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8665337
亮点一:两度荣获普利策奖(非虚构类)
巴巴拉•W•塔奇曼两度获得普利策奖,被著名历史学家费正清等誉为“作为艺术家的历史学家”。
亮点二:叙述性历史写作*,好读的历史书
叙述性历史不同于一般的历史作品,在保证史料丰满、真实的前提下,塔奇曼采用文学的手法表现材料,还原历史细节,给予读者电影画面一般的生动历史。
亮点三:题材广阔
本系列包括六本塔奇曼著作,题材广泛。特洛伊的陷落、欧洲中世纪的黑暗时期、*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越南战争,通过塔奇曼的生花妙笔,栩栩如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曾两次获得普利策奖的著名历史学家芭芭拉•W. 塔奇曼主张把历史看作可读性的故事,自称是“以历史为题材的作家”,被费正清等誉为“作为艺术家的历史学家”。
她两度获得普利策奖,其作品被誉为20世纪*好的历史作品之一。
本系列包括:《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骄傲之塔:战前世界的肖像,1890-1914》《历史的技艺:塔奇曼论历史》《*声礼炮:另一种视角下的美国革命》《远方之镜:动荡不安的14世纪》《愚政进行曲:从木马屠城到越南战争》
01《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
02《骄傲之塔:战前世界的肖像,1890-1914》
03《历史的技艺:塔奇曼论历史》
04《声礼炮:另一种视角下的美国革命》
05《远方之镜:动荡不安的14世纪》
06《愚政进行曲:从木马屠城到越南战争》
作为艺术家的历史作家
我这儿有个好消息。近我从奥斯本滑雪归来,在那儿我和一位芝加哥的广告人员共乘一辆双人缆车。他告诉我,他负责他公司的全媒体宣传:电视、广播,还有纸媒。基于如此的职业经历,他信誓旦旦地说——我引用于此——“写作又回来了,图书要复兴了。”我别提有多高兴了,我想你也会。
既然现在我们都知道,写作这一行前景无忧,那么我想谈谈一类特殊的写作者——历史作家。不是作为历史学家的历史作家,而是作为艺术家的历史作家,即一种创造性的写作者,和诗人、小说家同一层次的那种。如果你像我一样理解“艺术家”这个词——并非一种赞誉,仅是一个门类,和职员、工人、演员一样——那你就不会觉得我接下来的话不知天高地厚。
为什么人们普遍认为,写作中的创造性专属于诗人和小说家?我想说,历史作家对他的写作对象用心之深,包含的创造力一点儿不亚于小说家写作时运用的想象力。如果把写作当作艺术,写作者为艺术家,吉本就一定比,比如说狄更斯,更差吗?温斯顿•丘吉尔一定比威廉•福克纳、辛克莱•刘易斯更差?
已故的剑桥大学现代史教授乔治•麦考利•特里维廉生前就是历史文学写作的高手,反对把历史科学化。他在一篇著名的论述自己灵感的文章中写道,理想的历史写作,应该是勉为其难地用文学艺术的手法,把过去的事实中有情感价值和智识价值的部分呈现给普通大众。注意“普通大众”这个词。特里维廉常常强调要为普通读者写作,而不是为学者同侪写作,因为他明白,当你为大众写作,你就得写得清楚,写得有趣,这正是好文字的两大衡量标准。那种只有运用想象力的写作才是文学的观点,他根本不屑一顾。他指出,如果小说足够糟糕,它也不入文学之流,相反,如果小册子足够好——他举了弥尔顿、斯威夫特和伯克的例子——那一样配登文学之堂。
“勉为其难地用文学艺术的手法”,说得真好。特里维廉好似耕作于此领域的满身泥污的农民,他当然知道其中甘苦。而我现在可以欣然地承认,当我写书时,我常感觉自己是个艺术家——在别人说破之前我是不会自己张口的(好像等待求婚一样)。既然这位临时评论家观察到了这一点,我就可以一吐为快。我想不通,为什么“艺术”这个词总是局限于虚构作家和诗人,而我们其余的只能面目不清地被叫作“非虚构类(Nonfiction)”——听起来就像剩下的什么东西。我希望我能想出一个代替“非虚构”的词。为了找到“虚构”真正的反义词,我查阅了《韦氏词典》,发现它的反义为“事实(Fact)、真相(Truth)和现实(Reality)”。我一度想过自造新词——FTR,来代表事实、真相和现实,但使用起来实在麻烦。“现实的作家(Writers of Reality)”是我想到的接近的,可我不能理直气壮地自称为“现实作家(Realtors)”,因为这个词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虽然我非常想这么做。“真实的遗产(Real Estate)”是个好词,也正是非虚构作家们领域所在:人类真实的遗产、人类行为的遗产。我真希望我们能从做土地生意的人那里抢回这个称号。到那时,写作者的分类就能理直气壮地是诗人、小说家,还有“现实作家(Realtors)”。
我还需说明一下,我并不完全同意《韦氏词典》说的,虚构作品是和事实、真相、现实截然不同的东西。因为好的虚构作品(与垃圾作品相对)即使和事实不沾边,也常常建立在现实之上,并且能从中感知到真相——往往比一些历史作家更为真实。正是感知真相——把真相从不相干的环境中抽取出,然后传递给书的读者或画作的观者——造就了艺术家。艺术家具有独到的眼光(extra vision)和内省的眼光(inner vision),以及表达出它们的能力。他们提供一种没有他们创造性眼光的帮助,读者就无法得到的观点或理解。这是就莫奈用倒映出杨树的粼粼波光带给我们的,艾尔•格列柯用托莱多雷鸣电闪的天空带给我们的,简•奥斯汀把社会万象压缩进班纳特夫妇、凯瑟琳夫人、达西等角色之后带给我们的。我们现实作家——至少是希望写出文学作品的现实作家——做的是同一件事。利顿•斯特雷奇感知到了维多利亚女王和“维多利亚时代人物”的真相,从而创造了一种展现它们的风格和模式,改变了他那个时代的传记写作方式。蕾切尔•卡逊感知到了海岸和“寂静春天”的真相,梭罗感知到了瓦尔登湖,德•托克维尔、詹姆斯•布莱斯感知到了美国,吉本感知到了罗马,卡尔•马克思感知到了资本,卡莱尔感知到了法国大革命。他们的工作建立在研究、观察和素材积累之上,但谁能说这些现实作家没有用到丝毫的想象力呢?他们当然用到了,那正是给予他们独到眼光的东西。
特里维廉写道,好的历史作家是能够把事实证据同“规模的智力活动、温暖的人类同理心以及的想象力”相结合的人。后两个品质同一个伟大小说家需要的别无二致。它们也是历史作家的,因为它们能帮助写作者理解他搜集到的证据。想象力用来延伸有效事实——从已知事实推测到未知,可以说,它往往能对事实发生的原因提供别的方法提供不了的答案。同理心更是理解动机的关键,没了它和想象力,历史作家只能重复税单上的那些数字,或像今天的电脑似的做做加法,却不能刻画出纳税人的样子。
当我说自己像个艺术家时,我意思是,我发现自己一直能抓住一些蛛丝马迹,感知到历史的真相(至少我认为那是真相),然后再小心地积累证据,后传递给读者。不是堆砌事实,那是博士生的做法,而是运用艺术家的特权——挑选。
其实,我起意写《骄傲之塔》就是因为一些模糊的感知。初的冲动是我在《八月炮火》中引用的一句话,说话的是比利时社会主义诗人埃米尔•凡尔哈伦。他一生都是和平主义者,献身于摒弃民族分界的社会、人道理念,但是,当他发现自己开始憎恨德国侵略军时,他一生的信仰开始坍塌。但是,他又写道:“当此仇恨满胸,良知不存的时候,我把这几页的内容,连同深的情感,献给从前的那个我。”
我被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自白对我来说是那么心酸,那么强有力地唤起我对一个时代、一种心境的遐想,所以它促使我去找回那个空白的时代。它贯穿了《骄傲之塔》直至后一章,直至真正的社会主义者饶勒斯预见性地说“我召唤活着的,哀悼已死的”,直至他被暗杀,完成了那本书完美又戏剧化的结尾——既是编年上的结尾,也是象征意义上的结尾。
然后是里布斯戴尔勋爵(Lord Ribblesdale)。我在1961的《美国遗产》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写萨金特和惠斯勒的文章,配上了一张非常漂亮的里布斯戴尔勋爵的肖像画。在萨金特的画笔之下,里布斯戴尔勋爵注视着世界,如我后来在《骄傲之塔》中所写,“自然中流露出兀傲、高贵和自信的神色,后世无人能及”。那时,那个消失的年代同凡尔哈伦的话——“从前的那个我”——同时出现在我脑中,就像两滴水银融为了一体。就在那一刻,我就想写那本书。里布斯戴尔勋爵终变为了那本书关于贵族的章。这就是一双艺术家的眼睛带来的回报:它总会给你对的那个东西。
在我看来,创造的过程有三步:,艺术家以独到的眼光感知真相,传递真相;第二,表达的媒介——作家用语言,画家用画笔,雕塑家用黏土和石料,作曲家用音符;第三,设计和结构。
说到语言,没有什么比写出一个好句子更满足的了。要是写得呆头呆脑,读者读起来就像在湿沙中前行,如果能写得清晰、流畅,简单但惊喜连连,那就是兴的事。这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技巧、苦功、灵敏的听觉和不懈的练习,像海费兹练习小提琴一样刻苦。锤炼语言的目标就是,如我前文所说,晓畅、有趣,还有审美的享受。关于点,我想引用伟大的历史学家和作家麦考利写给朋友的话:“重要的艺术门类是如何把意思传达透彻的,现在研究得太少了!大众作家中除了我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
