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24019807
盲眼钟表匠
★《自私的基因》之后,全球首屈一指的科学家、伟大的演化论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风靡世界、奉为标准的进化论入门书,30周年特别纪念版;
★“要是你一辈子只想读一本有关演化的书,就读这一本!”众多科学大佬约翰•格里宾、爱德华•威尔逊、迈克尔•鲁斯、约翰•史密斯等高度赞誉,倾情推荐;英国皇家文学学会非小说类书奖;美国洛杉矶时报的文学奖;1987年BBC根据本书拍摄的电视片,获得科学纪录片奖;《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伦敦时报》多家权威媒体盛赞;
★《裸猿》作者、著名生物人类学家戴斯蒙德•莫利斯(Desmond Morris)亲自为本书创作封面用图,助力百年来影响*为深远的进化论经典;
★《枪炮、病菌与钢铁》和《第三种黑猩猩》译者、堪称对公众科普人类自然史的不二人选、著名生物人类学者王道还教授亲笔翻译,译笔精良上乘,译文优美好读,成就科普经典译本;
★凭借极强的编故事的传奇声誉,道金斯将生命演化的过程演绎的妙趣横生,一扫传统书籍的枯燥;继续挑战传统观念,对认识生命提出富有创造力的思考,颠覆我们对人类自身的种种想象。
《自私的基因》一书,自诞生以来已经产生了许多回响,唤起了无数人对认识自身的渴望,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极具争议的话题(这一争论持续30多年,现在仍在持续):人生来自私,跟其他生物一样,不过是基因的生存工具。《自私的基因》解释动物行为,对社会行为也进行了颠覆式的解说,挑战你的世界观:人性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类的命运将走向何方?性别差异是否天生?
兄弟相争为何永无宁日?
一夫一妻制是否违反自然?
《自私的基因》已成经典:因为这部书的出版,“自私的基因”成为英语中的固定词组。全球销量超过100万册,译成20多种文字,*能代表20世纪的百大好书之一。。道金斯因这部书名声大噪,成为20世纪进化思想领域**影响力的学者。
《自私的基因》已经深深影响和改变了一代中国读者,它跨界跨越解释了许多社会行为,对心理学、社会科学产生深远影响。吴国盛、梁文道、陈嘉映、阿北都曾热力推荐此书。
适应(adaptation)与歧异(diversity)是生命世界的两大特色,自古就是西方生物学的焦点。解剖—生理学是研究生物适应的学问。而在生物歧异中理出头绪,就是分类学研究,一直是理性的挑战。至于这两个研究主题有什么关系,就很难说了,甚至没有人觉得这是个问题。直到18世纪,现代“自然史”观念建立之后,生物适应与生物歧异之间才建立了“历史的”(同时也是“因果的”)关系。
所谓自然史(natural history),源自“地层是在时间中堆栈的”观察与推论:不同的地层代表不同的地球史时期。而不同的地层中,包含的生物化石不同,表示不同的地史时期有不同的生物相。因此地球上的生命也有“历史”。地球史加生命史就是自然史。
位将自然史系统地整理发表的,是法国学者布丰(Buffon,1707—1788)。他的《自然史》自1479年出版,到1767年已达15册,他过世前出了7册;他身后再由他人续了8册。根据布丰的看法,在不同的地史时期地球的自然条件不同,因此各个地史期有不同的生物相。换言之,布丰以适应解释歧异,而他认为生物会适应环境,理所当然,用不着论证。
个公开以解释适应的理论说明自然史的,是布丰的弟子与传人拉马克。他的理论就是后天形质遗传说(见本书后一章)。
后,自然史在达尔文手里变成研究生物演化的科学。自然史表现的是生物演化的事实,达尔文发明的“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又译“天择”),是解释演化事实的理论。天择理论不仅可以同时解释适应与歧异,还能让学者“做研究”。科学不只是解释既有事实的活动,科学重要的面相是实践(praxis):任何科学理论都是研究方略,学者借以发现、创造新的事实。
所有解释演化事实的理论都叫演化论,可是目前只有达尔文的天择说在理论上、实证上站得住脚。因此在英文里,天择论、达尔文理论、演化论、达尔文演化论已成为同义词。
不过,以上所述都是从“正宗”演化生物学的角度所做的观察。过去两百多年的生物演化思想史,其实颇为曲折,甚至令人怀疑“达尔文革命”这个词不仅不恰当,还有误导之嫌。
因为“演化论=天择理论=达尔文学说”的等式,大概直到《物种起源》出版百年后(1959)才在学术界站稳脚跟。1975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尔森(EOWilson)出版《社会生物学》,公开论说人类行为也是演化的产物,在美国学界与民间掀起轩然大波,更提醒我们演化论似乎与古典科学极为不同。以天文学、物理学史建构的科学革命模型,很难解释所谓的“达尔文革命”竟然那么拖泥带水,不干不脆。
在西方,尤其是美国,不只民间学者仍在努力搜寻达尔文学说的漏洞,学界里的异议分子也不少,有名的就是已过世的古尔德(SJGould,1941—2002;美国哈佛大学古生物学讲座教授)。他甚至在达尔文庞大的著作中爬梳证据,用来指斥现行教科书关于演化论的论述过于强调天择,反而不能呈现达尔文思想的“多元”特色。
关键在“天择”是否是演化的机制?或重要的机制?
