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9672957
★“准小说”味道的散文集。在小说成就的遮蔽下,徐则臣的散文创作往往被忽略,但小说家的散文,既有散文之情真,又有小说之独到视角与笔触。这部自选集反映了作者从一个文学青年到知名作家的所思所悟,是作者怀拥初心且决心一意孤行的宣示。
★名篇荟萃,见解独到。多年文学历程汇集名篇一册,折射中国近代社会巨变。48篇精彩散文,诉说着乡村少年遥望世界的梦,也记录着他踏进世界的串串深刻足印,文字质地醇厚,亮堂澄澈。在书中你可以一窥徐则臣特立独行的纸上人生,感受他小说之外的文学视界,领略70后一代人的精神铸造史。
★全新升级,典藏版。硬壳精装,封面手绘,内页采用米黄双胶纸,全新升级带给读者更舒适的阅读体验。
★名家推荐,值得品味。李敬泽、曹文轩、施战军、陈晓明赞誉推荐。
本书是茅盾文学奖得主徐则臣的散文随笔自选集,囊括了作者各种类型的散文随笔,涉及人生成长、世界旅行见闻、中外文学评论、演讲、杂感等,读者可一览徐则臣对文学的真诚、坦荡、一意孤行。
小说家的散文,既有散文之情真,又有小说之独到视角与笔触。48篇精彩散文,诉说着乡村少年遥望世界的梦,也记录着他踏进世界的串串深刻足印,文字质地醇厚,亮堂澄澈。
往事篇
一个人的天堂
开往北京的火车
风吹一生
暮色四合
老屋记
阳光与阴影
放牛记
最后一个货郎
祖父的早晨
想起无名氏
蒹葭苍苍
纸上少年
天黑以后
冬至如年
四个住处一个家
神经衰弱的拖鞋
背沙子的男孩
旅行篇
去额尔古纳的几种方式
汤阴行
在腊月里想起增城
鬼城记
恍惚文登是故乡
我喜欢的四个城市
阿姆斯特丹的自行车
海德堡
教堂
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
文艺评论篇
《纯真博物馆》和帕慕克
一部值得张扬的伟大小说
当道德遭遇尊严
那些梗着的脖子
拉美文学的遗产
她让尘埃都落定
演讲篇
中国文学的世界之路
不忘初心,一意孤行
历史、乌托邦和文学新人
走过花街的今昔
为什么写作
零距离想象世界
纯文学的傲慢与想当然
杂感篇
文学新人“不等人”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不想当大师的士兵不是好运动员
他们中有我
出走、火车和到世界去
别用假嗓子说话
通往乌托邦的旅程
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
自序
一直盼出自选集,一直怕出自选集。
前者出于虚荣,希望早日拥有“自选”的权力。那也是写作之初的胆怯和不自信,这个想必不难理解。后者缘自纠结,手心手背都是肉,选出一部分后,剩下的算什么呢?尽管大家都按下不表,心底下还是认为“自选”出的必定是最好的,那么剩下的肯定就归于残次一类。这等于昭告天下,除此以外者,自家都是看不上眼的。如此划定阶级成分,对一个作家怕也不是件一清二白的好事。
—我的纠结还不在于此,的确是难以“自选”。写作既久,倏忽二十年弹指而过,对文学的判断,我早不再像当初那般斩钉截铁,放之四海只有一个标准,世界上的文学就两种:一种好的,一种坏的。而是标准越来越多:重要的、不重要的,喜欢的、不喜欢的,愿意重读的、勉强只能看进去一次的,好但怎么也看不下去的、平平却每次翻看都十分欢乐的,完美但于我无益的、一堆毛病我却受益良多的……只要版面富余,可以一直列下去。
具体到自己的作品,也很难再以好坏截然论之。并非自信到了看自家娃儿哪哪都好,也不是糊涂到分不清珠玉跟沙石,而是遍尝了写作的辛苦,字字血、声声泪,你知道每个字的来处,轻重深浅,切肤之痛,却不足为外人道也,也不能为外人道也。不唯是敝帚自珍,还因为每个作品于你的意义迥异于他人:读者可以明火执仗地偏执,喜欢的就喜欢,不喜欢的弃之如敝屣;而你,作者,哪里可以心无挂碍地给这些作品分出个亲疏远近、三六九等。人说好的,我可能最不看重;人所不喜者,我可能最难相弃。事情就这么夹缠吊诡。
但是现在,这两个自选集还是出来了:一个中短篇小说,一个散文随笔。那么这两个集子用的是什么标准?