说到结构,我的写法就是叙述,不是所有历史作家都这么写。我得说,虽然叙述被新派学者所看低,但我不以为意,因为还没有谁能够让我相信,讲故事不是作家为理想的手法。叙述历史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和直接。它需要编排、组合和计划,就像作画——拿伦勃朗的《夜巡》为例,他安排进的所有人物,有的位于光照下的前景,有的隐于背景,没有试画、失误和数不清的前期打稿,是不可能完成的。写历史也是一样。虽然成稿看上去一气呵成,毫无滞碍,就像作者照时间顺序写就一样,但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有时为了先声夺人,重要事件和它的原因互换了顺序——先果后因,就像我在《齐默尔曼电报》里所做的。你必须拿时间做文章。
再以《骄傲之塔》为例,写英国的两章本来是一章,后来我把它们断开,为了获得一种推进感,一种沿着历史线向前推进的感觉。无政府主义者的故事中,他们的理念和行动一一对应,这在安排上是有问题的。还有,在海牙那一章的中间,1900年巴黎的世界博览会本来要独立成为一个短章,标志世纪的转折,但后来我没有那么做,而是让它成为连接两次海牙会议的桥段。
排布结构主要的问题就是取舍,这个是烦人的事,因为材料总是比你需要放进叙述里的更多。问题就是,从发生的事情中,如何选择和选择哪些,又不会因为你的取舍而过于强调、过于轻视一些事实,从而与真实不符。你又不能一口气放进所有材料:结果就是一团糨糊。你需要沿着叙述的主线,既不从关键事件上游弋得过远,又不遗漏它们,还不能行自己的方便而扭曲材料。这三种情况非常有诱惑性,但如果你这么对待历史,你一定会被后来的事实绊倒。我就有两三次不堪诱惑的经历,我很清楚。
我困难的取舍是在写德雷福斯事件的那一章。我跳过了告密信(bordereau)、笔迹鉴定和做伪证等情节——这些都是德雷福斯案(the Case)的具体细节,区别于德雷福斯事件(the Affair)——以便把注意力集中于法国社会,同时向读者交代方便他们理解的背景知识,可是这一行为几乎把我自己逼上了绝境。文思越来越显干涩,而终在绝望的一天,从早上9点到傍晚5点,枯坐一天竟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任何一个作家都明白这是何等可怕的景况。你感到江郎才尽,这本书你将半途而废,你再也写不出任何东西了。
还有一些结构上的问题是专属于历史写作的,比如如何在交代背景的同时推动故事前进;如何在结果已知(比如谁赢得了战争)的情况下,创造悬念,保持趣味。如果谁认为这不需要创造性的写作,我只能说,你可以自己试试。
卡波特的《冷血》取材于真实生活,以精心的布局著称。你能看到他在设计、编排、组合材料,后达到了结构上的完美平衡。这就是艺术,尽管他的手法还嫌斧凿,布局还很生硬,尚不能算作历史写作。并且,他的实地调查也不如他自己所想的那么具有开创性,他只是把历史学家多年来的研究方式用到了当代的题材上。希罗多德走遍了小亚细亚,追根问底,在超过2000年之前就开始了实地调查。弗朗西斯•帕克曼和印第安人一起生活:打猎、迁移、吃饭,所以他的书页中总是浸透了理解的胸怀;E•A•弗里曼在他写作《诺曼人征服英国史》之前,走过了征服者威廉的每一步足迹。要说卡波特有什么更新的技巧,或许就是他天真地被这些技巧所折服。他刻意地使用它们,把所谓“创造性”新闻写作提升到了文学的层次。然而,从希罗多德到特里维廉的一大批历史学家早就这么做了。
作为艺术家的历史作家
我这儿有个好消息。近我从奥斯本滑雪归来,在那儿我和一位芝加哥的广告人员共乘一辆双人缆车。他告诉我,他负责他公司的全媒体宣传:电视、广播,还有纸媒。基于如此的职业经历,他信誓旦旦地说——我引用于此——“写作又回来了,图书要复兴了。”我别提有多高兴了,我想你也会。
既然现在我们都知道,写作这一行前景无忧,那么我想谈谈一类特殊的写作者——历史作家。不是作为历史学家的历史作家,而是作为艺术家的历史作家,即一种创造性的写作者,和诗人、小说家同一层次的那种。如果你像我一样理解“艺术家”这个词——并非一种赞誉,仅是一个门类,和职员、工人、演员一样——那你就不会觉得我接下来的话不知天高地厚。
为什么人们普遍认为,写作中的创造性专属于诗人和小说家?我想说,历史作家对他的写作对象用心之深,包含的创造力一点儿不亚于小说家写作时运用的想象力。如果把写作当作艺术,写作者为艺术家,吉本就一定比,比如说狄更斯,更差吗?温斯顿•丘吉尔一定比威廉•福克纳、辛克莱•刘易斯更差?
已故的剑桥大学现代史教授乔治•麦考利•特里维廉生前就是历史文学写作的高手,反对把历史科学化。他在一篇著名的论述自己灵感的文章中写道,理想的历史写作,应该是勉为其难地用文学艺术的手法,把过去的事实中有情感价值和智识价值的部分呈现给普通大众。注意“普通大众”这个词。特里维廉常常强调要为普通读者写作,而不是为学者同侪写作,因为他明白,当你为大众写作,你就得写得清楚,写得有趣,这正是好文字的两大衡量标准。那种只有运用想象力的写作才是文学的观点,他根本不屑一顾。他指出,如果小说足够糟糕,它也不入文学之流,相反,如果小册子足够好——他举了弥尔顿、斯威夫特和伯克的例子——那一样配登文学之堂。
“勉为其难地用文学艺术的手法”,说得真好。特里维廉好似耕作于此领域的满身泥污的农民,他当然知道其中甘苦。而我现在可以欣然地承认,当我写书时,我常感觉自己是个艺术家——在别人说破之前我是不会自己张口的(好像等待求婚一样)。既然这位临时评论家观察到了这一点,我就可以一吐为快。我想不通,为什么“艺术”这个词总是局限于虚构作家和诗人,而我们其余的只能面目不清地被叫作“非虚构类(Nonfiction)”——听起来就像剩下的什么东西。我希望我能想出一个代替“非虚构”的词。为了找到“虚构”真正的反义词,我查阅了《韦氏词典》,发现它的反义为“事实(Fact)、真相(Truth)和现实(Reality)”。我一度想过自造新词——FTR,来代表事实、真相和现实,但使用起来实在麻烦。“现实的作家(Writers of Reality)”是我想到的接近的,可我不能理直气壮地自称为“现实作家(Realtors)”,因为这个词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虽然我非常想这么做。“真实的遗产(Real Estate)”是个好词,也正是非虚构作家们领域所在:人类真实的遗产、人类行为的遗产。我真希望我们能从做土地生意的人那里抢回这个称号。到那时,写作者的分类就能理直气壮地是诗人、小说家,还有“现实作家(Realtors)”。
我还需说明一下,我并不完全同意《韦氏词典》说的,虚构作品是和事实、真相、现实截然不同的东西。因为好的虚构作品(与垃圾作品相对)即使和事实不沾边,也常常建立在现实之上,并且能从中感知到真相——往往比一些历史作家更为真实。正是感知真相——把真相从不相干的环境中抽取出,然后传递给书的读者或画作的观者——造就了艺术家。艺术家具有独到的眼光(extra vision)和内省的眼光(inner vision),以及表达出它们的能力。他们提供一种没有他们创造性眼光的帮助,读者就无法得到的观点或理解。这是就莫奈用倒映出杨树的粼粼波光带给我们的,艾尔•格列柯用托莱多雷鸣电闪的天空带给我们的,简•奥斯汀把社会万象压缩进班纳特夫妇、凯瑟琳夫人、达西等角色之后带给我们的。我们现实作家——至少是希望写出文学作品的现实作家——做的是同一件事。利顿•斯特雷奇感知到了维多利亚女王和“维多利亚时代人物”的真相,从而创造了一种展现它们的风格和模式,改变了他那个时代的传记写作方式。蕾切尔•卡逊感知到了海岸和“寂静春天”的真相,梭罗感知到了瓦尔登湖,德•托克维尔、詹姆斯•布莱斯感知到了美国,吉本感知到了罗马,卡尔•马克思感知到了资本,卡莱尔感知到了法国大革命。他们的工作建立在研究、观察和素材积累之上,但谁能说这些现实作家没有用到丝毫的想象力呢?他们当然用到了,那正是给予他们独到眼光的东西。
特里维廉写道,好的历史作家是能够把事实证据同“规模的智力活动、温暖的人类同理心以及的想象力”相结合的人。后两个品质同一个伟大小说家需要的别无二致。它们也是历史作家的,因为它们能帮助写作者理解他搜集到的证据。想象力用来延伸有效事实——从已知事实推测到未知,可以说,它往往能对事实发生的原因提供别的方法提供不了的答案。同理心更是理解动机的关键,没了它和想象力,历史作家只能重复税单上的那些数字,或像今天的电脑似的做做加法,却不能刻画出纳税人的样子。
当我说自己像个艺术家时,我意思是,我发现自己一直能抓住一些蛛丝马迹,感知到历史的真相(至少我认为那是真相),然后再小心地积累证据,后传递给读者。不是堆砌事实,那是博士生的做法,而是运用艺术家的特权——挑选。
其实,我起意写《骄傲之塔》就是因为一些模糊的感知。初的冲动是我在《八月炮火》中引用的一句话,说话的是比利时社会主义诗人埃米尔•凡尔哈伦。他一生都是和平主义者,献身于摒弃民族分界的社会、人道理念,但是,当他发现自己开始憎恨德国侵略军时,他一生的信仰开始坍塌。但是,他又写道:“当此仇恨满胸,良知不存的时候,我把这几页的内容,连同深的情感,献给从前的那个我。”
