们的相遇——一场处心积虑的意外。
那天是管院MBA班的开幕式,来了几家媒体,弄到很晚。
温凛在会议厅门口站着,把塑料工作牌摘下来绕一个圈,搁在门口的签到桌上。
九点零五分,嘉宾走得差不多了,她静静等着关门。
会议厅的灯暗了一半,一排排整齐的软椅全湮没在昏昧中,她向里望了一眼,意外地看见了陆秉青。西装革履的学者和几位媒体方面的人握手交谈,操着中年人没有辨识度的社交嗓音,笑容艳似主席台上的粉紫绢花。
他是新闻学院的院长,不该在这个场合出现的。
于是学院间流传的隐秘传闻变得可信——
据说他们院长得以在学校一路平步青云,全靠娶了一位大人物的女儿。
温凛上过陆院长的一门传播学理论,花了不少心思,期末考卷得到过他的赞赏。那时她还是眼皮子里只有象牙塔里半瓶墨的大学生,对学者有股子宗教般的崇敬,看着师长化作面容虚假的中年人在这迎来送往,胸臆说不清道不明地别扭。
但她很擅长遗忘。抿抿嘴唇心里一抹,眼睛依然清澈。
只是把目光移开了。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最后的最后,桃李好时节,温凛拨通了杨谦南的电话。
他们终会在时间的腐蚀下面目全非。但重要的是,那个只剩下遗址的普济寺里,人头攒动,烟熏火燎,温凛终于住进了对众生都漠然的眼晴里。
结局停在凛凛得偿夙愿的这一刻。多一秒,少一秒,都俗了。
除去温小姐和杨老板的故事,配角的刻面也很出彩我甚至觉得有那么点群像文的意思,书里对都市生活的刻画是晋江文里少有的,真实而伤人。
温凛看似融入到杨谦南的圈子,但她和他的朋友们之间始终有根线,难以逾越,他们会带你玩,和你玩笑,实际上她的出现只是让他们多了个牌搭子。
顾漓呢?文中应该可以看出温凛对顾漓的大小姐脾气,精明,或者市侩,都了然于心,但她还是把她当朋友了,这点友谊经不起考验,但在偌大的不夜城,已然值得珍藏。
不仅仅是温凛,或许我们的友谊都不尽完美,图他的一点好,就要忍耐他的不好,这令人无奈,可我们时常又乐在其中。
都市的夜晚,就该是路灯,喷泉,广告牌,于是夜幕下,人们变成细碎的流沙,每一粒都有自己的移动轨迹,像顾漓,应朝禹,程诚,他们不再是主角的陪衬,而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
温凛和他们都曾经有或多或少的交集,但不可避免地殊途同归,走向疏离。
但能相伴走过一程,值得感谢。
我有试着和别人推荐过这篇文,得到的结果。
——读者 女孩像你
这是一篇有始无终的故事。
初初翻及,被浪荡的杨谦南吸引。
他生得一双寡情的双目,就连是笑,他的眼里也总是空荡荡的装不下任何人。
少女时代,情窦初开,往往对于这样与众不同的男人有所向往,所以温凛于万千人中的一瞥,这个男人就在她的心上住了一辈子。
记得从前看过,人们说,当你遇上挚爱的时候,他周身的所有景物都成了单色的陪讨,你的眼中有他,也只有他。
文章整体是寡淡的,像极了杨老板的那双眼。
初初遇见,少女精心策划了一场偶遇,像是中学时期的暗恋,虽然是个见不得光的秘密,但还是会想要每晚跟在他的身后,学他的脚步,走他走过的路,那时候的幸福就是那么简单。
也许温凛从来没有想过,她那天鬼使神差的交出的鸡汤,赌博一样窜进去的影院,错位的,几乎是她的下半生。
两个人的相处像极了我看过的每一篇小说里主角,少女与大叔的故事像是从来没有过时。
但是温凛又是不一样的少女。
她目标明确,看得出来是个对自己人生有规划的聪明女生。唯一让我欢喜的是,她对待感情是有度的,我相信这样的少女不管长在何处,都能活得像棵树,茁壮有朝气。在感情上并不是无条件的给
予或者素取,而是在遇到爱之前,先学会了遇到自己。
——读者 卿卿
那年她二十岁,见过最好看的男人是学校里的翩翩白衣少年,和画报里盛装打扮的男明星。
他两种都不是。
几位领导在主席台下亲切会晤,他就坐在一旁。没有人与他交谈,他也没有理会任何人,好像是这个社交场景里凭空多出来的一个人物。杨谦南对这样的场合缺乏尊重,半靠在会议厅紫色的软椅上,手里百无聊赖地拨弄着一个东西。
金色,发亮。
居然是只打火机。
他是这场谈话的陪衬,却把正在谈话的人映衬得多余。
温凛看着他,手按在签到桌上,无意识地抓了抓。
那其实不过是两张课桌,上头罩了暗红色绒布,用来摆签到簿。触手所及,薄而柔。早秋的夜晚,多摸两下,才察觉布面是冰凉的。
他像这布面。暗,沉,气质似阴天。
中年男人们沉厚的声音很催眠,内容无聊却能看上去相谈甚欢,没完没了。温凛也不知道这场寒暄要持续多久,靠在大门上放空。不由自主,频频往杨谦南的方向望。他在长江头,她在长江尾,一起消磨耐心。温凛被这个想法惊到,盯着自己脚尖,轻轻嗤笑一声。
脑海里思绪却活泛开了:那人面孔陌生,只凭侧脸,她联系不上任何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
是谁呢?她在心里想。
那天一直候到夜里九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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