小说如书名所示,以“花街”为据。多年前写第一个关于花街的小说《花街》时,我就打算早晚以“花街”为名出一本主题小说集。那时候想的是,所有故事都要发生在花街上;现在想法变了,不为形式主义所累,故事跟花街有关即可,哪怕人物走在北京的长安街上。既然他思在花街、念在花街、根在花街,为什么不能算作花街故事呢?花街肯定比我想象和虚构的更加开放。花街欢迎你。所以就有了这自选的九个故事。
为什么是九个而不是十个或者十一个?为什么是这九个而不是其他九个?前者的答案是:九是宇宙中最大的数,意味着无穷;如果不到九为止,这个集子到底要选多少篇,我就更不知道了。而后者,我只能神神道道地告诉你:当我闭上眼,看见从花街幽暗的街道上明亮地走出来的小说中,走在最前头的,就是这九个故事。
散文随笔集《一意孤行》。这四个字是我喜欢的。书法家朋友赐墨宝,我给出的“命题作文”多半也是这四个字。为人须谦和平易,作文要一意孤行。文学没有对错,认准了,一竿子支到底,条条大路通罗马。欧阳锋倒练九阴真经也练成了,可见文无定法。这个集子里“自选”的也如此。我所写作过的诸种题材都选取了部分,正路子有之,歪路子、野路子亦有之。正路子、歪路子、野路子在一起,就是所有路子;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小路必定也通到罗马。
盼出自选集,怕出自选集,还是出了自选集。把道理讲得天花乱坠还是出了。出了就出了吧,一咬牙一跺脚,一意孤行可也。
徐则臣逼视了一代人深层的心事,也由此挺立起了一种倔强的生存意志。
——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授奖词
一个人的天堂
夜里做梦,梦见了一阵阵的饥饿。很奇妙,饥饿像个抽象的东西,在梦境里忽远忽近地招引我,我梦见自己坐起身来,胃里伸出了一双想望的手。饥饿终于叫醒了我。清醒后茫然若失,肚子里还是鼓鼓的,一点都不想吃。早上我跟母亲说,我梦见我饿了。母亲说,大过年的,哪天不是吃到嗓子眼,还饿。我想也是,一个梦而已。就忘了。
除夕那天去看姑妈,骑自行车出门向南走。多少年了,中心路以南的地方我很少去,现在姑妈搬了家,我不得不经过那里。我懒洋洋地四处张望,落满阳光的地方若干年前我都曾熟悉,甚至很熟悉,像家一样。诊所,不在了,空旷的院子在太阳下。幼儿园,孩子们都放假了,半开的大门后面看见半截滑梯和几件晾晒的衣服,看门人在一件衣服背后大声地咳嗽、吐痰。接着是人家,红的瓦房,白的瓦房,凌乱的小院和即将过年的喧嚷。有钱的推倒了瓦房,建筑了两层小楼,一家过去,另一家还是,鼻子通红的小孩站在楼梯口看我,他们一定把我当成了陌生人。然后是一个更大的院子,院墙破落,从锈坏的铁门里可以看见满地的荒草,被风雪打得枯黄泛白,现在还在风里摇摆。风有点大,一根根拉弯了它们的腰,风经过荒草像走在水上。院子前是一排矮小的白瓦房—红砖白瓦。我突然记起了梦见的饥饿,想起了在梦里它其实是有味道的,清甜,还有点刺鼻的香味。我想起来了,这是大商店的味道,多少年前我最喜欢的味道,那时候我还小,它总能引起我无穷无尽的饥饿。这排房子就是大商店。我撑着脚停在路上,扭头看见了大商店。门窗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个个黑乎乎的洞,边角粗糙,一截截断砖露在外面。他们拆掉门窗的时候下手太潦草。麻雀从房顶上跳下来,转一圈就从那些黑洞里钻进去,里面更黑,阳光再好我也看不见里面的东西,里面也不会再有东西了,只剩下一排矮小的空房子。
它竟然这么小。多少年前我一度以为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房子,它比当时的民房要大很多,而且中间没有隔断,看起来就是一间大房子,宽敞的空间从东头一直拉到西头。我们都叫它大商店,因为它是当时我们那地方最大的商店,也是周围几个村庄里最大的商店。在一九八九年我到镇上读中学之前,这里是我最向往的地方。念小学的时候,我在一本没有封面的书上看到了“天堂”这个词,我就以为,如果这世上真有天堂,那就应该是我们的大商店。