我被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自白对我来说是那么心酸,那么强有力地唤起我对一个时代、一种心境的遐想,所以它促使我去找回那个空白的时代。它贯穿了《骄傲之塔》直至后一章,直至真正的社会主义者饶勒斯预见性地说“我召唤活着的,哀悼已死的”,直至他被暗杀,完成了那本书完美又戏剧化的结尾——既是编年上的结尾,也是象征意义上的结尾。
然后是里布斯戴尔勋爵(Lord Ribblesdale)。我在1961的《美国遗产》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写萨金特和惠斯勒的文章,配上了一张非常漂亮的里布斯戴尔勋爵的肖像画。在萨金特的画笔之下,里布斯戴尔勋爵注视着世界,如我后来在《骄傲之塔》中所写,“自然中流露出兀傲、高贵和自信的神色,后世无人能及”。那时,那个消失的年代同凡尔哈伦的话——“从前的那个我”——同时出现在我脑中,就像两滴水银融为了一体。就在那一刻,我就想写那本书。里布斯戴尔勋爵终变为了那本书关于贵族的章。这就是一双艺术家的眼睛带来的回报:它总会给你对的那个东西。
在我看来,创造的过程有三步:,艺术家以独到的眼光感知真相,传递真相;第二,表达的媒介——作家用语言,画家用画笔,雕塑家用黏土和石料,作曲家用音符;第三,设计和结构。
说到语言,没有什么比写出一个好句子更满足的了。要是写得呆头呆脑,读者读起来就像在湿沙中前行,如果能写得清晰、流畅,简单但惊喜连连,那就是兴的事。这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技巧、苦功、灵敏的听觉和不懈的练习,像海费兹练习小提琴一样刻苦。锤炼语言的目标就是,如我前文所说,晓畅、有趣,还有审美的享受。关于点,我想引用伟大的历史学家和作家麦考利写给朋友的话:“重要的艺术门类是如何把意思传达透彻的,现在研究得太少了!大众作家中除了我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
说到结构,我的写法就是叙述,不是所有历史作家都这么写。我得说,虽然叙述被新派学者所看低,但我不以为意,因为还没有谁能够让我相信,讲故事不是作家为理想的手法。叙述历史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和直接。它需要编排、组合和计划,就像作画——拿伦勃朗的《夜巡》为例,他安排进的所有人物,有的位于光照下的前景,有的隐于背景,没有试画、失误和数不清的前期打稿,是不可能完成的。写历史也是一样。虽然成稿看上去一气呵成,毫无滞碍,就像作者照时间顺序写就一样,但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有时为了先声夺人,重要事件和它的原因互换了顺序——先果后因,就像我在《齐默尔曼电报》里所做的。你必须拿时间做文章。
再以《骄傲之塔》为例,写英国的两章本来是一章,后来我把它们断开,为了获得一种推进感,一种沿着历史线向前推进的感觉。无政府主义者的故事中,他们的理念和行动一一对应,这在安排上是有问题的。还有,在海牙那一章的中间,1900年巴黎的世界博览会本来要独立成为一个短章,标志世纪的转折,但后来我没有那么做,而是让它成为连接两次海牙会议的桥段。
排布结构主要的问题就是取舍,这个是烦人的事,因为材料总是比你需要放进叙述里的更多。问题就是,从发生的事情中,如何选择和选择哪些,又不会因为你的取舍而过于强调、过于轻视一些事实,从而与真实不符。你又不能一口气放进所有材料:结果就是一团糨糊。你需要沿着叙述的主线,既不从关键事件上游弋得过远,又不遗漏它们,还不能行自己的方便而扭曲材料。这三种情况非常有诱惑性,但如果你这么对待历史,你一定会被后来的事实绊倒。我就有两三次不堪诱惑的经历,我很清楚。
我困难的取舍是在写德雷福斯事件的那一章。我跳过了告密信(bordereau)、笔迹鉴定和做伪证等情节——这些都是德雷福斯案(the Case)的具体细节,区别于德雷福斯事件(the Affair)——以便把注意力集中于法国社会,同时向读者交代方便他们理解的背景知识,可是这一行为几乎把我自己逼上了绝境。文思越来越显干涩,而终在绝望的一天,从早上9点到傍晚5点,枯坐一天竟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任何一个作家都明白这是何等可怕的景况。你感到江郎才尽,这本书你将半途而废,你再也写不出任何东西了。
还有一些结构上的问题是专属于历史写作的,比如如何在交代背景的同时推动故事前进;如何在结果已知(比如谁赢得了战争)的情况下,创造悬念,保持趣味。如果谁认为这不需要创造性的写作,我只能说,你可以自己试试。
卡波特的《冷血》取材于真实生活,以精心的布局著称。你能看到他在设计、编排、组合材料,后达到了结构上的完美平衡。这就是艺术,尽管他的手法还嫌斧凿,布局还很生硬,尚不能算作历史写作。并且,他的实地调查也不如他自己所想的那么具有开创性,他只是把历史学家多年来的研究方式用到了当代的题材上。希罗多德走遍了小亚细亚,追根问底,在超过2000年之前就开始了实地调查。弗朗西斯•帕克曼和印第安人一起生活:打猎、迁移、吃饭,所以他的书页中总是浸透了理解的胸怀;E•A•弗里曼在他写作《诺曼人征服英国史》之前,走过了征服者威廉的每一步足迹。要说卡波特有什么更新的技巧,或许就是他天真地被这些技巧所折服。他刻意地使用它们,把所谓“创造性”新闻写作提升到了文学的层次。然而,从希罗多德到特里维廉的一大批历史学家早就这么做了。
巴巴拉•W•塔奇曼的《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是一部杰作,这是出于许多很不相同的理由,每一条理由都足以让它流传下去。
——费正清
关于中美关系*可读性且信息量极大的一本书……才华横溢、思路清晰、观点独到。
——《国家杂志》
塔奇曼*了不起的一本书……视角宽广,史料丰富,思路清晰,文风沉稳,必须承认这本书不仅仅提供了关于历史的知识,更让我们在知识以外受到了启迪。
——《纽约客》
以如此准确、富有激情的文字重建这些场景,只是塔奇曼的诸多天分之一。……这是一本令人兴奋的关于人类之贪婪、愚蠢和勇敢的书。
——《人民》
她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和兼具气势与文采的叙述融合了小细节与大理论,巴巴拉•塔奇曼的作品会继续闪光。
——《休斯顿邮报》
紧密交织的叙述,独特新颖的结构。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
“在这里,美利坚合众国的主权次得到承认”
1776年11月16日,在西印度群岛碧绿的洋面上突然浮现一团团白色烟雾,接着,从圣尤斯特歇斯(St.Eustatius)这座小小的荷属小岛一个不起眼的要塞上传来了轰隆隆的炮声。圣尤斯特歇斯奥伦治要塞(Fort Orange)的这几声炮响,是对美国战船“安德鲁•多利亚”号(Andrew Doria)在进入外国港口时循惯例发出礼炮的回应;当时这艘船桅杆上正挂着美国大陆会议规定的红白相间的条形旗。这来自圣尤斯特歇斯岛的应答礼炮声尽管很微弱,却首次正式宣告了那个世纪为重大的事件,即一个注定要改变历史进程的、新的大西洋国家(state)已经跻身于国家(nation)的行列。
众所周知,美国革命自一开始就对欧洲社会的政府性质产生了实质性影响。马姆斯伯里伯爵(Earl of Malmesbury)詹姆斯•哈里斯(James Harris)曾回忆说,在美国叛乱发生伊始,“荷兰大部分民众的心态就都发生了不同寻常的改变”。圣尤斯特歇斯属于荷兰,而这位伯爵在美国革命取得胜利后曾在荷兰海牙任英国大使多年。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道:“对荷兰执政(Stadtholder,尼德兰元首及奥伦治亲王)的权威的疑虑正在增加……实际上,当美洲的英国殖民者的叛乱取得成功的时候,所有的权威都受到了打击。”这位英国大使正在见证的是—假如还不是事实的话,至少在观念上已是如此—权力原来是贵族和君主行使的专制特权,现在正转变为根植于宪法和人民代表的权力。这种转变发生在1767年到1797年,这恰与他自己的职业生涯相重叠。他认为这段时期“是欧洲历史上的多事之秋”。圣尤斯特歇斯总督约翰尼斯•德•赫拉夫(Johannes de Graaff)自作主张,决定对美国战船“安德鲁•多利亚”号发出的礼炮做出回应,这是背叛英国的殖民地发布《独立宣言》以来,外国首次对美国国旗和美国的独立国地位予以承认。荷兰这次率先承认,也许就此事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不过正如其他争论者所辩解的,我们不妨说是美国总统把奥伦治要塞的礼炮确认为开天辟地之举。1939年,时任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给圣尤斯特歇斯赠送了亲笔签名的牌匾,上面写着:“纪念1776年11月16日由此要塞向美国国旗发出的礼炮,此举系根据时任圣尤斯特歇斯总督约翰尼斯•德•赫拉夫之命做出,是对美国战船‘安德鲁•多利亚’号发出的代表国家的礼炮的回应……由此,表明了美利坚合众国的主权首次得到一位外国官员的正式承认。”就这样,赫拉夫在美国的史册中永远占有了一席之地,尽管此事并不广为人知。