天择的要义不过是:生物个体在生殖成就(fitness)上有差异,那些差异都有适应的道理。要是任何一个个体的生存机会或生殖成就的高低,像中彩券似的“没什么道理”,那就不成学问了。
本书是正宗的演化论入门书,以“生物适应的起源”为核心。作者道金斯以稳健的文笔,详细阐释了生物适应是任何演化理论家不可回避的问题,而天择说是可信的理论。一些学者自命提出了足以替代天择说的理论,或者认为天择说无足轻重,都过不了“解释生物适应”这一关。无论是对演化论有兴趣的朋友,还是持批判观点的人,本书都提供了好的起点。
(二)1996年版导言/理查德•道金斯
出版社重新发行本书,请我写个新导言。我起先以为这很容易。我只要列出改进本书的方式就成了;要是我今天重写这书,必然会做许多改进。我一章一章搜寻,渴望发现错误、误导、过时和不完整的地方。我真诚地想找出那些缺陷,因为无论科学家多么脆弱,科学却不是自满的行业,而且科学通过证伪而进步的理想,可不是说着玩的。可是,不瞒你说,除了细节,本书各章没有一个主旨我会撤销。以今日之我战昨日之我,令人涤荡心胸,好不畅怀,我却无由消受。
当然,这并不是说本书已无从增减一分。我信手拈来就再写了10章,讨论“演化设计”这个永远令人兴奋的题材。但那已是另一本书了,书名叫作《攀登不可能的山峰》(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1996)。虽然这两本书自成一格,不妨分开读,可是每一本都可以当作另一本的延续。两本书的主题不同,就像本书各章,每一章都与其他章不同,却有共同的基调:达尔文演化论(Darwinism)与设计。
我说过,我继续写作达尔文演化论,并不需要驰辩,可是这么说未免矫情。达尔文演化论是个巨大的主题,它有许多面相,值得用更多书论述,花上一辈子写,即使自觉圆满如意,都写不完。我也不是一个职业“科学作家”,“写完”演化论后,可能转向物理或天文学。我何必这样做?历史学者写完一本历史书之后,可以继续写下去,根本不必说明自己不转向古典学或数学的理由。厨艺师可以写另一本书,谈论烹饪的某一面相,那是他过去没写过的,而园艺,好还是留给园艺家去写吧。他是对的。虽然书店里什么题材的书都有,兼容并蓄(又是矫情之论),达尔文演化论是比烹饪或园艺更大的题材。它是我的主题,有宽敞的天地,够我浸淫一生,安身立命。
达尔文演化论涵盖所有生物——人类、动物、植物、细菌,以及地球以外的生物(假定我在本书后一章所说的正确无误)。为什么我们会存在?为什么我们是这副德行?达尔文演化论提供了令人满意的解释。它是一切人文学科的基础。我的意思并不是:历史、文学批评、法律都必须以达尔文演化论重新塑造。我并无此意。但是所有人文创制都是脑子的产物,而脑子是演化而来的信息处理器,要是我们忘了这一基本事实,就会误解脑子的产物。要是更多医生了解达尔文演化论,人类现在就不会面对“耐抗生素”病原的威胁。有位学者评论道:达尔文演化论“是科学发现的自然真理中惊人的”。我会加上:“不仅空前,而且绝后。”
本书在1986年出版,10年来其他的书也出版了,其中有些我希望是我写的,还有一些要是我重写本书必然会参考。克罗宁(Helena Cronin)的《蚂蚁与孔雀》(The Ant and the Peacock,1991)文笔优美。瑞德里(MattRidley)的《红色皇后》(The
Red Queen,1993)也同样清晰,任何人重写本书“性择”那一章,一定会受他们的影响。丹奈特(Daniel Dennett)的《达尔文的危险观念》(Darwin’s Dangerous Idea,1995)全面影响了我的历史与哲学诠释;他的率直风格,令人耳目一新,本书的重要章节,我重写的话,一定会更理直气壮。牛津大学教授马克•瑞德里(Mark Ridley)的巨著《演化》(Evolution,1993,1996,2003),我与本书读者都应随时查考。平克(Steven Pinker)的《语言本能》(The Language Instinct,1994)本来给了我灵感,让我想从演化的观点讨论语言这个题目,可是他太成功了,令我无从下手。“达尔文医学”也一样,可是奈斯与威廉斯(R. M. Nesse & G. C. Williams)的书(1994)实在太棒了,倒省了我的事(但他们的出版商偏要用《我们为什么生病》做书名,根本不能帮助读者了解那是什么书,真是不幸)。
理查德•道金斯
1996年6月于牛津
(三)序
笔者写作本书,基于一个信念:我们人类出现在世间,过去都认为是谜中之谜,可是现在已经不再是谜团了,因为谜底已经揭晓。揭谜的人是达尔文与华莱士,虽然我们会继续在他们提出的谜底上加些脚注,来日方长。对这个深奥的问题,许多人似乎还没有察觉他们提出的解答优雅而美妙,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人甚至不觉得那是个问题。因此我才会写作本书。
问题在于复杂设计。我用来写下这些字句的电脑,内存容量达64万个字节(64k),大约每个字节(byte,等于8 bits)储存一个英文字母。这台电脑是人们有意识设计、费劲制造出来的产品。你用来理解我的字句的大脑,部署了上百亿个神经元;其中有许多,大约几十亿吧,每个都以上千条“电线”(突触)与其他神经元相连。此外,我们的身体有数以万亿计的细胞,在基因层次上,每个细胞都储存了大量的数字信息,比我的电脑多了上千倍;编码更精确,犹其余事。生物之复杂,只有生物之设计比得上:生物看来都像是精心设计出来的,机制精妙、效能卓越。这么高明的复杂设计不该有个解释吗?要是有人不以为然,予欲无言。不过,我忽然转念:不可放弃。本书就是要接引那些没开眼的人入门,让他们一窥生物之复杂的宗庙之美,百官之富。除了说生物之复杂是个需要解释的谜题,本书另一个主要目的,是提供谜底,解开谜团。
解释是困难的艺术。解释一件事,有的办法可以使读者理解你使用的语言,有的办法可以使读者打心眼儿里觉得有那么回事。为了打动读者,冷静地铺陈证据有时还嫌不足。你必须扮演辩护律师,使用律师的技巧。本书不是一本冷静的科学著作。其他的作者讨论达尔文的理论,都很冷静,许多作品论述精彩、数据宏富,读者应该参考。我必须招认,本书不仅不冷静,有些篇章还是以热情写的;在专业科学著作中,这样的热情也许会招致非议。当然,本书会铺陈事实、进行论证,但是本书也想说服读者,甚至让读者着迷——这是我的目标。我希望读者着迷的是:我们的存在,虽然是个明白的事实,却也是个激励心智的谜团;这个谜团不但已有优美的答案,而且在我们的理解范围之内,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还有呢,我想说服读者:达尔文的世界观不只在此时此地是真的;我们存在的奥秘,在已知理论中它是在原则上能够说明的理论。达尔文理论因此更令人满意。我们可以论证:达尔文理论不只在地球上通行,宇宙中凡有生命之处都适用。
有一点,我与职业辩护律师很不一样。律师或政客展现热情与信仰,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表演,不见得对雇主或目标衷心信服。我没做过这种事,以后也不会。我不一定总是对的,但是我热切地拿真理当回事,我绝不鼓吹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有一次我受邀到一个大学辩论协会与神创论者辩论,我还记得那次我感受到的震惊。辩论之后我们共进晚餐,我的邻座是一位年轻女士,她在辩论中代表神创论者,演说还算有力。我觉得她不会是个神创论者,就请她诚实回答我为何她会代表神创论发言。她很自在地承认只是在磨炼辩论技巧罢了,她发现为自己不信服的立场辩护,更具挑战性。看来大学辩论协会都这么做,参与辩论的人为哪一方辩护,都是指定的,而与自身信仰无关。他们的信念在辩论中毫无地位。面对大众演说我并不在行,我大老远赶来出席,是因为我相信我受邀辩护的论题是真的。我发现辩论协会的人只不过拿辩论题目作为玩辩论游戏的引子,于是决心不再接受辩论协会的邀请。涉及科学真理的议题,不容虚矫辩词。
达尔文理论比起其他科学领域的同级真理,似乎更需要辩护,理由我并不完全清楚。我们许多人不懂量子理论,或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但我们不致因此而反对这些理论。达尔文理论则与“爱因斯坦理论”不同,批评者不管多么无知,似乎都能拿它说事,乐此不疲。我猜达尔文理论的麻烦是:人人都自以为懂——莫诺雅克•莫诺(Jacques Monod,1910—1976),法国生物学家,1965年荣获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编者注真是一语道破。那可不?达尔文理论实在太简单了;与物理学、数学比较起来,简直老妪能解。说穿了,达尔文理论不过是“非随机繁殖”,凡是遗传变异,只要有时间累积,就会产生影响深远的后果。但是我们有很好的理由相信:简易只是表象。别忘了:这种理论看似简单,却没人想到,直到19世纪中叶才由达尔文与华莱士提出,距牛顿发表《基本原理》(Principia,1687;其中包括“万有引力定律”)近二百年,距古希腊学者伊拉特斯提尼斯(Eratosthenes,前276—前194)测量地球圆周的实验超过两千年。这么简单的观念,怎么会那么久都没有人发现,连牛顿、伽利略、笛卡儿、莱布尼茨、休谟、亚里士多德这一等级的学者都错过了?为什么它必须等待两名维多利亚时代的自然学者?哲学家与数学家是怎么了,竟然会忽略了它?这么一个丰富的观念为什么大部分至今仍然没有渗入常人的意识中?
