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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特种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241380
1、伦理学专业学者必入书目,哲学基础课程的标准读物。
按流派与历史发展顺序进行编排,细致、系统梳理从文艺复兴至20世纪欧洲主要伦理思想。一部近800页宏大的近代伦理思想史,超30位重要思想家之伦理思想海量放送。
2、史论结合,剖析近代伦理思想演进的内在动因与发展脉络,回答“为什么西方文化在各种意见纷争、残酷战争、激进革命和保守复辟的拉锯战中最终还是坚定而永不回头地走向了现代性这一文明形态?”这一思想史基本问题。
经历了中世纪基督教文明,为什么西方文化在各种意见纷争、残酷战争、激进革命和保守复辟的拉锯战中最终还是坚定而永不回头地走向了现代性这一文明形态?我们的结论是:这是现代伦理的功劳。
在对世界文明的历史考察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现象:凡是自觉领悟并认同了现代伦理机制的民族,就能够以世界精神的巨大力量,迅速推进本民族文化的现代化转型,赶上世界文明高速发展的列车;反之,但凡原教旨式地固守所谓民族传统以反抗现代文明的民族,最终都在反抗中成为失败者,从而延误发展的机遇。
本卷在历史文化进程与现代伦理机制确立的互动进程中考察各种形态的伦理思想之形成和演变,按流派与历史发展顺序进行编排,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及其在英、法、意等国所导致的功利主义伦理转型,对为现代精神立法的核心哲学家,按其主要著作来梳理各自伦理思想的脉络与体系,在此基础上,试图阐明道德哲学最为艰难的三个问题:现代人在破解伦理绝对善性的自身隐匿性难题时,为什么选择了以现实性(或实在论)态度来把握公道正义的实存路径?现代文化作为现代性道义的实存形态,为什么一再陷入文明与野蛮的冲突与战争之中?现代伦理为什么最终还是开辟出了几乎所有伦理都能接受和认同的人类文明之方向?
导 论 文野之别,现代伦理何以可能成为人类文明之道?
第一章 迈入现代之门:意大利文艺复兴伦理思想
第一节 早期现代性的步伐
第二节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道德哲学的成就
第三节 文艺复兴伦理思想之高峰:马基雅维利“君主”与“共和”的政治德性论
第二章 为权利与自由立法:自然法作为现代伦理
第一节 自然法道德哲学早期形态:格劳秀斯和普芬道夫的自然法思想
第二节 意志论与自然法:现代早期道德哲学之争
第三节 返回霍布斯与洛克的自然法
第三章 三位过渡性人物:蒙田、曼德维尔和帕斯卡伦理思想的意义
第一节 《蒙田随笔》中的伦理思想
第二节 帕斯卡论人性的高贵与正义
第三节 曼德维尔的利己主义与“乐利”文明启蒙
第四章 回溯17世纪的科学启蒙与现代伦理之转型
第一节 培根的科学启蒙与现代生活的“规定者”:科学的技术化
第二节 科学研究与霍布斯的心理利己主义
第三节 洛克伦理思想的现代转型
第五章 启蒙伦理与英—法现代道德哲学形态
第一节 启蒙运动路线图
第二节 契约伦理的三个版本
第三节 法国启蒙伦理思想
第六章 沙夫茨伯里的道德感理论与美德伦理
第一节 沙夫茨伯里道德哲学的启蒙精神
第二节 伦理学观念的转型:人性“伦理构造”中的“公共精神”
第三节 道德感、美德与价值
第七章 苏格兰启蒙之父哈奇森的道德情感主义
第一节 “道德感”启蒙与作为“幸福指南”的伦理学
第二节 “道德感官”与“道德情感”
第三节 人的社会本性与自由情感主义的美德论
第八章 复调性的休谟伦理学
第一节 休谟的“人性科学”与“道德学”
第二节 休谟重新解释因果关系的后果
第三节 休谟版本的情感主义德性伦理
第四节 休谟版本的功利主义伦理学
第九章 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
第一节 “道德经济学”的启蒙
第二节 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感主义