“安德鲁•多利亚”号—这场历史剧的主角—并不寻常,它在历史上声名卓著。1775年10月13日,大陆会议通过法案创建了大陆海军,而这艘船正是初征用的四艘船只之一。这些船均由商船改造而成。此后不久,这艘战船就参加了首次战斗。此船系小型双桅帆船,前桅为横桅,主桅为纵桅,经过改造,可以为新创建的美国海军执行战斗任务。根据大陆会议的指令,这艘船在10月23日驶离靠近费城的新泽西海滨城镇格洛斯特(Gloucestor),准备驶往圣尤斯特歇斯装运军事物资,并将《独立宣言》的一份副本递交给赫拉夫总督。这种船帆的面积有限,只能借助西风带航行,因此这艘船只用了三个星期多一点儿的时间乘风破浪,于11月16日就抵达目的地,这个成就可谓不同寻常。当时从北美到欧洲的往返航行时间因船的类型不同而差异很大,通常吨位较大的战船要比装有大炮的护卫舰(frigate)及商船要花更多的时间。此外也受制于风向,有时风向飘忽不定,会从吹向东方的盛行西风带转为方向相反的东风。在美国革命时期,向东驶向欧洲的航行被称为“顺行”(downhill),通常需要三周到一个月的时间,而向西驶向美国的航行被称为“逆行”(uphill),要逆着风和湾流航行,航程大约需要三个月。
如果没有后面发生的事,圣尤斯特歇斯岛的礼炮之举本无足轻重。这位总督违抗本国政府的指令,有意鼓励荷兰人与北美殖民地从事军用物资方面的贸易,并答应会继续从圣尤斯特歇斯岛运送物资。这对拯救美国革命至关重要,因为革命力量在初期势单力薄,军火严重匮乏。乔治•华盛顿曾写到,在战争年时,整个美国军营里“每个人平均还分不到9发子弹”。到了10月份,这些殖民地展开武力对抗已经半年了,华盛顿在给他兄弟的信中写道:“我们几乎每天都要饱受炮击之苦,却由于弹药匮乏无法进行任何还击,因为我们要把有限的弹药留在比大炮射程更近的近距离搏杀时,等到那些英国老爷们胆敢从掩体中走出来的时候用。”在1775年6月邦克山(Bunker Hill)的那场恶战中,美军的弹药已经快要耗尽了,士兵们只能用滑膛枪的枪托与英军肉搏。由于英国一直担心美洲殖民地可能会揭竿而起,有意让殖民地依靠母国英国提供军用物资,所以殖民地本身没有任何制造武器或者弹药的能力,也缺乏硝酸钾这样的原材料,以及制造军火所需的技术和设备。从欧洲经由西印度群岛转运的弹药就成了的军火来源。荷兰为中立国,而且荷兰人生性喜好贸易,又经常从事远洋航行,这样荷兰就成了主要供应商,而圣尤斯特歇斯岛居于与殖民地秘密贸易的要冲,自然成了各国货物汇集的仓库。英国人想方设法阻止这种运输,有时会追逐运输船只一直到圣尤斯特歇斯港,然而荷兰船员对当地的风向和潮汐等情况知之甚详,总是能够成功摆脱追逐者,毫不屈服地继续航行下去。英国人变得恼火起来,抗议说殖民地那些“背信弃义的反叛者”不应当受到任何来自其友邦的“援助和给养”—詹姆斯•哈里斯爵士的前任、被约翰•亚当斯形容为“趾高气扬”的英国公使约瑟夫•约克爵士(Sir Joseph Yorke)用傲慢的语言传达了英国的愤怒。约瑟夫爵士系大法官[代哈德威克伯爵菲利普(Philip,first Earl Hardwicker)]之子,在海牙外交界可是位不可一世的大人物。根据曾经拜访过他的英国威廉•拉克索尔爵士(Sir William Wraxall)的描述,此人“殷勤好客又慷慨大方”,但给人的印象更多的是傲气而非热情,因为其举止“刻板而拘泥于礼数”,而这种风范显然很投执政奥伦治亲王的胃口。拉克索尔爵士曾说,亲王对他“怀有一种子女对父母那样的崇敬”。然而,大使的风度对那些从事商船运输的商人影响很有限。这些商人更关注生意,而非外交上的繁文缛节。
英国的纽约副总督(Lieutenant-Governor)卡德瓦拉德•科尔登(Cadwallader Colden)曾在1774年11月警告伦敦说:“此地与荷兰之间的违禁品贸易已经达到空前的规模……必须对走私者采取行动,但是这并不容易,因为来自荷兰或者圣尤斯特歇斯岛的船只并不直接停靠本港口,而是进入我们的海岸线及河流上的无数港湾和溪流,把违禁品装上更小的船运走。”
与约克爵士有联系的线人很多,他们向他透露了这些违禁品是怎样被转运出去的。他发现有位非常活跃的运货商,名叫艾萨克•范达姆(Isaac Van Dam),是个住在圣尤斯特歇斯岛的荷兰人。他充当美国人的中间人,将大量货物和钱款发往法国,用来购买那些经由圣尤斯特歇斯岛转运到美国的军火。对一个英国使节来说,看着违禁物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大行其道,这无疑让他饱受痛苦。“我们那自诩的海上帝国已经无足轻重了,”约瑟夫•约克公爵哀叹道,“我们也许会罚没一些贝类,然而我们的邻居会享用到牡蛎。”
英国被这种走私贸易激怒了,于1774年宣布,向殖民地出口“战争物资”系违法行为,并表示,英国作为交战国,有权对货船物资搜查并罚没。英国接着对荷兰政府发出威胁,要求禁止荷兰臣民运送军用物资。与一个世纪以前相比,那时的情况已经迥然不同了。一个世纪以前,荷兰和英国为了争夺海上霸权进行了一系列对抗。据传,荷兰的海军上将勒伊特曾经溯泰晤士河而上,长驱直入,一直打到了敌国首都的大门口。他将一把扫帚钉在桅杆上,表明自己决心要把英国人从英吉利海峡中彻底清扫干净。由于这个愿望未能实现,他开始肆意焚烧英国船只,并将英国皇家海军的主力舰“皇家查尔斯”号(Royal Charles)拖走。这个不幸的事件让曾任海军部秘书的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痛苦万分。他在1667年6月12日的日记中写道:“我感觉非常沮丧,头脑中满是这个不幸的消息……因为荷兰人砸断了锁链,烧毁了我们的船,尤其是‘皇家查尔斯’号,实际上我担心的是整个帝国正在解体。”泰晤士河上船只燃起的熊熊大火在伦敦清晰可见。然而在整个17世纪,英荷战争并未分出胜负,两国都得出这样的结论:争夺霸权得不偿失,加上两国当时又都忙于应付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入侵,因此一致对敌要比互相厮杀更符合共同利益。1678年,英国和荷兰
通过缔结一系列条约结成共同防御联盟,规定双方的任何一方受到第三方入侵时,对方均有义务提供援军或其他帮助。在这种关系维持了近百年后,英国对荷兰非常不满,因为荷兰非但没有根据从前的条约规定,提供英国人要求的6000人援军,反而帮助美国军队充实他们的弹药库,使得革命得以持续下去。
在18世纪70年代,英国有100艘战列舰(指配有60门以上火炮的战舰),而荷兰同等规模的战舰只有11艘。荷兰政府很明白,自己的海军力量比英国弱,因此只能满足英国的要求,停止向殖民地提供战争物资。1775年3月,荷兰统治者向其臣民宣布,半年之内禁止向殖民地出口违禁物(武器弹药)、海军备用物资(供修理用的木材、帆用绳索以及所有维持舰船正常功能的材料)甚至衣物。对违禁者没收货物并处以巨额罚款,如无法缴清罚款,则处没收船只。到了8月,禁运又从半年延长为一年,在这之后的两年里又经过两次延期。运送这些物资本来获利极大,这不可接受的禁令让商人阶层非常恼火,他们照样我行我素。结果自然是走私更加猖獗,以至于约瑟夫•约克爵士接到指示,通知荷兰的立法机构荷兰国会说,英国战舰已经接到命令,今后对圣尤斯特歇斯岛要“提高警惕,不必太客气”。英国开始严密监视,结果连海员们的补给都出现了困难。这在荷兰国内引起了愤慨,于是有人提议去包围约瑟夫•约克爵士的大使官邸以示报复,不过历史记录中并无证据表明,这种不符合外交礼节的做法真的付诸实施了。1776年1月,英王乔治三世下令投入使用更多的战舰,因为“各种情报表明,主要是圣尤斯特歇斯岛—当然也包括其他岛屿—在这个冬天给美国人供应军火”。若不是尤斯特歇斯岛的运输者们始终不屈不挠地违抗禁运令,逃避那些追逐他们的人,美洲叛乱是否会一直持续到那时,恐怕还很难说。从军事上说,这是个非常困难的时期。由于1776年8月的长岛会战(Battle of Long Island),美军已遭受重挫,英军控制了纽约和纽约海岸地区。不过华盛顿至少已将自己的部队安全撤回曼哈顿,在那里仍可以维持新英格兰和南部的联系,而英军的主要战略意图正是要切断这种联系。不久英军进入宾夕法尼亚,并危及费城—召开大陆会议的地方。在1776年圣诞节的时候,大陆会议撤到了巴尔的摩(Baltimore)。1777年9月,威廉•豪爵士(Sir William Howe)率领海陆大军,浩浩荡荡地沿切萨皮克湾(Chesapeake Bay)北上,跨过特拉华河(Delaware),进入并占领了费城—当时美国的城市、制造业重镇和商业中心。英军占领费城,这意味着已经封锁了美国的两大港口,切断了货物运输的通道。然而,荷兰人不愿意放弃这桩赚钱的买卖,转而潜入那些小港口和河流入口,继续提供枪支和弹药,使得爱国者们可以继续为独立而战。