有时我觉得人的脑子是特别设计来误解达尔文理论的,让人以为它难以置信。就拿“偶然性”来说吧,有人将它夸张成“盲目的”偶然性。攻击达尔文理论的人,绝大多数以不当的热切心情拥抱这个错误的观念:达尔文理论中除了“随机偶然性”之外,一无所有。而生命呈现的复杂性,活脱脱是“偶然性”的悖反。要是认为达尔文理论相当于“偶然性”,当然会认为很容易反驳。我的任务就是要摧毁这个备受欢迎的神话——达尔文理论不过是个“偶然性”理论!我们似乎生来就不相信它。另一个理由是:我们的脑子设计来处理的事件,与生物演化变迁过程中的典型事件,发生在截然不同的时间尺度上。我们能够分辨的过程,花费的时间以秒、分、年计,多以“10年”为单位。达尔文理论分析的,是累积的过程;那些过程进行得非常缓慢,得上千个或百万个“10年”才能完成。对于可能发生的事件,我们已养成了直觉判断,可是面对演化就不灵了,因为差了好几个数量级。我们世故的充满怀疑论和主观概率理论的器官(指大脑)失灵,因为它们是在人的一生中磨炼出来的,也是为了协助人过一生而形成的,多几十寒暑——讽刺的是,这是拜演化之赐。我们得动员想象力,才能逃脱熟悉的时间尺度构筑的牢笼——我会设法协助读者。
我们的脑子似乎天生抗拒达尔文理论,第三个原因出在我们自己的成功经验:我们是有创意的设计人。我们的世界充满了工程、艺术的业绩。复杂的优雅皆是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之象。这个观念我们习以为常。这大概是信仰某种超自然神有力的理由,自有人类以来绝大多数人都怀抱这一信仰。达尔文与华莱士以极大的想象实现跳跃,才能超越直觉,看出复杂“设计”从原始的简朴中中兴的另一条路——你了解之后,就会认为那是条(比超自然神)更为可能的道路。这个跳跃实在太难完成了,难怪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不愿尝试。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读者完成这一跳跃。
作家自然希望自己的书影响深远,不只是昙花一现。但是每个倡导者除了强调自身立场的永恒面相,还得回应当代对手的观点,不管是真正的对手,还是表面的对手。这样做颇有风险,因为今日各方交战得不可开交的论证,有些也许几十年后就完全过时了。这个矛盾常有人举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为例:版比第六版高明多了。因为《物种起源》出版后引起许多批评,达尔文觉得必须在后来的版本里有所回应,那些批评现在看来完全过时了,于是达尔文的回应不仅妨碍阅读,有时还误导读者。尽管如此,当代流行的批评,即使我们觉得可能不过昙花一现、不值一提,也不该纵容自己完全视而不见。因为对批评者我们应有起码的敬意,而且也要为搞昏头的读者着想。虽然我对本书哪些篇章终将过时自有主见,读者——与时间——才是裁判。
我发现有些女性朋友认为使用“男性”代名词“他”或“他们”就表示有意排除女性,这让我很苦恼。要是我想排除什么人,我想我宁愿排除男人——好在我从未想过排除什么人。有一次我试着使用“她”称呼我的抽象读者,一位女性主义者就抨击我“故作姿态”(patronizing condescension),她认为我应该用“他/她”或“他的/她的”。要是你不在意文字,不妨那样做。但是,要是不在意文字,就不配有读者,无论哪个性别。我在本书中回归英文代名词的正常规范。我也许会以“他”称呼读者,但是我不认为我的读者就是男性,法文中“桌子”是阴性词,法国人也不会把桌子当作女性吧?事实上,我相信我经常认为我的读者是女性,但是那是我个人的事,我可不愿让这样的考虑影响我使用母语的方式。
理查德•道金斯
牛津,1986
(四)章 不可能!