一九八九年我十一岁,这之前我的生活很少超过这个村庄。我以为大商店里什么都有,一个人哪怕活上两辈子,里面的东西也绰绰有余。让我想一下一九八四年的大商店,那一年我六岁,开始读小学一年级。大商店恰好在去学校的路上,几乎每天我都能到大商店里转上一圈。店里的营业员换过好几个,无一例外都喜欢开东门,西门一年到头锁着。天堂的门槛很高,要爬上一个倾斜的高台阶才能进去,台阶是水泥的,上面布满用绳索印下的花纹,素朴简约。我不记得什么时候第一次走进大商店,只记得每次进门后都想感叹,真大。真是大。房顶比我家的不知要高多少,也宽敞,尤其是夏天,别的地方都热得蹲不下个人,大商店里却有用不完的阴凉。长长的房间被分成三部分,先是一道一米多高的柜台把房间切成两半,再由直抵屋顶的货架把剩下的空间切成两半。货架后面放什么,是我很多年一直感兴趣的问题,可惜直到我离开村庄去镇上念书,也没能找到机会去看一下。
我见过卖东西最多的地方当然是集市和庙会,可是集市不是每天都有,庙会更稀罕,即使每天都有,我也不能天天跑去赶集。大商店是集市和庙会之外东西最多的地方,货架上下,从东到西,摆满了待售的商品。从生活的源头开始,花花绿绿的烟和酒、瓶装的酱油、练习本、铅笔、圆珠笔、钢笔和墨水、水壶、瓶胆、灯泡、蜡烛、火柴、饼干、桃酥、高粱饴、糖豆、白砂糖、红糖、大糕、挂面、瓷碗、碟子、花盘、洗脸盆、搪瓷缸、筷子、勺子、锅铲、铁锅、牙刷、牙膏、雪花膏、毛巾、布料、轴线、绣花针、顶针、橡胶鞋、布鞋、袜子、轮胎。还有很多,一路摆下去。我说不出来的不是因为我想不起来了,而是我没能看见。那时候我个头小,大商店的柜台高得有点过分了。
我和当时其他喜欢在大商店里游荡的孩子一样,为了看清货架下面和放在地上的商品,我们不约而同踮起脚,把下巴挂在柜台上,希望这样可以看得更深。其实是没用的,柜台太宽大了,我们的脖子伸得再长也无济于事,谁让我们的目光不能拐弯呢。要命的是,被柜台遮蔽的恰恰是我最想见到的。各种各样的点心、糖果,还有堆放在地上的鞭炮和玩具。一九八九年之前我的生活目标主要集中在吃和玩上,想吃一切好吃的,想玩一切好玩的。还有人人都会说的那句话:闺女要花,儿要炮。我想要那些鞭炮。它们几乎都被柜台挡住了,我不能时时看见它们,可是我想时时看见,所以进了大商店就忍不住伸长脖子,把自己挂起来。
大商店里的柜台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柜台,下面是砖头砌成,上面是水泥覆顶。水泥是灰色的,我见到的时候早就变成黑色的了。不仅是小孩喜欢进大商店,大人也喜欢,他们个头高,随意地把手放到柜台上指指戳戳,长长久久把柜台抹得油乌发亮。我的下巴挂上去,鼻子底下就飘悠起不散的烟火味。这些年我见过无数的店铺的柜台,漂亮的,整洁的,先进的,接近于无限透明的,不知见到了多少,一点感觉都没有,它们与我无关,与生活和人无关,而大商店里的柜台,上面曾经挂过无数个年幼的下巴,落下过无数只手,那些手都从自己家里带了尘土、草灰、馒头渣子和汗渍。柜台上累积了层层叠叠的烟火气和人的味道。我把脖子伸长,使劲嗅着鼻子,我想闻到柜台后面飘散出来的大商店的味。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大商店里都有这种味道。先是香甜的味道,清净、羞涩还有点欢欣,是点心和糖果发出来的。然后是粮食白酒的香味,悠悠的、淡淡的,从东头柜台上的酒坛子里散出来。然后是酱油味,黑黝黝的味道,行动迟缓笨重,喜欢沉在所有的味道之下,像结实的河床。这些香味把大商店里的气味调得十分黏稠,闻久了我就犯困。惊醒我的是另一种刺鼻的香味,比如橡胶鞋的味道、纸箱子的味道,这些味道身手敏捷,因为过于尖利,多少显得有些轻佻。还有就是水泥柜台本身的味道,清冽的砖石味。
我经常放学后都要到大商店里兜上一圈,挂一会儿下巴。闻一闻,看一看,把吃不到的东西睁大眼睛想一遍,玩不到的东西也跟着想一遍。在大商店里我总是觉得肚子里空荡荡的,店里好闻的气味一直在提醒我有饥饿这回事,即使我吃饱了。我忍不住要进去,进去了更饿。后来听说,好闻的味道也能提高营养,所以厨师大多都是胖子,不知道当初的我获得过营养没有,那时候我瘦得可怜,穿着垂不到脚踝的裤子,母亲说我吃龙肉都不胖。