然而,失去华盛顿要塞(Fort Washington)使得独立事业又一次遭受重创。华盛顿要塞位于哈莱姆高地(Harlem Heights),跟新泽西的李堡(Fort Lee)遥遥相对,失去此要塞意味着失去对哈德孙河的控制,也使河对岸的新泽西门户洞开,很容易遭受英军侵入。这次挫败意味着只有发动一次大的反攻,方能重新夺回失地。但美军已经狼狈不堪,缺衣少药,伤员无人救护,本来就亟须补充兵力,征募的士兵又大多是短期的,这在部队持续减员的情况下无异于雪上加霜。华盛顿顶多能够搜罗到2500人,而其对手豪则有上万人。尽管实力相差悬殊,华盛顿在危急关头总能出奇制胜,化险为夷。就在大陆会议成员们为了保全性命而逃跑的那个圣诞节,华盛顿率领他那支精疲力竭的队伍,再次渡过特拉华河,在特伦顿(Trenton)战役中对黑森雇佣军(Hessian)予以迎头痛击,迫使其投降,俘获1000人。就华盛顿的独立事业而言,此次大捷在鼓舞人心、提振士气方面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
荷兰人民亦表现出类似的大无畏精神。凭借这种精神,荷兰人民对西班牙的统治展开了长达80年的反抗,通过航海建立了一个海外帝国,在17世纪跻身于大国之列。尽管荷兰今非昔比,每况愈下,但对英国人蛮横霸道地规定什么东西可以装运,什么东西不能,以及服从搜查或罚没之类的指令,荷兰人并不买账。
在荷兰人向“安德鲁•多利亚”号发射礼炮致意后的5年里,荷兰和英国人之间的敌对情绪达到,这对美洲殖民地的命运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到1776年1月,敌对情绪已经公开化。圣尤斯特歇斯岛临时总督亚伯拉罕•海利格(Abraham Heyliger)措辞严厉地表示,英国人在追逐那些驶向尤斯特歇斯岛的船只时,“为所欲为,已经悍然践踏了所有文明国家的法律”。这番抗议—其措辞比起初的版本已经有所缓和—并未直接向英国人提出,而是转给了位于阿姆斯特丹,主管与美洲贸易的西印度公司。掌管英国背风群岛基地的海军上将詹姆斯•扬(Admiral James Young)也针锋相对,马上谴责“大不列颠国王陛下那些叛逆的臣民……和……圣尤斯特歇斯岛之间的邪恶勾当”。在那个月晚些时候,英王乔治还命令海军部要“提高警惕”。
根据禁运令,向殖民地运送军用物资已属违法,仍能运送要归功于岛府当局的美意,尤其要归功于总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约翰尼斯•德•赫拉夫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个职位,完全是由英国人的另外一次抗议促成的—他们抗议赫拉夫的前任温特总督(Governor De Windt)过于同情美国人的独立事业,在阻止违禁贸易方面不够有力,要求撤换他。温特在1775年去世,荷兰正好任命赫拉夫—已任岛府秘书24年之久—取而代之,这样看起来并非屈从于他国的要求。
在向西印度公司申请这个职位的众多候选人中,赫拉夫被视为一个很有实力的竞争者。有的人认为他具备当选的条件,另外的人认为他不具备,甚至有居民抱怨说他的妻子“极为吝啬,她给我们吃三天前的剩饭”。还有更糟的—“你知道她的餐桌布是从哪儿弄的吗?从奥斯纳布吕克(Osnabrück)弄的!你见过哪个体面人用这种桌布吗?更别说有哪个普通人会喜欢这种东西。”尽管当地人对他没有好感,赫拉夫还是得到了任命。他于1729年生于圣尤斯特歇斯的一个富裕家庭,和萨姆•亚当斯(Sam Adams)同一时代。他在荷兰接受教育,又回到圣尤斯特歇斯,跟当时的总督亚伯拉罕•海利格的女儿结了婚,很快升任邻岛圣马丁(St.Maarten)的指挥官,又在圣尤斯特歇斯岛担任执政秘书之后,接手他岳父曾担任过的总督一职。他于1776年9月5日宣誓就职,才任职9个星期便酿成“安德鲁•多利亚”号危机。据说他是岛上富有的商人和种植园主,占据了岛上私有土地的1/4,拥有300个奴隶,并住在一所豪宅里—这处宅子是50年前由当时富裕的商人建造的景观房。赫拉夫用与阿姆斯特丹富裕的摄政王们家里一样的锡制器皿、代尔夫特(Delft)出产的陶瓷以及抛光的红木,装饰那些宽敞的房屋的装修风格也与摄政王们家里不相上下。此外,据说他还拥有16艘船,从事欧洲和圣尤斯特歇斯之间的贸易。他在家里的二层楼阳台上,可以看到满载货物的船只进出港口,据说这些货物每年能给他带来3万美元的收入。很多当地居民抱怨说,他还持有大量抵押资产,这可以让很多人听命于他。加之他把很多亲友安插到政府部门任职,因而他完全掌控了圣尤斯特歇斯的五人议会(Council)。议会成员与他属于同一阶层,都是生活优裕的商人和农民,而教议会(the church consistory)的大部分成员亦属于此阶层。他们这个小团体本着自身利益管理政务、司法,这在其他地方也并非罕见。当地人抱怨说总督行事专断,像个独裁者,这也表明赫拉夫并非那种有名无实或不在其位的总督,而是对岛上事务有充分了解和掌控。
如果英国人指望他能在港口派驻卫兵查禁走私贸易的话,那么他们的愿望只能落空了。事实证明,他比他的前任更加同情美国的独立事业。停靠在临近的英属岛屿圣基茨(St. Kitts)的“西福德”号(Seaford)指挥官—海军上尉科尔包伊斯(Captain Colpoys)抗议说该港口“无条件向一切美国船只开放”。而驻圣尤斯特歇斯岛的美国代理商、来自马里兰的范比伯则在写给家人的信中说:“我跟国王陛下的总督关系极为融洽……现在每天都有我们的旗帜在路上飘扬……总督每天都表示他热切希望保护这儿跟我们之间的贸易。”雇用了总督的荷属西印度公司不可能对这种态度一无所知。鉴于他们热切地想增加美国贸易的收益,赫拉夫能够得到任命,无疑恰恰是因为这种态度。
赫拉夫的领地—小小的圣尤斯特歇斯岛,或当地人常说的斯塔蒂亚(Statia)—有一些显著的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当局并不非常确定其具体位置。在历史书籍、地图以及18世纪的惯用法中,它总是被列为背风群岛的一部分,然而在当地旅游局出版的一种小册子中,它又被归入向风群岛。对于大多数读者,大约都和我一样对航海是外行,这种奇怪的矛盾似乎无关宏旨,可是在帆船时代这至关重要。“背风”是指顺风的方向,因此通常指朝向陆地的方向,而“向风”则是逆风,指能够充满船帆的风所来的方向,因此跟背风的意思截然相反,这对航海活动有决定性的影响,两者之意正如“里外”一样,截然不同。对于这样一个曾经是加勒比海上富裕的港口,对美国历史有过举足轻重作用的地方,这种命名的不确定性显得过于随意甚至草率了。如果我们对印刷错误所导致的这类混乱忽略不计的话,目前可以比较明确的是,圣尤斯特歇斯岛与维尔京群岛一样,应归属于小安的列斯群岛(the Lesser Antilles)中的背风群岛。
西印度群岛整体像一个弯曲的链条,把北美和南美联系起来,从北美的佛罗里达连接到南美北部海岸的委内瑞拉。在海盗出没的时代,这段海岸线被称为西班牙大陆(the Spanish Main),海盗们在港口伺机而动,随时准备袭击西班牙财宝船—它们满载着秘鲁的银子以及来自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财物,正向故土前进。
这个西印度群岛链把大西洋和加勒比海分隔开来,弯曲的链条的外围伸入大西洋,内侧则像一只碗一样包裹住加勒比海。这些西印度群岛都是长满树木的隆起的陆地,周围有白色的海浪拍打着,自在地卧在温和的海洋中、静谧的苍穹下。当天上覆盖着乌云时,海水呈灰蓝色,但在太阳照射下,海水又转为碧蓝。海水波光粼粼,载着帆船队,泛起白色的浪花。这些船有的在岛上的海港装卸货物,有的或许会卸下一支入侵的部队,准备争夺并占领某个岛屿,把它纳入入侵者国家的版图。这种情况司空见惯,并不断引起主权的更迭,人们亦不以为怪,就像看见某个人又换了一套衣服一样。通过国际贸易(这在18世纪就仿佛生命线一般),通过种植欧洲人甘之如饴的甘蔗,还有通过给甘蔗种植业带来从事高温劳作的苦力的奴隶贸易,这些岛屿积蓄了大量财富,它们本身也成了任何想获取硬通货的国家争夺的目标,因为在当时的人看来,硬通货便是国力所在。这些入侵者除了采取直接夺取的方式,还可以采用捣毁种植园、降低产量、减少宗主国收入的办法,达到削弱其作战能力的目的。在比一个半世纪略多的时间里,圣尤斯特歇斯岛这个为富裕的岛屿的主权经历了22次更迭。
加勒比海这只大碗里的岛屿可以分成三组。上面是巴哈马群岛,中间一组包含一些的岛屿,有古巴、牙买加、波多黎各以及被海地和圣多明各分割的那个岛屿。东端是由背风群岛组成的细细的垂直链条,其中包括斯塔蒂亚,近的邻居是距离8英里的英属圣基茨岛。进一步往海洋的方向还有向风群岛,其中包括马提尼克岛、巴巴多斯、格林纳达,还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这些岛屿处于逆风的位置。欧洲本土距离遥远,根据目的地港口的不同,平均距离约4000英里,从西印度群岛到欧洲,如果盛行西风带的话(风由西往东刮),帆船平均需要航行5周到6周时间。而到北美海岸线的距离则小得多,穿过加勒比海和南大西洋只有大约1400英里,从西印度群岛到美洲通常只需三个星期。地理学知识就此打住吧。
赫拉夫向叛乱者致敬以及他的国民公开违抗禁运令,这都冒了很大风险,可能遭到一个大国的报复。这就有必要问问他们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了。就此事而言,荷兰人的主要兴趣集中于有利可图的贸易上,而不是自由。赫拉夫之所以这样做,并不像他后来在接受调查时所声称的是在例行公事,而是有意为之。此事在后来引起轩然大波,奥伦治要塞指挥官亚伯拉罕•拉维尼(Abraham Ravené)在做证时说,他本来不愿意对“安德鲁•多利亚”号做出回应,但是他旁边的总督命令他做出回应。岛上居民支持此举,这本身很说明问题。他们得以确认,自己的新总督不打算禁止违禁品贸易,或放弃这种贸易所带来的财富。