我们动物是已知宇宙中复杂的事物。用不着说,我们知道的宇宙,比起真正的宇宙,不过沧海一粟。其他的星球上也许还有比我们更复杂的事物,他们有些说不定已经知道我们,也未可知。可是这不会改变我想提出的论点。复杂的事物,不管哪里的,都需要一种特别的解释。我们想知道它们是怎么出现的,为什么它们那么复杂。我要论证的是,宇宙中的复杂事物,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解释可能大体相同;适用于我们、黑猩猩、蠕虫、橡树,以及外层空间的怪物。另一方面,对于我所谓的“简单”事物,解释却会不一样,例如岩石、云、河流、星系与夸克。这些都是物理学的玩意儿。黑猩猩、狗、蝙蝠、蟑螂、人、虫、蒲公英、细菌与外星人,是生物学的玩意儿。
差别在设计的复杂程度。生物学研究复杂的事物,那些事物让人觉得是为了某个目的设计出来的。物理学研究简单的事物,它们不会让我们觉得有“设计”可言。乍看之下,电脑、汽车之类的人造物品似乎是例外。它们很复杂,很明显是设计出来的,然而它们不是活的,它们以金属、塑料构成,而不是血肉之躯。但在本书中,我会坚定地将它们视为生物学的研究对象。
读者也许会问:“你可以这么做,但是它们真的是吗?”字词是我们的仆人,不是主人。为了不同的目的,我们发现以不同的意义使用字词很方便。大多数烹饪书都把龙虾视为鱼类。动物学家对这种做法颇不以为然,他们指出如果龙虾把人叫作鱼还更公平些,因为鱼与人类同属脊椎动物,亲缘关系比较近,鱼与龙虾的关系就远了。说起公平与龙虾,我知道近有一处法庭必须判决龙虾是昆虫还是“动物”——这关系到人可不可以将它们活活丢入滚水中。以我的动物学行话来说,龙虾当然不是昆虫。龙虾是动物,但是昆虫也是,人也是。对于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意义使用字词,没有必要激动——虽然我在日常生活中,遇上活煮龙虾的人的确激动不已。厨师与律师各有他们一套使用词语的办法,在本书中我也有我的一套。电脑、汽车“真的是”生物?别钻牛角尖了!我的意思是:要是在某个星球上发现了电脑、汽车之类的复杂物品,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下结论:那里有生命存在,或者曾经存在。机器是生物的直接产品;它们很复杂,是设计出来的,因为是生物造的,它们与化石、骨架、尸体也一样,是我们判断生物存在的指标。
我说过物理学研究简单的事物,听来也许很奇怪。物理学看来是门复杂的学问,因为物理观念我们很难理解。我们的大脑是设计来从事狩猎、采集,交配与养孩子的;我们的脑子适应的世界,以中等大小的事物构成,它们在三维空间中以中庸的速度移动。我们没有适当的“配备”,难以理解极小与极大,存在时间以一万亿分之一秒或十亿年为单位的事物,没有位置的粒子,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力与场(我们知道它们,只因为它们影响了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我们认为物理学很复杂,因为我们很难了解,也因为物理书中充斥了困难的数学。但是物理学家研究的对象,仍然是基本上简单的事物,例如气体或微粒构成的云,或均匀物质的小块如晶体——它不过是重复的原子模式。至少以生物的标准来衡量,它们没有复杂的运转组件。即使大型的物理对象如恒星,也只有数量相当有限的组件,它们的组织多少是偶然的。物理学的、非生物学的对象的行为非常简单,因此可以用现有的数学语言描述,这就是物理学书里充满了数学的原因。
物理学的书也许很复杂,但是这些书与电脑、汽车一样,是生物学对象——人类大脑的产物。物理书描述的物体与现象,比作者体内的一个细胞还要简单。那位作者的身体,有一万亿个那样的细胞,分成许多类型,根据错综复杂的蓝图组织起来,并以精细的工程技术完成,这才成就一个能够写一本书的工作机器。凡是事物的,物理学里的尺度以及其他困难的,或是生物学里的“复杂”,我们的脑子都不容易应付。还没有人发明一种数学,可以描述像是物理学家这样的物体,包括他的结构与行为,甚至连他的一个细胞都不行。我们所能做的,是找出一些通则,以了解生物的生理以及生物的存在。
这正是我们的起点。我们想要知道为什么我们以及所有复杂的事物会存在。现在我们能够原则地回答那个问题了,即使我们对“复杂”的细节还不能掌握。打个比方好了,我们大多数都不了解飞机是如何工作的。也许造飞机的人也不完全了解:引擎专家不了解机翼,机翼专家对引擎只有模糊的概念。机翼专家甚至不完全了解机翼,无法对机翼做精确的数学描述:他们可以预测机翼在气流中的行为,只因为他们研究过机翼模型在风洞中的行为,或者以电脑仿真过——生物学家也可以采用这种路数了解动物。但是,尽管我们对飞机的知识并不完备,我们都知道飞机大概经过哪些过程才出现的。人类在图板上设计出来。其他的人根据图样制造零件,然后更多的人以各种工具将零件根据设计组装起来。基本上,飞机问世的过程我们并不认为算什么谜团,因为是人类造的。针对某个目的从事设计,然后根据设计系统地组装零件,我们都知道也了解,因为我们都有手经验,即使只是小时候玩过乐高(Lego)玩具。
那么我们的身体呢?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台机器,就像飞机,只不过我们的身体更为复杂。我们也是由一个熟练的工程师在图板上设计出来,再组装成的吗?不是。这个答案令人惊讶,我们得到这个答案只不过一个世纪左右。首先提出这个答案的是达尔文。当年许多人对他的解释不愿或不能理解。我小时候次听说达尔文的理论,就断然拒绝接受。直到19世纪下半叶,历史上几乎每个人都坚定地相信相反的答案——“有意识的设计者”理论。许多人现在仍然相信上帝造人,也许是因为真正的解释——达尔文理论——仍然没有进入国民教育的正规教材,惊讶吧!可以确定的是,对达尔文理论的误解仍广泛地流行。
本书书名中的“钟表匠”,是借用18世纪神学家培里(William Paley,1743—1805)的一本著名的专论而来。培里的《自然神学》(Natural Thelogy)出版于1802年,是“设计论证”的著名范例。“设计论证”一直是有影响力的支持“上帝存在”的论证。《自然神学》是我非常欣赏的书,因为培里在他的时代成功地做到了我在我的时代拼命想做的事。他有观点想表达,他热情地相信那个观点,并全力清晰地阐述它,他做到了。他对生命世界的复杂特征有适当的敬意,因此他觉得那个特征必须有个特别的“说法”(解释)。他搞错的——那可是个大错——就是他的“说法”。他对这个谜团的答案非常传统,就是《圣经》中的“说法”。比起前辈来,他的文字更清晰、论证更服人。真实的解释完全不同,直到具革命性的思想家之一达尔文,真相才大白于天下。
《自然神学》以一个著名的段落开头:
