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8079473
福柯称此书为“我的第一部著作”,由此可以看出这部著作在福柯本人学术体系中的重要位置。福柯在这部著作中对现今的西方刑罚体系中所发生的巨变及其背后所有的社会与理论架构进行了检验。他以极为仔细的方式回溯了导致监狱成为刑罚主要手段的文化变迁主因,同时主要专注在对权力主体的质问上。监狱是一种新的技术权力——“规训”所使用的方法之一,此一权力依据福柯的说法,也可以在学校、医院和军事要塞中发现。
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己超常的独特性。
福柯称此书为“我的第一部著作”,历史学家彼得·盖伊则将《规训与惩罚》描述为福柯的关键文本,认为它影响了19世纪监狱理论与实践的学术研究。事实上,该书自出版以来,在哲学、政治、历史乃至建筑、艺术等诸多领域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成为诸多理论家和艺术家灵感的源泉。
第一部分 酷刑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第二部分 惩罚
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
第二章 惩罚的温和方式
第三部分 规训
第一章 驯顺的肉体
第二章 训练的手段
第三章 全景敞视主义
第四部分 监狱
第一章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第二章 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
第三章 “监狱”
参考书目
参考文献
译者后记
这样,在最重大的案件中就形成一种惯例,即在证据不足时使用酷刑,在酷刑失败后,司法官可以继续调查。疑犯并不因经受住了酷刑而被宣布无罪,但他的胜利至少使他免于判处死刑。法官依然掌握着除了最后一张王牌以外的一切——“死亡前的一切”。因此,在审理重大犯罪案件时,常常有人向司法官建议,既然已经有足以定罪的证据就不必给疑犯动刑,否则如果疑犯挺住了酷刑,法官就无权对死有余辜的疑犯判处死刑。在这种较量中,司法正义可能会成为输家。
惩罚越来越有节制,人们不再(或基本上不再)直接触碰身体,而是触碰身体意外的东西。有人会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监禁、禁闭、强制劳动、苦役、限制活动区域、放逐等等再现代刑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而这些都是“体罚”。与罚款不同,它们直接影响人身。然而,惩罚与人的身体的关系毕竟与公开处决时代的酷刑中的情况不一样了。现在,人的身体是一个工具或媒介。如果人们干预它,监禁它或强使它劳动,那是为了剥夺这个人的自由,因为这种自由被视为他的权力和财产。根据这种刑罚,人的身体是被控制在一个强制、剥夺、义务和限制的体系中。肉体痛苦不再是被控制在一个强制、剥夺、义务和限制的体系中。肉体痛苦不再是刑罚的一个构成因素。惩罚从一种制造无法忍受的感觉的技术转变为一种暂时剥夺权利的经济机制。如果说触及和操纵罪犯的肉体对于法律来说依然是必要的,那这就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采用恰当的方式,遵循严格的规定,而且还要有更“高尚”的目的。由于有了这种新的限制,刽子手这种痛苦的直接制造者被一个技术人员大军所取代。他们包括监狱看守、医生、牧师、精神病专家、心理学家、教育学家等。他们接近犯人,高唱法律所需要的赞歌。他们反复断言,肉体和痛苦不是法律惩罚行动的最终目标。
个人的美妙整体并没有被我们的社会秩序所肢解、压制和改变。应该说,个人被按照一种完整的关于力量与肉体的技术而小心地编织在社会秩序中。我们远不是我们自认为的那种希腊人。我们不是置身于圆形竞技场中,也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处于全景敞视机器中,受到其权利效应的干预。这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因为我们是其机制的一部分。
长期以来,普通的个性一一每个人的日常个性——一直是不能进入描述领域的。被注视,被观察、被详细描述、被种不间断的书写逐日地跟踪,是一种特权。一个人的编年史、生活报道、死后的历史研究,是他的权力象征仪式的一部分。规训方法颠倒了这种关系,降低了可描述个性的标准,并从这种描述中造就了一种控制手段和一种支配方法。描述不再是供未来回亿的纪念碑,而是供不备之需的文件。而且这种新的描述是最鲜明的,因为规训结构是很严格的。自18世纪起,与规训机制的发展曲线相一致,儿童、病人、疯人、囚徒都愈益容易成为个别描述和生平记载的对象。这种把现实生活变成文字的做法不再是把人英雄化,而是一种客体化和征服。如同国王的编年史或绿林好汉的传奇一样,精神病人或罪犯的经过仔细核对的生平也属于具有某种政治功能的书写内容,但是所使用的权力技巧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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