斯塔蒂亚为此欢欣鼓舞。据马里兰的一位代理商说,在用礼炮做出回应后,“安德鲁•多利亚”号的船长鲁滨孙(Captain Robinson)“受到总督阁下及岛上各类民众的盛大欢迎……现在此地所有的美国船只都悬挂大陆会议的旗帜。那些亲英分子在这里见了美国人唯恐避之不及”。由于赫拉夫的利益与西印度公司和商人阶层一致,这声礼炮显然是为了使圣尤斯特歇斯那些桀骜不驯的岛民相信,他们得到了善意的看护,这是他们放手追逐利润所不可或缺的。为了再次强调这一点,赫拉夫在礼炮回应之后还举行了晚会,款待鲁滨孙船长。正如范比伯兴致勃勃地向他在马里兰的上司们报告时说的,所有的美国代理商和商人都接到了邀请。范比伯写下的这些字句再次证实了礼炮的真实动机:“荷兰人非常明白,如果他们奉行法律,亦即遵守禁运令的话,这将毁掉他们的贸易。”
一份美国的日报—珀迪的《弗吉尼亚公报》(Purdie’s Virginia Gazette),在1776年12月26日颇为得意地报道了鲁滨孙船长所接受的款待。报道是根据圣基茨的一份报纸的描述写成的,该报肯定已被寄往伦敦。得知荷兰承认反叛者的旗帜,伦敦自然很不开心,英国国王的大臣们谴责这种旗帜是“对英王陛下旗帜的公然侮辱”。确实,当伦敦从旁观者那里得知美国船只在公共锚地受到礼炮这种礼遇时,愤怒本已无以复加,却又被一份报告恶化—报告说“安德鲁•多利亚”号离开时载满了给美国人的军火。
安提瓜的海军上将詹姆斯•扬是背风基地的英国指挥官。他在一封致赫拉夫的信中说,自己感到痛苦的“震惊,每日得到肯定无疑的报告说,圣尤斯特歇斯岛近来已公然地、明确地成了美国人及其船只的庇护者,不管这些船只是商船还是准备投入战争的武装战船”,就连“荷兰议会的旗帜和要塞也会不顾尊严,如此低三下四地对这些海盗和叛徒予以礼炮回应,提供军火及其他种种帮助,使他们能够干扰并阻挠英王陛下忠诚臣民的贸易,甚至圣尤斯特歇斯总督每天都能容忍私掠船在其港口征召海员、配备火力或者进行整修”。这封信足以传达出英国人对叛民之蛮横无理所感到的愤慨,这些叛民“干扰并阻挠”大英帝国的神圣贸易,而更令英国人愤慨的是,一个友邦—其实是同属一个俱乐部的会员—不但对叛民表示同情,还施以援手。现在真正让英国人义愤填膺的是荷兰人,而不是美洲殖民地。因为在英国人眼里,殖民地的国家地位并没有得到承认,没有交战权,因此那些商船船长并无有效委任状,这就是为什么英国人那么喜欢用“海盗”这个词。
赫拉夫给大陆旗如此礼遇,并非因为预计到了这场战争的胜利方而表示恭维,因为总督鸣放礼炮距离伯戈因(Burgoyne)在萨拉托加(Saratoga)投降(1777年10月)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准确说是11个月,只有这次投降才显示出乌合之众的殖民军有可能取得胜利。正是由于萨拉托加的这次胜利,法国在1778年开始公开与美国结盟,从而改变了战争双方的力量对比。
由于不遵守违禁令而财源滚滚的斯塔蒂亚及其总督并未被英国人日益加剧的愤怒吓住。也许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而言,英国人愤怒得还远远不够。
“在这里,美利坚合众国的主权次得到承认”
1776年11月16日,在西印度群岛碧绿的洋面上突然浮现一团团白色烟雾,接着,从圣尤斯特歇斯(St.Eustatius)这座小小的荷属小岛一个不起眼的要塞上传来了轰隆隆的炮声。圣尤斯特歇斯奥伦治要塞(Fort Orange)的这几声炮响,是对美国战船“安德鲁•多利亚”号(Andrew Doria)在进入外国港口时循惯例发出礼炮的回应;当时这艘船桅杆上正挂着美国大陆会议规定的红白相间的条形旗。这来自圣尤斯特歇斯岛的应答礼炮声尽管很微弱,却首次正式宣告了那个世纪为重大的事件,即一个注定要改变历史进程的、新的大西洋国家(state)已经跻身于国家(nation)的行列。
众所周知,美国革命自一开始就对欧洲社会的政府性质产生了实质性影响。马姆斯伯里伯爵(Earl of Malmesbury)詹姆斯•哈里斯(James Harris)曾回忆说,在美国叛乱发生伊始,“荷兰大部分民众的心态就都发生了不同寻常的改变”。圣尤斯特歇斯属于荷兰,而这位伯爵在美国革命取得胜利后曾在荷兰海牙任英国大使多年。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道:“对荷兰执政(Stadtholder,尼德兰元首及奥伦治亲王)的权威的疑虑正在增加……实际上,当美洲的英国殖民者的叛乱取得成功的时候,所有的权威都受到了打击。”这位英国大使正在见证的是—假如还不是事实的话,至少在观念上已是如此—权力原来是贵族和君主行使的专制特权,现在正转变为根植于宪法和人民代表的权力。这种转变发生在1767年到1797年,这恰与他自己的职业生涯相重叠。他认为这段时期“是欧洲历史上的多事之秋”。圣尤斯特歇斯总督约翰尼斯•德•赫拉夫(Johannes de Graaff)自作主张,决定对美国战船“安德鲁•多利亚”号发出的礼炮做出回应,这是背叛英国的殖民地发布《独立宣言》以来,外国首次对美国国旗和美国的独立国地位予以承认。荷兰这次率先承认,也许就此事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不过正如其他争论者所辩解的,我们不妨说是美国总统把奥伦治要塞的礼炮确认为开天辟地之举。1939年,时任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给圣尤斯特歇斯赠送了亲笔签名的牌匾,上面写着:“纪念1776年11月16日由此要塞向美国国旗发出的礼炮,此举系根据时任圣尤斯特歇斯总督约翰尼斯•德•赫拉夫之命做出,是对美国战船‘安德鲁•多利亚’号发出的代表国家的礼炮的回应……由此,表明了美利坚合众国的主权首次得到一位外国官员的正式承认。”就这样,赫拉夫在美国的史册中永远占有了一席之地,尽管此事并不广为人知。
“安德鲁•多利亚”号—这场历史剧的主角—并不寻常,它在历史上声名卓著。1775年10月13日,大陆会议通过法案创建了大陆海军,而这艘船正是初征用的四艘船只之一。这些船均由商船改造而成。此后不久,这艘战船就参加了首次战斗。此船系小型双桅帆船,前桅为横桅,主桅为纵桅,经过改造,可以为新创建的美国海军执行战斗任务。根据大陆会议的指令,这艘船在10月23日驶离靠近费城的新泽西海滨城镇格洛斯特(Gloucestor),准备驶往圣尤斯特歇斯装运军事物资,并将《独立宣言》的一份副本递交给赫拉夫总督。这种船帆的面积有限,只能借助西风带航行,因此这艘船只用了三个星期多一点儿的时间乘风破浪,于11月16日就抵达目的地,这个成就可谓不同寻常。当时从北美到欧洲的往返航行时间因船的类型不同而差异很大,通常吨位较大的战船要比装有大炮的护卫舰(frigate)及商船要花更多的时间。此外也受制于风向,有时风向飘忽不定,会从吹向东方的盛行西风带转为方向相反的东风。在美国革命时期,向东驶向欧洲的航行被称为“顺行”(downhill),通常需要三周到一个月的时间,而向西驶向美国的航行被称为“逆行”(uphill),要逆着风和湾流航行,航程大约需要三个月。
如果没有后面发生的事,圣尤斯特歇斯岛的礼炮之举本无足轻重。这位总督违抗本国政府的指令,有意鼓励荷兰人与北美殖民地从事军用物资方面的贸易,并答应会继续从圣尤斯特歇斯岛运送物资。这对拯救美国革命至关重要,因为革命力量在初期势单力薄,军火严重匮乏。乔治•华盛顿曾写到,在战争年时,整个美国军营里“每个人平均还分不到9发子弹”。到了10月份,这些殖民地展开武力对抗已经半年了,华盛顿在给他兄弟的信中写道:“我们几乎每天都要饱受炮击之苦,却由于弹药匮乏无法进行任何还击,因为我们要把有限的弹药留在比大炮射程更近的近距离搏杀时,等到那些英国老爷们胆敢从掩体中走出来的时候用。”在1775年6月邦克山(Bunker Hill)的那场恶战中,美军的弹药已经快要耗尽了,士兵们只能用滑膛枪的枪托与英军肉搏。由于英国一直担心美洲殖民地可能会揭竿而起,有意让殖民地依靠母国英国提供军用物资,所以殖民地本身没有任何制造武器或者弹药的能力,也缺乏硝酸钾这样的原材料,以及制造军火所需的技术和设备。从欧洲经由西印度群岛转运的弹药就成了的军火来源。荷兰为中立国,而且荷兰人生性喜好贸易,又经常从事远洋航行,这样荷兰就成了主要供应商,而圣尤斯特歇斯岛居于与殖民地秘密贸易的要冲,自然成了各国货物汇集的仓库。英国人想方设法阻止这种运输,有时会追逐运输船只一直到圣尤斯特歇斯港,然而荷兰船员对当地的风向和潮汐等情况知之甚详,总是能够成功摆脱追逐者,毫不屈服地继续航行下去。英国人变得恼火起来,抗议说殖民地那些“背信弃义的反叛者”不应当受到任何来自其友邦的“援助和给养”—詹姆斯•哈里斯爵士的前任、被约翰•亚当斯形容为“趾高气扬”的英国公使约瑟夫•约克爵士(Sir Joseph Yorke)用傲慢的语言传达了英国的愤怒。约瑟夫爵士系大法官[代哈德威克伯爵菲利普(Philip,first Earl Hardwicker)]之子,在海牙外交界可是位不可一世的大人物。根据曾经拜访过他的英国威廉•拉克索尔爵士(Sir William Wraxall)的描述,此人“殷勤好客又慷慨大方”,但给人的印象更多的是傲气而非热情,因为其举止“刻板而拘泥于礼数”,而这种风范显然很投执政奥伦治亲王的胃口。拉克索尔爵士曾说,亲王对他“怀有一种子女对父母那样的崇敬”。然而,大使的风度对那些从事商船运输的商人影响很有限。这些商人更关注生意,而非外交上的繁文缛节。