我走在荒野上,要是给石头绊了一跤,要是有人问我那块石头怎么会在那里,我也许可以回答:“它一直都在那里!”即使我知道它不是,这个答案也不容易被证明是荒谬的。但是,要是我在地上发现了一个钟表,要是有人问我那个钟表怎么会在那里,我就不能回答“据我所知,它一直都在那儿”了。
在这里,培里区分石头之类的自然物体,与设计、制造出来的事物如钟表。他继续说明钟表的齿轮与发条制造得如何精确,以及那些零件之间的关系多么复杂。如果我们在野地里发现了这么一个钟表,即使我们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它呈现的精确与复杂设计也会迫使我们下结论:
这个钟表必然有个制造者;在某时某地必然有个匠人或一群匠人,为了某个目的——我们发现那个目的的确达成了——把它做出来;制造者知道怎么制造钟表,并设计了它的用途。
培里坚持这个结论没有人能够合理地驳斥,即使无神论者在思考自然作品时也会得出这个结论,因为:
每一个巧思的征象,每一个设计的表现,不只存在于钟表里,自然作品中都有;两者的差别,只是自然作品表现出更大的巧思,更复杂的设计,超出人工制品的程度,难以数计。
培里对生物的解剖构造做了优美、庄重的描述,将这一论点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从人类的眼睛开始,这是个深受欢迎的例子,后来达尔文也使用了,会在本书中不断出现。培里拿眼睛与人设计出来的仪器(如望远镜)比较,得出结论:“以同样的证据可以证明,眼睛是为了视觉而造的,正如望远镜是为了协助视觉而造的。”眼睛必然有个设计者,像望远镜一样。
培里的论证出于热情的虔敬,并以当年好的生物学知识支持,但是却是错的;光荣或有之,仍不免铸成大错。望远镜与眼睛的模拟,钟表与生物的模拟,是错的。表象的反面才是正确的,自然界的钟表匠是物理的盲目力量,不过那些力量以非常特殊的方式凝聚、运行。而真实的钟表匠有先见:他心眼中,有个未来的目的,他据以设计齿轮与发条,规划它们之间的联系。达尔文发现了一个盲目的、无意识的、自动的过程,所有生物的存在与看似有目的的构造,我们现在知道都可以用这个过程解释,这就是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另一译名“天择”)。天择的心中没有目的。天择无心,也没有心眼(minds eye)。天择不为未来打算。天择没有视野,没有先见,连视觉都没有。要是天择就是自然界的钟表匠,它一定是个盲目的钟表匠。
这些我都会解释,我要解释的可多着呢。但是有一件事我不会做:我绝不轻视“活钟表”(生物)给培里带来的惊奇与感动。正相反,我要举个例子,说明我对自然的感受——培里一定能更进一步发挥。说到“活钟表”让我兴起敬畏之情,我决不落人后。我与尊敬的培里先生感同身受的地方,多过我与一位现代哲学家的共同感受,他是著名的无神论者,我与他在晚餐桌上讨论过这个问题。我说我很难想象在1859年之前会有人是无神论者,不论什么时代。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在1859年出版。“休谟呢?”这位哲学家问道。“休谟怎样解释生物世界的复杂现象?”我问。“他没有解释,干吗需要什么特别的解释?”他说。
培里知道生物世界的复杂现象需要一个特别的解释;达尔文知道,我怀疑我的哲学家朋友打心眼里也知道。不过得在这里把这个需要讲清楚的是我。至于休谟,有时有人说这位伟大的爱丁堡哲学家在达尔文之前一个世纪就把“设计论”干掉了。但是他真正做的是:批评设计论的逻辑,认为“以可见的自然设计作为上帝存在的积极证据”并不恰当。对于“可见的自然设计”他并没有提出其他的解释,存而不论。达尔文之前的无神论者,可以用休谟的思路这么回答:“我对复杂的生物设计,没有解释。我只知道上帝不是个好的解释,因此我们必须等待,希望有人能想出一个比较好的。”我难免认为:这个立场逻辑上虽然没有问题,却不令人满意,同时,尽管在达尔文之前无神论也许在逻辑上站得住脚,达尔文却使无神论在知识上有令人满意的可能。我希望休谟会同意我的看法,但是他的某些著作使我觉得他低估了生物设计的复杂与优美。年轻的博物学者查尔斯•达尔文本可以带领他欣赏一鳞半爪,可惜达尔文到爱丁堡大学注册的那年(1825年),休谟已经过世40年了。
我一直在谈“复杂”、“明显/可见的设计”,好像这些词的意思明明可知、不假思索。在某个意义上,它们的意思的确可知——大多数人对于复杂都有直觉的概念。但是这些观念——复杂与设计——是本书的核心,所以尽管我知道我们对于复杂、有明显设计的事物有异样的感受,我还是得以字句把那种感受描述得更精确一点。
那么,什么是复杂的事物?我们怎样辨认它们?我们说钟表或飞机或小蜈蚣或人是复杂的,而月亮是简单的,若真如此,那是什么意思?谈到复杂事物的必要条件,也许我们个想到的是:它的结构是异质的。粉红色的牛奶布丁或牛奶冻是简单的,意思是说要是我们把它们一切为二,那两半都会有同样的内部组成:牛奶冻是均质的。汽车是异质的:车的每一部分都与其他的部分不同,不像牛奶冻。两个半部车不能形成一辆车。这等于说复杂的事物相对于简单的事物有许多零件,而零件不止一种。
这种异质性,或者“多零件”性质,也许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许多事物都以许多零件组成,内部结构也是异质的,却不够复杂。举例来说,阿尔卑斯山峰勃朗峰(Mont Blanc)由许多不同种类的岩石组成,而且它们组成的方式,使你无论在哪个地方将山劈成两半,那两半的内部组成都不会一样。勃朗峰结构上的异质性是牛奶冻所没有的,但是在生物学家的眼中,它仍然不够复杂。
为了建立复杂的定义,让我们尝试另一种思路,利用概率的数学观念。假定我们试用下列定义:复杂的事物都有特别的组织,它的零件不可能完全随机组织成那样。从一位著名的天文学家那里借一个模拟来说吧,要是你拿到一架飞机的全部零件,然后将它们随意堆置在一起,就能组成一架能够飞行的波音客机吗?概率非常小。把一架飞机的零件放在一起的方式不知有几十亿种,其中只有一种,或者几种,会成为一架飞机。要是以人类身体的零件来玩这个游戏,成功概率更小。
这个定义复杂的路数令人觉得颇有可为,但是还是有些不足之处。有人也许会说,勃朗峰要是拆成“零件”,也有几十亿种组合方式,其中只有一个会与原来的勃朗峰一模一样。那么,飞机、人体是复杂的而勃朗峰是简单的吗?任何早已存在的组成物都是独一无二的,而且以后见之明,都是不可能(概率很低)的存在。旧飞机拆卸厂的零件堆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两个零件堆是一样的。要是你将拆卸下来的飞机零件成堆地丢弃,任何两个废零件堆一模一样的概率,非常低,就像你想以零件堆出一架能飞的飞机一样。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说垃圾堆或勃朗峰或月亮,与飞机或狗一样复杂,反正它们的原子排列一样的独一无二(重复的概率极低)?
