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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643879
【新法观察】评论最新立法 展现律师洞见
【典型案例】精选典型案例 呈现律师探索
【重点关注】复盘新闻事件 彰显律师思考
【理论探索】研究重点议题 展示律师考量
本书通过知识产权律师的视角,从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技术交易与知识产权商用化、植物新品种以及地理标志八个板块展开,全面汇总2024年度知识产权各个领域的最新发展。全书各板块以新法观察、典型案例和重点关注的体例展开,也有对重点议题的理论探索,书中内容不仅展现了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在知识产权强国路上的努力与探索,也体现了知识产权律师在实务探索中的经验与智慧。
第1章 著作权
综述
新法观察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3〕10号)2023年10月2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2023〕183号)2023年10月21日发布
二、《国家版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印发〈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版发〔2023〕1号)2023年3月29日发布
三、《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6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产评估〉的通知》(中评协〔2023〕23号)2023年12月11日发布
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23版)〉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372号)2023年12月4日发布
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1月18日发布
典型案例
……
重点关注
一、互联网大厂之间的著作权相关纷争与和解
二、“剑网2023”专项行动启动
三、AI生成物著作权保护方兴未艾
四、综艺节目涉嫌侵犯《武林外传》著作权权益
五、影视作品海报屡现抄袭海外美术作品
六、COS委托的勃兴与争议
七、图片批量维权的“原罪”与引导
八、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工作白皮书发布
九、第七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召开
十、第九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暨2023国际版权论坛举办
第2章 商标
综述
新法观察
一、《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二、《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关于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程序的指引》《关于商标转让程序的指引》
典型案例
……
重点关注
一、“望京小腰”商标维权乌龙事件
二、《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
三、商标“搭便车”,被判处赔偿上亿元
四、特斯拉啤酒侵权案件
五、“酒鬼”商标真的不吉利吗?
第3章 专利
综述
典型案例
……
重点关注
一、《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发布
二、《关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判断的指引》发布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四、最高人民法院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最新修改及其解读
五、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六、专利视角下的数字技术发展
七、《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解读
八、《专利评估指引》的解读
九、《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工作解析
十、专利无效程序中保密审查条款的适用
第4章 商业秘密
综述
新法观察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二、《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
典型案例
……
重点关注
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问题解答》发布
二、国内首*企业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合规建设指引发布
三、中美商务部会谈中双方讨论并同意两国专家将就强化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和保密商务信息保护问题进行技术磋商
四、各地陆续发布行业相关的商业秘密保护合规指引
五、全国首单百万级商业秘密保险落子黄埔
六、北京市监局首次专题会议,聚焦商业秘密保护
七、全国首例数据交易买受人商业秘密侵权案
第5章 反不正当竞争
综述
新法观察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四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出台《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典型案例
……
重点关注
一、体育行业反垄断处罚首案:北京市围棋协会被罚款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年以来十大影响力事件
五、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热点二十问
第6章 技术交易与知识产权商用化
综述
典型案例
……
重点关注
一、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强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职能
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四、国务院发布《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五、工信部等发布《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
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七、科技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
八、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
九、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正式成立
十、工信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十一、全国多省份提出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新模式
十二、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大会和全球技术转移大会成功举办
第7章 植物新品种
综述
新法观察
一、2023年3月21日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在线申请和审查工作规范(试行)》(品保办〔2023〕6号)
二、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修正
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上海市种子条例》
典型案例
……
重点关注
一、农业农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全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班
二、2023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在海南三亚举行
三、陕西省首单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险落地杨凌
四、赋能种业发展生态圈 种业行业首*产业链发展蓝皮书发布
五、向日葵“仿种子”清理任务基本完成
六、农业农村部对农作物品种命名及来源亲本组合表述进一步明确要求
七、中心派员赴瑞士参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系列会议
八、我国将加快推进种业振兴“五大行动”
九、亩产12515公斤!袁隆平“超级稻”创世界新纪录
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报建院以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第8章 地理标志
综述
新法观察
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
三、《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四、《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五、《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计划》
典型案例
……
重点关注
一、两会热议:聚焦地理标志,打造产业新机遇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发出全国首张针对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行政禁令
三、WIPO发布《世界知识产权指标2023》:中国成为拥有地理标志最多的国家
四、第二批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发布及第二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确定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确定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
六、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发展论坛在苏州举办
后记
2023年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知产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做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深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律师队伍职能作用,助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
自2020年以来,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工作部署,知产委组织全国知识产权领域优秀律师撰写《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是一部以律师为视角的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观察报告,现已出版至第五期。
本书共分为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技术交易与知识产权商用化、植物新品种以及地理标志八个板块,各板块按照“新法观察”“典型案例”“重点关注”三部分展开,在前作的基础上全面汇总并深入分析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发展,梳理最新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总结最新的司法裁判规则,探索知识产权新领域,为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建言献策,为解决实践难题提供新思路,展现了中国律师在知识产权强国路上的思考与探索。
编委会
2024年4月26日于北京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3〕10号)2023年10月2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2023〕183号)2023年10月21日发布
立法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是修改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将原规定第二条修改为:
“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上诉案件:
(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行政上诉案件;
(二)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三)重大、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四)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其他案件:
(一)前款规定类型的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对前款规定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再审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三)前款规定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辖权争议,行为保全裁定申请复议,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报请延长审限等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律师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此次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调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最高院知产庭)的案件管辖范围,具体表现在:
(一)民事案件
1.民事二审案件的管辖权收缩
关于侵权民事案件和权属争议民事案件,与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有关的二审案件,只有“重大、复杂的”由最高院知产庭管辖,一般的则不再由最高院知产庭管辖。
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其他民事二审案件,如合同纠纷案件,则不再由最高院知产庭管辖。
2.民事一审案件管辖权范围缩小
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民事一审案件,最高院知产庭不再受理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其他民事一审案件(如合同纠纷案件),相较于修改之前其案件管辖范围明显缩小。
(二)行政案件
1.行政二审案件(不包含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管辖范围有增有减
依据修改后的《规定》,最高院知产庭对外观设计专利行政二审案件不再有管辖权,案件管辖范围变小。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三类案件,只有“重大、复杂的”由最高院知产庭管辖,管辖范围缩小。
但是,行政行为类型则不再仅仅针对行政处罚这一类,而是增加了针对除行政处罚之外的其他行政行为,如不服专利强制许可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从此角度来看,管辖范围增大。
2.行政一审案件(不包含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管辖范围有增有减
最高院知产庭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外观设计专利行政一审案件不再有管辖权,案件管辖范围变小。
如前所述行政二审案件,最高院知产庭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垄断、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行政一审案件的管辖范围,从行政处罚一类扩大至针对所有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一审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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