柜台后面的很诱人,我没钱买。大多数的孩子都没钱买。父母很少给我们零花钱,偶尔给了一毛两毛也舍不得花掉,如果什么时候手里聚到了五毛一块的,真以为自己是富翁了。把钱装在贴身的兜里,手指头秘密地在兜里把钱攥紧,干的纸币终于也捏出了水。有了大钱心里就怪怪的,像大商店里的长柜台,泛着清冷的喜气,觉得全世界都是繁华的,有微微的油腻。我用眼睛、鼻子来购买,躲在头脑里从容地消费。那个时候有饥饿,也有欲望,但从来没有非分之想,那种满足饥饿的欲望也是清净的,从不设计在黑暗里把好东西都装进口袋里。我在大商店里买过的最贵的东西是一支钢笔,英雄牌的。
一九八五年的秋天的一个上午,我刚升入二年级,祖父给我钱让我买一支钢笔,花了一块八毛钱。我读一年级时一个学期的学费是三块五毛。我几乎成了班上最早使用钢笔的人,开始在白纸上写字,而别人还在用铅笔和田字格。直到现在,我依然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是我的字写得不错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去口腹之欲,大商店也是一个玩乐的好去处。在里面很容易找到安静的时候。长年关闭的西门附近有几口大缸,通体黑蓝,冬天时用来装酱油和盐,夏天就空下来。我常常一个人转到那几只缸边,摸清凉的瓷,安详妥帖的平滑,阳光打在脸上,亦有一种清凉的惊喜。不知道那些瓷缸最后都到哪里去了,慢慢地都不见了,盐装进了蛇皮口袋里,酱油、白酒和香油一样,装进了小坛子,放在柜台的最东头,买卖更方便了。在那几个一字摆开的小坛子前,我见到了周围村庄里的几乎所有腿脚灵便的酒鬼。他们忍不住汹涌而至的酒瘾,弯腰驼背地来了,像孔乙己那样摆出几文大钱,要了一茶杯粮食白酒,就站在柜台前喝。准备充分的,随身会带有一两个朝天椒;没来得及准备的就随手捏起一颗大盐粒,喝一口舔一下盐粒,嘴里咝咝啦啦地呼吸,喝得美好且满足。喝酒时和售货员东拉西扯,酒喝光了,话也说完了,放下杯子抹抹嘴回家了。在后来的生活中,我见到很多酒鬼,喝得如此简单和干净的很少,大多都是在油腻的酒席上昏了口舌和头脑,脸变大,脖子变粗,整个人成了讨嫌的酒肉皮囊。
在大商店里我一定还能看到更多,但是很多记不起来了。再后来我就离开村庄去镇上读书,然后去县城读书,再到别的城市读大学。越走越远,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大商店也就越来越少了。什么时候终于一次也不再跨过那个高门槛,以至大商店什么时候关门、什么时候被拆除了门窗成了一排废弃的空房子,我都不知道了。出了村庄,我进过各种商店、超市、商场、大卖场、购物中心,也仅仅是进过了,买了东西就出来,不买东西我永远也不会想起它们。对我来说,它们的意义仅在于是一个用钱和信用卡换回用品的地方,别无其他。但是大商店我常常会想起,想起里面琳琅的货架、里面的味道和阳光、出入的人和事、我的高不过柜台的童年和一些隐秘的小心事。我知道它会随着我见识的增广而日渐微小和简陋,我也知道我的这些记忆脱不了美化的嫌疑,可我还想在记忆里重新打开大商店的东门,把我十岁前的时光像阳光一样呈现出来。
就像现在,我把自行车停住,扭头去看那些空洞的屋子,原来的大商店,现在成了鸟巢和老鼠、昆虫的集散地。我十一岁开始逐渐远离村庄,越来越多的孩子我都不认识了,他们也不认识我,我在他们眼里成了异乡人。路上几个孩子好奇地看我,看我看着破败的空房子,他们也许根本不知道那些房子过去的名字叫大商店。他们更不会知道,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这些空房子和整个世界一样满满东东,也繁华,也美好,它是一个十岁孩子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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