我的脚踏车上有对号码锁,它的数字轮有4 096个不同的组合。每一个组合都一样的“不可能”——意思是说:要是你随意转动数字轮,每一种组合出现的概率都一样很低。我可以随意转动数字轮,然后瞪着出现的数字组合以后见之明惊呼:“这太神奇了。这个数字出现的概率只有4 096分之一。它居然出现了,真是个小奇迹。”那与将一座山的岩石组织或废料堆中的金属组织视为复杂,是一样的。事实上,4 096个不同的组合中只有一个——1 207——是真正独一无二的,只有它才能将锁打开。这个数字独一无二的地位不是以后见之明看出来的,它是制造锁的工厂事先决定的。要是你随意乱转数字轮,次就转出了1 207,你就可以将脚踏车偷走,那才像是个小奇迹。要是你以银行保险柜试手气,次就转出了正确的号码,那就不是小奇迹了,因为概率多只有几百万分之一,你就能偷到一大笔财富了。
在银行保险柜上撞上幸运号码,在我们的模拟中,与用零件随意堆出一架波音747一样。保险柜的数字锁有上百万种组合可能,其中只有一个可以把锁打开,以后见之明来看,这个组合与其他组合一样“不可能”。同样,几百万种组合飞机零件的方式中,只有一种(或几种)才能飞行,以后见之明每一种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事实上,能够飞行的组合与打得开锁的组合,都与后见之明无关。锁的制造商决定了数字组合,然后告诉银行经理。飞机能够飞行,是因为我们事先就将它设计成飞行器。要是我们见到一架飞机在天上飞行,我们可以确信它绝不是以零件随意投掷组合成的,因为我们知道:金属零件的任意组合物能够飞行的概率实在太低了。
再谈勃朗峰,要是你设想过勃朗峰所有岩石的组合方式,的确,其中只有一种会是我们所知道的勃朗峰。但是我们知道的勃朗峰也是以后见之明定义的。岩石堆积在一起我们就叫作山,而堆积岩石的方式不知有多少种,每一座山都有可能叫作勃朗峰。我们知道的这座勃朗峰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它没有事先指定的规格,与能够飞行的飞机毫无相当之处,与打开保险柜的锁(大批金钱因而滚出)也毫无相当之处。
也许你会问:有什么生物与能够飞行的飞机相当?与保险柜打开的锁(大批金钱因而滚出)相当?好问题。有时简直完全相当。燕子就会飞。我们已经说过了,飞行器可不容易随意组装出来。要是你有一只燕子的所有细胞,把它们随意组合在一起,得到一个会飞的玩意儿的概率,讲得实际一点,与零无异。不是所有的生物都会飞,但是其他的本领一样“未必会存在”,也一样可以事先指定。鲸豚不会飞,但是它们会游泳,而且它们游泳与燕子飞行一样有效率。拿一头鲸鱼的细胞随意组合起来,得到一个会游泳的玩意儿,概率已经很小了,更不要说像鲸鱼一样快速、有效地在海里游了。
说到这里,也许有个目光锐利如鹰的哲学家(对了,老鹰的眼睛可是十分锐利的——你也不可能以晶状体和感光细胞随意组合成一只老鹰的眼睛)要开始碎碎念什么“……循环论证……”了。燕子会飞,但是不会游泳;鲸鱼会游泳但是不会飞行。由于有后见之明,我们可以判断一个随机组合是否是个成功的飞行器或者游泳机器。要是我们同意事先不指定功能,一开始只是死命地任意组合零件,搞不好随意的细胞堆会是一只有效率的地道动物,像鼹鼠,或一只爬树动物,如猴子。它也许善于迎风滑翔,或者紧抓着油污的破布,或者绕着逐渐缩小的圈子走路,直到它消失为止。可能的事多着呢。然而,可能吗?
要是真有那么多可能,我的虚拟哲学家就有点道理了。要是无论你如何任意抛掷物质,成就的集合体——以后见之明来说——经常可以描述成“有一技之长”的话,那么你说我举燕子、鲸鱼做例子根本无效就是真的了。但是生物学家对于什么算是“有一技之长”可以说得更为具体。我们认出某个事物是动物或植物,限度是这个事物应该成功地过某种生活(更精确地说,它或它的同类得活得够长,以便繁殖)。不错,生活的方式有许多种——飞行、游泳、在林间穿梭等等。但是,不管生活方式有多少种,找死的方式更多,或者说“不算活着”。你也许可以随意组合细胞,一遍又一遍,玩它个几十亿年,却没有组成任何名堂,无论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地上跑的或者会干任何事的都没有——更糟的是你的成果远未达到生命体的标准,它在设法生存。
这个论证到这里已经很长甚至太长了,现在该提醒大家我们是怎么开始这个论证的。我们想找寻定义“复杂”的精确方式。有些事物我们认为复杂,怎样才能说得更精确一些?我们想找出人、鼹鼠、蚯蚓、飞机、钟表的共同之处,以及它们与牛奶冻、勃朗峰、月亮不同的地方。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复杂的事物有某种性质,是事前规定的,而且极不可能单纯地随机造就。就生物而言,那种事先规定的性质以某种意义来说就是“高明”(proficiency);或者是高明地掌握某一特定能力如飞行,如果由一个航空工程师判定的话;或者是高明地掌握着某种比较一般的能力,例如避免死亡,或以生殖传播基因。
避免死亡是必须努力才能达到的目标。要是“随它去”的话——那也是死亡后的状态——身体就会朝向回复与环境平衡的状态发展。要是你测量活的生物体的某些量,例如温度、酸度、含水量或电位,你通常会发现它们与周遭环境有显著差异。举例来说,我们的体温通常比环境的温度高,在寒冷气候中,身体必须费很大劲才能维持这个温度差。我们死后,身体就停止干活,温度差开始消失,后体温与环境一致。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同样地努力避免体温与环境的温度平衡,但是所有动物都会干某种相当的活儿。举例来说,在干燥的地区,动物和植物都得努力维持细胞中的水含量,对抗水的自然倾向——从湿度高的地方流向湿度低的地方。不成功便成仁,这可是生死攸关之事。更广泛地说,要是生物不主动努力防止水分从体内散失,它们到头来就会与环境融合,不再是自主的存有物。那是它们死后发生的事。
非生物不会这么干活儿,人工机器除外——我们已经同意把它们视为荣誉生物。非生物接受那些使它们与环境平衡的力量,任凭摆布。勃朗峰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我知道,它也许还会继续存在一阵子,但是它不会努力活着。岩石要是受重力的影响而躺在某处,它就躺在那儿。它什么都不必做,就能继续躺在那儿。勃朗峰现在存在,会继续存在,直到风雨磨蚀了它,或它让地震震垮。它不会采取措施修补磨蚀、龟裂,或者震垮后再复原,生物的身体就会。非生物只是服从物理学的一般定律。