英国的纽约副总督(Lieutenant-Governor)卡德瓦拉德•科尔登(Cadwallader Colden)曾在1774年11月警告伦敦说:“此地与荷兰之间的违禁品贸易已经达到空前的规模……必须对走私者采取行动,但是这并不容易,因为来自荷兰或者圣尤斯特歇斯岛的船只并不直接停靠本港口,而是进入我们的海岸线及河流上的无数港湾和溪流,把违禁品装上更小的船运走。”
与约克爵士有联系的线人很多,他们向他透露了这些违禁品是怎样被转运出去的。他发现有位非常活跃的运货商,名叫艾萨克•范达姆(Isaac Van Dam),是个住在圣尤斯特歇斯岛的荷兰人。他充当美国人的中间人,将大量货物和钱款发往法国,用来购买那些经由圣尤斯特歇斯岛转运到美国的军火。对一个英国使节来说,看着违禁物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大行其道,这无疑让他饱受痛苦。“我们那自诩的海上帝国已经无足轻重了,”约瑟夫•约克公爵哀叹道,“我们也许会罚没一些贝类,然而我们的邻居会享用到牡蛎。”
英国被这种走私贸易激怒了,于1774年宣布,向殖民地出口“战争物资”系违法行为,并表示,英国作为交战国,有权对货船物资搜查并罚没。英国接着对荷兰政府发出威胁,要求禁止荷兰臣民运送军用物资。与一个世纪以前相比,那时的情况已经迥然不同了。一个世纪以前,荷兰和英国为了争夺海上霸权进行了一系列对抗。据传,荷兰的海军上将勒伊特曾经溯泰晤士河而上,长驱直入,一直打到了敌国首都的大门口。他将一把扫帚钉在桅杆上,表明自己决心要把英国人从英吉利海峡中彻底清扫干净。由于这个愿望未能实现,他开始肆意焚烧英国船只,并将英国皇家海军的主力舰“皇家查尔斯”号(Royal Charles)拖走。这个不幸的事件让曾任海军部秘书的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痛苦万分。他在1667年6月12日的日记中写道:“我感觉非常沮丧,头脑中满是这个不幸的消息……因为荷兰人砸断了锁链,烧毁了我们的船,尤其是‘皇家查尔斯’号,实际上我担心的是整个帝国正在解体。”泰晤士河上船只燃起的熊熊大火在伦敦清晰可见。然而在整个17世纪,英荷战争并未分出胜负,两国都得出这样的结论:争夺霸权得不偿失,加上两国当时又都忙于应付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入侵,因此一致对敌要比互相厮杀更符合共同利益。1678年,英国和荷兰
通过缔结一系列条约结成共同防御联盟,规定双方的任何一方受到第三方入侵时,对方均有义务提供援军或其他帮助。在这种关系维持了近百年后,英国对荷兰非常不满,因为荷兰非但没有根据从前的条约规定,提供英国人要求的6000人援军,反而帮助美国军队充实他们的弹药库,使得革命得以持续下去。
在18世纪70年代,英国有100艘战列舰(指配有60门以上火炮的战舰),而荷兰同等规模的战舰只有11艘。荷兰政府很明白,自己的海军力量比英国弱,因此只能满足英国的要求,停止向殖民地提供战争物资。1775年3月,荷兰统治者向其臣民宣布,半年之内禁止向殖民地出口违禁物(武器弹药)、海军备用物资(供修理用的木材、帆用绳索以及所有维持舰船正常功能的材料)甚至衣物。对违禁者没收货物并处以巨额罚款,如无法缴清罚款,则处没收船只。到了8月,禁运又从半年延长为一年,在这之后的两年里又经过两次延期。运送这些物资本来获利极大,这不可接受的禁令让商人阶层非常恼火,他们照样我行我素。结果自然是走私更加猖獗,以至于约瑟夫•约克爵士接到指示,通知荷兰的立法机构荷兰国会说,英国战舰已经接到命令,今后对圣尤斯特歇斯岛要“提高警惕,不必太客气”。英国开始严密监视,结果连海员们的补给都出现了困难。这在荷兰国内引起了愤慨,于是有人提议去包围约瑟夫•约克爵士的大使官邸以示报复,不过历史记录中并无证据表明,这种不符合外交礼节的做法真的付诸实施了。1776年1月,英王乔治三世下令投入使用更多的战舰,因为“各种情报表明,主要是圣尤斯特歇斯岛—当然也包括其他岛屿—在这个冬天给美国人供应军火”。若不是尤斯特歇斯岛的运输者们始终不屈不挠地违抗禁运令,逃避那些追逐他们的人,美洲叛乱是否会一直持续到那时,恐怕还很难说。从军事上说,这是个非常困难的时期。由于1776年8月的长岛会战(Battle of Long Island),美军已遭受重挫,英军控制了纽约和纽约海岸地区。不过华盛顿至少已将自己的部队安全撤回曼哈顿,在那里仍可以维持新英格兰和南部的联系,而英军的主要战略意图正是要切断这种联系。不久英军进入宾夕法尼亚,并危及费城—召开大陆会议的地方。在1776年圣诞节的时候,大陆会议撤到了巴尔的摩(Baltimore)。1777年9月,威廉•豪爵士(Sir William Howe)率领海陆大军,浩浩荡荡地沿切萨皮克湾(Chesapeake Bay)北上,跨过特拉华河(Delaware),进入并占领了费城—当时美国的城市、制造业重镇和商业中心。英军占领费城,这意味着已经封锁了美国的两大港口,切断了货物运输的通道。然而,荷兰人不愿意放弃这桩赚钱的买卖,转而潜入那些小港口和河流入口,继续提供枪支和弹药,使得爱国者们可以继续为独立而战。
然而,失去华盛顿要塞(Fort Washington)使得独立事业又一次遭受重创。华盛顿要塞位于哈莱姆高地(Harlem Heights),跟新泽西的李堡(Fort Lee)遥遥相对,失去此要塞意味着失去对哈德孙河的控制,也使河对岸的新泽西门户洞开,很容易遭受英军侵入。这次挫败意味着只有发动一次大的反攻,方能重新夺回失地。但美军已经狼狈不堪,缺衣少药,伤员无人救护,本来就亟须补充兵力,征募的士兵又大多是短期的,这在部队持续减员的情况下无异于雪上加霜。华盛顿顶多能够搜罗到2500人,而其对手豪则有上万人。尽管实力相差悬殊,华盛顿在危急关头总能出奇制胜,化险为夷。就在大陆会议成员们为了保全性命而逃跑的那个圣诞节,华盛顿率领他那支精疲力竭的队伍,再次渡过特拉华河,在特伦顿(Trenton)战役中对黑森雇佣军(Hessian)予以迎头痛击,迫使其投降,俘获1000人。就华盛顿的独立事业而言,此次大捷在鼓舞人心、提振士气方面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
荷兰人民亦表现出类似的大无畏精神。凭借这种精神,荷兰人民对西班牙的统治展开了长达80年的反抗,通过航海建立了一个海外帝国,在17世纪跻身于大国之列。尽管荷兰今非昔比,每况愈下,但对英国人蛮横霸道地规定什么东西可以装运,什么东西不能,以及服从搜查或罚没之类的指令,荷兰人并不买账。
在荷兰人向“安德鲁•多利亚”号发射礼炮致意后的5年里,荷兰和英国人之间的敌对情绪达到,这对美洲殖民地的命运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到1776年1月,敌对情绪已经公开化。圣尤斯特歇斯岛临时总督亚伯拉罕•海利格(Abraham Heyliger)措辞严厉地表示,英国人在追逐那些驶向尤斯特歇斯岛的船只时,“为所欲为,已经悍然践踏了所有文明国家的法律”。这番抗议—其措辞比起初的版本已经有所缓和—并未直接向英国人提出,而是转给了位于阿姆斯特丹,主管与美洲贸易的西印度公司。掌管英国背风群岛基地的海军上将詹姆斯•扬(Admiral James Young)也针锋相对,马上谴责“大不列颠国王陛下那些叛逆的臣民……和……圣尤斯特歇斯岛之间的邪恶勾当”。在那个月晚些时候,英王乔治还命令海军部要“提高警惕”。
根据禁运令,向殖民地运送军用物资已属违法,仍能运送要归功于岛府当局的美意,尤其要归功于总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约翰尼斯•德•赫拉夫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个职位,完全是由英国人的另外一次抗议促成的—他们抗议赫拉夫的前任温特总督(Governor De Windt)过于同情美国人的独立事业,在阻止违禁贸易方面不够有力,要求撤换他。温特在1775年去世,荷兰正好任命赫拉夫—已任岛府秘书24年之久—取而代之,这样看起来并非屈从于他国的要求。