第三节 亚当·斯密的“启蒙德性论”
第四节 亚当·斯密伦理学在何种意义上是“古典功利主义”
第十章 边沁的功利主义与英国现代法律改革
第一节 现代政治哲学的激进批评者
第二节 功利主义原理之证明
第三节 边沁功利主义法制改革的意义与效果
第十一章 穆勒:19世纪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的经典表达
第一节 19世纪欧洲社会思潮中的个人成长
第二节 功利主义道德原则的系统证明
第三节 功利主义的“自由伦理”
第十二章 西季威克对古典功利主义原理的辩护和表述
第一节 作为方法论的“伦理科学”
第二节 功利主义及其方法的证明
第三节 功利主义的德性论
第十三章 进化论与伦理学
第一节 赫胥黎vs斯宾塞:“伦理达尔文主义”vs“社会达尔文主义”
第二节 “伦理达尔文主义”的证明
第三节 20世纪进化论伦理学争论的三大问题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主题词索引
经历了中世纪基督教文明,为什么西方文化在各种意见纷争、残酷战争、激进革命和保守复辟的拉锯战中最终还是坚定而永不回头地走向了现代性这一文明形态?这是本卷伦理学史思考的背景问题意识。我们常说,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立法者,其实指的就是伦理乃时代精神的立法者,因为哲学是通过确立一个时代的伦理精神而立法的,而正义、爱与自由就是作为这样的精神原则引导和规范文明的秩序与方向。但伦理所实存其中的每个民族共同体的精神立法者往往总是被民族精神的现实困顿所束缚,难以突破现实政治、经济的束缚而沐浴世界精神的超越之光,这使得现代伦理为什么能够在与多元传统文化之理念和价值的互竞中,辨识和审度文明的大势与方向,从而构成古今文野之别,依然是一个谜团。这个谜团不解开,就很难理解现代性作为一种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不仅把非现代性的文明送进了历史,而且把文化的现代化当成了一个能够开辟人类未来的“当然的”甚至“必然的”起点,以致其他文化不管愿不愿意,都会被它拖着走,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从而显露出自身的“野性”。同时,我们也很难理解,为什么凡是反抗现代文明的文化体,无一不是在加速自身的落后中,在世界文明进程中落伍和掉队,最终沦落为与野蛮为伍。
与之相应,在对世界文明的历史考察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现象:凡是自觉领悟并认同了现代文明中的伦理机制的民族,就能够以世界精神的巨大力量,迅速推进本民族文化的现代化转型,赶上世界文明高速发展的列车;但凡固守本民族文化的传统精神力量以反抗现代文明的民族,最终都在反抗中成为失败者,或者被不自愿地拖着走,或者自觉自愿地接受现代文明精神的洗礼,而客观上却总是无法摆脱传统文化的强大惯性力量而在应付现代性带来的各种价值和体制上的冲突中痛苦地挣扎,从而延误发展的机遇。实际上,自从现代化的列车发动起来之后,没有哪种文化能够真正地绕开现代性而走出自身文化之未来。于是,每个民族的文化精英之能成为精英,就不再是教导如何在反现代性中保守自身文化的特殊性,而是在自身文化精神的特殊性中,发现通往现代精神的种子,呵护之、培育之、陶养之,并最终以现象学般的意向性,以未来所向的“现代性”来对传统文化审问之、辨识之、批判之,将那些阻碍和淹没未来的东西予以清扫。这也就是现代文明之所以还有其旺盛生命力的魅力:它没有因为自身作为文化的目标和方向,从而仅仅将自身灵性化为脱离肉身的灵魂,它深深地扎根在文化这个肉身之中,因而始终保持着肉身因物而感的欲望之野性,才避免了如同古代达到高度发达和精致化的文明那样,最终总会因肉身脱离精神后不可救药的腐败,在蛮族入侵中轰然倒塌,因为它本身就是带着骨子里的野性在文化之洪流中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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