这种说法等于否认生物服从物理定律吗?当然不是。没有理由认为物理定律在生物界就不灵了。物理学的基本力量,无可匹敌,任何超自然力都不成,“生命力”也不成。事实是这样的,如果你想利用物理学定律——以天真的方式——了解整个生命体的行为,你不会得到什么成果。身体是个复杂的事物,由许多零件组成,想了解身体的行为,你必须把物理学应用到身体的零件上,而不是整个身体。整个身体的行为是零件互动的结果。
以运动定律为例。要是你将一只死鸟抛向空中,它在空气中的轨迹,会是一个优美的抛物线,与物理学教科书所描述的完全一样,然后它会掉落地面,停留在那儿不动。它的行为与一个具有特定质量、风阻的固体没有两样。但是要是你将一只活鸟抛入空中,它就不会循着抛物线落到地面,它会飞走。理由是:它有肌肉,干起活来就能抵御地心引力与其他影响整个身体的物理力量。在它肌肉的每个细胞中,物理定律都灵光得很。结果是:肌肉运动翅膀,使鸟能在空中活动。这只鸟没有违反地心引力。它不断受到地心引力向下拉扯的力量,但是它的翅膀努力干活儿,它的肌肉服从物理定律,抗拒地心引力使它的身体停留在空中。要是我们天真地将一只活鸟看作一块具有特定质量、风阻(而没有特定结构)的固体,我们就会认为这只鸟违反了物理定律。我们得记住这只鸟身体里有许多零件,各自服从物理定律,我们才能了解整个身体的行为。当然,这不是生物独有的本领。所有人造机器都有这个本领,任何复杂、多组件的事物都有这个潜力。
这让我回到后一个题目,以结束这富有哲学气息的章——什么叫作解释?我们已经讨论过什么叫作复杂的事物。但是,要是我们想知道一个复杂的机器或生物如何运作,什么样的解释才令我们满意?答案我们在上一段已经提过了。要是我们想了解一架机器或生物的运作,我们就从零件下手,追问它们如何互动。要是有个复杂的事物我们还不了解,我们可以从我们已经了解的简单零件下手。
要是我问一个工程师:蒸汽机如何运转?对于令我满意的答案我有一个相当清楚的概念,知道一般而言它该是什么样的。我与朱利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1887—1975,生物学家)一样,要是这个工程师说“牵引力”,我不觉得受用。要是他继续大谈什么“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我就会打断他:“别说那个了,告诉我它如何运转。”我想听的是:这台蒸汽机的各个零件如何互动,导致整个蒸汽机的行为。一开始我会接受以非常大的零件做单位的解释,那些零件的内部构造与运转也许非常复杂,迄今仍无从解释。一开始就令人满意的解释,使用的单位也许是“燃烧室”、“锅炉”、“汽缸”、“活塞”、“蒸汽阀”。工程师一开始不必解释它们每一个是怎么运转的,只要说出它们的功能就可以了。我会暂时接受,不追问它们怎么会有那些功能。知道了每个零件是做什么的,我就能了解它们如何互动,造成整个引擎的运转。
当然,然后我会随意询问每个零件的功能从何而来。我先接受蒸汽阀是调节蒸汽量用的,这个知识帮助我了解整个引擎的行为,现在我回过头来对蒸汽阀十分好奇。在零件中有个层级结构。我们解释任何层级的零件的行为,都以那个零件的组件为起点,弄清楚各组件的功能,暂时不问那些功能的来由。我们将层级结构揭开,一层层揭掉,直到那些组件简单到我们不再觉得需要解释为止——就日常生活需要而言。举例来说(这也许对,也许不对),我们大多数人都不认为铁活塞棒的性质是个问题,我们接受它作为单位来解释复杂机器,只要那些机器有铁活塞棒。
当然,物理学家不会认为铁活塞棒是理所当然的玩意儿。他们会问:为什么铁活塞棒是坚硬的?然后继续从事揭露零件层级的工作,直到基本粒子与夸克的层次。但是我们大多数人都觉得人生苦短,就不追随他们了。复杂的组织中,解释任何一个层次,通常向下揭开一两个层次就能令人满意了,不必穷究。汽车的行为以汽缸、化油器、火花塞就能解释。没错,这些零件每个都在一个解释金字塔的塔尖上,下面还有许多层零件与解释。但是,要是你问我汽车是怎么运转的,而我从牛顿定律与热力学定律讲起,你会认为我太虚矫了,要是我从基本粒子谈起的话,铁定是在蒙人(obscurantist)。汽车的行为,追根究底,得用基本粒子的互动解释,这绝无疑问。但是,以活塞、汽缸、火花塞的互动解释,为实用。
电脑的行为可以用半导体电子闸门之间的互动解释,接下来,这些半导体电子闸门的行为,物理学家以更低层级的零件解释。但是,就大多数目的而言,要是你想从上述层次了解整个电脑的行为,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电脑里有太多电子闸门,它们之间的互动更难以计数。令人满意的解释只能容纳很小数目的互动,数量小,我们的脑子才能有效处理。要是我们想了解电脑的运转,我们偏爱的是以六个主要组件为基础的解释,这六个主要组件是内存、中央处理器、硬盘、控制组件、输入/输出控制组件,就是这个道理。了解了这六个主要组件的互动之后,我们也许会想知道它们的内部组织。只有专门的工程师才可能深入AND闸门与NOR闸门的层次,只有物理学家才会继续深入,到达追问电子在半导体中如何行为的层次。
对那些喜爱什么“主义”之类的词的人来说,我这种了解事物运作原理的路数,俏皮的名字也许是“层级简化主义”(hierarchical reductionism)。要是你读时髦的知识分子杂志,你也许已经注意到了:“简化主义”是那种只有反对它的人才会使用的词,就像原罪(sin)一样。在某些圈子里,你说自己是“简化主义者”,会让人觉得你承认了你吃了婴儿。但是,没有人吃过婴儿,也没有人真的是值得反对的“简化主义者”。莫须有的“简化主义者”——人人反对,但只在他们的想象中存在的那种人——直接以小的构成零件解释复杂的事物,根据这个神话的某个版本,他甚至认为零件的总和等于复杂的整体。另一方面,层级简化主义者对于任何一个组织层级上的复杂实体,只以下一层的实体解释;那些实体本身也可能非常复杂,必须以组成零件的互动解释;就这样简化下去。用不着说,适用于较高层级的解释种类,与适用于低层次的解释种类非常不同——可是据说神秘的食婴简化主义者反对这种看法。这正是以化油器而不以夸克解释汽车的关键。但是层级简化主义者相信化油器可以用更小的零件解释,更小的零件终要以小的基本粒子解释。以这个意义而言,所谓简化主义不过是个代名词,指的是了解事物如何运转的真诚欲望。