在向西印度公司申请这个职位的众多候选人中,赫拉夫被视为一个很有实力的竞争者。有的人认为他具备当选的条件,另外的人认为他不具备,甚至有居民抱怨说他的妻子“极为吝啬,她给我们吃三天前的剩饭”。还有更糟的—“你知道她的餐桌布是从哪儿弄的吗?从奥斯纳布吕克(Osnabrück)弄的!你见过哪个体面人用这种桌布吗?更别说有哪个普通人会喜欢这种东西。”尽管当地人对他没有好感,赫拉夫还是得到了任命。他于1729年生于圣尤斯特歇斯的一个富裕家庭,和萨姆•亚当斯(Sam Adams)同一时代。他在荷兰接受教育,又回到圣尤斯特歇斯,跟当时的总督亚伯拉罕•海利格的女儿结了婚,很快升任邻岛圣马丁(St.Maarten)的指挥官,又在圣尤斯特歇斯岛担任执政秘书之后,接手他岳父曾担任过的总督一职。他于1776年9月5日宣誓就职,才任职9个星期便酿成“安德鲁•多利亚”号危机。据说他是岛上富有的商人和种植园主,占据了岛上私有土地的1/4,拥有300个奴隶,并住在一所豪宅里—这处宅子是50年前由当时富裕的商人建造的景观房。赫拉夫用与阿姆斯特丹富裕的摄政王们家里一样的锡制器皿、代尔夫特(Delft)出产的陶瓷以及抛光的红木,装饰那些宽敞的房屋的装修风格也与摄政王们家里不相上下。此外,据说他还拥有16艘船,从事欧洲和圣尤斯特歇斯之间的贸易。他在家里的二层楼阳台上,可以看到满载货物的船只进出港口,据说这些货物每年能给他带来3万美元的收入。很多当地居民抱怨说,他还持有大量抵押资产,这可以让很多人听命于他。加之他把很多亲友安插到政府部门任职,因而他完全掌控了圣尤斯特歇斯的五人议会(Council)。议会成员与他属于同一阶层,都是生活优裕的商人和农民,而教议会(the church consistory)的大部分成员亦属于此阶层。他们这个小团体本着自身利益管理政务、司法,这在其他地方也并非罕见。当地人抱怨说总督行事专断,像个独裁者,这也表明赫拉夫并非那种有名无实或不在其位的总督,而是对岛上事务有充分了解和掌控。
如果英国人指望他能在港口派驻卫兵查禁走私贸易的话,那么他们的愿望只能落空了。事实证明,他比他的前任更加同情美国的独立事业。停靠在临近的英属岛屿圣基茨(St. Kitts)的“西福德”号(Seaford)指挥官—海军上尉科尔包伊斯(Captain Colpoys)抗议说该港口“无条件向一切美国船只开放”。而驻圣尤斯特歇斯岛的美国代理商、来自马里兰的范比伯则在写给家人的信中说:“我跟国王陛下的总督关系极为融洽……现在每天都有我们的旗帜在路上飘扬……总督每天都表示他热切希望保护这儿跟我们之间的贸易。”雇用了总督的荷属西印度公司不可能对这种态度一无所知。鉴于他们热切地想增加美国贸易的收益,赫拉夫能够得到任命,无疑恰恰是因为这种态度。
赫拉夫的领地—小小的圣尤斯特歇斯岛,或当地人常说的斯塔蒂亚(Statia)—有一些显著的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当局并不非常确定其具体位置。在历史书籍、地图以及18世纪的惯用法中,它总是被列为背风群岛的一部分,然而在当地旅游局出版的一种小册子中,它又被归入向风群岛。对于大多数读者,大约都和我一样对航海是外行,这种奇怪的矛盾似乎无关宏旨,可是在帆船时代这至关重要。“背风”是指顺风的方向,因此通常指朝向陆地的方向,而“向风”则是逆风,指能够充满船帆的风所来的方向,因此跟背风的意思截然相反,这对航海活动有决定性的影响,两者之意正如“里外”一样,截然不同。对于这样一个曾经是加勒比海上富裕的港口,对美国历史有过举足轻重作用的地方,这种命名的不确定性显得过于随意甚至草率了。如果我们对印刷错误所导致的这类混乱忽略不计的话,目前可以比较明确的是,圣尤斯特歇斯岛与维尔京群岛一样,应归属于小安的列斯群岛(the Lesser Antilles)中的背风群岛。
西印度群岛整体像一个弯曲的链条,把北美和南美联系起来,从北美的佛罗里达连接到南美北部海岸的委内瑞拉。在海盗出没的时代,这段海岸线被称为西班牙大陆(the Spanish Main),海盗们在港口伺机而动,随时准备袭击西班牙财宝船—它们满载着秘鲁的银子以及来自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财物,正向故土前进。
这个西印度群岛链把大西洋和加勒比海分隔开来,弯曲的链条的外围伸入大西洋,内侧则像一只碗一样包裹住加勒比海。这些西印度群岛都是长满树木的隆起的陆地,周围有白色的海浪拍打着,自在地卧在温和的海洋中、静谧的苍穹下。当天上覆盖着乌云时,海水呈灰蓝色,但在太阳照射下,海水又转为碧蓝。海水波光粼粼,载着帆船队,泛起白色的浪花。这些船有的在岛上的海港装卸货物,有的或许会卸下一支入侵的部队,准备争夺并占领某个岛屿,把它纳入入侵者国家的版图。这种情况司空见惯,并不断引起主权的更迭,人们亦不以为怪,就像看见某个人又换了一套衣服一样。通过国际贸易(这在18世纪就仿佛生命线一般),通过种植欧洲人甘之如饴的甘蔗,还有通过给甘蔗种植业带来从事高温劳作的苦力的奴隶贸易,这些岛屿积蓄了大量财富,它们本身也成了任何想获取硬通货的国家争夺的目标,因为在当时的人看来,硬通货便是国力所在。这些入侵者除了采取直接夺取的方式,还可以采用捣毁种植园、降低产量、减少宗主国收入的办法,达到削弱其作战能力的目的。在比一个半世纪略多的时间里,圣尤斯特歇斯岛这个为富裕的岛屿的主权经历了22次更迭。
加勒比海这只大碗里的岛屿可以分成三组。上面是巴哈马群岛,中间一组包含一些的岛屿,有古巴、牙买加、波多黎各以及被海地和圣多明各分割的那个岛屿。东端是由背风群岛组成的细细的垂直链条,其中包括斯塔蒂亚,近的邻居是距离8英里的英属圣基茨岛。进一步往海洋的方向还有向风群岛,其中包括马提尼克岛、巴巴多斯、格林纳达,还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这些岛屿处于逆风的位置。欧洲本土距离遥远,根据目的地港口的不同,平均距离约4000英里,从西印度群岛到欧洲,如果盛行西风带的话(风由西往东刮),帆船平均需要航行5周到6周时间。而到北美海岸线的距离则小得多,穿过加勒比海和南大西洋只有大约1400英里,从西印度群岛到美洲通常只需三个星期。地理学知识就此打住吧。
赫拉夫向叛乱者致敬以及他的国民公开违抗禁运令,这都冒了很大风险,可能遭到一个大国的报复。这就有必要问问他们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了。就此事而言,荷兰人的主要兴趣集中于有利可图的贸易上,而不是自由。赫拉夫之所以这样做,并不像他后来在接受调查时所声称的是在例行公事,而是有意为之。此事在后来引起轩然大波,奥伦治要塞指挥官亚伯拉罕•拉维尼(Abraham Ravené)在做证时说,他本来不愿意对“安德鲁•多利亚”号做出回应,但是他旁边的总督命令他做出回应。岛上居民支持此举,这本身很说明问题。他们得以确认,自己的新总督不打算禁止违禁品贸易,或放弃这种贸易所带来的财富。
斯塔蒂亚为此欢欣鼓舞。据马里兰的一位代理商说,在用礼炮做出回应后,“安德鲁•多利亚”号的船长鲁滨孙(Captain Robinson)“受到总督阁下及岛上各类民众的盛大欢迎……现在此地所有的美国船只都悬挂大陆会议的旗帜。那些亲英分子在这里见了美国人唯恐避之不及”。由于赫拉夫的利益与西印度公司和商人阶层一致,这声礼炮显然是为了使圣尤斯特歇斯那些桀骜不驯的岛民相信,他们得到了善意的看护,这是他们放手追逐利润所不可或缺的。为了再次强调这一点,赫拉夫在礼炮回应之后还举行了晚会,款待鲁滨孙船长。正如范比伯兴致勃勃地向他在马里兰的上司们报告时说的,所有的美国代理商和商人都接到了邀请。范比伯写下的这些字句再次证实了礼炮的真实动机:“荷兰人非常明白,如果他们奉行法律,亦即遵守禁运令的话,这将毁掉他们的贸易。”
一份美国的日报—珀迪的《弗吉尼亚公报》(Purdie’s Virginia Gazette),在1776年12月26日颇为得意地报道了鲁滨孙船长所接受的款待。报道是根据圣基茨的一份报纸的描述写成的,该报肯定已被寄往伦敦。得知荷兰承认反叛者的旗帜,伦敦自然很不开心,英国国王的大臣们谴责这种旗帜是“对英王陛下旗帜的公然侮辱”。确实,当伦敦从旁观者那里得知美国船只在公共锚地受到礼炮这种礼遇时,愤怒本已无以复加,却又被一份报告恶化—报告说“安德鲁•多利亚”号离开时载满了给美国人的军火。
安提瓜的海军上将詹姆斯•扬是背风基地的英国指挥官。他在一封致赫拉夫的信中说,自己感到痛苦的“震惊,每日得到肯定无疑的报告说,圣尤斯特歇斯岛近来已公然地、明确地成了美国人及其船只的庇护者,不管这些船只是商船还是准备投入战争的武装战船”,就连“荷兰议会的旗帜和要塞也会不顾尊严,如此低三下四地对这些海盗和叛徒予以礼炮回应,提供军火及其他种种帮助,使他们能够干扰并阻挠英王陛下忠诚臣民的贸易,甚至圣尤斯特歇斯总督每天都能容忍私掠船在其港口征召海员、配备火力或者进行整修”。这封信足以传达出英国人对叛民之蛮横无理所感到的愤慨,这些叛民“干扰并阻挠”大英帝国的神圣贸易,而更令英国人愤慨的是,一个友邦—其实是同属一个俱乐部的会员—不但对叛民表示同情,还施以援手。现在真正让英国人义愤填膺的是荷兰人,而不是美洲殖民地。因为在英国人眼里,殖民地的国家地位并没有得到承认,没有交战权,因此那些商船船长并无有效委任状,这就是为什么英国人那么喜欢用“海盗”这个词。
赫拉夫给大陆旗如此礼遇,并非因为预计到了这场战争的胜利方而表示恭维,因为总督鸣放礼炮距离伯戈因(Burgoyne)在萨拉托加(Saratoga)投降(1777年10月)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准确说是11个月,只有这次投降才显示出乌合之众的殖民军有可能取得胜利。正是由于萨拉托加的这次胜利,法国在1778年开始公开与美国结盟,从而改变了战争双方的力量对比。
由于不遵守违禁令而财源滚滚的斯塔蒂亚及其总督并未被英国人日益加剧的愤怒吓住。也许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而言,英国人愤怒得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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