这一部分我们以一个问题开场:对于复杂的事物,什么样的解释才令我们满意?前面的讨论从机制下手:这事物如何运转?我们的结论是:复杂事物的行为应该以组件的互动来解释,而组件可以分析成有序的层级结构。但是另一种问题是:复杂的事物如何出现的?这个问题是本书的核心,我不打算在这里多做演绎。我只想提一点:适用于了解机制的一般原则,也适用于这个问题。复杂的事物就是我们不觉得它们的存在是不需要解释的事物,因为“那太不可能了”。它们不会因为一个偶发事件就出现了。我们解释它们的存在,是把它们当作一个演变过程的结果,初是比较简单的事物,在太古时代就存在了,因为它们实在太简单了,偶然的因素就足以创造出来,然后渐进、累积、逐步的演变过程就开始了。前面已经讨论过,我们不能用“大步简化论”(以夸克解释电脑)解释机制,而应该以一系列规模比较小的步骤从事,就是从高层逐级揭露各层的组件互动模式;我们也不能说复杂的事物是以“一步登天”的模式出现的。我们还是必须诉诸一系列小的步骤,这一次它们是以时间序列安排的。
牛津大学的物理化学家阿特金斯(Peter WAtkins)写过一本文字优美的书《创造》(The Creation,1981),他一开始就写道:
我将带你的心灵出外旅游。这是一趟理解之旅,我们会造访空间的边缘、时间的边事物都极为简单……宇宙大部分都不需要解释。例如大象。一旦分子学会竞争,学会以自己为模板创造其他分子,大象以及像大象的事物,就会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在郊外漫步。
阿特金斯假定:一旦适当的物理条件就绪,复杂事物的演化,也就是本书的主题,就是不可避免的。他问道:为了使宇宙以及后来的大象与其他复杂事物,有一天必然会出现,小的必要物理条件是什么?一个非常懒惰的创造者至少该做什么设计?从一个物理科学家的观点来看,答案是创造者可以无限地懒惰。为了了解万物的生成,我们必须假设的基本原始单位,要不是空无的零(根据某些物理学家),就是极为简单的玩意儿(根据其他的物理学家),简单到不值得麻烦他老人家。
阿特金斯说大象与复杂的事物不需要任何解释,但是那是因为他是物理科学家,将生物学家的演化论视为理所当然。他并不真的认为大象不需要解释,而是他很满意生物学家可以解释大象,生物学家也可以把一些物理学的事实当作理所当然。因此,他的任务是为我们生物学家辩护,证明我们将那些事实视为理所当然是正当的。他做得很成功。我的立场与他的互补。我是一个生物学家。我将物理学事实、简单世界的事实视为理所当然。要是物理学家对于那些简单事实是否已经了解透彻了还没有共识,那不是我的问题。我的任务是以物理学家已经了解的(或正在研究的)简单事物解释大象以及复杂事物的世界。物理学家的问题,是终极起源与终极自然律的问题。生物学家的问题是“复杂”。生物学家尝试以比较简单的事物解释复杂事物的机制与起源。当他触及可以放心地移交物理学家接手的,就会认为他的任务已了。
我知道我对复杂物体的刻画——不是以后见之明定义的“统计上的极小概率”——也许看来个人色彩太过浓厚。我将物理学说成研究“简单”的学问也一样。要是你偏好某个其他定义“复杂”的方式,我不在意,我愿意与你讨论。我在意的是:不论我们把我称之为“复杂”的性质叫作什么,它都是一个重要的性质,需要费时间解释。它是生物物体的特征,并将生物物体与物理物体区别开来。我们提出的解释绝不能与物理定律抵触。我们的解释会利用物理定律,也只会利用物理定律。但是我们运用物理定律的方式很特别,物理学教科书中一般不会讨论到。那个特别的方式就是达尔文的方式。我会在第三章以“累积选择”(cumulative selection)这个名目介绍它的精义。
现在我要追随培里,强调我们想解释的问题的重要性、生物复杂的巨大程度以及生物设计的优美简洁。第二章要举一个特别的例子做广泛的讨论,那就是蝙蝠的“雷达”,在培里之后很久才发现的。这里我放了一张眼睛的图(图1),图中还有两幅局部放大图——培里想必会爱死了电子显微镜。图1上方,是眼睛的解剖图,显示眼睛是一个光学仪器。眼睛与照相机十分相似,那是不用说的。虹膜负责调节瞳孔。晶状体负责调整焦距,它其实是一个复合透镜系统的一部分。调整焦距的方式是改变晶状体的形状,以睫状肌达成这个目的——看近处的事物,睫状肌就收缩,使晶状体变厚,表面弧度增大。(变色龙的眼睛调整焦距的方式是向前或向后移动晶状体,和照相机一样。)影像投射在眼球后面的视网膜上,视网膜有好几层感光细胞。
图1的中间是视网膜切片的放大图。光线由左方进入。感光细胞不是光线先撞见的,它们位于视网膜内面(接近眼球表面),背向光线。这个奇怪的安排后面还会提到。光线首先撞及的,事实上是神经节细胞(ganglion cells)层,神经节细胞构成感光细胞与脑子之间的“电子界面”。实际上,神经节细胞负责将信息以复杂的方式先处理过,再传送到脑子,在某些方面“界面”这个词不能表达出这个功能。“卫星电脑”也许是个比较恰当的名称。神经节细胞的传出神经纤维在视网膜表面延伸,一直到“盲点”,它们在“盲点”钻透视网膜,形成输往脑子的主要干线——视神经。“电子界面”中有300万个神经节细胞,它们收集到的信息来自1.25亿个感光细胞。
图1的下方是一个放大的感光细胞,杆状细胞。你观看这个细胞的精细结构的时候,千万记住:同等复杂的玩意儿每个视网膜都有1.25亿个。而且同等的“复杂”在每个身体里都重复一万亿次。1.25亿这个数字,约等于高质量杂志照片分辨率的5 000倍。图上杆状细胞的右侧是一沓质膜圆盘,其中包括光敏色素,这沓圆盘是实际的收集光线结构。它们的堆栈组织,提升了捕捉光子的效率。个圆盘没有捕捉到的光子,也许第二个会捕捉到,第二个没有,也许第三个会。结果,有些眼睛可以侦测到一个单独的光子。摄影家可以买到的速度快、敏感的底片,侦测一个点光源,需要的光子是眼睛发现光子的25倍。杆状细胞的中段有许多线粒体。线粒体不只感光细胞有,大多数细胞都有,每一个都可以说是一座化学工厂,可以处理700种不同的化学物质,主要产品是可以利用的能源。图上杆状细胞的左侧圆球是细胞核。所有动物与植物细胞都有细胞核。每个细胞核都有一个以数字编码的数据库,信息量比一套《大英百科全书》(30册)还大。这只是一个细胞呢!还记得身体有多少(携带同样数量信息的)细胞吗?
图1下方的杆状细胞是一个单独的细胞。人的身体大约有10万亿个细胞。当你享受一块牛排的时候,你毁掉的信息量相当于1 000亿套《大英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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